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确山县竹沟红色教育基地建设项目边坡支护(挡土墙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边坡支护板桩墙直立式挡土墙抗滑桩扶壁式挡土墙红色教育基地建设挡土墙工程摄像头话筒麦克风远程解密评标办法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招标代理服务设计施工总承包编制技术咨询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施工总平面图布置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商务标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永久占地临时占地施工图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联络关于现场图纸准备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桥梁超大件超重件场内道路交通设施场外交通场内交通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给排水管道电气管线计量设备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工程照管半成品保护基准线水准点测量放线投料试车工程保险安装装修屋面防水卫生间房间外墙面防渗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住宅小区给排水设施配套供热供冷系统采暖期供冷期建设工程施工
金额
1125.51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确建招【2022】14号
预算金额1129.12万元
招标公司确山县国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宇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孟女士0396-2782995
中标公司确山县给排水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125.51万元
中标联系人李名扬
公告正文
确山县竹沟红色教育基地建设项目边坡支护(挡土墙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招 标 人 |
确山县国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
工程名称 |
确山县竹沟红色教育基地建设项目边坡支护(挡土墙工程) |
标段名称 |
施工标段 |
|||
工程地址 |
确山县境内 |
招标类型 |
施工 |
|||
工程规模 |
主要内容包含板桩墙、直立式挡土墙、抗滑桩、扶壁式挡土墙等。 |
结构层数 |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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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2年09月26日 |
|||||
中标人 |
确山县给排水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
李名扬 |
|||
中标价 |
11255193.26元 |
资格证书 编号 |
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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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工期 |
60日历天 |
中标质量 |
合格 |
|||
招标人:确山县国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异议受理部门) 地 址:确山县盘龙镇铁北路615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96-7019880 监督部门: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异议受理部门) 地 址:确山县市民中心6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96-2739611 |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宇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孟女士2022年09月30日 |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 |
李女士(招标人) |
联系电话 |
0396-7019880 |
- 招标文件定稿.doc招标文件定稿.doc
五
确山县竹沟红色教育基地建设项目边坡支护
(挡土墙工程)
项目编号:确建招【2022】14号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人:确山县国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河南宇正工程咨询有限
日期:2022年8月
7
司
宇
五
确山县竹沟红色教育基地建设项目边坡支护
(挡土墙工程)
项目编号:确建招【2022】14号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人:确山县国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河南宇正工程咨询有限
日期:2022年8月
7
司
宇
2、姓名:江燕燕Z4501001996(职业资格或岗位证号)1、姓名:马玲Z4501001997(职业资格或岗位证号)二、其他人员建设类注册执业(职业))资格证号:豫241161689387一、项目负责人:孟春燕招标代理项目部人员组成
1.1项目概况151.总则1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9第一章招标公告4目录
1.7语言文字171.6保密171.5费用承担17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6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16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6
2.招标文件181.12偏离181.11分包181.10投标预备会181.9踏勘现场181.8计量单位18
3.1投标文件的组成193.投标文件192.4招标文件的异议192.3招标文件的修改192.2招标文件的澄清192.1招标文件的组成18
3.5投标文件的编制223.6备选投标方案22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33.4投标保证金223.3投标有效期223.2投标报价20
5.1开标的时间、地点和要求245.开标24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34.2投标文件的递交23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34.投标23
6.3评标256.2评标原则256.1评标委员会246.评标245.3开标异议245.2开标程序24
7.6履约保证金267.5中标通知267.4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267.3评标结果异议257.2中标候选人公示和现场考察257.合同授予25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79.纪律和监督278.2不再招标278.1重新招标26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67.7签订合同26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28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79.5投诉27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7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7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7
附表七: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34附表六:确认通知33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32附表四:中标通知书31附表三:问题的澄清30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29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55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48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47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7评标办法前附表35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5
确山县竹沟红色教育基地建设项目边坡支护(挡土墙工程)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86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85第六章图纸(交易平台下载)84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交易平台下载)83
2.1项目名称:确山县竹沟红色教育基地建设项目边坡支护(挡土墙工程)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确山县竹沟红色教育基地建设项目边坡支护(挡土墙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确山县国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农发行项目贷款,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宇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本项目采用电子标书和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评标)招标公告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含全部内容;2.6质量要求:合格;2.5工期要求:60日历天;2.3建设规模及内容:确山县竹沟红色教育基地建设项目边坡支护(挡土墙工程)主要内容包含板桩墙、直立式挡土墙、抗滑桩、扶壁式挡土墙等。2.3建设地点:确山县境内2.2项目编号:确建招【2022】14号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投标人资格要求:2.11招标控制价:11291242.41元;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2.9评标方式:远程网络电子评标(异地评标的副场设在驻马店市区以外);2.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注: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代理人一经确定不得更换(否则将视为放弃投标),社保证明要求提供本企业自2022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凭证,简称“社保证明”。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不允许转包和分包。3.5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投标人出具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3.3技术负责人要求: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本企业人员(以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为准)。3.2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项目,且必须为本企业人员(以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为准)。
5.2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zmdggzy.gov.cn/TPFront/)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工具以及CA密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5.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凭CA密钥登陆会员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交易平台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5.招标文件的获取4.2请各投标人网上报名时注意完善主体信息(如开户银行及开户账号等),以免未填写或错误导致系统判定废标。4.1投标人首先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zmdggzy.gov.cn/TPFront/)进行交易主体注册,然后按网站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扫描件,提交并完善企业投标所需资料信息,由企业自行核验通过,最后根据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办理CA锁的要求准备好CA办理所需资料,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受理大厅CA窗口办理CA密钥,完成注册。4.企业注册
7.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9月26日08时30分;7.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7.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原件,投标企业应在项目开标前,将项目经理、人员、资质、业绩、荣誉、财务等投标所需材料扫描件,上传至驻马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中,同时在“资格审查及评审材料”菜单下按标段挑选该标段投标所用资格审查材料,以供评标过程中评委查阅。评标时以电子投标文件及“资格审查及评审材料”菜单中选取的信息为准。本招标工程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6.资格审查方式
8.投标保证金7.5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4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http://www.zmdggzy.gov.cn:8820/TPBidder)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action/hall/login)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7.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驻马店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www.zmdggzy.gov.cn:919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地点: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大厅;加密电子投标文件(*.ZMD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mdggzy.gov.cn:8820/TPBidder)上传完成。
联系人:朱女士帐号:详见招标文件户名: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河南确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8.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银行转账或者电子保函”,如使用电子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需将电子保函制作至电子投标文件内;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入如下指定账户,退还时退至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备注栏中备注项目招标编号,一律不准缴纳现金,否则其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前三名中标候选人以外企业,投标保证金将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后一个工作日内退还,前三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备案后一个工作日内退还(合同签订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交备案,逾期未进行合同备案造成保证金延迟退款,由招标人承担法律责任)。8.1、投标保证金:贰拾贰万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缴纳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考虑跨行、跨地区以及其他各种有可能耽误投标保证金到账的时间)
联系人:李女士招标人:确山县国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0.本次招标联系事项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9.发布公告的媒介:联系电话:0396-2782998
地址:驻马店市博雅写字楼27层联系电话:0396-3571977联系人:江女士代理机构:河南宇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确山县盘龙镇铁北路615号联系电话:0396-7019880
电话:0396-2782995监督部门: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办公室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396-2739611监督单位: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1.监督部门:
1.2、硬件要求:网络带宽4M以上。1.1、网络要求:1、因驻马店不见面交易系统具备视频直播、语音通话等,对网络带宽及硬件要求相对较高的功能,故投标人在参与使用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的项目时,需确认是否满足如下要求:12.特别提醒:联系人:胡先生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zmdggzy.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6e085538-6be5-4d25-80b2-12f5fc669ba1&CategoryNum=026005)2、不见面开标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并且使用CA锁来解密招投标文件,各交易主体务必关注CA数字证书的过期时间,提前办理相关延期业务,避免因为过期而无法解密。对于参与驻马店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的投标企业代表,要求能熟练掌握电脑基础操作。1.3、人员要求:电脑要求内存4G及以上,且需配套网络摄像头、麦克风、音箱等,并确保其均能正常运转。操作系统要求Windows7及以上,IE浏览器IE11及以上。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1.1项目概况1.总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确山县国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女士联系电话:0396-7019880地 址:确山县盘龙镇铁北路615号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河南宇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江女士联系电话:0396-3571977地 址:驻马店市博雅写字楼27层 |
1.1.4 | 项目名称 | 确山县竹沟红色教育基地建设项目边坡支护(挡土墙工程) |
1.1.5 | 建设地点 | 确山县境内 |
1.1.6 | 建设规模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1.2.1 | 资金来源 | 农发行项目贷款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资金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答疑纪要为准(如有); |
1.3.2 | 计划工期 | 60日历天 |
1.3.3 | 质量标准 | 合格 |
1.3.4 | 标段划分情况 | 共划分一个标段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项目,且必须为本企业人员(以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为准)。3.技术负责人要求: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本企业人员(以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为准)。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5.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投标人出具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注: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代理人一经确定不得更换(否则将视为放弃投标),社保证明要求提供本企业自2022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凭证,简称“社保证明”。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三日内,如有疑问登录交易平台向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提问,招标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审查后认为如有必要答疑,会将答疑纪要在交易平台公布。 |
1.11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1.12 | 偏离 | 不允许□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偏差调整方法: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图纸(交易平台下载)、工程量清单(交易平台下载);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7日前形式:登录交易平台匿名提出 |
2.3.1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日前形式:交易平台书面澄清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2日内形式:登录交易平台匿名确认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2日内形式:登录交易平台匿名确认 |
2.4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日前,招标人收到异议,3日内给予答复;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投标人自行提供 |
3.3.1 | 投标有效期 |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贰拾贰万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缴纳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考虑跨行、跨地区以及其他各种有可能耽误投标保证金到账的时间)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银行转账或者电子保函”,如使用电子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需将电子保函制作至电子投标文件内;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入如下指定账户,退还时退至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备注栏中备注项目招标编号,一律不准缴纳现金,否则其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前三名中标候选人以外企业,投标保证金将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后一个工作日内退还,前三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备案后一个工作日内退还(合同签订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交备案,逾期未进行合同备案造成保证金延迟退款,由招标人承担法律责任)。开 户 行:河南确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户 名: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501010016000002102746 联 系 人:朱女士 联 系 电 话:0396-2782998□不要求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三年,具有2019年、2020年、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成立年度后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2019年1月1日以来 |
3.5.4 |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的年份要求 | 2019年1月1日以来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2019年1月1日以来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1、电子投标文件(1)经过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件为正本(2)所有要求投标人加盖公章的地方都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的 CA 印章。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地方都须加盖法定代表人CA 印章, 需要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可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后以图片的形式扫描上传。工程量清单报价封面的签字、盖章执行以下要求:采用电子版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清单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的印章或签字。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zmdtf 格式,在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
3.7.5 | 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内容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
4.1.2 | 电子投标文件U盘、纸质投标文件要求 | 确定中标后三日内,中标人提供与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正本 壹 份,副本贰份,电子投标文件U盘壹份。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 9 月26 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4.2.2 | 投标文件递交 |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MDTF)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并且使用系统的“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是否能够正常解密。请投标人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
4.2.3 | 资格审查文件及业绩信誉资料原件的递交 | 投标人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原件,投标企业应在项目开标前,将企业、项目经理、人员、资质、业绩、荣誉、财务等投标所需材料扫描件,上传至驻马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中,同时在“资格审查及评审材料”菜单下按标段挑选该标段投标所用资格审查材料,以供评标过程中评委查阅。评标时以电子投标文件及“资格审查及评审材料”菜单中选取的信息为准。 |
4.2.4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不退还 □退还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2年9月26日 08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 不见面开标 1 厅(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凭制作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密匙在10分钟内完成解密)。 |
5.2 | 开标程序 |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驻马店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www.zmdggzy.gov.cn:919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网上开标系统内完成签到,否则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由5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招标人代表应由具有评标专家相应或者类似条件的人员担任,或招标人从河南省综合专家库确定评标专家作为招标人代表)专家 4 人(经济类 2 人,技术类 2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时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河南省综合专家库》中采用电脑随机抽签方式确定,负责评标活动。(默认)□其他: |
6.3.4 | 本次评标采用的评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 合理低价法 □(其他) |
6.3.5 | 评标方式 | 网络电子评标(电子评标过程中当出现突发情况,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且短时间内无法修复时,经监督部门同意,延迟评标。)R远程网络电子评标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合格投标人不足的,据实推荐。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要求提供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额:中标价的3%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 5 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打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或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形式提交其他保证。逾期未缴纳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招标人同意,全部退还。 □不要求 |
8.1 |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2、不再招标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不再进行招标。 |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词语定义 | ||
10.1.1 | 类似项目 | 类似项目是指:/ |
10.1.2 | 不良行为记录 |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 |
… | … | |
10.2 招标控制价 | ||
招标控制价 | □ 不设招标控制价R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 11291242.41 元。设招标控制价,开标之日7天前公布。(交易平台下载) | |
10.3 “暗标”评审 | ||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 不采用□ 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编制的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 |
10.4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 ||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 ||
10.5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后3日内,应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文件)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 3 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 | ||
10.6 知识产权 |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
10.7 同义词语 |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 ||
10.8 监 督 | ||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部门: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科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96-2739611 | ||
10.9 解释权 |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
10.1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约定: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2、质疑与投诉:(1)参与本项目的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天内,以网上上传至“驻马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质疑投诉窗口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予受理。(2)投标人对招标人质疑回复不满的,可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投诉。投诉函须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携带单位公章和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或以网上上传至“驻马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质疑投诉窗口。未按要求提交的投诉函将不予受理。 |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6本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本项目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经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l)企业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技术负责人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8)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7)为本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项目的监理人;(5)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编制技术规范或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单位负责人;
(1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财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11)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0)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9)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6保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1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
1.9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10.1投标人是否召开投标预备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1.10投标预备会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发生费用自理。
本项目是否允许偏离及允许偏离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偏离招标人允许分包的,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及允许分包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分包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三日内,如有疑问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审查后认为如有必要答疑,会将答疑纪要在招标公告(文件)发布网站公布。
(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本招标文件包括:2.1招标文件的组成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8)投标文件格式;(7)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5)工程量清单;(4)合同条款及格式;(3)评标办法;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在交易平台上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交易平台上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提问,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招标文件的澄清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为未提,视为对招标文件无异议。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4招标文件的异议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在交易平台上回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如有修改,应在交易平台上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3)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投标文件的组成3.投标文件
(9)项目管理机构;(8)技术标准和要求;(7)技术标;(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投标保证金;(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3.1.2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包括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5)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10)资格审查资料;
6)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5)工期保证措施;4)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1)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12)风险管理措施。11)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10)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9)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8)施工总平面图布置;7)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
3.2.5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按豫建设标[2014]57号文规定足额计取计入工程总报价中,单独列项;增值税按照建办标函[2019]193号文记取;扬尘污染防治费按豫建设标[2016]47号文记取;规费中的社会保障费、工伤保险费执行豫建设标[2014]29号文、豫建建[2016]62号文。以上计费依据如国家省市有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3.2.4投标人对项目的各项报价和竣工结算的计价方式均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3.2.3投标工程量清单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式进行填写报价,不得做任何修改。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投标报价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河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3)现行的计价依据和政策;2)经业主确认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1)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有关书面通知;清单报价编制依据:
3.2.6材料价格:材料价格可以参考驻马店市2022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或投标人根据建筑材料市场情况自主确定。4)本报价包括施工图纸中发包内容(有补遗及招标答疑纪要时以补遗及招标答疑纪要修改内容为准)。……《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01-31-2016)《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57-2013)《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3)
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3、因业主原因造成的工程量、材料等变更、签证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2、本工程在施工当中因承包方失误造成费用增加的,中标价格不调整。1、工程承包价包括完成本招标发包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所需的工程成本、利润、规费、专项费用、税金、政策性调整等全部费用(暂列金额依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中注明计取方式计算),工程竣工结算超过暂列金额等费用按国家定额、施工期造价信息、国家有关税费规定等据实计量计价。3.2.7承包价的确定和调整
3.4投标保证金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应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3.3投标有效期4、投标人的投标价,应是本须知所述本工程全部工程的投标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按有关规定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等相关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附于电子投标文件内,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能满足要求,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4)有串标、围标、弄虚作假等违规情况的。(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2)招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前,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除因被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和不可抗力放弃中标外,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予退还;
4.投标3.7.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件出现问题,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使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投标文件的编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4.2.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原件,投标企业应在项目开标前,将企业、项目经理、相关人员、资质、业绩、荣誉、财务等投标所需材料扫描件,上传至驻马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中,同时在“资格审查材料(不见面开标)”菜单下按标段挑选该标段投标所用资格审查材料,评标时以电子投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材料(不见面开标)”菜单中选取的信息为准。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1.1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如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本章第3.7.3、3.7.4项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5.1开标的时间、地点和要求5.开标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多次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最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2若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5.2.1本工程采用电子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各投标人按不见面开标系统提示程序进行开标。5.2开标程序5.1.2投标人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驻马店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www.zmdggzy.gov.cn:919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5.1.1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
6.评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可在开标期间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网上提问,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5.3开标异议(2)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表5.1项规定的时间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件出现问题无法正常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5.2.3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文件。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评标委员会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评标方法和评标方式见前附表6.3.4及6.3.5项。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为失信被执行人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4)出现断电事故;(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6.3.2电子过程中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根据实际情况延迟评标或调整评标时间:
7.3评标结果异议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款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如发现在投标时有弄虚作假情况的,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递补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7.2中标候选人公示和现场考察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推荐中标候选人(直接确定中标人)7.合同授予
在本章第3.3.1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5中标通知招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前,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除因被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和不可抗力放弃中标外,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予退还,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投标活动。
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具体合同与招标人签订。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6履约保证金
8.2不再招标(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8.1重新招标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9.纪律和监督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不再进行招标。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9.5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标段名称:标段编号:开标记录表附表一:开标记录表10.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投标总价(元) | 工期(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资质等级 | 项目经理 | 级别 | 不可竞争费用(元) | 措施项目费报价(元)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元) | 委托代理人签字 | 开标备注 |
K值 | ||||||||||||
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控制价 |
(投标人名称):编号:问题澄清通知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招标人代表:监督部门:
年月日评标工作组负责人:(签字)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2.1.(项目名称)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项目名称)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编号:问题的澄清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供标准版本为准附表四:中标通知书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2.
招标人:(盖单位章)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未中标人名称):中标结果通知书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我方已接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招标人名称):确认通知附表六:确认通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
备注:允许备选投标方案时,本附表应当作为本章“投标人须知”的附件,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和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附的评审和比较方法,对备选投标方案是否或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偏离投标文件相关实质性要求、备选投标方案的组成内容、装订和递交要求等给予具体规定。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附表七: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特此确认。
1.评标准备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1、第2.2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从初步评审全部通过的投标人中,按照投标人最终得分,由大到小的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最终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技术标得分由高到低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若技术标得分也相等,在监督部门监督下,由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现场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4 | 清标 | 评标委员会(清标工作小组)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前,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内容进行基础数据分析与整理(即清标)。评标委员会对清标结果审议后认为有必要由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的,可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投标人拒绝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未被评委会认可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投标文件清标不合格、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而投标人拒绝澄清、说明或其澄清、说明未被评委会(清标工作小组)认可的,评标委员会不再对其进行下一步的评审。(清标内容见本章后附件)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可竞争费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足额计取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项目经理要求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注:社保证明要求提供本企业自2022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凭证,简称“社保证明”。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2.2.1 | 分值构成 | 技术标:25分 综合标:25分 商务标:50分 | ||||||||||||
条款号 | 序号 | 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评审得分 | |||||||||
2.2.1(1) | 技术标评审标准25分 | 1 | 内容完整 性 | 0-0.5分 | 技术标的主要内容具有完整性,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0.5 | ||||||||
2.2.1(1) | 技术标评审标准25分 | 技术标评审标准25分 | 技术标评审标准25分 | 1 | 技术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0 | ||||||||
2.2.1(1) | 技术标评审标准25分 | 2 | 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1-3分 |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对施工难点有先进和合理的建议。 | 2<得分≤3 | ||||||||
2.2.1(1) | 技术标评审标准25分 | 技术标评审标准25分 | 技术标评审标准25分 | 2 |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合理、可行;对施工难点有合理的建议。 | 1≤得分≤2 | ||||||||
2.2.1(1) | 技术标评审标准25分 | 3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1-2分 | 组织机构形式合理,有完善的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对项目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障措施。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得力、经济、安全、切实可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 | 1.5<得分≤2 | ||||||||
2.2.1(1) | 技术标评审标准25分 | 技术标评审标准25分 | 技术标评审标准25分 | 3 | 组织机构形式基本合理,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具体措施可行。主题结构质量保证措施经济、安全、基本可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偷工减料。 | 1≤得分≤1.5 | ||||||||
2.2.1(1) | 技术标评审标准25分 | 4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1-2分 | 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全面,制定有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明确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科学合理、先进可行。 | 1.5<得分≤2 | ||||||||
2.2.1(1) | 技术标评审标准25分 | 技术标评审标准25分 | 技术标评审标准25分 | 4 | 有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安全管理结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正确识别现场危险源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管理措施。制定有本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相关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计划),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基本可行。 | 1≤得分≤1.5 | ||||||||
2.2.1(1) | 技术标评审标准25分 | 5 |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 1-3分 | 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目标明确,有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可行的创建计划和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创建保证措施和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可行规范,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符合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防治方案科学、先进。 | 2<得分≤3 | ||||||||
2.2.1(1) | 技术标评审标准25分 | 技术标评审标准25分 | 技术标评审标准25分 | 5 | 有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目标计划和创建措施,有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基本达到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有防治方案。 | 1≤得分≤2 | ||||||||
2.2.1(1) | 技术标评审标准25分 | 6 | 工期保证措施 | 1-2分 | 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 | 1.5<得分≤2 | ||||||||
2.2.1(1) | 技术标评审标准25分 | 技术标评审标准25分 | 技术标评审标准25分 | 6 | 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 | 1≤得分≤1.5 | ||||||||
2.2.1(1) | 技术标评审标准25分 | 7 | 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 0.5-2分 | 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采用先进机械设备且配置合理、先进,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PC构件运输、安装设备满足施工要求;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含PC构件的供应需求)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 1<得分≤2 | ||||||||
2.2.1(1) | 技术标评审标准25分 | 技术标评审标准25分 | 技术标评审标准25分 | 7 | 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机械设备配置基本合理,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含PC构件的供应需求)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 | 0.5≤得分≤1 | ||||||||
2.2.1(1) | 技术标评审标准25分 | 8 | 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 | 0.5-2分 | 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 | 1<得分≤2 | ||||||||
2.2.1(1) | 技术标评审标准25分 | 技术标评审标准25分 | 技术标评审标准25分 | 8 | 关键路线基本准确,计划编制基本可行 | 0.5≤得分≤1 | ||||||||
2.2.1(1) | 技术标评审标准25分 | 9 | 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 0.5-1分 | 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能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材料堆放有序。 | 1 | ||||||||
2.2.1(1) | 技术标评审标准25分 | 技术标评审标准25分 | 技术标评审标准25分 | 9 | 总体布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 | 0.5 | ||||||||
2.2.1(1) | 技术标评审标准25分 | 10 | 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 | 1-2分 | (1)节能减排、(2)绿色施工、(3)工艺创新、(4)装配式建筑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经济适用性。 | 1.5<得分≤2 | ||||||||
2.2.1(1) | 技术标评审标准25分 | 技术标评审标准25分 | 技术标评审标准25分 | 10 | (1)节能减排、(2)绿色施工、(3)工艺创新、(4)装配式建筑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 | 1≤得分≤1.5 | ||||||||
2.2.1(1) | 技术标评审标准25分 | 11 |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 | 1-2分 |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符合施工需要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经济适用。 | 1.5≤得分≤2 | ||||||||
2.2.1(1) | 技术标评审标准25分 | 技术标评审标准25分 | 技术标评审标准25分 | 11 |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基本符合施工需要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 | 1<得分≤1.5 | ||||||||
2.2.1(1) | 技术标评审标准25分 | 12 |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 | 0.5-1.5分 |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合理,满足需要。 | 1≤得分≤1.5 | ||||||||
2.2.1(1) | 技术标评审标准25分 | 技术标评审标准25分 | 技术标评审标准25分 | 12 |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基本符合需要。 | 0.5<得分≤1 | ||||||||
2.2.1(1) | 技术标评审标准25分 | 13 | 风险管理措施 | 1-2分 | 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 | 1.5<得分≤2 | ||||||||
2.2.1(1) | 技术标评审标准25分 | 技术标评审标准25分 | 技术标评审标准25分 | 13 | 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有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 | 1≤得分≤1.5 | ||||||||
注: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企业编制技术标1-13项内容是否反映招标项目的技术特点和技术要求,各项措施是否科学、合理等情况对技术标内容进行计分评审。 | ||||||||||||||
条款号 | 序号 | 评审标准 | 评审计分 | |||||||||||
2.2.1(2) | 综合标评审标准25分 | 1 | 企业业绩 | 投标人具有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业绩一份得 2 分,最高得4分。(需提供该项目中标公示网页查询截图、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的扫描件,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复印件)。 | 0≤得分≤4 | |||||||||
2.2.1(2) | 综合标评审标准25分 | 2 | 项目经理业绩 | 投标企业提供一个 2019年1月1日以来类似施工总承包业绩 (本次招标项目所派项目经理的业绩),得 3 分,否则不得分,该项满分 6 分。 注: 提供该项目中标公示网页查询截图、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注: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为同一个时该项不计分) | 0≤得分≤6 | |||||||||
2.2.1(2) | 综合标评审标准25分 | 3 | 优惠承诺 | 优惠承诺应是书面的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合理,详实可行。 | 3<得分≤5 | |||||||||
2.2.1(2) | 综合标评审标准25分 | 3 | 3 | 优惠承诺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基本合理,基本详实可行。 | 1≤得分≤3 | |||||||||
2.2.1(2) | 综合标评审标准25分 | 4 | 履职尽责承诺 | 具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 | 3<得分≤4 | |||||||||
2.2.1(2) | 综合标评审标准25分 | 4 | 4 | 具有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 | 1≤得分≤3 | |||||||||
2.2.1(2) | 综合标评审标准25分 | 5 | 企业信用(含纳税诚信) | 投标企业近一年以来没有在建设主管部门以及信用中国、信用河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等网站中公示的与建筑活动有关的不良信用信息得2分;投标企业近一年以来有在建设主管部门以及信用中国、信用河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等网站中公示的与建筑活动有关的不良信用信息的得 0 分。 | 0≤得分≤2 | |||||||||
2.2.1(2) | 综合标评审标准25分 | 6 | 项目经理信用 | 所派项目经理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或一般性通报批评(或处罚) 得2 分;有不良信用记录或一般性通报批评(或处罚)得 0 分。 | 0≤得分≤2 | |||||||||
2.2.1(2) | 综合标评审标准25分 | 7 | 招标人意见 | 此项由招标人评委进行计分,如招标人不参加评委,该项计0分。 | 0≤得分≤2 | |||||||||
注:1、投标企业的业绩、荣誉、证书等,在投标文件中须附复印件,开、评标时以电子投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材料(不见面开标)”菜单中选取的信息为准,两者必须一致,否则按无证处理;(证明荣誉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组织颁发的证书或下达的文件为准、涉及职称证书的以政府或政府人事部门授权的组织颁发的为准。所有证明荣誉业绩以发证日期为准,只计最高分,不累计)。 2、投标企业在招投标活动中提供的资质证件、获奖证书等应真实、有效,并对其真实性进行承诺,承诺书加盖公司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不据实承诺,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理。 | ||||||||||||||
2.2.1(4) | 商务标评审标准50分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设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时,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参与评审的总报价为各有效投标人投标总报价(均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列金额与专业工程暂估价、增值税)。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价的,由评标委员会启动成本评审程序,并对投标人进行质询,投标人不进行澄清,说明或其澄清、说明不被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为无效标处理。3.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K+投标总报价×(1-K)其中:参与评标基准值计算的招标控制价为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列金额与专业工程暂估价、增值税的招标控制价,投标总报价为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总报价(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列金额与专业工程暂估价、增值税,下同),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少于5家时(不含5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总报价。K为招标控制价权重系数,K为招标控制价权重系数K为0.3、0.35、0.4、0.45、0.5,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 | |||||||||||
2.2.1(4) | 商务标评审标准50分 | 1、投标总报价评分标准(30分) | 1.投标总报价(基本分20分,满分30分)2.当投标总报价等于评标基准值,得基本分。3.当投标总报价小于评标基准值,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比,每低1%范围内在基本分20分的基础上加2分,最多加10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5%以上(不含5%)时,每再低1%范围内在满分30分的基础上扣3分,扣完为止;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范围内在基本分20分的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 | |||||||||||
2.2.1(4) | 商务标评审标准50分 |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10分) |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以各有效投标报价的(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综合单价基准值。2、从招标控制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权重最大的前30项清单项目中随机抽取15项,在剩余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项目中随机抽取5项。(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数量较少、施工工艺简单,不能满足最低抽取要求的,全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纳入评审范围)3、分部分项单价的分值为10分;清单抽取数量为20项;4、投标人的抽取项综合单价在综合单价评标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每项得0.5分,在评标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25分,满分共计10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 | |||||||||||
2.2.1(4) | 商务标评审标准50分 | 3、措施项目费报价(5分) |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各有效投标企业措施费报价大于等于五家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值;有效措施费报价小于五家时,以所有有效措施费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值。投标人的措施费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措施费110%(含110%)或低于招标控制价措施费的80%(含80%),不参与评标基准值的计算;若所有投标人的措施费均高于招标控制价或低于招标控制价措施费的80%,则以招标控制价措施费的80%作为评标基准值;2、投标人所报措施费与项目措施费就评标基准值相等得基本分3分。当投标报价低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低1%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加0.2分;当投标报价低于措施项目基准值10%~15%(含15%)时,为5分;当投标报价低于措施项目基准值15%(不含15%)时,每低1%在满分5分的基础上扣0.4分,扣完为止;当高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高于1%时,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扣0.2分,扣完为止。3、该项目所述措施项目费均不包括安全文明措施费。 | |||||||||||
2.2.1(4) | 商务标评审标准50分 | 4、主要材料单价(5分) |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材料的单价以各有效投标报价(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材料单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材料基准值。2、从招标控制价中材料总价权重最大的前20项材料中随机抽取6项,在剩余的材料中随机抽取4项。(主要材料不能满足最低抽取要求的全部纳入评审范围)3、材料单价的分值为5分;材料抽取数量为10项;4、投标人的主要材料抽取项目单价在材料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每项得0.5分,在材料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25分,满分共计5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因抽取的材料缺项,该项材料计0分。材料单价与综合单价组成中价格不一致时该项为0分。 | |||||||||||
注: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按规定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规费等全部费用,招标评标时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按上述规定计取的,应视其为不当竞标行为予以拒绝。评标以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依据。(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与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必须一致)3、投标人综合得分=综合标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投标人的最终得分:(1)评标委员会严格按本办法对投标人的综合标、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审汇总后,以全部评委所打分数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2)本办法计算过程中分值按四舍五入均保留三位小数,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1.3.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1.3熟悉文件资料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1.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1.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2.评审标准1.4.3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澄清资料并按要求进行澄清说明。1.4.2在不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法定权利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可委托由招标人专门成立的清标工作小组完成清标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清标工作可以在评标工作开始之前完成,也可以与评标工作平行进行。清标工作小组成员应为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且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评标专家的回避规定和要求,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有利益、上下级等关系,不得代行依法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行使的权利。清标成果应当经过评标委员会的审核确认,经过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的清标成果视同是评标委员会的工作成果,并由评标委员会追加对清标工作小组的授权,书面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1.4.1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1.4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1.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在开标会上当众宣读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资格预审文件及各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阶段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控制价或标底(如果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2.2.1评审标准2.2详细评审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以便核验。3.1初步评审3.评标程序(3)商务标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综合标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技术标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总价或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控制价时明显低于控制价,使其可能低于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在驻马店不见面开评标系统中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综合标、技术标及商务标)规定的量化因素进行评审。3.2详细评审3.1.3投标人有附件1废标条件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1.2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投标报价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要求填写评标记录表、评标结果汇总表。4.1汇总评标结果4.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驻马店不见面开评标系统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4.3直接确定中标人4.2.2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废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投标人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1)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1、第2.2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通过初步评审全部合格的投标人,按照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最终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技术标得分由高到低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若技术标得分也相等,在监督部门监督下,由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现场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4.2.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4.2推荐中标候选人
(3)开标记录;(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束后应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4.4编制及提交评标报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对按投标人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如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则为“确定的中标人”)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5)废标情况说明;(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5.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5.1.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5.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5.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5.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10)澄清、说明或补正事项纪要。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5.3记名投票5.2.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5.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1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废标条件附件1废标条件/6.补充条款
1.7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6如投标人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人提供的格式不一致的。1.5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封面未加盖本单位工程造价从业人员(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印章及签字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章及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经年审后的工程造价从业人员(造价工程师)印章及签字的。1.4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1.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补正或其澄清、说明、补正未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1.2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1.11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1.10未按照暂列金额或者暂估价编制投标报价的。1.9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报价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与招标文件的清单不一致的。1.8规费和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违背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1.17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1.16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1.1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1.1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1.13在工程量清单电子辅助清标过程中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不合格的。1.1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版格式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或开标现场无法读取导入的。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商务标清标内容附件21.19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应认定为无效标的。1.18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
序号 | 清标项目 | 清标内容 | 清标结果 | ||
序号 | 清标项目 | 清标项目 | 是 | 否 | |
1 | 1.1 | 项目总报价 | 是否等于各单项工程造价之和 | ||
1 | 1.2 | 单项工程费 | 是否等于各单位工程造价之和 | ||
1 | 1.3 | 单位工程费 | 是否等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之和 | ||
2 | 2.1 | 分部分项工程费及单价措施费 | 是否等于各分部分项清单费之和 | ||
2 | 2.2 | 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项目编码 | 不得修改招标人清单 | ||
2 | 2.3 | 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项目名称 | 不得修改招标人清单 | ||
2 | 2.4 | 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项目特征 | 不得修改招标人清单 | ||
2 | 2.5 | 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项目计量单位 | 不得修改招标人清单 | ||
2 | 2.6 | 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项目工程数量 | 不得修改招标人清单 | ||
2 | 2.7 | 分部分项工程费及单价措施费清单单价 | 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之和 | ||
2 | 2.8 | 材料单价 | 材料表中的单价与组成清单单价中的单价必须一致 | ||
3 | 3.1 | 安全文明费 | 必须按河南省计价依据规定计算 | ||
3 | 3.2 | 总价措施项目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主报价 | ||
4 | 4.1 | 其它项目费 | 必须等于各组成部分之和(暂列金额+专业暂估价+计日工费+总承包服务费) | ||
4 | 4.2 | 暂列金额 | 必须与招标人价格一致 | ||
4 | 4.3 | 专业暂估价 | 必须与招标人价格一致 | ||
4 | 4.4 | 计日工 | 必须与招标人数量一致 | ||
4 | 4.5 | 总承包服务费 | 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计算 | ||
5 | 规费 | 必须按河南省计价依据规定计算 | |||
6 | 税金 | 必须按河南省计价依据规定计算 | |||
7 | 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制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示范文本》的组成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说明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三)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二)通用合同条款
发包人(全称):确山县国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工程地点:确山县境内。1.工程名称:确山县竹沟红色教育基地建设项目边坡支护(挡土墙工程)。一、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确山县竹沟红色教育基地建设项目边坡支护(挡土墙工程)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承包人(全称):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二、合同工期6.工程承包范围:最终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内容和施工招标答疑纪要为准。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5.工程内容:包含板桩墙、直立式挡土墙、抗滑桩、扶壁式挡土墙等。4.资金来源:农发行项目贷款。
1.签约合同价为: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三、质量标准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1)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中:人民币(大写)(¥元);
五、项目经理2.合同价格形式:。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六、合同文件构成承包人项目经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8)其他合同文件。(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6)图纸;(5)技术标准和要求;(4)通用合同条款;
八、词语含义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七、承诺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十一、补充协议本合同在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九、签订时间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本合同一式6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3份,承包人执3份。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二、合同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地址:地址: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子信箱:电子信箱: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1.1词语定义1.一般约定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部分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账号:账号:
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4监理人: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合同履行中,承、发包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函、协议、技术核定单、签证、工作联系单、纪要、信函、备忘录等书面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2、监理人发布的变更指示、工程签证,工程会议纪要及备忘录等。1.1.1合同
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5设计人: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
1.1.3.9永久占地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确定。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场地。1.1.3工程和设备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
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生时双方约定;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及省市现行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标准和规范。1.4标准和规范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河南省或工程所在地有关现行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条例、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工程计价文件、有关造价的政策性文件。1.3法律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专用条款;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中标通知书;5、通用条款;6、技术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国家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及要求等。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生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生时双方约定;
1.6.4承包人文件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按需确定;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进场前3天提供施工图;1.6.1图纸的提供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5现场图纸准备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天内审查完毕。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或电子文档;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需确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按需确定;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代表。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联络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1.10交通运输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工程师。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监理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方项目经理。
1.11知识产权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双方另行约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施工现场封闭围挡范围内为场内交通,范围以外为场外交通。1.10.3场内交通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
姓名:;发包人代表:2.2发包人代表2.发包人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实际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偏差±5%以内的不予调整;超出±5%的,以实际签证为准进行工程量认定。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督促指导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的关系,协调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有关设计和技术签证,办理现场经济技术签证,审核工程进度报表。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职务:;身份证号:;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七日开通满足施工运输的要求,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开工前五日由发包人将水准点与坐标点以书面形式交予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2.4.1提供施工现场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注:发包人代表的权限以发包人对委派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为准2、工程量签认、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量确认、工程造价确认、工期顺延,有发包人代表签字,加盖发包人现场工程部印章。1、发布暂停施工命令;2、同意组织竣工验收;3、签认竣工付款证书;4、签发工程接收证书;5、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6、签发最终结清证书等。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由发包方将指定接点,并满足施工要求,接点至施工现场段管道/管线、计量设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承包人每月底向发包人缴纳水电费(价格执行施工当地价格)。2.4.2提供施工条件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28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4套。(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竣工图纸及竣工资料。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承包人
身份证号:;姓名:;3.2.1项目经理:3.2项目经理(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见通用条款3.1的规定。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版和电子版。
电子信箱:;联系电话:;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4、进度款支付申请;3、同意涉及合同价款变化超过1万元;2、与本工程相关的任何采购合同、聘任合同的签订;1、与本工程相关的任何补充协议的签订;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项目经理经承包人授权后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合同,但下列事项必须经承包人同意,并加盖承包人单位公章方为有效:通信地址:;
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不少于25天。6、最终结清申请单;5、竣工验收申请;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经发包人书面批准认可。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工程开工前2天。3.3承包人人员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
3.5.2分包的确定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禁止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3.5分包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设备、人员进场至验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保修,无其它特殊要求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见监理合同。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4.监理人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3.7履约担保
职务:;姓名:;总监理工程师:4.2监理人员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见监理合同。
4.4商定或确定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5.1质量要求5.工程质量(3)按监理合同执行。(2)按监理合同执行;(1)按监理合同执行;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5.3隐蔽工程检查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6.1.5文明施工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开工前提供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6.1安全文明施工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招标文件约定,招标文件无约定的按通用条款或双方另行约定。7.1施工组织设计7.工期和进度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纳入合同价格支付。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7.3开工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5天内。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7.2施工进度计划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3.2开工通知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7.3.1开工准备
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5工期延误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日期7天前。7.4测量放线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6不利物质条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以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一按天扣除。
8.材料与设备7.9.2提前竣工的奖励:双方另行确定。7.9提前竣工的奖励(3)双方另行确定。(2)双方另行确定;(1)双方另行确定;
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管理部门要求和发包人需求确定。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8.6样品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有关规定执行。9.1.2试验设备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试验与检验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10.1变更的范围10.变更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9.4现场工艺试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合同中有相同或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相同或类似的综合单价计算确定;2)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合同中约定的组价原则或参考“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定后,作为结算的依据;3)由于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应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相应定额子目调整综合单价;4)以上重新组价的综合单价不能高于按河南省和驻马店市现行工程造价规则和计价依据规定计算的价格,并按中标时审定预算价和中标价间的下浮幅度下浮;。10.4.1变更估价原则10.4变更估价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暂估价双方另行约定。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
10.8暂列金额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是。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价格调整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额是指发包人为可能发生工程变更而暂列的金额,包括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清单有误引起的工程数量增加和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引起新的清单项目或工程数量增加等需要增加的金额,招标人委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审定后,按照审定造价支付部分暂列金。暂列金是招标人自行确定设立的,承包商无权使用此笔费用。此费用按实际发生经招标签证后确定全部使用、部分使用或不使用。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单价合同。12.1合同价格形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3、其他价格方式:。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2、总价合同。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12.2.2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扣回的方式:第一次工程款付款时扣回。预付款支付期限:开工3日内。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支付合同价的30%。12.2.1预付款的支付12.2预付款
12.3.2计量周期工程量计算规则:按招标文件要求。12.3.1计量原则12.3计量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双方另行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双方另行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双方另行约定。
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施工单位进场后,甲方预付总工程款30%,工程施工中,按进度拨付工程款,余下3%作为质保金。12.4.1付款周期12.4工程进度款支付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13.2竣工验收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验收和工程试车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3.2.2竣工验收程序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试车内容: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13.3.1试车程序13.3工程试车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双方另行确定。
14.竣工结算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13.6.1竣工退场13.6竣工退场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13.3.3投料试车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签发竣工付款申请单28天内。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收到竣工付款申请单28天内。14.2竣工结算审核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除执行通用条款内容外,还需向发包人提供工程计量清单及计量凭证。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14.1竣工结算申请
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双方另行约定。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双方另行约定。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14.4最终结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
15.3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2个月。15.2缺陷责任期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申请签发后14天内。(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28天内。
(3)其他方式:/。(2)3%的工程款;(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3)其他扣留方式:/。(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16.违约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内。15.4.3修复通知工程保修期为: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4.1保修责任15.4保修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16.1发包人违约
(7)其他:/。(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以实际发生确定。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16.2承包人违约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17.1不可抗力的确认17.不可抗力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另行确定。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8.1工程保险18.保险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20.争议解决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8.7通知义务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18.3其他保险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争议评审
(1)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20.4仲裁或诉讼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其他事项的约定:/。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协议书附件:附件(2)向确山县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
单位工程名称 | 建设规模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结构形式 | 层数 | 生产能力 | 设备安装内容 | 合同价格(元)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发包人(全称):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3: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2:
序号 | 材料、设备品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质量等级 | 供应时间 | 送达地点 | 备注 |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全称):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二、质量保修期
三、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四、质量保修责任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保修费用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4: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文件名称 | 套数 | 费用(元) | 质量 | 移交时间 | 责任人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6: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5:
序号 | 机械或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备注 |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一、总部人员 | ||||
项目主管 | ||||
其他人员 | ||||
二、现场人员 | ||||
项目经理 | ||||
项目副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造价管理 | ||||
质量管理 | ||||
材料管理 | ||||
计划管理 | ||||
安全管理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发包人名称):履约担保附件8: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一、总部人员 | ||||
项目主管 | ||||
其他人员 | ||||
二、现场人员 | ||||
项目经理 | ||||
项目副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造价管理 | ||||
质量管理 | ||||
材料管理 | ||||
计划管理 | ||||
安全管理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邮政编码: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担保人:(盖单位章)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发包人名称):预付款担保附件9:年月日传真:电话:
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电话:邮政编码: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担保人:(盖单位章)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承包人):支付担保附件10:年月日传真: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3.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2.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1.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
四、代偿的安排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2.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日内。1.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五、保证责任的解除3.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2.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1.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免责条款5.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2)向人民法院起诉。(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七、争议解决4.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
邮政编码: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担保人:(盖章)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八、保函的生效
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11-1:材料暂估价表附件11:年月日传真: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一、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六章图纸(交易平台下载)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交易平台下载)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序号 | 专业工程名称 | 工程内容 | 金额 |
小计: |
4)水泥砼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2)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规定(建城[1992]68号)1)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建城[2002]221号)2、主要“规范和标准”1、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10)给排水构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9)路面稀浆封层施工规程CJJ66-958)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7)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6)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4-915)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
以上规范如有变化,以最新发布的为准。其他与本工程有关的现行工程技术、质量评定标准、施工验收标准及规范、标准图集等……………1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验与验收统一标准DBJ01-90-200412)给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范CJJ6-8911)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施工招标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4)投标保证金;(3)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目录年月日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9)资格审查资料;(8)项目管理机构;(7)技术标准和要求;(6)技术标;(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2.我方响应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投标有效期,并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不撤销投标文件。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__________(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___________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一)投标函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5)我方承诺当招标人资金紧张时,保证不间断、连续正常施工。(4)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如我方中标: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8._。7.。6.。5.(其他补充说明)。
日期:年月日邮政编码:传真:电话:网址:地址:
地址:单位性质:投标人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 | 标段 | ||||||
投标人 | 资质等级 | ||||||
投标工期 | 日历天 | 投标质量标准 | |||||
项目经理 | 级别 | 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 | |||||
投标总报价(含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 人民币(大写):RMB¥:元 | ||||||
其中不可竞争费用 | 规费 | RMB¥:元 | |||||
其中不可竞争费用 | 税金 | RMB¥:元 | |||||
其中不可竞争费用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 RMB¥:元 | |||||
其中:措施项目费报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 人民币(大写):RMB¥:元 | ||||||
报价中未含内容及要求配合条件 | |||||||
投标人盖章: |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
投标人:(盖单位章)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三、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年月日
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我方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递交了投标保证金。我公司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贵方可以不予退还我方保证金,我方对此无异议。(招标人名称):四、投标保证金
2、如投标人提交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招标人提供的格式不一致,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1、投标人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及主要材料价格表填报单价及合价,任何投标人不得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式及内容进行修改及调整,否则按废标处理。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保证金有效证明资料(交易系统生成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回执单》或保函证明)投标保证金有效证明资料(交易系统生成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回执单》或保函证明)
(大写):投标总价(小写):工程名称:招标人:投标总价3、投标人已标价清单必须按招标文件给定的单位工程材料表格式列出本工程所有的主要材料,如抽到某项材料缺项时,该项材料单价按不合理单价处理,且不再参与该项材料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编制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人:法定代表人(单位盖章)投标人:
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总说明编制时间:年月日(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序号 | 单项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其 中 | ||
序号 | 单项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暂估价(元) |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 | 规费(元) |
合 计 |
序号 | 汇总名称 | 金额(元) | 其中:暂估价(元) |
1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
… | |||
2 | |||
2.1 | |||
3 | |||
3.1 | |||
3.2 | |||
…… | |||
4 | |||
5 | |||
6 | |||
投标报价合计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 | 第 页 共 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暂估价 | ||||
本页小计 | ||||||||||||
合 计 |
注:本表不提供书面材料,仅提供电子文档。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 ||||||||||||||
定额编号 | 定额名称 | 定额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
定额编号 | 定额名称 | 定额单位 | 数量 | 人工费 | 材料费 | 机械费 | 管理费和利润 | 人工费 | 材料费 | 机械费 | 管理费和利润 | |||
人工单价 | 小 计 | |||||||||||||
元/工日 | 未计价材料费 | |||||||||||||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 ||||||||||||||
材料费明细 | 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暂估单价(元) | 暂估合价(元) | |||||||
材料费明细 | ||||||||||||||
材料费明细 | ||||||||||||||
材料费明细 | ||||||||||||||
材料费明细 | ||||||||||||||
材料费明细 | ||||||||||||||
材料费明细 | 其他材料费 | |||||||||||||
材料费明细 | 材料费小计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 ||||||||||
工程名称: | 共 页 第 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调整费率(%) | 调整后金额(元) | 备注 | ||
合 计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
工程名称: | 第 页 共 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结算金额(元) | 备注 | ||||
合 计 |
暂列金额明细表 | ||||||||
工程名称: | 第 页 共 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暂定金额(元) | 备注 | ||||
合 计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 |||||||||||||||
工程名称: | 第 页 共 页 | ||||||||||||||
序号 |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暂估(元) | 确认(元) | 差额±(元) | 备注 | ||||||||
序号 |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估 | 确认 | 单价 | 合价 | 单价 | 合价 | 单价 | 合价 | |||||
合计 |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 ||||||||||
工程名称: | 第 页 共 页 | |||||||||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内容 | 暂估金额(元) | 结算金额(元) | 差额±(元) | 备注 | ||||
合 计 | — |
计日工表 | |||||||||||
工程名称: | 第 页 共 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实际数量 | 综合单价(元) | 合价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实际数量 | 暂定 | 实际 | ||||
1 | 人工 | ||||||||||
人工小计 | |||||||||||
2 | 材料 | ||||||||||
材料小计 | |||||||||||
3 | 施工机械 | ||||||||||
施工机械小计 | |||||||||||
总 计 |
1.投标人编制技术标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六、技术标
单位工程材料表(主要材料价格表) | |||||||||
工程名称: | 第 页 共 页 | ||||||||
序号 | 编码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 ||||||||||
工程名称: | 第 页 共 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价值(元) | 服务内容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 | ||||
合 计 |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 |||||||||
工程名称: | 第 页 共 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数 | 计算费率(%) | 金额 | ||||
合 计 |
5)工期保证措施;4)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1)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2.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10)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9)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8)施工总平面图布置;7)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6)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附表三:施工进度计划表附表二: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资源配备计划12)风险管理措施。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用于施工部位 | 备注 |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已使用台时数 | 用途 | 备注 |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单位:人附表四:劳动力计划表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八、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在本招标工程项目中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等技术要求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七、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备注 |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九、资格审查资料(三)其他“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附注册执资格证书等复印件;技术负责人附职称证等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复印件。(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 | 年 龄 | 学 历 | |||||
职 称 | 职 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 | ||||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开工日期 | |
计划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我公司有幸参加贵单位项目(项目名称)的投标,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如下:(招标人):承诺书(一)投标活动承诺书十、其他材料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借用、挂靠他人资质证书,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二)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承诺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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