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莒县财政局投资评审、会计事务、资产评估等第三方中介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gp37112200020240200019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0633-6222535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永刚1506553525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莒县财政局投资评审、会计事务、资产评估等第三方中介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2200020240200019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莒县财政局投资评审、会计事务、资产评估等第三方中介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首次发布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原采购文件内容:评标办法前附表(A包)2.2.2商务部分工程造价咨询业绩10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止(以成果文件时间为准)具有的公共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绩,每具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被解约的合同不得填报。本项计分以委托书(或委托合同)及成果文件加盖公章为准,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不得分。注:(1)工程造价咨询业绩与财政部门委托的投资评审项目业绩不重复计分。(2)公共投资项目是指政府投资项目、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以及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建设的项目,附相关证明。(3)此部分评审若因成果文件页码多影响响应文件上传的,供应商可提供简版成果文件原件扫描件(简版成果文件原件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概况、签字及盖章等主要页面),但因提供简版成果文件原件扫描件而影响评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4)若一份委托协议上写了多个项目,但可以提供不同的成果文件的以项目数量为准,且委托协议中需明确体现项目名称,否则不予计分。财政投资评审业绩10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止(以成果文件时间为准)具有的财政部门委托的项目财政投资评审业绩,每具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被解约的合同不得填报。本项计分以委托书(或委托合同)及成果文件加盖公章为准,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不得分。注:(1)工程造价咨询业绩与财政部门委托的投资评审项目评审业绩不重复计分。(2)此部分评审若因成果文件页码多影响响应文件上传的,供应商可提供简版成果文件原件扫描件(简版成果文件原件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概况、签字及盖章等主要页面),但因提供简版成果文件原件扫描件而影响评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3)若一份委托协议上写了多个项目,但可以提供不同的成果文件的以项目数量为准,且委托协议中需明确体现项目名称,否则不予计分。现变更为:评标办法前附表(A包)2.2.2商务部分工程造价咨询业绩10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止(以成果文件时间为准)具有的公共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绩,每具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被解约的合同不得填报。本项计分以成果文件加盖公章为准,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不得分。注:(1)工程造价咨询业绩与财政部门委托的投资评审项目业绩不重复计分。(2)公共投资项目是指政府投资项目、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以及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建设的项目,附相关证明。(3)此部分评审若因成果文件页码多影响响应文件上传的,供应商可提供简版成果文件原件扫描件(简版成果文件原件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概况、签字及盖章等主要页面),但因提供简版成果文件原件扫描件而影响评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4)若一份委托协议上写了多个项目,但可以提供不同的成果文件的以项目数量为准,且委托协议中需明确体现项目名称,否则不予计分。财政投资评审业绩10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止(以成果文件时间为准)具有的财政部门委托的项目财政投资评审业绩,每具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被解约的合同不得填报。本项计分以成果文件加盖公章为准,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不得分。注:(1)工程造价咨询业绩与财政部门委托的投资评审项目评审业绩不重复计分。(2)此部分评审若因成果文件页码多影响响应文件上传的,供应商可提供简版成果文件原件扫描件(简版成果文件原件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概况、签字及盖章等主要页面),但因提供简版成果文件原件扫描件而影响评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3)若一份委托协议上写了多个项目,但可以提供不同的成果文件的以项目数量为准,且委托协议中需明确体现项目名称,否则不予计分。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22日12时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本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不一致的部分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对各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莒县财政局机关
        地    址:山东省日照市莒县文心中路13号
        联系方式:0633-6222535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县(区)海曲东路20号东港区粮食与物资储备局办公楼西单元401
        联系方式:150655352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永刚
        联系人电话:15065535258
附件:
莒县财政局第三方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10.22.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