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连碱之家(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金额
105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9/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500万元
招标公司连云港连碱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0518-811633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2
公告正文
连碱之家(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碱之家由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以连发改备〔2023〕6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连碱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连碱之家(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灌云县燕尾港镇人民路南侧、东方路北侧、临港产业区境内;
2.1.2 建设规模:项目总规划建筑面积约36258平方米,计划一次性规划设计,分两期建设,本次招标范围包含项目整体方案设计和一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一期项目的施工。其中一期建筑面积约17012平方米。一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3栋职工宿舍楼(包括单人间45间、双人间190间、公共用房、物业用房、办公室、配电房等)、1栋商业及健身中心(约2764平方米,含篮球馆、羽毛球馆、食堂等)、门卫、室外工程等配套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1050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240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21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执行国家现行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符合国家、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达到本项目招标人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完善,确保审查通过。
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工程所用器材、设备、材料品牌须满足发包人的要求,同时满足当地相关部门对设备材料的品牌、技术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并保证工程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验收。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整体方案设计和一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一期项目的施工、采购、安装等工程内容和质量保修、验收、移交等内容,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向发包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完成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
2.2.1设计范围:本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设计内容及与设计相关的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勘察设计(详勘)、测量、整体方案设计、一期初步设计及概算、一期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专项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绿建、智能化、人防、景观等专项设计);相关报告文件编制、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各阶段图纸报审及设计交底、施工期配合服务、竣工图编制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等。
全部设计内容具体包含但不限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日照分析、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如有)、综合管线设计方案、供配电方案(强弱电)、各专项方案设计等;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勘察设计、基坑支护、地下室及人防(含人防平战转换应急预案和预算文件)、绿色建筑、智能化、室内外装饰(含精装修)、消防、景观绿化、泛光照明 (含建筑单体)、道路及照明、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变配电,室外综合管网、通讯、室内外导视及标识标牌等项目所需的各项设计内容;与本项目相关的满足建筑投入使用所必须的红线范围外的附属配套设计工作(供电、自来水、燃气、通讯等配合)。
与设计相关的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调整报批、图纸审查、招标人和建设主管部门要求项目必要的设计配套资料、图纸报批及服务工作、专家评审及咨询服务、施工现场所需的技术交底、技术服务和指导,配合本项目各类工程验收、整体移交、竣工备案等工作。
2.2.2施工范围:
一期工程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现场三通一平、临时施工道路、开设道口、桩基(不含试桩)、基坑围护、土方、土建、安装(含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防雷、智能化、幕墙、全部室内外装饰(含精装修)、室外弱电(三网合一)、标识标牌、亮化、信报箱、外遮阳、管线综合、太阳能热水器、外线接入、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变配电、供热、景观绿化、沥青道路(包括红线之外与市政道路衔接部分)、电源预留到位(车库车位、电动轿车充电桩等)、电梯等所有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与相关主管部门的远程联网、配合施工(燃气工程、自来水接入等)、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移交工作等至取得竣工备案表的全部相关工作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2.2.3采购范围:本项目一期工程所有物资采购及安装。竣工验收后能够满足业主对各空间的使用需求。
2.2.4其他说明
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景观及管网的开口申请、与本工程有关的报批报建报验、工程施工、系统调试、各类第三方检测的配合、联网并网(供配电接入工程、自来水接入工程、燃气接入工程、三网融合(网络电视网、电信网以及计算机网)接入、有线电视,雨污水等需要与市政管网对接的相关工作内容,工程资料(整理、归档、备案、移交)、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结算、保修、专项方案的专家评审等以及协作相关单位完成相关专业的验收(含政府部门要求的相关验收)等全部内容。招标范围具体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需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江苏省住建厅(2023)第11号公告)。
3.3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3.3.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如为建造师的,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包含以下情形: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自2018年9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达6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不含厂房、仓库)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或施工项目,并必须在此类似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职务(如为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须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职务)。
注:(1)如为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竣(交)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交)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同时提供的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出具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为准,缺一不可。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经理姓名、工程规模、建筑面积、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明示的,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如为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交)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合同金额以原始签约合同为准,建设单位等单方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出具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图审查证明材料)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证明文件为准。
(5)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仅认可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业绩。
(6)类似工程业绩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认可。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的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员工。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同时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投标企业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投标企业(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及总承包项目经理(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投标单位拟报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03月-2023年08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经理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项目经理答辩、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
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
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
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
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4)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 号、苏建招办[2022]2 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在不合格状态。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5)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6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0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评定分离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集体议事法。7.1评标
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分21分)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
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的,才能进入后续评标;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后续评标。
本项目评标办法定量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分细则如下:
7.2定标:定标方案详见招标文件。
8.其他注意事项: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8.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3电子标书制作: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连碱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连云区大港西路 地 址: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20楼
联 系 人:陈工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13912169795 电 话:0518-81163376 1835213088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碱之家由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以连发改备〔2023〕6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连碱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连碱之家(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灌云县燕尾港镇人民路南侧、东方路北侧、临港产业区境内;
2.1.2 建设规模:项目总规划建筑面积约36258平方米,计划一次性规划设计,分两期建设,本次招标范围包含项目整体方案设计和一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一期项目的施工。其中一期建筑面积约17012平方米。一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3栋职工宿舍楼(包括单人间45间、双人间190间、公共用房、物业用房、办公室、配电房等)、1栋商业及健身中心(约2764平方米,含篮球馆、羽毛球馆、食堂等)、门卫、室外工程等配套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1050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240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21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执行国家现行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符合国家、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达到本项目招标人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完善,确保审查通过。
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工程所用器材、设备、材料品牌须满足发包人的要求,同时满足当地相关部门对设备材料的品牌、技术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并保证工程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验收。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整体方案设计和一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一期项目的施工、采购、安装等工程内容和质量保修、验收、移交等内容,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向发包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完成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
2.2.1设计范围:本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设计内容及与设计相关的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勘察设计(详勘)、测量、整体方案设计、一期初步设计及概算、一期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专项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绿建、智能化、人防、景观等专项设计);相关报告文件编制、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各阶段图纸报审及设计交底、施工期配合服务、竣工图编制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等。
全部设计内容具体包含但不限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日照分析、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如有)、综合管线设计方案、供配电方案(强弱电)、各专项方案设计等;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勘察设计、基坑支护、地下室及人防(含人防平战转换应急预案和预算文件)、绿色建筑、智能化、室内外装饰(含精装修)、消防、景观绿化、泛光照明 (含建筑单体)、道路及照明、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变配电,室外综合管网、通讯、室内外导视及标识标牌等项目所需的各项设计内容;与本项目相关的满足建筑投入使用所必须的红线范围外的附属配套设计工作(供电、自来水、燃气、通讯等配合)。
与设计相关的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调整报批、图纸审查、招标人和建设主管部门要求项目必要的设计配套资料、图纸报批及服务工作、专家评审及咨询服务、施工现场所需的技术交底、技术服务和指导,配合本项目各类工程验收、整体移交、竣工备案等工作。
2.2.2施工范围:
一期工程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现场三通一平、临时施工道路、开设道口、桩基(不含试桩)、基坑围护、土方、土建、安装(含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防雷、智能化、幕墙、全部室内外装饰(含精装修)、室外弱电(三网合一)、标识标牌、亮化、信报箱、外遮阳、管线综合、太阳能热水器、外线接入、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变配电、供热、景观绿化、沥青道路(包括红线之外与市政道路衔接部分)、电源预留到位(车库车位、电动轿车充电桩等)、电梯等所有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与相关主管部门的远程联网、配合施工(燃气工程、自来水接入等)、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移交工作等至取得竣工备案表的全部相关工作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2.2.3采购范围:本项目一期工程所有物资采购及安装。竣工验收后能够满足业主对各空间的使用需求。
2.2.4其他说明
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景观及管网的开口申请、与本工程有关的报批报建报验、工程施工、系统调试、各类第三方检测的配合、联网并网(供配电接入工程、自来水接入工程、燃气接入工程、三网融合(网络电视网、电信网以及计算机网)接入、有线电视,雨污水等需要与市政管网对接的相关工作内容,工程资料(整理、归档、备案、移交)、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结算、保修、专项方案的专家评审等以及协作相关单位完成相关专业的验收(含政府部门要求的相关验收)等全部内容。招标范围具体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需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江苏省住建厅(2023)第11号公告)。
3.3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3.3.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如为建造师的,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包含以下情形: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自2018年9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达6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不含厂房、仓库)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或施工项目,并必须在此类似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职务(如为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须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职务)。
注:(1)如为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竣(交)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交)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同时提供的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出具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为准,缺一不可。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经理姓名、工程规模、建筑面积、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明示的,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如为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交)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合同金额以原始签约合同为准,建设单位等单方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出具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图审查证明材料)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证明文件为准。
(5)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仅认可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业绩。
(6)类似工程业绩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认可。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的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员工。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同时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投标企业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投标企业(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及总承包项目经理(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投标单位拟报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03月-2023年08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经理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项目经理答辩、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
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
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
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
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4)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 号、苏建招办[2022]2 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在不合格状态。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5)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6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0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评定分离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集体议事法。7.1评标
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分21分)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
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的,才能进入后续评标;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后续评标。
本项目评标办法定量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分细则如下: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方案设计文件:35分 2、工程总承包报价:53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4、项目管理机构:2分 5、工程业绩:1分 |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1 |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 设计说明 (4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1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1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1分) 4.各专业设计说明。(0.5分) 5.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0.5分) | |
总平面布局 (8分) |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2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2分)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1分) 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1分) 5.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1分) 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1分) | |||
建筑功能 (9分) |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3分) 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3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3分) | |||
建筑造型 (4分) |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1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1分)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1分)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1分) | |||
结构方案 (3分) |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1.5分)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1.5分) | |||
设备方案 (2分) |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1分)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1分) | |||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设计(3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1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1分)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1分) | |||
设计深度 (2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1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分) |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53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51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4.5%【下浮数值的取值范围为3%、3.5%、4%、4.5%,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现场摇号机进行抽取确定】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注:报价与招标范围不一致、与方案不匹配、或未按相关格式进行报价,此项不得分。 | |||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
2.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
4.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
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 (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
7. 建 筑 信 息 模 型(BIM)技术(1 分) |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 |||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 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 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 分的 70%。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评审的方式,暗标评审的编制要求为: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 录分段上传,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章节 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 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 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不勾选“如果定义了文档网格,则与网格对齐”)。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内容、文字、图片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不得出现 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 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 ||||
4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1、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2、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注:①请将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②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在提供证书同时需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3年03月-2023年08月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5 | 工程业绩 (1分)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自2018年9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达6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不含厂房、仓库)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1分;如工程总承包业绩中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工程总承包业绩中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非工程总承包业绩不得分;仅计取一项业绩得分。 | |
注:(1)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竣(交)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缺一不可。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合同签约金额为准。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工程规模、合同金额、建筑面积、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明示的,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4)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5)类似工程业绩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 ||||
注: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应附以上评分办法中涉及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7.2定标:定标方案详见招标文件。
8.其他注意事项: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8.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3电子标书制作: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051885861319、4009980000 |
朱家旺 | ||
张海南 | ||
江苏CA 总部(南京) | 孙莉莉 | 18005133017 |
江苏翔晟 | 徐小波 | 13585204543 |
杭云飞 | 13851527446 | |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 18005133017 | 周梦雪 15298603303 魏飞 18261319191 |
电话 | 18005133017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证书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证书窗口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连碱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连云区大港西路 地 址: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20楼
联 系 人:陈工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13912169795 电 话:0518-81163376 18352130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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