徐州港双楼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铁路货场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本招标项目 徐州港双楼作业区通用码头铁路专用线工程 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以 苏发改设施发[2016]38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宏康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徐州港双楼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铁路货场 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徐州市贾汪区。
3.2工程规模:铁路专用线站内需建设堆场、环形道路约 6.65 万平方米(其中堆场4.85 万平方米、道路1.8万平方米)以及相配套的管网、消防、泵站等设施。
3.3项目投资:建筑安装工程费约5706.27万元,监理费约 80万元。
3.4招标范围:监理范围包含徐州港双楼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铁路货场工程项目的全部工程,即铁路专用线站内需建设堆场、环形道路约 6.65 万平方米(其中堆场4.85 万平方米、道路1.8万平方米)以及相配套的管网、消防、泵站等设施,包含但不限于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一)施工阶段
中标后的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即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安全、质量、进度,进行工程建设的合同与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做好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参与设计优化、竣工结算审核;履行安全监理责任。
(二)保修阶段
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
3.5工期要求:210日历天,符合施工工期要求(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4、本招标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2 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3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不低于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
5.4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4.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
5.4.4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2020年9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5.7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5.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 ?银行电汇 (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银行电子保函、?银行书面保函、□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保险机构电子保函、□担保机构电子保单、□保险机构书面保函、□担保机构书面保单。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6.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壹万陆仟元整
账户名称:徐州市贾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徐州贾汪支行
开户账号:60220188000154681-10001362
行号:3133030002165
6.3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4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保单)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徐州市贾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保险公司保函、担保机构保单,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6.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6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7投标人采用投标人信用书承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6.8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的除外)。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10月10日10时00分。 7.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7.3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8. 投标截止时间
8.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10时00分。
9. 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10.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2.其他 12.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2.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3.招标人:宏康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徐州双楼物流园区临港大道1号
联系人:李明月 电 话: 15852205220
14.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2号
联系人:胡工 电 话:0516-85610680
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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