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建急诊科技大楼项目(急诊科研楼)装修工程(资格预审)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2/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建急诊科技大楼项目(急诊科研楼)装修工程(资格预审)
发布时间:2023-05-12 17:1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招标条件 | |||||||||||||||||||||||||||||
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建急诊科技大楼项目已经由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备案。招标人为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建急诊科技大楼项目(急诊科研楼)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太仓市 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40339.48平方米,包括急救中心、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中心、科研和教学中心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 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 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二)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可选条件:本项目建筑面积约为40339.48平方米,合同估算价约为7500万元,类似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三年内(2020年05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时效以竣工验收证明书上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该工程业绩必须为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平台入库业绩(仅限一项类似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包含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及其他附件证明材料等扫描件,并须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清晰可见,资格审查申请书中须选定该业绩链接,未经入库的业绩或投标资格审查申请书中未选择该入库业绩的不予认可。其他补充的类似工程业绩材料及奖项等(如有)不作入库要求,只需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 资格预审方法 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当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不足9家时,重发公告。 2、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 冻结和破产状态, 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文规定,投标人资格审查必要条件: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单位投标的资质动态监管核查不合格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各投标单位投标前自行查看网站记录并对此负责。 (四)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定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附件。 | |||||||||||||||||||||||||||||
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5日 09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3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指定的预审室 | |||||||||||||||||||||||||||||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 |||||||||||||||||||||||||||||
1.资格预审文件发售:2023-05-12 到 2023-05-19 2.领取地点:请到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58.211.58.103:30000/TPBidder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3.资审文件价格:每套售价¥元每标段。 | |||||||||||||||||||||||||||||
六、其他说明 | |||||||||||||||||||||||||||||
1、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代表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CA数字证书在投标(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签到,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资格预审会,并在招标人按资格审查程序解密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数字证书以证明其出席。 2、投标申请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无在建工程且在省合同备案系统中未被锁定,且不得在其他任何单位(包含个体工商户)担任任何职务(申请人在规定端口上传有效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承诺书格式统一提供,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涉及资格预审可选条件中的业绩证明资料,申请人需要在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板块中入库(入库证明材料包含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扫描件及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经入库的业绩或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中未选择该入库业绩的不予认可,申请人业绩以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为准。 4、请各投标人投标前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施工合同备案中自查拟选派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避免中标后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因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处于锁定状态,无法办理施工合同网上备案。 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两阶段评标办法择优推荐定标候选人,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采用权重票决法,在定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数量:当有效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推荐5家定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为4~6家时,推荐3名定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不超过3家时,不推荐定标候选人,由评委直接推荐中标候选人。 6、资格预审不需要提供保证金,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保证金。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