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抚顺市公安局东洲公安分局抚顺市东洲区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服务项目三次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7776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18/08/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lfs2018007
预算金额7776万元
招标联系人曹红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华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洋024-58177300
标书截止时间2018/08/15
投标截止时间2018/08/15
公告正文

  辽宁华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抚顺市公安局东洲公安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抚顺市东洲区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服务项目三次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抚顺市东洲区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服务项目三次公告

项目编号:HLFS20180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洋

项目联系电话:024-5817730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抚顺市公安局东洲公安分局

地址:抚顺市东洲区崇德街14号

联系方式:曹红,024-546290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华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洋,024-58177300

代理机构地址: 抚顺市新抚区浑河南路20-2抚顺金融创新产业基地二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 项目名称:抚顺市东洲区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服务项目

(二) 项目编号:HLFS2018007

(三) 招标范围:端设备采购及建设、电力施工及保障、中间网络传输链路以及平台数据接入和运营维护等。

(四) 项目投资:7776万元。

(五)服务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10年。

(六)项目地点: 抚顺市东洲区

(七)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八)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经过现场踏勘;(3)投标人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77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09日 08:30 至 2018年08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抚顺市新抚区浑河南路20-2抚顺金融创新产业基地二层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15日 16: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30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抚顺市新抚区浑河南路20-2抚顺金融创新产业基地二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抚顺市东洲区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

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三次公告

辽宁华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抚顺市公安局东洲公安分局委托,现对抚顺市东洲区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公告资质的投标供应商按公告截止时间要求参与,项目公告内容如下:

一、采购内容:

(一) 项目名称:抚顺市东洲区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服务项目

(二) 项目编号:HLFS2018007

(三) 招标范围:端设备采购及建设、电力施工及保障、中间网络传输链路以及平台数据接入和运营维护等。

(四) 项目投资:7776万元。

(五)服务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10年。

(六)项目地点: 抚顺市东洲区

(七)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八)质量标准:合格

二、合格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经过现场踏勘;

(3)投标人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与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缴纳满1年以上(含1年)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及投标人认为适合的内容等相关证明资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印章)。

2、报名时间和地点

从2018年8月9日到2018年 8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除外)截止。

地点:抚顺市新抚区浑河南路20-2抚顺金融创新产业基地二层

3、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20万元。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收据,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收据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汇款方式:

开户名称:辽宁华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抚顺分公司

开 户 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

帐 号:410100222968325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的下午15:00为止。

4、发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

2018年8月9日到2018年8月15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抚顺市新抚区浑河南路20-2抚顺金融创新产业基地二层,辽宁华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抚顺分公司

5、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8月30 日下午13:30

开标地点:抚顺市新抚区浑河南路20-2抚顺金融创新产业基地二层(辽宁华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抚顺市公安局东洲公安分局

地 址:抚顺市东洲区崇德街14号

联 系 人: 曹红

联系电话:024-54629066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华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新抚区浑河南路20-2抚顺金融创新产业基地二层

项目联系人:王洋

联系电话:024-58177300

辽宁华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9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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