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重庆高新区收养评估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已开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12/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基本信息
需求描述:第一条
服务期限
2023年12月至2024年12月
第二条
服务内容
对在甲方登记的收养申请人,根据甲方提供的境内收养申请人评估服务申请,按照《收养评估办法(试行)》(民发〔2020〕144号)及重庆市民政局印发《重庆市收养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渝民发〔2021〕9号)的相关规定,在有效期限内(60天)及时提供评估服务。
第三条 服务质量要求
1.收养评估质量要求:按照民政部2020年《收养评估办法(试行)》民发〔2020〕144号和重庆市民政局印发《重庆市收养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渝民发〔2021〕9号)的要求开展评估工作,并出具有参与评估人员签名并加盖公章的评估报告。
2.评估要求:严格按规定开展评估,不得擅自更改评估事项,严守收养保密协议。
3.评估结果: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申请人资料后,六十日内完成评估并出具报告,报告一式叁份,甲方存档贰份,乙方存档壹份。如非评估机构的原因造成的评估进程滞后,乙方应提前与甲方沟通进展,确认评估报告出具时间。
第三条 项目执行团队
1.有5名以上具有社会工作、医学、心理学、儿童教 育学、法学等全日制本科专业教育背景,且从事相关工作2 年以上,或者从事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婚姻家庭类司法工作、 儿童福利相关工作2年以上的专职人员。评估工作人员应从以上专职人员中选派,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并参加民政部门组织的相关收养法律、法规和评估业务培训。
2.项目督导为中级社工师且具有5年以上收养评估项目经验的人员担任,保证评估报告的质量和提供专业的建议。
第四条
项目结算及支付方式
费用支付方式。甲方在协议期限内,委托乙方进行收养评估,根据每例收养的实际情况,案例支付服务评估费用,其中收养评估A类费用为2500元/例(评估地为重庆市主城9区内)、B类费用为3500元/例(评估地为重庆市主城9区以外的区县)、C类费用为5000元/例(评估地为重庆市外但不包含新疆、西藏地区)的费用,超出A、B、C类的评估案例,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甲方按照每完成一例就支付的方式,在收到乙方提供票据后1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支付。
预算金额:5000元
采购编号:10673567
采购人信息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需求描述:第一条
服务期限
2023年12月至2024年12月
第二条
服务内容
对在甲方登记的收养申请人,根据甲方提供的境内收养申请人评估服务申请,按照《收养评估办法(试行)》(民发〔2020〕144号)及重庆市民政局印发《重庆市收养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渝民发〔2021〕9号)的相关规定,在有效期限内(60天)及时提供评估服务。
第三条 服务质量要求
1.收养评估质量要求:按照民政部2020年《收养评估办法(试行)》民发〔2020〕144号和重庆市民政局印发《重庆市收养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渝民发〔2021〕9号)的要求开展评估工作,并出具有参与评估人员签名并加盖公章的评估报告。
2.评估要求:严格按规定开展评估,不得擅自更改评估事项,严守收养保密协议。
3.评估结果: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申请人资料后,六十日内完成评估并出具报告,报告一式叁份,甲方存档贰份,乙方存档壹份。如非评估机构的原因造成的评估进程滞后,乙方应提前与甲方沟通进展,确认评估报告出具时间。
第三条 项目执行团队
1.有5名以上具有社会工作、医学、心理学、儿童教 育学、法学等全日制本科专业教育背景,且从事相关工作2 年以上,或者从事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婚姻家庭类司法工作、 儿童福利相关工作2年以上的专职人员。评估工作人员应从以上专职人员中选派,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并参加民政部门组织的相关收养法律、法规和评估业务培训。
2.项目督导为中级社工师且具有5年以上收养评估项目经验的人员担任,保证评估报告的质量和提供专业的建议。
第四条
项目结算及支付方式
费用支付方式。甲方在协议期限内,委托乙方进行收养评估,根据每例收养的实际情况,案例支付服务评估费用,其中收养评估A类费用为2500元/例(评估地为重庆市主城9区内)、B类费用为3500元/例(评估地为重庆市主城9区以外的区县)、C类费用为5000元/例(评估地为重庆市外但不包含新疆、西藏地区)的费用,超出A、B、C类的评估案例,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甲方按照每完成一例就支付的方式,在收到乙方提供票据后1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支付。
预算金额:5000元
采购编号:10673567
采购人信息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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