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600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工18687042003
标书截止时间2019/12/10
投标截止时间2019/12/25
公告正文

五华区西北片区14-1号地块体育中心项目造价咨询机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五华区西北片区14-1号地块体育中心项目造价咨询机构招标已由五发改投资【2018】104号文批准建设,根据公司与昆明万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KCWH2018-4号地块配建体育中心建设、移交协议补充协议》,昆明万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委托昆明市土地开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进行本项目造价咨询机构的招标。确定服务单位后由昆明万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昆明市土地开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及确定的本项目服务单位签订三方协议。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造价服务机构进行公开招标,依法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
五华区西北片区14-1号地块体育中心项目位于地块位于京昆高速和普吉路两条主干道间,项目总用地面积35892 ㎡,拟建总建筑面积 60551 ㎡。项目投资约2.6亿元。
2.2 招标范围:
对五华区西北片区14-1号地块体育中心项目建设过程进行全过程造价审核,同时参与项目建设管理并对竣工结算进行审计,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造价咨询机构工作主要内容:
1、投资估算审核
2、设计概算审核
3、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
4、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编制或审核
5、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6、工程结算审核
7、竣工决算审核
2.3 总投资:26000万元
招标规模:150万元
2.4 资金来源: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京昆高速和普吉路两条主干道间
2.6 项目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移交至审计完成。
2.7 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2.8.1质量要求: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和工程基本建设等有关规章以及建设部、云南省政府、云南省建设厅涉及项目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文件,并满足招标人需要。审计服务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核。
2.8.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仅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其他:3.5.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5.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以及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若总所或总公司无法直接参加投标,可授权其下属唯一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若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应当提供总所或总公司授权投标的证明文件(须提供证明材料))。
3.5.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2016年至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书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自成立初年提供)
3.5.4.企业类似业绩: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以上(含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项目投资金额在2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5万平米及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或竣工决(结)算审计服务),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审计报告或成果文件或业主证明为准等业绩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5.5.项目组成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注册人员(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以上(含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项目投资金额在2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5万平米及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或竣工决(结)算审计服务)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审计报告或成果文件或业主证明为准等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2)项目组其他成员要求:
拟派往本项目财务专业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必须为联合体成员单位注册人员(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具备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
拟派往本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4人,其中包括:土建、安装、市政专业造价人员各1人,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注册在本单位,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财务人员1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
3.5.6.信誉要求:近三年(2016年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
3.5.7.省外企业要求:省外建筑业企业到云南开展建筑活动的,需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滇建筑业企业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建建函〔2019〕18 号】执行,提供针对该项目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滇登记信息。
3.5.8.其它:①按昆监管委发【2013】2号文的规定,附投标人承诺书; ②拟派人员不更换、不缺失承诺; ③拟派人员至少2人须常驻施工现场承诺书; ④拟派人员按招标人要求按时进场的承诺书。
3.5.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2家)且需具备资格要求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报名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12-03 16:49 至 2019-12-10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12-25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 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2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昆明市土地开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名称: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润城第二大道7栋9楼 招标代理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1楼
招标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联系人:郑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0871-63187966-8353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18687042003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五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415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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