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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弘盛铜业有限公司急件阀门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阳新弘盛铜业有限公司急件阀门采购项目
公开询比公告
项目编号:HS2023-HWXB1102
项目名称:弘盛铜业急件阀门采购项目
报价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05 日 11 时 00 分
采购人:阳新弘盛铜业有限公司
业务联系人:潘禹 18571089360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及提交: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3 年 11 月 02 日 10 时 00 分至
2023 年 11 月 05 日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有色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
采购文件。并在 2023 年 11 月 05 日 11 时前在中国有色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中提交。
一、采购范围
1、供货范围
序号 | 采购标的★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需求单位 |
1 | 阀门 | 详见报价文件 | 阳新弘盛铜业有限公司 |
2、 交货期、交货数量及交货地点
2.1 交货期及交货数量: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30 日止或合同金额履行完毕,先到为
准,按需分批送货,分批结算。
2.2 交货地点: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新港物流工业区海洲大道 68 号(阳新弘盛铜业有限公司
厂内)。
3、其他要求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供方开具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90 天内付款 。
二、★本次询比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及提供以下证明资料,相关资料要求,在平台注册
是未提供的,本次投标时须提供,否则投标文件不接受)
1、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提供本次项目要求产品和服务,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
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独立签订供货合同,具备履行合同供货能力,且依法经营、资信状况良好、
售后服务及时,并具备本项目标的物的经营资质。
2、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所投标的物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标的物不得采用
中所列品种;投标人提供的标的物涉及到《特种设备目录》内项目的,需提供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资
质的厂家品牌;投标人提供的标的物涉及到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符合要求的产品,必须获得
安全标志认证。
4、不满足询比文件中加注★的条款,或已注明为实质性要求的条款,采购小组有权否决其投标。
二、技术、质量要求:
1、供方产品在设计、制造、检验等过程中,所有材料、设备制造工艺、质量控制
和产品检验验收等均遵守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国际公认的标准的规定;遵守行业、
企业有关标准和规范;制造厂的技术标准若高于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系列标准,则以
制造厂标准为准。在合同签定后(订货前)如出现新的标准,供方应遵照最新标准执行;
2、所供产品必须为正品,非试制品或翻新品。发现所供产品为非正品或翻新品,
后果由供方全权负责,并承担一切后果。
3、合同货物如产生专利纠纷,由供方负全部责任,与需方无关。
三、验收要求
1、按国家最新相关行业标准结合我公司实际要求和使用效果为验收标准,需方有
权随机抽取样品,进行包括理化指标化验及其他方式检验;供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
可将样品送经需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国家认可的检测资质)检测,最终结 果以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结果为准,费用由供方承担。
2、标的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后,供需双方共同参入验收,供方在约定的时间不到 场,视同认可需方的验收结果,按照但不限于下列方式验收:
2.1 核对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订货委托单、订货合同、供货单位提供的质量证明书 和产品合格证、装箱单、发货清单等随货资料,对合同约定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品 牌等相关资料一一核对,资料不齐,需方有权拒绝收货。
2.2 外观检验:
2.2.1 查看及核对包装物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招标要求,包装物应对产品的运输和 储存起到保护作用。包装应完整,无破损;包装物不符要求及破损,需方有权拒绝收 货。
2.2.3 感官检验:对标的物的形状、颜色、气味、伤痕、锈蚀、老化程度等与标的 物相关指标进行检验;标的物应为全新产品,标的物光滑,无粘砂、气孔、裂纹、伤 痕、锈蚀等,达不到验收要求的,需方有权拒绝收货。
2.2.4 理化检验:
2.2.4.1 需方通过量检具、仪器、仪表、测量装置或化学分析等方法对标的物进行 检验;如光谱仪对材质进行检验,卡尺对厚度进行检验,卷尺对长度进行检验,达不 到验收要求的,需方有权拒绝收货。
2.2.4.2 抽取样品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的,根据检测报告判定产品是否合格。
2.2.5 数量检验:根据标的物特性采用检斤(过磅)、检尺、计件(点数)、按国 标换算等方式确认供货数量;收货数量,以需方检验为准。
2.2.6 其他方式:非生产商直接供货的,需方有权邀请生产厂家技术人员参入验收。供方不能证明标的物为正品的,需方有权拒绝收货。
3、标的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后,需方对包装、外观质量、规格型号、数量等进行 验收、提供样品的严格按样品验收。对于合同清单中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品牌不符
的需方有权拒收;对于外观质量有明显缺陷、材质不符、厚度达不到要求的必须退货,并视情况追究供方责任;
4、理化检验结果未出来的,需方按流程收货;如检测结果不合格,已使用的不退 货、不结算,未使用的,供方需全部更换,无法更换的不予结算;并视情况追究供方 责任;
5、标的物的最终验收地点为需方使用现场,提出异议期限为质量检测后一个月 内。
6、进厂入库的标的物技术要求必须与招标要求一致,标的物进厂以需方计量检验 为准,供方随标的物附产品检验报告单,如有异议可提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仲裁,以 仲裁结果为准进行结算。
7、供方根据报价确定的品牌或厂家及到货周期送到指定地点。且提供产品标牌,出厂合格证等相关验收凭证,送货验收。未提供合格证的,需方有权拒收;不按要求 供货或逾期交货的,将按《供方管理》做出相应处罚。
8、需方对产品提出的问题,供方应在 24 小时内无条件上门服务。
四、包装及运输要求
1、通用方式包装,符合国家标准,包装物不回收。
2、装卸及运输过程中应有遮盖物,防止日晒、雨淋、受潮。不得受有害物质的浸 蚀。
3、供方自行组织运输,运输过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因需方申报环保 A 级企业中,供方提供的运输车辆须全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含燃气)或使用新 能源车辆。供方须在需方门禁系统中将车辆下列信息录入:车辆类型、车牌颜色、车 牌号、注册日期、车辆识别码(VIN)、发动机号码、燃料类型、排放标准、使用性质、运输单位名称、行驶证及司机相关信息。如因供方车辆达不到要求或未按要求填表信 息致使送货车辆不能进厂,产生的交货延误或二次转运费用都由供方承担。
4、所有进入生产区域(库房、收货点均在生产区域)人员必须穿戴劳保用品,劳
保用品包括:长袖工作服(全套含上下装)、劳保鞋、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样式 类型自行确定);如司乘人员下车从事配合起吊、搬运等工作,须带劳保手套。夏季 司机可用长袖服装加反光背心代替长袖工作服。司乘人员不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的,致使进厂后因劳保用品穿戴不规范造成的罚款,均由供方承担。
5、供方自行组织运输,运输过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6、按国家最新相关行业标准结合我公司实际使用效果为验收标准,随车携带质检 单,数量以需方检斤为准。产品外包装上须注明品牌及其他相关信息。
7、供方至少在货物发往交货地 1 个工作日前,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方式通知 需方订单号、货物名称、件数、毛重、运输量、运输方式、起运日期、联系方式等,以便需方安排接货和储存;
8、运输车辆到达接收方工厂后必须接受相关工作制度的约束以及工作人员指挥并 按章操作。
9、货物风险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供方承担,与需方 无关。货到需方指定地点且经需方书面验收合格后,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由需方 承担。
五、履约保证
1、延期供货的,每延期一天扣除供方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供方 供货数量不足或供货质量不合格又不能及时补充的,均视同延期供货。延期超过 10 天 的,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供方标的物检验不合格的,除无条件退货外,根据情节需方除有权解除合同 外,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需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3、由于供方原因,未按计划供货造成需方从其它渠道采购的标的物,除高出的 价差由供方承担外,根据情节,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处以一定数量的赔偿金。4、供方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以上由供方承担的违约赔偿金,需方有权从供方的履约保证金和货款中扣除,
不足部分需方将依法追究。
6、供方严格按照合同清单要求的品牌、规格送货,否则对不符合要求的货物,将退货、换货处理,同时将不良行为纳入供方考核。
七、其他约定事项
1、取消询比的权力:采购人在中标通知发出之前的任何时候,有权取消本次询比,对因此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没有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 行动的理由。
2、按比价排序结果,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成交候选 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合同相对人:(一)拒绝签订或履行采购合同的;(二) 未按采购人要求缴纳定额履约保证金的;(三)其他被查实使用违规方式影响采购结果 的。
3、不按要求报价或中标后因故(非需方原因)履约等行为将对照我公司《供应商 不良行为判定处置标准》做出相应处罚。
(电子签章)
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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