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教学场馆配套设施项目勘察设计
二、项目编号:2024-JL10-G3004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是 ,应满足下列要求: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谈判。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勘察单位组成,牵头单位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1.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谈判报价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谈判报价、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3组成联合体进行谈判报价的设计或勘察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包的谈判报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包的谈判报价。 1.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1.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备注:联合体参与谈判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谈判报价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谈判报价、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组成联合体进行谈判报价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或标包)的谈判报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或标包)的谈判报价。】; 2.项目预算:人民币肆拾柒万壹仟贰佰元整(¥471,200.00); 3.最高限价:人民币肆拾柒万壹仟贰佰元整(¥471,200.00);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09月03日
至
2024年09月09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
,下午
15:00
至
17: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桂林市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详见供应商资格条件第(九)条。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09月12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2日 09:30
(三)投标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具体地址邮箱通知)
(四)提交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12日 09:30
(二)开标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具体地址邮箱通知)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格式见谈判公告附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8.保密承诺书; 9.谈判文件领购登记表。 (2)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tygbccg12@163.com。 (3)谈判文件售价:免费获取电子版谈判文件。 备注:资料不齐全者不能获取谈判文件。采购机构对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报价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对报价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要求的作报价无效处理。 (4)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5)其他要求:报价供应商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期前,必须在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唐女士
联系电话:0773-7251015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 桂林市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0773-7251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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