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48.85万元
招标联系人顾工1391207756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姜工1377670598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淮安北综合养护基地年产量20万吨路用材料生产中心、物流中心项目勘察、工艺及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北综合养护基地年产量20万吨路用材料生产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淮阴区行政审批局以《淮安北综合养护基地年产量20万吨路用材料生产中心项目》(淮阴区数据投资备〔2024〕1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高速公路工程养护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安北综合养护基地年产量20万吨路用材料生产中心、物流中心项目勘察、工艺及工程设计(标段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淮阴区淮高镇玉尧村淮高路东侧、G2京沪高速入口交叉口南侧;
2.2项目规模:生产中心和物流中心总占地面积约5.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9万平方米,主要建设主车间、研发楼、试验楼、生产辅房、综合楼、架空平台、配电房、配套辅房、配套高低压配电设施配套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约20万吨沥青混合料生产(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2.3质量标准:
满足建设单位的决策要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现行规范要求的工程勘察、设计深度,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2.4勘察设计周期:勘察设计期限共110日历天(不含设计过程中涉及的审核、审批、后续服务等时间);(1)方案设计阶段:甲方书面通知之日后1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方案设计优化(招标人提供概念方案);(2)初步设计阶段:甲方书面通知之日后20日历天内按招标人要求提交相应区域的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勘察报告等相关资料;(3)施工图设计阶段:自初步设计完成后6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含预算及清单);(4)提交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后2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项目范围内的各专项设计施工图纸;(5)后续服务:后续服务从项目开工至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含工艺部分)所涉及的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清单)、各专项(智能化、消防、电力等)设计、深化设计、论证(含评审)、修改、报建及后续设计、竣工图绘制、各设计阶段的变更设计、后续服务、设计延期(含建设工程延期)等所有内容(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2.6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488502.01元。
2.7本项目设计建安总费用(含工艺设备)不得超出人民币224640266.10元(不含税),(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建设规模等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总投入均不得超出该费用)。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a资质和b资质:
a. 工程设计须满足下列任一要求:
(1)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材行业甲级资质(或建材行业(新型建筑材料工程)专业甲级;
(3)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材行业甲级资质(或建材行业(新型建筑材料工程)专业甲级。
b.工程勘察须满足下列任一要求:
(1)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具有有效的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3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1.4.3条情形。
3.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4.1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在职员工(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为承担建筑工程设计单位的员工),资格审查时同时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不接受已退休人员担任该项目负责人);
3.4.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3.5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同时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3.6 投标人自2022年11月05日(近两年)以来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一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
注:本项目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credit.jiangsu.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最多为两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设计单位,同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网上开评标系统具有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造价软件加密锁号、招标文件下载IP、投标文件上传IP识别比对功能,提醒各投标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围标、串标,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对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如下: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方案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次序。
2.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无效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委会认为剩余有效投标人具有竞争性的,仍然可以进行综合评比,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否则重新招标。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链接诚信库,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所有营业执照须全部提供。
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a资质和b资质:
a. 工程设计须满足下列任一要求:
(1)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材行业甲级资质(或建材行业(新型建筑材料工程)专业甲级;
(3)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材行业甲级资质(或建材行业(新型建筑材料工程)专业甲级。
b.工程勘察须满足下列任一要求:
(1)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具有有效的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链接诚信库,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在职员工(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为承担工程设计企业的员工),资格审查时同时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不接受已退休人员担任该项目负责人)。
须同时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链接诚信库,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同时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法定代表人参与远程交互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无需提供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养老保险证明;如提供了授权委托书,则视为委托代理人参与远程交互,则须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
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链接诚信库,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资格审查承诺书
承诺书按投标文件格式“八、其他资料”中要求如实提供承诺书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并且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否则不予认可!(注:如投标人自行修改本承诺书内容,皆视为未提供此承诺书。)
投标人自2022年11月05日(近两年)以来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一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最多为两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设计单位,同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条件即可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设计服务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方案

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10分
方案部分:54分
资信业绩部分:36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注:
1、有效投标文件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价指澄清、补正和修正复核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1)
投标报价 (10分)
投标报价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以有效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2分。偏离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评标价指澄清、补正和修正复核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2.4(2)
技术方案(54分)
规划方案总说明
基于招标人提供的概念方案,结合项目现状的认识、对总体规划构思进行优化阐述;符合项目特点与实际,有针对性,分析相关难点和措施,阐述内容科学和客观合理。(满分10分)
建筑方案
包含但不限于优化后的建筑总平面图、建筑造型与风格、建筑功能布局、建筑结构选型;方案应全面,合理可行。(满分8分)
总平图
至少包含1.标明建筑在基地上的位置、朝向、周边环境和道路关系;2.标注建筑间距、退让红线距离等。方案应全面,合理可行。(满分4分)
效果图
至少包含整体鸟瞰图(不少于三个角度)、交通流线效果图。效果图应全面完整且合理。(满分4分)
工艺设计
基于招标人提供的概念方案,结合项目现状及特点,对生产主车间总平面布置进行优化阐述,至少包含优化说明、各功能区域(至少包含拌合区、石料存储区、铣刨料加工区)平面布置图、各设备(至少包含拌合楼生产设备、石料输送设备、铣刨料加工设备、环保设备等)平面布置图等。方案应全面,合理可行。(满分10分)
工程设计的质量、安全、进度和设计服务等保障措施
投标人根据项目特点,提供质量、安全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费用控制措施、全过程服务保证措施等内容,措施应全面完整、合理可行。(满分10分)
勘察纲要
依据规划,结合地块现状、项目特点,编制勘察纲要,包含但不限于勘察工作目标、勘察说明和勘察方案、勘察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勘察安全保证措施,勘察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合理化建议等内容。方案全面完整、合理可行。(满分8分)
注:
方案应具备上述各项要求,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得低于该项分值的70%;去掉一个评委最高得分去掉一个评委最低得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技术标采用暗标,总页数不超过400页,每多一页,在技术标总分中扣除0.1分。
暗标的编制要求:不能有任何反映单位名称的标志,更不能出现公司名称、人员姓名、以前所承担过的项目名称以及其他带有暗示性的语言或标记,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2.2.4(3)
资信业绩部分(36分)
企业业绩(8分)(企业业绩可重复)
建筑设计业绩:
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厂房、车间(不含仓库)设计业绩的,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6分。
工艺设计业绩:
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水泥、沥青混凝土等搅拌站生产车间工艺设计业绩的,得2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2分)(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可重复)
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厂房、车间(不含仓库)设计业绩的,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
注:业绩须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①     企业建筑设计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二者缺一不可。
②     工艺设计须同时提供合同、工艺设计成果【至少包含生产车间总平面布置图(纸质盖章版)、工艺流程图(纸质盖章版)、工艺设备表(纸质盖章版)】;工艺设计成果中项目名称和合同中项目名称相对应。
如上述企业业绩材料未体现相关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
③  项目负责人的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
④  项目负责人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二者缺一不可。项目负责人业绩须在合同中体现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如未体现,须同时提供设计总平图(盖章签字部分清晰可见)。证明材料中项目负责人姓名不一致的,以标注日期最迟的证明材料为准。如证明材料均未体现,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其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
⑤     上述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涉及提供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并链接诚信库。
⑥     投标申请人的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相关内容无法识别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
项目负责人4分
具有工程类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教授级)工程师职称得4分、高级工程职称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除项目负责人外的项目组成员 22分
1、 技术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设计单位正式员工):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得2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执业证书得1分、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得1分;此项最高得4分。
2、 勘察负责人(须为工程勘察单位正式员工):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得2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证书得1分;此项最高得3分。
3、 工艺专业负责人(须为承担本次工艺设计任务单位[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单位或工程设计建材行业甲级资质或建材行业(新型建筑材料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正式员工):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得2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的得1分,此项最高得3分。
4、 给排水、管线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设计单位正式员工):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得2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得1分;此项最高得3分。
5、 结构专业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设计单位正式员工):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得2分;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得1分;此项最高得3分。
6、 造价专业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设计单位正式员工):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得2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1分;此项最高得3分。
7、 电气专业(须为建筑工程设计单位正式员工):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得2分;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得1分;此项最高得3分。
注:
1、  以上人员不可兼任,如出现兼任的则兼任专业均不得分,每个专业限评一人。
2、职称证书发证机构为各级人力资源行政部门;职称证书发证机构为其他单位的提供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或者提供评审机构或发证机构在各级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核准备案目录查询截图。
3、注册证书必须为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国家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期内证书。
4、须同时提供项目所有人员(含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社保证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等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并加盖电子公章。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11-05至 2024-11-25;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
6.2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合计105元。
6.3数字人民币使用:本项目投标工具使用费、评标(评审)费、招标代理费、交易服务费、工程款结算、履约保证金收退等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5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2023〕4号)、《2024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方案》、《关于在全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行数字人民币应用的通知》(淮数据发〔2024〕6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7.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具体支付详见招标文件。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0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1月12日。
10. 联系方式
①招标人:江苏高速公路工程养护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工
联系电话:13912077567
联系地址:清江浦区汕头路2号
②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工
联系电话:13776705987
联系地址:淮安市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五楼西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