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G15 沈海高速奉化收费站改建工程-奉化区西坞高速出口南侧管理用房及奉化区西坞至奉白线管理用房重置价值评估
金额
15664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2/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G15 沈海高速奉化收费站改建工程-奉化区西坞高速出口南侧管理用房及奉化区西坞至奉白线管理用房重置价值评估 资产评估 比选公告
宁波市奉化区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资产评估”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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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登记号:
FH-ZJBX-20241231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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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G15 沈海高速奉化收费站改建工程-奉化区西坞高速出口南侧管理用房及奉化区西坞至奉白线管理用房重置价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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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事项:
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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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甬台温高速西坞收费站
- 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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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预算:
15664.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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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分别对奉化区西坞高速出口南侧管理用房及奉化区西坞至奉白线管理用房重置价值评估,并分别出具相应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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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30天
- 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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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办法:
其他选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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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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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33075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33075元 ,上限:330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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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说明:
参考《浙江物价局关于制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90号),最终中选单位报价应为一次性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二、竞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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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4-12-31 09:59 至 2025-01-02 09:59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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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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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介资格要求:
资产评估相应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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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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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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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五、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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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市奉化区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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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联系人:
韩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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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88576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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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宁波市奉化区锦奉大道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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