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庭”建设(修缮)维修维护-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改造工程成交公告 |
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成交公告(“两庭”建设(修缮)维修维护-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改造工程) 依据“鄂采计[2019]-19061号”执行计划的要求,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于2019年09月30日就其所需的“两庭”建设(修缮)维修维护-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改造工程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两庭”建设(修缮)维修维护-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HBZC-CG-2019-XN008-2 三、采购内容:“两庭”建设(修缮)维修维护-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28.299695万元。 五、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公告日期:2019年09月18日 六、磋商信息: 磋商日期:2019年09月30日 磋商地点: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三楼会议室 磋商小组负责人:金华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金华,李六元,张虎(采购人代表) 七、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乾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421202052637118R 地址:咸宁市长安大道89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28.0000万元 成交内容:“两庭”建设(修缮)维修维护-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徐柠 八、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 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西路16号(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三楼)。 九、代理服务费用: 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采购代理合同,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人民币3000元。 十、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十一、质疑: 相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要求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3348096883@qq.com。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通讯地址:湖北省咸宁市文笔大道109号 联 系 人:张主任 电话:0715-8322545 代理机构: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西路16号 联 系 人:毛德华;陈平芳 电话:0715-82489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