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翁源产业园区产城融合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创新原料药产业园主干道)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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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5/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翁源产业园区产城融合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创新原料药产业园主干道)勘察设计
1.2 项目业主:广东翁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3 项目批准部门: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1.4 项目批准文号:翁发改投审〔2022〕16号
1.5 项目代码:2110-440229-04-01-834756
1.6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县财政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00%
1.7 招标人:翁源县官渡开源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1.8 招标代理机构: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韶关市翁源县
2.1.2 建设内容和规模:一期工程建设包含D1路、D2路两条城市次干路,总长度约2.991km,其中D1路长度为1754m,宽度为31m,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30km/h;D2路长度为1237m,宽度为24m,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30km/h。
2.1.3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5000万元,本次招标勘察、设计费为113万元。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 本次招标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和(2):
(1) 勘察部分:项目建设内容的地形测量、地下管线探测、工程岩土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等);
(2) 设计部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①编制方案;
②初步设计(含概算的编制);
③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范围为本次招标设计范围的所有内容,施工图送审并确保审查合格);
④调整并优化设计和在工程施工期间指导和解决施工难题;
⑤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要求。
2.2.2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工期和质量
2.3.1 工期要求:勘察、设计工期:60个日历天,各阶段实施期限如下:
(1)初步设计阶段: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天提交初步设计(含概算)、勘察成果文件等;
(2)施工图设计阶段:从初步设计评审完成之日起20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3)施工图修编:出具施工图审查意见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修编;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
备注:勘察、设计总工期不包含规划设计和初步设计经专家评审及施工图经招标人及有关部门审查时间。
2.3.2 质量标准:
(1) 勘察要求:符合住建部颁布的现行有关勘察规范要求。
(2) 设计要求: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及经有效资质的审图机构审查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3.1.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3.1.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3.1.3 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若同一工作内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该项工作内容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1.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原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2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3.2.3参加投标的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第①②项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以下第①项资质:
①设计资质要求: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市政行业工程(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4)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②勘察企业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2.4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人员资质、资格有效期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3.3相关人员要求
3.3.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3.3.2投标人拟派勘察负责人必须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
3.3.3 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即可)。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3.4禁止投标条款
3.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3.4.2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3.5其他要求
省外建筑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各方)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发布,视为发送投标人,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网站下载。投标人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
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操作流程。技术咨询电话:18819797080/0751-8379671 伍先生,业务咨询电话:0751-8633211、8633071。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粤企签”或GDCA/SZCA/NETCA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电子印章,并在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的获取和电子投标。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平台系统上传企业相关资料办理企业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办理企业入库、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事宜,具体请在平台查阅相应的交易指引。已入库企业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须及时在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等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投标人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印章。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 壹万 元整的投标保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4.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担保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完成网上办理电子保函。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4.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提问和答疑
5.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在电子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提交已加密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将予以拒收。
6.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3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6.4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或未提交投标。
(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3)解密失败且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投标文件的;
(4)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6.5前来参加本次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持续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动态信息,以其为准。
7.开标
7.1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可登录交易平台观看开标实况、提出异议或进行澄清、确认等操作(具体按招标文件和系统操作手册为准)。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7.2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3 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单位名称:翁源县官渡开源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翁源县翁城镇厚源大厦
联系人(部门):资产中心
联系电话:0751-6928836
9.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韶关市武江区工业东路24号阳光康地A栋第二层商铺
联系人(部门):谢工、罗工
联系电话:0751-8618588、8616600
9.3 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翁源县龙仙镇朝阳路63号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翁源分中心
联系人(部门):工程交易股
联系电话:0751-2815819
9.4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翁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办公地址:翁源县龙仙镇朝阳路186号
联系人(部门):建管股
联系电话:0751-2870501
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招标人:翁源县官渡开源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5月10日
1.1 项目名称:翁源产业园区产城融合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创新原料药产业园主干道)勘察设计
1.2 项目业主:广东翁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3 项目批准部门: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1.4 项目批准文号:翁发改投审〔2022〕16号
1.5 项目代码:2110-440229-04-01-834756
1.6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县财政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00%
1.7 招标人:翁源县官渡开源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1.8 招标代理机构: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韶关市翁源县
2.1.2 建设内容和规模:一期工程建设包含D1路、D2路两条城市次干路,总长度约2.991km,其中D1路长度为1754m,宽度为31m,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30km/h;D2路长度为1237m,宽度为24m,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30km/h。
2.1.3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5000万元,本次招标勘察、设计费为113万元。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 本次招标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和(2):
(1) 勘察部分:项目建设内容的地形测量、地下管线探测、工程岩土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等);
(2) 设计部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①编制方案;
②初步设计(含概算的编制);
③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范围为本次招标设计范围的所有内容,施工图送审并确保审查合格);
④调整并优化设计和在工程施工期间指导和解决施工难题;
⑤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要求。
2.2.2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工期和质量
2.3.1 工期要求:勘察、设计工期:60个日历天,各阶段实施期限如下:
(1)初步设计阶段: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天提交初步设计(含概算)、勘察成果文件等;
(2)施工图设计阶段:从初步设计评审完成之日起20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3)施工图修编:出具施工图审查意见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修编;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
备注:勘察、设计总工期不包含规划设计和初步设计经专家评审及施工图经招标人及有关部门审查时间。
2.3.2 质量标准:
(1) 勘察要求:符合住建部颁布的现行有关勘察规范要求。
(2) 设计要求: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及经有效资质的审图机构审查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3.1.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3.1.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3.1.3 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若同一工作内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该项工作内容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1.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原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2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3.2.3参加投标的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第①②项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以下第①项资质:
①设计资质要求: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市政行业工程(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4)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②勘察企业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2.4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人员资质、资格有效期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3.3相关人员要求
3.3.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3.3.2投标人拟派勘察负责人必须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
3.3.3 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即可)。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3.4禁止投标条款
3.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3.4.2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拒绝原因 |
1 | 广东翁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为本招标项目的业主 |
2 | 翁源县官渡开源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 |
3 | 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4 | 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可行性报告的编制单位 |
3.5其他要求
省外建筑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各方)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发布,视为发送投标人,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网站下载。投标人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
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操作流程。技术咨询电话:18819797080/0751-8379671 伍先生,业务咨询电话:0751-8633211、8633071。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粤企签”或GDCA/SZCA/NETCA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电子印章,并在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的获取和电子投标。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平台系统上传企业相关资料办理企业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办理企业入库、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事宜,具体请在平台查阅相应的交易指引。已入库企业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须及时在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等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投标人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印章。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 壹万 元整的投标保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4.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担保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完成网上办理电子保函。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4.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提问和答疑
5.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在电子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提交已加密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将予以拒收。
6.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3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6.4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或未提交投标。
(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3)解密失败且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投标文件的;
(4)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6.5前来参加本次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持续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动态信息,以其为准。
7.开标
7.1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可登录交易平台观看开标实况、提出异议或进行澄清、确认等操作(具体按招标文件和系统操作手册为准)。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7.2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3 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单位名称:翁源县官渡开源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翁源县翁城镇厚源大厦
联系人(部门):资产中心
联系电话:0751-6928836
9.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韶关市武江区工业东路24号阳光康地A栋第二层商铺
联系人(部门):谢工、罗工
联系电话:0751-8618588、8616600
9.3 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翁源县龙仙镇朝阳路63号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翁源分中心
联系人(部门):工程交易股
联系电话:0751-2815819
9.4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翁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办公地址:翁源县龙仙镇朝阳路186号
联系人(部门):建管股
联系电话:0751-2870501
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1 |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3年 5 月 10 日 18 时 00 分 |
2 | 获取招标文 件截止时间 | 2023年 6 月 1 日 09 时 30 分 |
3 |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 2023年 5 月 22 日16时00分 |
4 | 网上答疑 时间 | 2023年 5 月 22 日16时30分至2023年 5 月 25 日16时00分 |
5 |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 5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 5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2023年 5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 |
6 |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 2023年 6 月 1 日 09 时 30 分 |
7 | 投标相关资料(如有)递交时间 | 2023年 6 月 1 日09 时 00分至2023年 6 月 1 日09 时30 分 |
8 | 投标相关资料(如有)递交地点 | 递交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翁源分中心; 地址:翁源县龙仙镇朝阳路63号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翁源分中心,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9 | 开标时间 | 2023年 6 月 1 日 09 时 30 分 |
10 | 开标地点 | 开标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翁源分中心; 地址:翁源县龙仙镇朝阳路63号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翁源分中心,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11 | 其他 | 投标人应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办理企业CA认证、企业入库等,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资料文件及招标答疑书等。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取得上述资料的,由此发生的任何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
招标人:翁源县官渡开源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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