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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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拟验收项目予以公布。
一、项目基本情况
山东九鸿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在临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东城街道东安路9号,法人代表张超,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金属门窗工程施工;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门窗制造加工;金属制品研发;门窗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劳务分包;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山东九鸿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金属制品项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东城街道东四路北首路西,本项目代码为2101-370724-04-01-890528,2023年2月, 山东九鸿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瑞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山东九鸿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金属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6月26日取得潍坊市生态环境局临朐分局关于该项目的环评批复,批复文号为“临环审表字[2023]136号”。
目前企业已对年产12000吨金属制品项目进行了建设,工程于2023年7月开工建设,2023年8月建成试运。项目占地面积28564.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000平方米,购置数控剪板机、数控雕刻机、喷粉房、喷漆房等设备120台(套),投产后可形成年产金属制品12000吨的能力。
本次验收项目实际总投资20000万元,环保投资22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的1.1%,劳动定员80人,年工作300天,实行两班工作制,每班工作时间为8h。
二、环保执行情况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机加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前处理工序产生的异味,前处理烘干工序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喷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喷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VOCs、二甲苯,流平工序产生的VOCs、二甲苯,固化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二甲苯。
前处理烘干过程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喷漆工序1#、2#、3#喷漆室产生的颗粒物、VOCs、二甲苯废气经水帘+干式过滤箱处理后与流平工序产生的VOCs、二甲苯废气一同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粉末喷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集气罩+旋风+滤芯+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
4#喷漆室产生的颗粒物、VOCs废气经水帘系统+干式过滤箱+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
喷漆固化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二甲苯废气通过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
喷涂固化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废气通过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
前处理工序产生的异味通过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有组织排放;
焊接过程产生的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机加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废气通过加强管理,清洁生产后无组织排放;未被集气罩收集到的废气经车间安装排气扇加强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前处理工序的水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以及生活污水;
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水与经厂区综合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水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临朐荣怀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弥河。
3、噪声
本项目一期工程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空压机、剪板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70~90dB(A),通过采取减振、隔声、合理布置等措施减少噪声的产生。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包括职工生活垃圾、下脚料、铝屑、焊渣、废包装材料、喷涂过程收集粉尘、废反渗透膜、废水性漆桶、漆渣、废稀释剂桶、废油漆桶、碱洗槽渣、除油槽渣、钝化槽渣、水帘废水、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污泥、废机油、含油抹布。
下脚料、铝屑、焊渣、废包装材料、喷涂过程收集粉尘、废反渗透膜、废水性漆桶、水性漆渣、含油抹布等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外售处理;废稀释剂桶、废油漆桶、氟碳漆渣、碱洗槽渣、除油槽渣、钝化槽渣、水帘废水、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污泥、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到带盖的垃圾桶内,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环境管理
公司设有环保管理机构,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
为保证此次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对以上验收结论予以公开。如有疑问或索询验收报告及验收结论详情请联系山东九鸿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电话:15863680099

通讯地址: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东城街道东四路北首路西。

附件1: 2023.9.13 临朐山东九鸿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金属制品项目验收意见.pdf 297.1 KB , 下载次数0
附件2: 山东九鸿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金属制品项目验收报告.pdf 11.8 MB , 下载次数0
附件3: 2023.9.13 山东九鸿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金属制品项目验收意见.pdf 297.1 KB ,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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