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弥玉高速公路与江通高速公路共线段剩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37486.8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2/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7486.8万元
招标公司玉溪市江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葛工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云岭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1528840870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08
公告正文
弥玉高速公路与江通高速公路共线段剩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弥玉高速公路与江通高速公路共线段剩余工程施工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本次招标内容为弥玉共线段雄关枢纽互通立交区A、B、C、D、G、M匝道及通海东枢纽互通立交区A、B、C、D匝道剩余工程,建设费用约3.75亿元。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公路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3-02-14 11: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监督部门:玉溪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玉溪市秀山西路7号保安大厦6-7层 电 话:0877-6694101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玉溪市江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葛工 |
办公电话: | 13308777385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云岭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王工 |
办公电话: | 15288408702 | 移动电话: | 15288408702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0400202300049001001 |
标段名称: | 弥玉高速公路与江通高速公路共线段剩余工程施工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02-21 18: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03-08 09:00 |
开标地点: | 玉溪市2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网上递交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37486.8067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弥玉共线段雄关枢纽互通立交区A、B、C、D、G、M匝道及通海东枢纽互通立交区A、B、C、D匝道剩余工程,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和通海县境内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经理1名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工作经验,担任过1个新建高速公路施工业绩,且该业绩须包含一座新建枢纽互通立交工程的土建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岗项目.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新建高速公路施工业绩,且该业绩至少包含一座新建枢纽互通立交工程的土建施工;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交(竣)工证书及“全国(或省级)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业绩认定以“全国(或省级)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为准。 |
其他: | 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也可以是由企业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在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2021年度的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评价为D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03-08 09:00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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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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