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省道兰西至民意公路安达大同界至大兴段改扩建工程全过程咨询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2/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省道兰西至民意公路安达大同界至大兴段改扩建工程全过程咨询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兰西至民意公路安达大同界至大兴段改扩建工程全过程咨询管理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依据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省道兰西至民意公路安达大同界至大兴段 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交通〔2023〕189号开展本项目的全过程咨询管理服务工作。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大庆市大同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自筹及黑龙江省政府补贴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咨询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路线起于省道兰西至民意公路K141+817 处(安达大同界), 利用现有旧路布线,途经大同镇、八井子乡、采油七厂(老山头乡)、大兴乡,终点于省道兰西至民意公路K192+437 处,即大兴乡东侧 省道兰西至民意公路与省道肇源至新站公路交叉处。建设里程50.7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概算总金额61323.3609万元。项目主要内容如下表所示。
标段 | 规模 (公里) | 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 最高投标 限价(万元) |
QZ1 | 50.7km | 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全过程工程管理的义务,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包括项目管理、工程监理、招标代理、技术咨询服务、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第三方检测、耕作层土壤剥离、用地组卷编制等工作。 | 1779.28 |
2.2建设地点:大同镇、八井子乡、采油七厂(老山头乡)、大兴乡。
2.3计划服务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具体以项目实际情况为准)。
2.4标段划分:本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内容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编号为QZ1。
2.5招标范围: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全过程工程管理的义务,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包括项目管理、工程监理、招标代理、技术咨询服务、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第三方检测、耕作层土壤剥离、用地组卷编制工作。
2.6工作内容:
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项目报批、勘察管理、设计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参建单位管理和协调、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监理管理、验收管理、建管交接管理等内容;施工阶段造价控制:计算及审核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参与材料、设备的询价管理;参与施工现场造价管理;参与项目动态造价分析;参与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汇总分阶段工程结算;配合竣工结算文件完成并报送财政评审;信息化建设及运维: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设、运维等。
2、工程监理:建立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履行安全法定职责;信息与合同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协调相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3、招标代理服务工作范围及内容:根据项目建设总体计划编制招标计划,制定招标方案,依法组织招标活动。包括本项目后续与工程相关的招标采购代理工作,含办理招标采购工程的报建、发包申请、编写资格预审公告(如有)、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如有)、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发放招标文件及图纸、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相关招标资料整理和备案,协助业主签发中标通知书,办理交易单。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签订等业务,并包括招标文件等所有资料的复印、装订等一切所发生的服务(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4、专项服务:包括技术咨询服务(包含建设单位交工验收前检测、沥青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各类技术咨询指导及首件工程等的技术服务)、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第三方检测(包含监督单位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抽检、隐蔽工程抽检、转序抽检及交(竣)工验收检测;配合省厅、省公路中心及其他监管部门巡检、专项督查进行的必要检测)、用地组卷编制工作(包含耕作层土壤剥离费)。
2.7质量要求:服务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建设项目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
2.8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减少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全过程项目管理: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
(2)工程监理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招标代理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
(1)(近五年)2019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提供不少于1个作为项目管理单位承接全过程咨询项目且标的额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业绩。
注: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的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3.3人员要求:
拟派本项目总负责人要求:1人,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建设部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中任意一项执业资格。
(2)拟派招标代理负责人要求:1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职业资格或中级(含中级)及以上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职称。
(3)拟派监理负责人要求:1人,具备工程建设类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
(4)拟派项目管理负责人要求:1人,须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
投标人需承诺在项目服务期内,根据项目需要增加项目所需的管理人员(以承诺书为准,格式自拟)。
以上人员均要求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至少连续3个月本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应是项目管理单位。
(2)联合体成员可为监理、招标代理资质单位。
(3)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家。
3.6允许分包,分包内容要求: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服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1)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范围仅限于服务范围中跨专业或有特殊要求的监理等工作。
(2)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且具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
(3)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明确拟分包的工程及规模。未列入“拟分包项目情况表”的,不得分包。
中标人不得转包中标项目,分包单位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分包单位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中标单位在分包时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
3.7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支付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16时00分至2023年12月1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版)上线试运行公告》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5.2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异议均通过网上进行。投标人需招标人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于2023年12月13日16时00分前,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提出澄清申请,招标人的澄清、修改于2023年12月14日16时00分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发出。
6.3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7日09时00分,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4开标地点: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1.58.199.11:8605/),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电汇或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①采用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②采用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及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http://www.hljjt.gov.cn)网站上发布。
8.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及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http://www.hljjt.gov.cn)上进行公示。将公示以下内容:
8.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8.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相关证书编号、个人业绩;
8.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8.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大庆市大同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大庆市大同区同城路53号
邮编:163515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836797977
招标代理: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邮编:150070
联系人:西先生
电话:0451-84215818
电子邮箱:dept3@guofa818.com
监管部门:大庆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路17号
电话: 0459-6550617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等级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全过程项目管理: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 (2)工程监理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招标代理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应是项目管理单位。 (2)联合体成员可为监理、招标代理资质单位。 (3)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家。 |
注: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1)(近五年)2019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提供不少于1个作为项目管理单位承接全过程咨询项目且标的额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业绩。 注: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的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
注:1.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中未在工程建设领域因重大、特大工程质量(设计问题引起)的、安全事故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 3.在最近三年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不得在黑龙江省2022年度公路企业(联合体各方)信用等级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或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公路企业(联合体各方)被认定为D级。 |
注: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方成员。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总负责人 | 1 | 1、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年龄60周岁及以下。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交通运输部或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中任意一项执业资格。 3、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至少连续3个月本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
招标代理负责人 | 1 | 1、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职业资格或中级(含中级)及以上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职称,年龄60周岁及以下。 2.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至少连续3个月本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
监理负责人 | 1 | 1、具备工程建设类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年龄60周岁及以下。 2.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至少连续3个月本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
项目管理负责人 | 1 | 1、须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年龄60周岁及以下。 2.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至少连续3个月本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
投标人需承诺在项目服务期内,根据项目需要增加项目所需的管理人员(以承诺书为准,格式自拟) |
注:1. 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工程项目管理、监理等工作。
2.“在建项目”的地域及投资性质界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建设项目,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3.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 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技术建议书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 |
2.1.1 2.1.3 |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质量;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网银转账、银行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工程保证保险方式,投标人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方式,投标人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的相关规定提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1.1 2.1.3 |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
2.1.2 | 资格评 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且等级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规定: a.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1)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的扫描件。上述资料中的全过程咨询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工程规模解释顺序为: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的,投标人还应提供由项目项目法人或项目业主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4)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并在“资格审查表(五)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资历表”后附: a、拟委任的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如有)清晰可辨的扫描件(身份证应正反双面扫描);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的规定; (6)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40分; (2)主要人员:20分; (3)业绩:25分; (4)履约信誉: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如果投标人评标价高于本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将不再参与后续任何计算,其投标将被否决。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等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 如果投标人认为评标基准价有误,有权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提出,经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3位小数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 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 建议书 | 40分 | 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方案总体框架、思路 | 10分 | 能够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体制改革总体思路,并结合项目实际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有正确的理解。管理方案的总体框架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按好、较好、一般分别得10-9分、8-7分、6分。 | |
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 | 10分 | 根据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特点进行的重点难点分析(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统筹协调管理、招标代理、建设管理、施工监理),合理化建议及应对不确定因素的措施和预案可行,按好、较好、一般分别得10-9分、8-7分、6分。 | ||||
目标管理方案和措施 | 10分 | 项目质量、投资、变更设计工作、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案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措施完善、有针对性,按好、较好、一般分别得10-9分、8-7分、6分。 | ||||
工期进度及节点目标 | 5分 | 工程总进度计划的安排,关键工期节点的安排及控制和保障工期目标实现的方案和措施可行,按好、较好、一般分别得5分、4分、3分。 | ||||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设置、内部管理制度 | 5分 | 设立地点的选择符合本工程实际,各职能部门设置及其职责划分合理可行、具有针对性,内部管理制度齐全、具有针对性的,按好、较好、一般分别得5分、4分、3分。 | ||||
2.2.4(2) | 主要 人员 | 20分 | 拟投入的项目总负责人资格和能力 | 20 | 拟委任项目总负责人(在计算加分时,包含资格审查条件的,下同)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要求的得12分; 项目总负责人: 具有正高级(或教授级或研究员级)职称的加2分; 每增加一个作为项目总负责人全过程咨询项目业绩的加3分。最多加6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的扫描件及中标通知书。 | |
2.2.4(3) | 其他因素 | 业绩 | 25分 | 投标人的业绩 | 25 | 在计算加分时,包含资格审査条件的业绩: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15分; 1、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的日期为准),每增加一个作为项目管理单位承接全过程咨询项目且标的额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业绩,加2.5分,最多加10分; 注:投标人提供业绩的,应在资格审查表“(四)(近五年)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加分业绩情况表”后附: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1)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的扫描件及中标通知书,项目业绩需能线上查询。上述资料中的全过程咨询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工程规模解释顺序为: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的,投标人还应提供由项目项目法人或项目业主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
履约信誉 | 5分 | 投标人 的信誉 | 5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3分; 2.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公路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公路企业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A级及以上的加2分。 (国务院或省级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设计企业初次进入黑龙江省,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确定;尚无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 ||
2.2.4(4) | 评标价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其中,F=10;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本项目E1=0.2、E2=0.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
注:1.各评分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 点后保留两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除技术能力、履约信誉、评标价外,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商务和技术各项因素的评分一般不得低于招标 文件规定该因素满分值的60%;评分低于满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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