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苏行审项建【2023】180号
预算金额3438.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华建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诸润0512-6522188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高铁苏州北站改扩建配套工程(项目名称)高铁苏州北站动车所上盖交通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铁苏州北站改扩建配套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行审项建【2023】18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高铁枢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高铁枢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建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高铁苏州北站动车所上盖交通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标段)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北动车所区域

2.2建设规模:包括与上盖必要连通的9条道路配套。其中,动车所上盖配套工程涉及连接动车所一层盖板通道和相关地面道路改造共涉及西公田路、金泰路、漕湖大道、兴太路、元春路5条道路,总长约6100m,标准段宽约30~50m左右;动车所建设配套工程涉及服务动车所的相关道路共涉及蠡太路、益地路、万顺路、南侧国铁进场通道4条道路,总长约2144m,宽约13~30m。建安费约15.63亿元。(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万元)

工期

(日历天)

N3205010304000255005001

高铁苏州北站动车所上盖交通配套工程勘察设计

1)、勘察部分包括初勘初测、详勘定测、物探、勘察测量物探报告、配合招标人进行勘察、测量、物探成果的审查以及项目设计阶段、施工期间、质量保修阶段的勘察技术咨询服务、质量保修阶段的测量、物探技术咨询服务等,包含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管线综合、交通导改、附属工程(机电、监控、交通工程、绿化、景观亮化)等方面满足设计要求必须的勘察、测量、物探工作,以及为发包人提供后续验槽、验收以及其他相关的后续服务工作。

2)、设计部分包括方案设计深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不含预算)及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参与施工现场的设计服务。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管线综合、交通导改、附属工程(机电、监控、交通工程、绿化、景观亮化)等全部设计等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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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专业(道路工程甲级、桥梁工程甲级、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道路工程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牵头方委派)(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

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的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满足本公告3.1资质条件要求;

3、对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满足本公告3.2项目负责人要求。

4、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详见须知前附表1.4.1。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招标范围:1)、勘察部分包括初勘初测、详勘定测、物探、勘察测量物探报告、配合招标人进行勘察、测量、物探成果的审查以及项目设计阶段、施工期间、质量保修阶段的勘察技术咨询服务、质量保修阶段的测量、物探技术咨询服务等,包含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管线综合、交通导改、附属工程(机电、监控、交通工程、绿化、景观亮化)等方面满足设计要求必须的勘察、测量、物探工作,以及为发包人提供后续验槽、验收以及其他相关的后续服务工作。2)、设计部分包括方案设计深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不含预算)及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参与施工现场的设计服务。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管线综合、交通导改、附属工程(机电、监控、交通工程、绿化、景观亮化)等全部设计等相关服务。

四、设计周期:75天(具体安排详见招标文件)。

五、备注:1、投标人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上传至其他资料,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由牵头方委派)。2、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均须原件扫描上传。3、①、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在规定的端口上传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②、联合体非牵头方须提供相关资料,包含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并上传至其他资料,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六、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有效投标大于 6 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 4~6 家时,不排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3名,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法,择优确定中标人,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七、本项目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在规定的端口上传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牵头方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专业(道路工程甲级、桥梁工程甲级、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②、联合体非牵头方须提供相关资料,包含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08-29 09:002024-09-05 23:59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9-10 13:30

5.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zzyjy.com.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苏州高铁枢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建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址:

苏州高铁新城

址:

苏州市吴中西路87号

编:

编:

联系人:

孙铃杰

联系人:

诸润、徐荣

话:

0512-66155961

话:

0512-65221883

真: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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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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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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