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增产13.5万吨戊烷发泡剂项目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6/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增产13.5万吨戊烷发泡剂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增产13.5万吨戊烷发泡剂项目已由石家庄炼化分公司以石家庄炼化〔2023〕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增产13.5万吨戊烷发泡剂项目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增产13.5万吨戊烷发泡剂项目。
2.2建设地点: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2.3建设规模:新增分离塔2座,塔顶回流罐2台,新增空冷器4台,冷换设备6台、机泵8台及其他配套设备和相应的工艺管线等;仪表部分:新增调节阀12台、质量流量计2台,利旧质量流量计3台,其他配套改造;电信部分:火灾自动报警利旧、扩音对讲系统利旧,新增自动报警按钮和声光报警器;新增电视监视系统;电气部分:新增低压开关柜2台等;其他配套改造。
2.4建设投资:1733.32万元。
2.5计划工期:153天(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整个设计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
2.8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中标一个个标段。
2.9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及以上;
③持有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安装、修理、改造资质证书。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8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7)其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 机电工程 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2018 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中)级技术职称,2018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
(3)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8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
以上人员应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及身份证。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潜在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五日前以书面(加盖公章)形式(或扫描件)通知招标人,否则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 2023年 6 月 28 日 8 时 30 分至 2023 年 7 月 3 日 17 时 3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 2023 年 7月 3 日 17 时 30 分。
5.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21日 09:30。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3年7月21日 09:30。
7.2开标地点(适用于现场开标):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7.3开标地址(适用于现场开标):研究所408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地址:石家庄石炼路1号;
邮编:050099;
联系人:王川;
电话:15130093009;0311-80861617;;
传真:0311-80861234;
电子邮箱:wangchuan.sjlh@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适用于委托招标)
名称: ;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国家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2023年6月28日
1.招标条件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增产13.5万吨戊烷发泡剂项目已由石家庄炼化分公司以石家庄炼化〔2023〕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增产13.5万吨戊烷发泡剂项目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增产13.5万吨戊烷发泡剂项目。
2.2建设地点: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2.3建设规模:新增分离塔2座,塔顶回流罐2台,新增空冷器4台,冷换设备6台、机泵8台及其他配套设备和相应的工艺管线等;仪表部分:新增调节阀12台、质量流量计2台,利旧质量流量计3台,其他配套改造;电信部分:火灾自动报警利旧、扩音对讲系统利旧,新增自动报警按钮和声光报警器;新增电视监视系统;电气部分:新增低压开关柜2台等;其他配套改造。
2.4建设投资:1733.32万元。
2.5计划工期:153天(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整个设计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
2.8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中标一个个标段。
2.9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及以上;
③持有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安装、修理、改造资质证书。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8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7)其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 机电工程 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2018 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中)级技术职称,2018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
(3)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8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
以上人员应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及身份证。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潜在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五日前以书面(加盖公章)形式(或扫描件)通知招标人,否则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 2023年 6 月 28 日 8 时 30 分至 2023 年 7 月 3 日 17 时 3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 2023 年 7月 3 日 17 时 30 分。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 □不要求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元。。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21日 09:30。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3年7月21日 09:30。
7.2开标地点(适用于现场开标):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7.3开标地址(适用于现场开标):研究所408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地址:石家庄石炼路1号;
邮编:050099;
联系人:王川;
电话:15130093009;0311-80861617;;
传真:0311-80861234;
电子邮箱:wangchuan.sjlh@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适用于委托招标)
名称: ;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国家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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