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b2022-lyg-pntdfkxm-001
预算金额56万元
招标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王必科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正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姜工17351857232
标书截止时间2022/07/29
投标截止时间2022/08/05
公告正文
浦南镇2021年度变更调查中耕地流出整改复垦项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浦南镇2021年度变更调查中耕地流出整改复垦项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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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南镇2021年度变更调查中耕地流出整改复垦项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ZB2022-LYG-PNTDFKXM-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
本浦南镇2021年度变更调查中耕地流出整改复垦项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5.999987万元,招标人为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规模:采购预算:559999.87元,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质量标准:合格,合同履行期限(工
期):365日历天。该项目为浦南镇2021年度变更调查中耕地流出整改复垦项目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
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浦南镇2021年度变更调查中耕地流出整改复垦项目工程
浦南镇2021年度变更调查中耕地流出整改复垦项目工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1年度(或者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可提供本公司近期的财
务报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1年12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
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
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社保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谈判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
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的)
(3)根据连建发【2021】336号文规定,谈判供应商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
标、异议投诉等),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谈判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谈
判供应商的员工,提供完整劳动合同和提供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由谈判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
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
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
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见格
式“供应商承诺书”)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
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
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4.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
诺,若谈判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谈判文件所要求的相应
资质)。(见格式)
(3)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
【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
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
【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
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文、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
号、苏清办【2022】17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将不
予受理。
(4)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2-07-2608:30到2022-07-2917:00
获取方式:3.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7月26日8:30分至2022年7月29日17::00分;(北京时
间,节假日不接受报名)代理机构工作时间: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3.2地点:前
往东盛名都广场B2座3楼参加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3.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3.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能够
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
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资格审查。3.5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谈判供应商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报名
时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完整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和六个月(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
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6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有关该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
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递交截止时间:2022-08-0509:30
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开标时间:2022-08-0509:30
开标地点:海州区东盛名都广场B2座3楼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江苏正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浦南镇
2021年度变更调查中耕地流出整改复垦项目工程实施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段编号:ZB2022-LYG-PNTDFKXM-001
标段名称:浦南镇2021年度变更调查中耕地流出整改复垦项目工程
采购预算:559999.87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该项目为浦南镇2021年度变更调查中耕地流出整改复垦项目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
单。
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采购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质量标准: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6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1年度(或者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可提供本公司近期的财
务报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1年12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
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
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社保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谈判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
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的)
(3)根据连建发【2021】336号文规定,谈判供应商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
标、异议投诉等),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谈判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谈
判供应商的员工,提供完整劳动合同和提供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由谈判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
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
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
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见格
式“供应商承诺书”)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
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
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4.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
诺,若谈判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谈判文件所要求的相应
资质)。(见格式)
(3)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
【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
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
【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
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文、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
号、苏清办【2022】17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将不
予受理。
(4)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谈判文件
3.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7月26日8:30分至2022年7月29日17::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
不接受报名)
代理机构工作时间: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
3.2地点:前往东盛名都广场B2座3楼参加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3.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
定。能够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
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3.5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谈判供应商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身
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报名时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
责人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完整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和六个月(2022年1月至2022年6
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原件、企业
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6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招标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中有关该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5日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东盛名都广场B2座3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8月5日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东盛名都广场B2座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谈判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2.响应文件有效期:从谈判截止时间结束后60天内有效。
3.本谈判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
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
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
商自行承担。
5.本次谈判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3份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评审过程中依次有谈判环节和二次(即最终报价)报价环节
(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否则报价无效),投标文件中报价为第一次报价,供应商须在谈判
环节结束后,在现场填写报价为第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人民政府
地址:海州区浦南镇
联系方式:136752819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正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东盛名都广场B2座3楼。
联系方式:姜工电话:173518572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必科
电话:13675281968;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人民政府
地址:海州区浦南镇
联系人:王必科
电话:1367528196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正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州区东盛名都广场B2座3楼
联系人:姜工
电话:17351857232
电子邮件:36097617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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