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沪杭甬养护杭州绕城项目经理部2023年度标线材料采购项目【重新采购】项目公告
金额
16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1/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沪杭甬养护杭州绕城项目经理部2023年度标线材料采购项目【重新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沪杭甬养护杭州绕城项目经理部2023年度标线材料采购项目【重新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沪杭甬养护杭州绕城项目经理部2023年度标线材料采购项目【重新采购】采购预算金额:160万元;项目实施地点为:浙江省嘉兴市;项目实施时间:2023年12月。
2、采购内容和范围:
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þ交货期:合同签订日-2023年12月31日
¨服务期限:
4、¨施工质量目标:
þ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本项目路面文字、导向箭头、填充线、部分路段标线采用热熔反光型。标线涂料中应预混18%~~一25%的玻璃珠,施工涂布涂层完成后立即在其表面撒布玻璃珠,密度应为1.8~2.3g/cm',反光型软化点为90~125℃,突起型软化点应≥100℃,干燥后应无皱纹、斑点、起泡、裂纹、脱落、粘胎现象,涂膜的颜色和外观应与标准板差别不大,涂料的色品坐标和亮度因数应符合规范《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中的相关规定。热熔型涂料的性能具体见表1的规定。
逆反射系数应符合《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16311-2009)的规定。正常使用期间,反光标线的逆反射系数应满足夜间视认要求。一般情况下,白色反光标线的逆反射亮度系数不应低于80mcd*m-2*1x-1,黄色反光标线的逆反射亮度系数不应低于50 mcd*m-2*1x-1。新划标线的初始逆反射亮度系数应符合GB/T21383的规定,白色反光标线的逆反射亮度系数不应低于150 mcd*m-2*1x-1,黄色反光标线的逆反射亮度系数不应低于100 mcd*m-2*1x-1。
标线应具有良好的视认性,宽度一致、间隔相等、边缘整齐、线型规则、线条流畅。标线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不应出现明显的变色。
(2)双组分雨夜反光标线
本项目部分路段标线、导流标线等采用双组分雨夜反光标线。喷涂厚度按0.8mm控制,刮涂厚度按2mm控制。
标线采用丙烯酸酯类双组分材料,简称MMA双组份标线涂料,应具有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批准的道路交通标线产品批量生产合格证及合格涂料检测报告。
涂料密度达到1.7-2.0g/cm3,无结块等现象,易于施工。不粘胎干燥时间:≤40Min (23摄氏度情况下)。
色度性能:白色≥0.85黄色≥0.45。
耐水性:经水浸泡24小时后无异常。
耐碱性:经氢氧化钠饱和溶液浸泡24 小时后无异常。环保性能:无挥发有机溶剂。
双组分喷涂反光型涂料采用面撒玻璃珠,不进行内混;双组分刮涂反光型涂料采用面撒玻璃珠、内混玻璃珠的组合方式,
在标线施划时,喷涂和刮涂均使用双珠播撒器同时播撒雨夜珠和玻璃珠,雨夜珠播撒量不低于260g/m,玻璃珠播撒量不低于600 g/m。刮涂内混玻璃珠质量百分比含量≥30%,其中雨夜珠占比不小于30%。
雨夜珠应为全天候高亮雨夜珠,外型为不规则的粒状结构,表层为高折射率的微晶陶瓷珠结构,平均粒径为1.0-2.0 mm,玻璃珠应为无色透明的球体结构,成圆率不低于80%,玻璃珠表面无坑槽或划痕,平均粒径在0.8-1.4 mm,满足AASHTO M247Type 3要求。
标线应满足全天候的可视认性,具备干燥、潮湿、连续降雨状态下的逆反射性能。新划白色标线的初始逆反射亮度系数应满足,干燥状态下的平均值不低于500 mcd*m-2*1x-1,潮湿状态下的平均值不低于350 mcd*m-2*1x-1,连续降雨状态下的平均值不低于200 mcd*m-2*1x-1。新划黄色标线的初始逆反射亮度系数应满足,干燥状态下的平均值不低于350 mcd*m-2*1x-1,潮湿状态下的平均值不低于200 mcd*m-2*1x-1,连续降雨状态下的平均值不低于150 mcd*m-2*1x-1。
正常使用期间,干燥状态下的逆反射亮度系数平均值不低于mcd*m-2*1x-1。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5、其他: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þ法人 ¨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依法办理主体资格公证认证的境外公司,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þ(1)资质要求:报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报价人为对应生产商或代理商,可以开具国家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
¨(2)业绩要求:
¨(3)项目负责人要求:
þ(4)信誉要求:近三年内(自2020年07月0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5)其他要求:/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接受 þ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11-25 09:00至2023-11-28 09:00(北京时间,下同)。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11月28日09时00分。采购人将于2023年11月29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09时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响应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邮寄送至 (公司名称) (地址:(公司地址),联系人:先生(女士),电话: )。
□样品等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样品等邮寄送至 (公司名称) (地址:(公司地址),联系人:先生(女士),电话: )。
供应商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响应文件、样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本次采购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的(仅当因系统故障等非供应商原因造成所有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开启时方开启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样品等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造成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1月29日09时00分。
6、其他要求:/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浙江沪杭甬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杭州绕城项目经理部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马家埭28号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15382358037
2、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3、监督部门: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养护分公司纪检室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7楼
电 话:0571-87669541
4、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86905322
采购人: 浙江沪杭甬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杭州绕城项目经理部 (单位公章)
日 期:2023年11月24日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沪杭甬养护杭州绕城项目经理部2023年度标线材料采购项目【重新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沪杭甬养护杭州绕城项目经理部2023年度标线材料采购项目【重新采购】采购预算金额:160万元;项目实施地点为:浙江省嘉兴市;项目实施时间:2023年12月。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序号 | 材料名称 | 型号 | 单位 | 计划数量 |
1 | 双组分雨夜标线漆 | / | 吨 | 24.00 |
2 | 雨夜玻璃珠 | / | 吨 | 1.50 |
3 | 一级热熔涂料 | 震颤标线(热熔突起型标线) | 吨 | 40 |
4 | 一级热熔涂料 | 热熔反光型 | 吨 | 130 |
5 | 玻璃珠 | / | 吨 | 35.00 |
6 | 改性聚氨酯防滑涂料 | / | 吨 | 6 |
7 | 陶砂 | / | 吨 | 3.50 |
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þ交货期:合同签订日-2023年12月31日
¨服务期限:
4、¨施工质量目标:
þ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本项目路面文字、导向箭头、填充线、部分路段标线采用热熔反光型。标线涂料中应预混18%~~一25%的玻璃珠,施工涂布涂层完成后立即在其表面撒布玻璃珠,密度应为1.8~2.3g/cm',反光型软化点为90~125℃,突起型软化点应≥100℃,干燥后应无皱纹、斑点、起泡、裂纹、脱落、粘胎现象,涂膜的颜色和外观应与标准板差别不大,涂料的色品坐标和亮度因数应符合规范《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中的相关规定。热熔型涂料的性能具体见表1的规定。
热熔型涂料的性能 表1 | ||
项 目 | 热熔型 | |
反光型 | ||
密度,g/cm³ | 1.8~2.3 | |
软化点,℃ | 90~125 | |
涂膜外观 | 干燥后应无皱纹、斑点、起泡、裂缝、脱落、粘贴现象,涂膜的颜色与外观应与标准板差别不大 | |
不粘胎干燥时间,min | ≤3 | |
色度性能 (45/0) | 白色 | 涂膜的色品坐标和亮度因数应符合JT/T280-2004表6和图1规定的范围 |
黄色 | ||
抗压强度,Mpa | ≥12 | |
耐磨性,mg (200转/1000g后减重) | ≤80(JM—100橡胶砂轮) | |
耐水性 | 在水中浸24h应无异常现象 | |
耐碱性 | 在氢氧化钙饱和溶液中浸24h无异常现象 | |
玻璃珠含量,% | 18~25 | |
流动度,% | 35±10 | |
涂层低温抗裂性 | -10℃保持4h,室温放置4h为一个循环,连续做三个循环后应无裂纹 | |
加热稳定性 | 200℃~220℃在搅拌状态下保持4h,应无明显泛黄、焦化、结块等现象 | |
人工加速耐候性 | 经人工加速耐候性试验后,试板涂层不产生龟裂、剥落;允许轻微粉化和变色,但色品坐标系应符合JT/T280-2004表6和图1规定的范围,亮度因数变化范围应不大于原样板亮度因数的20% |
逆反射系数应符合《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16311-2009)的规定。正常使用期间,反光标线的逆反射系数应满足夜间视认要求。一般情况下,白色反光标线的逆反射亮度系数不应低于80mcd*m-2*1x-1,黄色反光标线的逆反射亮度系数不应低于50 mcd*m-2*1x-1。新划标线的初始逆反射亮度系数应符合GB/T21383的规定,白色反光标线的逆反射亮度系数不应低于150 mcd*m-2*1x-1,黄色反光标线的逆反射亮度系数不应低于100 mcd*m-2*1x-1。
标线应具有良好的视认性,宽度一致、间隔相等、边缘整齐、线型规则、线条流畅。标线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不应出现明显的变色。
(2)双组分雨夜反光标线
本项目部分路段标线、导流标线等采用双组分雨夜反光标线。喷涂厚度按0.8mm控制,刮涂厚度按2mm控制。
标线采用丙烯酸酯类双组分材料,简称MMA双组份标线涂料,应具有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批准的道路交通标线产品批量生产合格证及合格涂料检测报告。
涂料密度达到1.7-2.0g/cm3,无结块等现象,易于施工。不粘胎干燥时间:≤40Min (23摄氏度情况下)。
色度性能:白色≥0.85黄色≥0.45。
耐水性:经水浸泡24小时后无异常。
耐碱性:经氢氧化钠饱和溶液浸泡24 小时后无异常。环保性能:无挥发有机溶剂。
双组分喷涂反光型涂料采用面撒玻璃珠,不进行内混;双组分刮涂反光型涂料采用面撒玻璃珠、内混玻璃珠的组合方式,
在标线施划时,喷涂和刮涂均使用双珠播撒器同时播撒雨夜珠和玻璃珠,雨夜珠播撒量不低于260g/m,玻璃珠播撒量不低于600 g/m。刮涂内混玻璃珠质量百分比含量≥30%,其中雨夜珠占比不小于30%。
雨夜珠应为全天候高亮雨夜珠,外型为不规则的粒状结构,表层为高折射率的微晶陶瓷珠结构,平均粒径为1.0-2.0 mm,玻璃珠应为无色透明的球体结构,成圆率不低于80%,玻璃珠表面无坑槽或划痕,平均粒径在0.8-1.4 mm,满足AASHTO M247Type 3要求。
标线应满足全天候的可视认性,具备干燥、潮湿、连续降雨状态下的逆反射性能。新划白色标线的初始逆反射亮度系数应满足,干燥状态下的平均值不低于500 mcd*m-2*1x-1,潮湿状态下的平均值不低于350 mcd*m-2*1x-1,连续降雨状态下的平均值不低于200 mcd*m-2*1x-1。新划黄色标线的初始逆反射亮度系数应满足,干燥状态下的平均值不低于350 mcd*m-2*1x-1,潮湿状态下的平均值不低于200 mcd*m-2*1x-1,连续降雨状态下的平均值不低于150 mcd*m-2*1x-1。
正常使用期间,干燥状态下的逆反射亮度系数平均值不低于mcd*m-2*1x-1。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5、其他: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þ法人 ¨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依法办理主体资格公证认证的境外公司,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þ(1)资质要求:报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报价人为对应生产商或代理商,可以开具国家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
¨(2)业绩要求:
¨(3)项目负责人要求:
þ(4)信誉要求:近三年内(自2020年07月0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5)其他要求:/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接受 þ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11-25 09:00至2023-11-28 09:00(北京时间,下同)。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11月28日09时00分。采购人将于2023年11月29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09时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响应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邮寄送至 (公司名称) (地址:(公司地址),联系人:先生(女士),电话: )。
□样品等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样品等邮寄送至 (公司名称) (地址:(公司地址),联系人:先生(女士),电话: )。
供应商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响应文件、样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本次采购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的(仅当因系统故障等非供应商原因造成所有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开启时方开启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样品等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造成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1月29日09时00分。
6、其他要求:/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浙江沪杭甬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杭州绕城项目经理部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马家埭28号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15382358037
2、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3、监督部门: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养护分公司纪检室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7楼
电 话:0571-87669541
4、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86905322
采购人: 浙江沪杭甬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杭州绕城项目经理部 (单位公章)
日 期:2023年11月24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