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31-220411
预算金额-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京能琼海潭门100MW农光互补示范项目
(第二批)预制管桩
 
竞争性谈判文件
 
 
 
批准:周治国
 
 
编制:游剑
 
 
 
采购人: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十一月
中国·江西南昌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1、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3、响应人资格要求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6、联系方式
7、监督机构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响应人须知
1、竞争性谈判费用
2、竞争性谈判文件
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4、谈判与评审
5、合同授予
6、纪律和监督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竞争性谈判报价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保证金
四、报价表
五、装运方案
六、响应人信息
七、类似业绩资料
八、响应人廉政承诺书
九、商务偏差表
十、响应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十一、附表..............................................................31
第五章  项目说明及技术文件...................................................33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31-220411
各受邀单位:
一、采购项目
江西电建公司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京能琼海潭门100MW农光互补示范项目所需的预制管桩,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报价及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京能琼海潭门100MW农光互补示范项目预制管桩集采项目位于海南省琼海市潭门,本项目场址区域基本为平地。
招标内容:详见下表;以下招标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实际供货的品种数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采购范围:本次招标将由中标人承包提供本招标公告中所规定的设备,详见以下招标范围信息表,包括设备项目出厂前的试验、包装、运输、现场交接;负责产品资料文件编制和提交等。
3、采购数量:
标段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预制管桩
PHC-300AB-70 6-6.5

45000
交货地点:琼海潭门
2
机舱变
PHC-300AB-70 10.5

45000
交货地点:无为市

交货时间:2022年11月25日陆续到货,以项目施工通知为准。
5、交货地点:以项目部通知为准。
6、质量要求:
(1)PHC桩必须符合GB13476—92标准。
(2)制造厂应向用户提供有关试验报告和完整的产品质量保证书。
(3)投标人应做好售前服务工作,设备产品应该是产品成熟、技术先进、具有制造经验的产品。应提供售前服务的资料完整性和及时性。
(4)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交付进度提供技术资料和设备。
(5)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有质量保证的各项文件,文件应具有完整性和可靠性。
(6)投标人应选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包括工程配合,施工安装监督。
(7)投标人应负责免费指导设备的卸货、现场储存堆放等工作,向采购人移交。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2 经营状况良好,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经济行为没有受到起诉。具有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产品国内外需有稳定运行1年以上的业绩案例。
3.3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3.4 近三年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近三年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产品质量的行政处罚信息。
3.5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竞争性谈判响应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7竞争性谈判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获取
1、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要求时间内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下载竞谈文件。
五、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广州路69号   
邮    编:330001        
联 系 人:游剑        
电    话:18870424539   
七、监督机构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公司纪检监
监督电话:0791-88462811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响应人须知
竞争性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采购人
名称: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广州路69号
联系人:周治国
电话:0791-88440929
1.1.4
采购名称
京能琼海潭门100MW农光互补示范项目所需预制管桩采购
1.1.5
项目地点
京能琼海潭门100MW农光互补示范项目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详见招标公告/招标书
1.2.2
资金落实情况
详见招标公告/招标书
1.3.1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招标书
1.3.2
交货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招标书
1.3.3
交货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招标书
1.3.4
质量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招标书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招标书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1.9
现场踏勘
□√不组织
□组织,踏勘现场集合时间       ,集合地点       ,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投标预备会召开时间      ,地点       
2.2.1
投标人提出澄清的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22日 10时前
2.2.2
采购人澄清答复的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22日 10时前
2.3.1
对采购文件修改的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22日 10时前
3.2.3
投标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分为投标总价和投标单价两部分,开标时以投标总价为准,评标时以修正后的投标单价为准进行评标。
2、投标总价为总报价。
3、投标单价按单价元/米进行报价。
4、投标报价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
3.3.1
投标有效期
45天
3.4.1
投标保证金
形式:银行保函/电汇形式。(保函上要求注明项目)
金额:5万元人民币
3.5.2
财务情况表
近3年
3.5.3
业绩情况表
近3年,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3年。
3.5.5
诉讼及仲裁情况
近3年,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3年。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
方式
采用3.7.3(B)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即电子投标文件)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封面盖单位章,投标文件内容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并盖单位章。
3.7.7
投标文件电子版
U盘1份,内容为可编辑版本。
4.2.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2日14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广州路69号
4.2.2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2
开标程序
通过集采平台全程在线开展,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
6.3
评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6.4.3.1
中标候选人数量
推荐2名
7.1
行贿犯罪记录查询
近3年(适用于投资项目,其它采购不适用)
7.4.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格的10%
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前,按成交通知书要求提交
10
是否采购用电子招标投标
√全流程

 
本章以下内容不得修改,若需明确或增加内容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或增加。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招标。
1.1.2 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采购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质量要求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连个体在统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法定代表人为同人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金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投标人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安全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采购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2.竞争性谈判文件
2.1 竞谈文件的组成及内容
2.1.1竞谈文件包括:
(1)邀请书书或竞争性谈判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及附件
(5)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
(6)需求一览表
(7)技术规范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若竞谈文件中不同章节对同一内容叙述有差异的,性能、参数以技术要求为准;招标货物数量与需求一览表有差异的,以需求一览表为准;投标人资格要求、交货期、交货地点、质量要求以招标书或招标公告为准。
2.4对竞谈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构成
3.1.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报价部分
一、竞争性谈判报价函
二、报价单
 
第二部分:商务部分(电子版不超过10M )
一、授权委托书
二、投标保证金
三、资格审查资料
四、商务偏差表
五、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详细的报价组成表。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报价组成表”中的相应价格。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规定。
3.2.3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进行报价。
3.2.4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金额、担保形式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10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资格声明”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信等级证书、体系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业绩情况表”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将符合资格条件的业绩填写在业绩汇总表和单项业绩表中,单项业绩表每张表格填写一项业绩,该业绩的证明材料附在表格后面。
3.5.4 “试验报告及鉴定证书”应提供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鉴定报告复印件。国家规定需要生产许可产品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3.5.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递交备选方案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备选方案价格不得超过投标报价价格,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方案方可考虑。
3.6.3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即电子投标文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上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有附表。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节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B)
采购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到,开标会开始。
(2)介绍到会领导和采购人代表;介绍本次招标监督部门及监督人员职务、姓名;
(3)介绍招标分标情况和参加投标的单位情况;
(4)采购人代表讲话;
(5)监督人员(或主持人)宣读招标工作纪律;
(6)(B)主持开标:
①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②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主持人介绍后续评标安排和发出澄清问题的计划时间和方式,提醒投标人代表保持通讯畅通。
(8)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来,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记录在案。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方法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行贿犯罪查询
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若在近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具体年限及适用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定标方式
采购人根据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人候选人择优选定中标人。
7.3中标通知
根据定标结果,在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网址:ec.powerchina.cn)上公示3天。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4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签订合同
7.5.1 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不足三家,且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类采购”项目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所有投标被否决的。
8.3 转为竞争性谈判
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只有两家且为“固定资产类采购”或“普通类采购”的,经招标机构批准可以转为竞争性谈判或重新招标。
8.4 转为单一来源谈判
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只有一家且为“固定资产类采购”或“普通类采购”的,经招标机构批准可以转为单一来源采购或重新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招标活动中相关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的方式投标或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7日内向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察部提出投诉。投诉采用书面形式,投诉内容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关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投诉人是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察部监督电话:010-58368639,010-58367883。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B)全流程:投标人通过集采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办理数字证书、下载安装投标管家、CA证书插件等投标工具,远程在线编制、加密、上传投标文件,开标后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为规范股份公司采购招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有关采购招标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二、评标原则
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标组织及服务
1、为做好评标工作,成立评标委员会和工作小组。
2、评标委员会
2.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成员在中电建采购中心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3评标委员会组建后报股份公司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2.4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3、工作小组
3.1由采购人组成工作小组,为评标委员会服务。
3.2工作小组承担保管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发放评标资料、投标文件摘录汇总、基础数据对比、评分核对及会议服务。
四、评标程序及内容
1、投标文件初步评审
1.1投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财务、技术、生产等方面是否满足投标资格的要求。
1.2算术错误修正
1.2.1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2)若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投标总报价。
1.2.2评标委员会按以上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3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予以废除,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投标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投标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
(10)纠正投标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投标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1.4投标人不能修正或撤销投标文件重大偏差。采购人允许投标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2、投标文件澄清
2.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及投标报价水平等,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2.2评标委员会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澄清问题由评标委员会主任确认后发出。
2.3投标人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5评标委员会的澄清问题和投标人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3、投标文件详细评审
3.1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独立打分,投标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专家打分保留一位小数,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二位小数。
3.2评标价
3.2.1评标价仅作为计算投标报价得分依据。
3.2.2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数(超5家投标人,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的算术平均数)
3.3评审、评分及排序
3.3.1评审内容及分值
根据报价、商务、技术三部分内容进行评审打分,报价部分满分为100分、权重为70%,商务部分满分为100分、权重为30%。
投标文件得分=报价部分得分×70%+商务部分得分×30%
3.3.2报价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1)
按评标价计算报价得分,报价计算得分保留二位小数。
3.3.3商务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2)
按商务部分评分细则进行评审。
表1:报价部分评审细则(满分100分,占比70%)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细则

评标价
100
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的评报价算数平均数,以评标准(9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低于基准价5%以内每低于1%加1分,低于基准价5%以外每低于1%扣2分,最低得50分。
合  计
100
 

 
表2:商务部分评审细则(满分100分,占比30%)
 
序号
评定项目
分值
评分细则
1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
5
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无差异满分,有差异根据情况适当扣分
2
商务方面的履约能力
35
具有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得6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各加2分.提供了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告,财务报表完整、流动资金充足者得1分,最低得5分。AAA级得6分;AA级或出具资信证明但未评级的得4分;其他得2分。提供诉讼情况说明且无诉讼发生得2分,其它得0分。
3
已生产同类型设备的业绩,产品认证或型式试验报告
30
根据投标人设计制造同类型号设备业绩情况及类似本项目条件的投运业绩进行评议,业绩最多者得满分,以1分为级差,最低得0分。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同类型的正式型式试验报告得2分;提供试验或测试报告得2分。
4
付款条件及交货的准确性
15
满足招标文件付款条件得2分,有付款优惠条件加2分,不满足得0分。满足招标文件到货时间得1分,不满足得0分
5
售后服务及承诺
15
售后服务及承诺最优得满分

 
 
 
 
合同编号:HTGL-HD-WZ-H-2022-
合同归档编号:HTGL-琼海潭门-2022-

 
京能琼海潭门100MW农光互补示范项目
(第二批)预制管桩
 

 

 

 

               
 
 
采购方: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供货方:
 
 
采购方(甲方):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广州路69号              
法定代表人:邹胜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1582629401   
供货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甲、乙双方就产品采购及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甲方采购的产品(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款1.1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下列产品及所有相关技术资料和证明文件。详见下表: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商标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2
 
 
 
 
 
 
 
 
 
备注:

    上述产品生产制造厂商为【  】产地为【  】,以下亦称“货物”或“设备”。
1.2 合同总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       )。
1.3本合同计价本币、结算货币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
1.4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形式,不受任何调价因素的影响。合同实际结算总价以双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供应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
1.5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合同总价款包含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甲方指定收货人之前的所有费用(车板交货),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及利润、税金(专用带抵扣联13%增值税发票)、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仓储费、损耗费、备品备件费用及后续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后续的开箱检验、检验、产品培训、技术服务等伴随服务的费用)。除合同总价款外,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产品标准要求2.1符合甲方如下特定要求:【本合同条款】;
2.2符合本合同附件甲方的技术要求:按图加工(详细设计图纸以甲方邮件发送为准);
2.3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详见国标号【如有】;
2.4符合补充协议:详见附件【如有】;
2.5如产品变更时双方书面确认同意后,按此变更要求执行产品变更;
2.6与双方签字封样的样品一致,封样样品由甲方保存;
2.7符合经甲方签字确认的乙方产品规格书或说明书:详见附件【如有】;
2.8上述七项约定互为补充。如本条各款之间存在冲突,则适用标准较高的条款。
2.9 本合同项下货物标准(含配件、辅件等)合同双方同意按附件技术协议及图纸所约定标准执行;乙方提供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要求为本合同产品同批次同质量等级产品.
2.10乙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甲方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3.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3.1产品质保期(保修期)【2】年,自产品到货验收合格次日起计算。产品设计使用寿命【30】年,自产品交付之日起计算。乙方保证所供产品必须满足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和《【  】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如两者技术要求有冲突的,以标准高的为准。
3.2乙方保证所供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工艺、规格和技术性能,满足本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承诺提供的全部产品不存在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产品在其正确安装及正常使用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3.3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故障或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    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指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处理。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乙方未按上述约定提供质保服务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4 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故障,若属于乙方责任的,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若属于甲方责任的,甲方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3.5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维修后质量保证期相应顺延;如需更换的,质量保证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3.6质量保证期满后,乙方仍应继续提供售后服务。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派人到现场服务,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3.7 未经甲方监造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产品的生产或制造转交(委托)国内工厂(含联营厂)外的OEM或第三方生产制造。
3.8 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有使用并维护好《二维码信息追溯系统》的义务,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使用协助。
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按照甲方《二维码信息追溯系统》要求,做好二维码制作及张贴工作,并在设备出厂前及时将二维码信息上传给甲方便于甲方对于设备的随时跟踪,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二维码制作协助。
 
4货款支付                                                                                                                                                                                                                                                                                                                                                                                                                                                                                                                                                                        
4.1货款支付方式为: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电建融信等其他非现金支付方式。若甲方委托第三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应提供委托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名称、住所、开户行、账号等信息如下:
乙方名称:
乙方统一社会代码:
乙方住所:
乙方开户行:
乙方账号:
乙方联系电话:
4.2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      %的履约保函及经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后,甲方在      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货款      %预付款。
4.3到货及验收款
4.3.1 按照约定(如有),首批货物发出前,甲方接到乙方发货通知并确认货物具备发货条件后,      日内支付总货款      %作为发货款。
4.3.2到货付款(如有):货物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经甲方核实数量、名称、型号规格与合同完全一致,检查外表无损伤和缺陷后,乙方向甲方提供总金额      %的增值税(13%)专用发票(发票,合同,技术协议扫描件)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
4.3.3验收付款:双方验收合格并签署货物验收证书,且收到合同全额的增值税(13%)专用发票     个工作日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总额的     %。
4.4合同实际总价的      %作为验收合格后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无质量问题或质量保证期出现的质量问题经乙方维修处理符合甲方要求的,质量保证期      年后     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乙方。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相应顺延。设备质保金支付前必须经过公司相关部门及项目部审批。
4.5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求:
4.5.1开票前乙方需与甲方联系并得到甲方的确认
4.5.2乙方应当按照下列信息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带抵扣联13﹪增值税发票:
甲方名称: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甲方税务登记证号:913600001582629401
甲方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广州路69号  
甲方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支行
甲方账号:36001053000052502359
甲方联系电话:0791-88462739
4.6本合同增值税专用发票按下列要求以邮寄快递方式送达。非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寄送的发票甲方未及时收到或者遗失、灭失或毁损等,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以下电子版资料需和发票同时寄给甲方)
合格证
出厂检验报告
型式试验报告
图纸
厂家技术资料(说明书)
发货单

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广州路69号】
单位名称:【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收 件 人:【     】
联系电话:【           】
5到货时间及地点
5.1到货时间为:              。若供货时间发生改变,甲方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确认后同意甲方根据情况对供货时间做出调整。
5.2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方式     (方式一:一次性/方式二:分期分批) 将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负责交货地点的卸货、码堆。
到货地点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5.3乙方应承担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5.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或甲方的要求按时交货时,应在相关情况发生后    小时内以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原因以及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采取如下方式之一进行处理:
(1)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因甲方要求或特殊情况交货延期的,须经双方书面同意。如甲方不具备交货或安装条件时可延迟交货;如果甲方付款延迟,乙方交货期相应延迟。
(2)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相关货物。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除在本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下,乙方均应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5 乙方应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保险,确保运输、装卸过程中的一切人员、机械、车辆安全。
5.6 乙方运输、装卸中应采取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环保措施,并应自行承担因环保造成的各类处罚。
5.7 乙方必须对其出入工地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甲方及他方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5.8乙方进入工地现场人员、车辆应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管理制度,对不听从甲方管理的人员、车辆,甲方有权清理出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9 乙方应于货物启运后,通知甲方货物的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价值、车皮号或地点、交货条件和启运日期及预计到达时间。
6包装
6.1根据货物特点、运输方式及甲方要求,乙方应采用相应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及惯例要求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并在相应位置标示警示标志,包装应适于长途及工程所在地短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炸和利于装卸等保护措施,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支架或包装垫木,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施工现场。乙方应承担由于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和费用。包装物由乙方免费提供,且由甲方所有,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2乙方应在每一批货物中附至少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采用集装箱或中型包装箱装用的,应在每一包装单位中附一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装箱单应注明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供应商、收货人、发货地、交货地、承运人等。有特殊保护措施要求的货物,应在相应位置标示“向上”“向下”“易碎”“防水”等装卸警示标志。
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同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各一份。
6.3 乙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设备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乙方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合同号、目的地、收货人、设备名称、箱号/件号等有关内容。
6.4 凡由于乙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毁损灭失的,乙方应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
6.5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物流二维码信息系统操作指南》和《箱件清单导入文件》、《装箱清单导入文件》要求,导入相关数据信息,生成二维码,并粘贴至货物包装面。
7检验与验收
7.1驻厂检验及监造。甲方可以在产品生产或交付前进行驻厂检验及监造,乙方需配合甲方检验监造人员完成相关工作并提供相应资料。乙方提供场所、仪器设备供甲方驻厂人员使用。甲方负责对产品进行抽检(抽检比例由甲方检验监造规范确定),发现产品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甲方可以通知乙方重新生产,交货时间不顺延。待发货物经甲方驻厂代表检验确认合格或甲方邮件认可后方可发货。乙方无故拒绝或不配合甲方驻厂检验及监造,甲方对乙方产品不予认可。
7.2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乙方应立即与甲方和/或甲方指定收货人办理货物交接并签署《货物签收单》。甲方和/或甲方指定收货人签署《货物签收单》不代表甲方对乙方货物质量的确认。如存在数量不足、雨淋、破损、货物瑕疵或缺陷等问题,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采取补足、维修、更换等处理措施。甲方和/或甲方指定收货人签署上述《货物签收单》的日期视为乙方正式交付货物的日期,此后有关货物保管、保险、灭失与毁损的风险由甲方承担,货物所有权亦同时转移给甲方。
7.3开箱检验。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30日内,乙方、甲方和/或甲方指定收货人应指派代表共同对货物进行开箱检验,共同根据乙方提供的装箱单或合同设备清单检查货物的数量。甲方应在开箱检验前3天通知乙方开箱检验的日期。乙方应派员到甲方指定地点参加开箱检验,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在上述日期内拒绝或未参加检验的,甲方和/或甲方指定收货人有权单独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视为乙方自动接受。
7.4开箱检验时,双方应共同签署详细的《检验报告》,该报告应详细列明检验结果,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货物短缺、毁损或与合同约定有不符之处。对检验中发现货物短缺、毁损或与合同约定有不符之处的,即为检验不合格。甲方和/或甲方指定收货人有权退回货物,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免费修理、更换或补足以上货物。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额外的运输费用等,由乙方承担。如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乙方未修理、更换或补足,则乙方应承担本合同第9.1款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7.5如果在开箱检验中发现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货物短缺、毁损或与合同规定有不符之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将更换或补发的货物运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费用由乙方负担。
7.6在共同检验中,甲乙双方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由双方委托权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7.7本条所述检验或检验合格的结果仅视为货物在外观、数量、型号、规格上完好无缺失的证明及乙方履行其义务的必要证据,并不使甲方丧失因货物质量问题而向乙方索赔和求偿的权利,同时不解除乙方对于货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质量缺陷或瑕疵所负有的相应质量保证责任。
7.8  乙方应按照甲方《二维码信息追溯系统》要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上传相关数据,在设备验收中如相关数据缺失,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补充。
8 权利瑕疵担保及环境保护的约定
8.1乙方保证对设备享有完整的、自主的知识产权且不设有任何担保权利或其他权利,对设备具有所有权或销售权,并向甲方出具相关凭证。若乙方设备发生知识产权或其他类型纠纷,则全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若乙方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或其他类型纠纷牵连到甲方,造成甲方经济或声誉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8.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设备应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超标污染物(废水、废气、噪声等)必须积极采取措施处理。
9违约责任
9.1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人交付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交货部分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15日(自然日)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或就乙方逾期交付部分解除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且甲方同意延期交货的除外):
9.1.1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的,乙方除继续交付货物、承担因逾期交货而增加的履行费用外,还应按照逾期货值的千分之五每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计算至乙方交付完毕甲方要求数量或合同约定数量货物之日止,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交付部分合同总金额的20%);
9.1.2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乙方除按照如下约定进行外,还需承担因逾期交货而增加的费用,并按照逾期交货总货款的百分之二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不愿意使用乙方已交付货物的,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支付的的合同款项;甲方愿意使用乙方已交付货物的,由甲乙双方确定已交付部分货物的货款。
9.2乙方应当向甲方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并按约定履行质保义务。乙方交付货物的品种、型号、数量、规格、质量和技术参数等一项或多项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样品或合同约定的,如产品不能满足技术协议、第三人主张产品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知识产权)以及其它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等,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更换、退货、折价等补救措施,并承担采取补救措施发生的费用及赔偿在此期间甲方的损失。
乙方未采取或未按甲方要求采取补救措施或补救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已经支付的合同款,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乙方怠于履行质保、保证义务的,按照本款约定执行。
9.3因乙方交付的货物有质量问题(产品瑕疵和缺陷)、存在权利瑕疵或其它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的,乙方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自身损失,相关设备的毁损、返修材料费或报废损失,处理人员工资,发电量损失,水电费,运输费,鉴定费,赔偿用户损失,诉讼费,律师费,第三方(用户)因产品质量问题向甲方的索赔。
9.4乙方存在上述第9.1-9.3款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拒付货款,且有权优先从货款中扣除违约金及相应损失;不足以赔偿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损失范围按照本条第9.3款执行。乙方对上述违约情形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日内书面回复甲方;如逾期未予回复,视为乙方默认甲方通知中所述的内容。
9.5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乙方货款。甲方无正当理由(此处的“正当理由”是指乙方存在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不可抗力、意外事件以及其他双方共同认可的理由)逾期支付货款的,按照逾期付款额的银行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且乙方同意延期付款的除外)。
9.6违约金的支付并不免除违约方的合同义务。经守约方书面同意,可以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守约方依据本合同实现权利救济过程中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复印费、交通费、通讯费等各项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10 变更
本合同内容经双方同意变更的,如果变更的内容涉及到采购货物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则乙方应当根据现行财税法规作废、重开、补开、红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此过程中甲乙双方需履行各自的协助义务。
11 不可抗力
11.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国家法律的定义相同。
11.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3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给对方确认;同时,受阻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努力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并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受阻方承担;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合同已无继续履行的必要,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11.3 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或不能交货的,甲方同意将交货时间适当顺延,但顺延的期限总计不得超过30天。乙方在顺延的期限内仍然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前期支付的所有款项。
12通知与送达
12.1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需要,以特快专递形式发出通知(发出的同时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通知对方),发往本市内的,发出后第2日视为送达;发往国内其他地区的,发出后第5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地区的,发出后第8日视为送达;发往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10日视为送达。
12.2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需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的,收件人回复的邮件中确认收到日期为送达日期;收件人未回复的,以电子邮件发送成功次日为送达之日。凡从该邮箱中送达给对方的文件均视为发送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12.3 特别约定事项:双方确认以电子邮件作为日常信息的传递。
12.4通知条款
合同各方均明知:因各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不准确、或者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司法机关、或者当事人和指定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1)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本合同各方一致确认以上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或本合同中记载的各方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各方履行合同、解决合同争议时向接收其他方商业文件信函或司法机关(法院、仲裁机构)诉讼、仲裁文书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2)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适用期间。上述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适用至本合同履行完毕或争议经过一审、二审至案件执行终结时止,除非各方依下款告知变更。
(3)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的变更。任何一方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需要变更的,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向合同其他方和司法机关送交书面变更告知书(若争议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解决)。
(4)承诺。上述确认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如有错误,导致的商业信函和诉讼文书送达不能的法律后果由自己承担。
12.5各方联系方式如下:
如致甲方: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广州路69号
电    话:0791-88440203
邮政编码:330001
电子邮箱:sbwzb@jepcc.com
 
 
如致乙方:
联 系 人:
地    址:
电    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13 争议解决
13.1双方约定,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时,依法向采购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2国内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法规和规章管辖及解释。                                               
14保密
14.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因本合同的洽谈、缔约以及履行过程中而获得或知悉的对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均视为保密内容,应当承担保密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可将上述保密内容以任何方式透露给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事项。本条款不因合同的不生效、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合同的终止或者部分终止而失效。
14.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获得的甲方的任何文件和资料。若甲方要求,乙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甲方。
15 合同文件包括此合同书和下列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法律告知函;
(2)本合同;
(3)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
(5)乙方所有对甲方的承诺函件;
(6)国家标准规范。
本合同效力高于其它合同文件,如果合同文件中出现分歧,则以本合同文件为准。其他合同文件效力按照上述序号依次递减。
16合同生效及其它
16.1本合同应在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
16.2合同有效期至双方均已完成本合同项下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止。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3本合同正文、附件、通知及补充协议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6.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16.5合同签订地:江西省南昌市。
16.6附件:一、二
 
 
甲方: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
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行: 中国建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支行
 
开户行:
 
 
日期:2022年     月     日                   
日期:2022年     月     日

1
 
 
 
 
 
附件一               项目       设备采购
廉 政 责 任 书
 
根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招标采购中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物资采购高效优质,保证国有资金的安全、有效及效益,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买方)与               (以下简称卖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资委对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买方的义务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卖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卖方报销任何应由买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卖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卖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卖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买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买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卖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卖方购买合同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卖方义务
(一)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卖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买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买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卖方不得为买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卖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卖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买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买方建议上级给予卖方若干年内禁止参加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其成员企业及三级子公司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  双方约定
本责任书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买方或买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卖方或卖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条  本责任书有效期与合同有效期一致。
第七条  本责任书经双方盖章签署后生效。
 
买方: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        卖方:(盖章)
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
法律告知函
               :
为加强我公司即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1582629401)对                    项目的现场管理,规范工作程序,特将相关事项告知贵司,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有效印章

 
 
有效签字人
 
签字人的权限
设备物资采购合同的签订

一、
 
 
 
 
 
 
 
 
二、因合同履约引发的法律诉讼纠纷,文书邮寄地址统一为: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广州路69号,审计与法律事务0791-88448307。
三、针对                          项目的合同及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备忘录等均需有效签字人签字并加盖有效印章。非上述有效签字人签字和有效印章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有权不承认其法律效力并不承担任何法律后果。
四、合同相对方一经与我公司签订合同,视为已完全理解、认可并同意上述法律告知函的内容。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2022年     月   日
履约保函
(见索即付)
编号:
 
致受益人                   :
鉴于                          (下称“被保证人”)与你方签订了编号为                 的          (合同或协议名称),我行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上述合同或协议项下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
一、本保函项下我行承担的保证责任最高限额为(币种、金额、大写)
                        (下称“保证金额”)。
二、本保函的有效期为以下第    种:
1.本保函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2.                                                     ,但最迟不超过     年   月   日。
三、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行将在收到你方提交的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书面单据后  7   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
(一)、该索赔通知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列明索赔金额(币种、金额、大写)。
2.由你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所有索赔通知必须在我行营业时间内到达本保函规定的地址,即每个银行营业日     点前,否则视为在下一个银行营业日到达。  
四、本保函保证金额将随我行按你方索赔通知要求分次支付而相应递减。
五、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六、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本保函失效,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自动全部消灭,此后提出的任何索赔均为无效索赔,我行无义务作出任何赔付。
八、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九、本保函适用国际商会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URDG758)。
十、本保函自本行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1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
                                      、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京能琼海潭门100MW农光互补示范项目
(第二批)预制管桩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投标人资格审查表
序号
资格要求
投标人自行填写
详细内容在投标文件中页码范围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光伏箱变制造企业
 
 
2
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至今)风电工程机舱变供货业绩,并附有相关业绩证明文件(设备订单或合同或设备的有关运行状况的证明资料)
 
 
3
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
 
 
4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目录
第一部分:报价部分
一、投标函
二、报价单+分项报价
 
第二部分:商务部分(电子版不超过10M )
一、授权委托书
二、投标保证金
三、资格审查资料
四、商务偏差表
五、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一部分  报价部分
一、投标函
致: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投标总报价,投标设备品牌为          ,设备交货地点为           ,按合同约定履行所有义务。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二、报价表
1开标一览表
开  标  一  览  表
  招标编号: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米)
单价(元/米)
总价(元)
 
付款
方式
交货
时间
备 注               (请注明是自产或代理或外购,如外购请注明制造商名称)
1
 
 
 
 
 
 
 
 
2
 
 
 
 
 
 
 
 
3
 
 
 
 
 
 
 
 
4
 
 
 
 
 
 
 
 
5
 
 
 
 
 
 
 
 

  投标人名称:                  
  注:1.以上报价含运费,含13%增值费用。
2.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同时为了确保保证金的安全性,保证金应单独装入小信封与开标一览表同时分别递交。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此格式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日          期:                            
1
 
 
2其它分项报价表                                          
表格格式由投标人自行制定,若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本项可不申报。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商务部分
 
 
一、授权委托书
致: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本人XXX(姓名)系XXXXXXXXXXXXXXX(企业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  XXXXXX  (身份证号: XXXXXXXXXXXX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到贵单位办理XXXXXXXXXXXX工程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权限为:XXXXXXXXXXXXXXX工程合同签订、投标、结算、收款等相关事宜。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名称:XXXX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受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二、投标保证金
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提供原件,银行保函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文件副本中采用复印件。采用保证金形式附银行凭证复印件。
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按以下格式:
 
致:    (采购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投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或者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在7日内无条件向你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三、资格审查资料
1、投标人基本情况及证书复印件
基本情况
投标人名称
 
制造商/代理商
 
所属集团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成立或
注册时间
 
注册资金
 
主要负责人
 
电话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制造企业
基本情况
名称
 
地址
 
年生产
能力
 
职工人数
 
需外购的
主要零部件
名称
 
生产厂家及地址
 
名称
 
生产厂家及地址
 
……
 
……
 
需外购的
易损件
名称
 
生产厂家及地址
 
名称
 
生产厂家及地址
 
……
 
……
 
近3年
营业额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近期资产
负债表
到年月日止
固定资产
 
流动资产
 
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
 
长期负债
 
经营范围:
代理商
基本情况
(制造企业参加投标的无须填写)
年销售能力
 
职工人数
 
近3年
营业额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近期资产
负债表
到年月  日止
固定资产
 
流动资产
 
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
 
长期负债
 
经营范围:

注:本表可增加并扩展。
 
附: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不需要单独提交)
3、投标人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4、产品检验、认证证书复印件
5、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6、其他材料
 
 制造企业的唯一授权书(格式)
 
致:    发包人   
我方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或地区)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企业,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           (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投标人地址)的                      (投标人名称)作为我方的唯一授权代理人参加下列活动:
(1)代表我方参加招标项目合同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                    的投标,按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                (设备名称)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                   (投标人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               (投标人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                           (投标人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出具授权书的制造企业名称(加盖公章):                 
正式授权签字的代表  姓名、职务:                      
 
 
 
 
 
四、商务偏差表
商务偏差
条目
页码
招标文件规定
偏差
备注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五、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投标人应致力于在供货和服务的基础上深化企业总部级战略合作,最大限度发挥入围供应商的战略意义,请就上述方面能够提供的服务和具体举措进行描述(如2022年度内双方完成一定交易总量的基础上,能够提供何种程度的进一步优惠和供货保障;采购资源与总承包市场资源交换;技术服务支持等)。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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