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联通厦门分公司厦门海晟连锁、厦门五福租用网络运营商专线服务采购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9/04/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mjzx20190423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丽芳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国联通厦门分公司厦门海晟连锁、厦门五福租用网络运营商专线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19-04-23

中国联通厦门分公司厦门海晟连锁、厦门五福租用网络运营商专线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XMJZX2019042301 发布时间:2019-04-23 10:50:32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拟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厦门海晟连锁、厦门五福租用网络运营商专线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资质的供应商按照本公告的有关要求前来洽谈。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为满足客户方对网络安全问题的需求,依据客户招标文件中采购内容的网络安全相关条款,需新增北塔综合运维管理软硬件一体机一台;绿盟下一代防火墙两台;对于原有投入设备绿盟防火墙V6.0NFNX3-G2000H-H一台,绿盟防火墙V6.0 NFNX3-G2000L-L四十台,通过购买维保服务的方式提供三年续保,新设备提供三年保修。
2.拟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原因:
本项目采购金额未达法定招标标准。根据《关于印发 <中国联通竞争性谈判实施细则> 的通知》第四条第(四)点涉及资源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者联合建设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同时根据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2018年第16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2018)31号文确认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应答人须能够提供与所应答产品(服务)相对应的,且符合国家适用税率规定的增值税发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
3.5 应答方需为绿盟、北塔的授权代理商(提供授权函);
3.6应答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伙同一人或管理人员相互任职的;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参股的;
(3)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重组等不能正常运转状态的;
(4)主要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或以其他方式受到限制的;
(5)应答日最近三年内曾发生串通应答、以非法手段谋取中标等违反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
(6)应答日最近三年内在国内、外提供拟应答的产品/服务过程中发生重大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其他重大问题的认定以省部级及以上的正式通报为准;以上各条均由采购项目需求单位在评审阶段向评审委员会提供具体的文件;对于其他相关厉害关系人提出的上述举证诉求等,必须在开价后4个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过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委员会提出。
(7)应答日最近三年内在与采购人及其下属分公司经济往来中,发生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被终止合同,或正在进行法律诉讼的;
(8)应答日最近三年内,应答人或其人员在与采购人发生经济往来的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采购人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应答人或其人员、采购人或其人员被国家机关(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判决、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或导致采购人或其人员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处理等追究责任的。应答人或其人员在与采购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采购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上述任一后果的;
(9) 应答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证书、证明等材料出现伪造、篡改等造假行为。
(10)因应答人原因,根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含以往比选文件)规定不得参加采购人招标项目的。
(11)应答人存在以下不当行为的,经查实后列入黑名单。
1.通过行贿或者其他非法手段谋取非法利益,致使中国联通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被追究责任的;
2.在采购活动中,存在串标、围标、骗标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行为的;
3.有中国联通各级领导人员或其配偶、子女、特定关系人投资入股、从事经营活动或代理相关业务的;
4.其他危害中国联通利益的行为。
如因存在以上所列行为被列入黑名单的,视其不当行为对中国联通利益的损害程度,设定 1-3年的禁入期限。中国联通还将对其实施了以上所列行为的实际操作人员、主要决策人等相关人员采取禁入措施,该类人员终身不得代表任何供应商参与中国联通的任何业务合作活动。
4.拟推荐的供应商及推荐理由:因原厂商出具说明函说明不提供相关产品的维保服务,经市场查询,需求部门分析目前满足条件的供应商有福建融信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威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厦门小盟科技有限公司。这3家供应商符合本项目采购产品条件,同时具备原厂商的授权函。
5.发布公示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示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6.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2019年4月23日至2019年4月26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
地址:厦门市金湖路69号
联系人:李丽芳
电话:18605929875
电子邮件:18605929875@wo.cn
监督部门: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纪委
监督电话:0592-3352210
监督邮箱:fjs-xmltjw@chinaunicom.cn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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