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提升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CQS22C0086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98.98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2/07/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qs22c00864
预算金额100万元
招标公司重庆市北碚不动产登记中心
招标联系人陈瑶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焦先林18183148161
中标公司重庆传晟酷德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98.98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重庆传藏酷德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提升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CQS22C0086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号:
CQS22C00864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名称:
提升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1
供应商名称:重庆传晟酷德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园一路166号
中标(成交)金额: 989,8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1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提升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包1:吴一锋,程惠琳,高姝(采购方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总计:14847.75元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北碚不动产登记中心
采购经办人:陈瑶
采购人电话:023-63158361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北碚区云清路70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焦先林
代理机构电话:18183148161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火炬大道99号4栋7-9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先林
项目联系人电话:18183148161
十、附件
重庆传晟酷德-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重庆传晟酷德-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提升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挂网稿).doc
提升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挂网稿).doc
请到原网址下载附件
五、其他资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重庆市北碚不动产登记中心(单位名称)的提升不
动产登记数据质量(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
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提升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
属行业;承接企业为重庆传晟酷德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9人
营业收入为2450万元,资产总额为82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30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30人,其他人员0人
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相
企业名称(盖章):重庆传藏酷德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年7月
E
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
不填报。
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如
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
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
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第140页
采购人:重庆市北碚不动产登记中心磋商项目名称:提升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采购执行编号:AHBSD-CS-20220058项目号:CQS22C00864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
二、资金来源-3-一、竞争性磋商内容-3-第一篇采购邀请书-3-目录二〇二二年七月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八、联系方式-6-七、其它有关规定-5-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5-五、保证金-4-四、磋商有关说明-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3-
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0-五、服务及质量需求-9-四、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7-三、项目建设目标-7-二、项目背景-7-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7-
六、现场踏勘-11-五、知识产权-11-四、售后服务承诺-11-三、付款方式-10-二、报价要求-10-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10-
四、采购终止-18-三、无效响应-18-二、评审标准-14-一、磋商程序及方法-12-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2-七、其他-11-
五、成交通知-21-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20-三、磋商要求-19-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9-一、磋商费用-19-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9-
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3-十、项目验收-23-九、签订合同-23-八、交易服务费-23-七、采购代理服务费-22-六、关于质疑和投诉-21-
四、资格条件-34-三、商务部分-32-二、服务部分-30-一、经济部分-27-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6-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24-
二、资金来源一、竞争性磋商内容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北碚不动产登记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提升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第一篇采购邀请书五、其他资料-38-
包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磋商保证金金额(万元)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提升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 | 100 | 1 | 2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四、磋商有关说明(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供应商资格条件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100万元。
2.报名方式:非现场购买招标文件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2年7月12日至2022年7月19日。(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账号:161058930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园区支行(行号:305653011197)户名: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并将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汇款时须注明项目编号)、《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632195066@qq.com的邮箱。开标时递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七)磋商开始时间:2022年7月25日北京时间14:30(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25日北京时间14:30(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7楼)在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才被接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售后不退)。2)按时报名签到;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3.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投标保证金账户:1.供应商应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以下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五、保证金
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分包 | 银行信息 | ||||||||||||||||||||||||
1 | 账号1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清寺支行账号123904808710306071667账号2开户行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账号150101040015061156022账号3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账号6228400477034920667账号4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8301098937427 | 账号1 | 开户行 | 招商银行上清寺支行 | 账号 | 123904808710306071667 | 账号2 | 开户行 |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 | 账号 | 150101040015061156022 | 账号3 | 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 账号 | 6228400477034920667 | 账号4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账号 | 8301098937427 | ||||
账号1 | 开户行 | 招商银行上清寺支行 | |||||||||||||||||||||||
账号1 | 账号 | 123904808710306071667 | |||||||||||||||||||||||
账号2 | 开户行 |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 | |||||||||||||||||||||||
账号2 | 账号 | 150101040015061156022 | |||||||||||||||||||||||
账号3 | 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 |||||||||||||||||||||||
账号3 | 账号 | 6228400477034920667 | |||||||||||||||||||||||
账号4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
账号4 | 账号 | 8301098937427 | |||||||||||||||||||||||
银行行号: 招商银行上清寺支行(行号:308653018067)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行号:313653000101)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行号:10365302601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行号:310653000017) |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2.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保证金退款申请;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七、其它有关规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联系人:焦先林(二)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北碚区云清路701号电话:023-63158361联系人:陈老师(一)采购人:重庆市北碚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项目背景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火炬大道99号4栋7-9电话:18183148161
名 称 | 数量/单位 | 备注 |
城镇房屋自然幢 | 约1.3万幢 | |
城镇房屋数量 | 约40万套 | |
现有业务总量 | 约185万条 | |
业务受理量 | 约12万件/年 |
1.数据信息及录入(一)服务范围:四、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按照自然资源部和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局对不动产登记系统数据的要求,结合北碚区不动产登记系统数据实际情况,对北碚区不动产存量登记数据和增量登记数据进行清理,对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等进行核实、补充和完善,实现中心不动产登记系统中北碚区现有楼盘数据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维护楼盘表、房屋户室、宗地、登记信息、图形等各类数据的完整性和正确性,并确保各类数据之间关联挂接正确。以满足规范业务日常登簿数据字段质量和数据接入工作,实现信息平台实现全国联网运行,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体系基本建立。三、项目建设目标为解决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反馈慢,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数据不全、不准等问题,做好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补充汇交、精准查询及增量数据接入工作,力争保质保量完成数据汇交任务,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和共享应用能力。
4)对没有建立楼盘表的房屋根据档案数据进行补录并建立满足管理需要、符合楼盘表建立业务规则的楼盘表;3)对楼盘表中房屋的状态(重点为限制和灭失状态)进行清理核实,确保数据的准确性(限制楼盘、灭失楼盘);2)对已经建立的楼盘表进行检查,确保楼盘表建立规则的唯一性和符合相关规定(楼盘表唯一性);1)对已存在于数据库的数据本身的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比对和修改(基础数据);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对不动产登记系统已存在的登记业务数据为空必填项进行录入,原登记数据缺失或者明显错误的信息进行补充和修正。由采购人提供全部档案数字化图像。
工作内容:以清理完成的楼盘表为基础,对存在于数据库的登记数据按照登记的前后手顺序进行清理,建立起房屋与登记业务之间的唯一对应关系,确保业务上下手逻辑关系、挂接关系和业务状态正确。工作目标:对不动产登记系统上线前存量登记房屋进行清理和业务对应,实现房屋与全部相关登记数据的正确关联。对不动产登记系统上线后增量登记房屋根据技术数据规则核查清理(规则:抵押注销业务为现势、房屋同一现势产权业务编号重复、同一户室中有多个不同权属业务为现势、产权业务未挂接、抵押业务未挂接、限制业务未挂接)。2.登记关系清理7)补录后数据必须保证不动产登记簿生成的需求。6)根据档案信息修改、补充不动产系统中楼栋和房屋户室属性中的信息。5)根据数据清理时对数据缺失或错误的登记,查找其对应的档案资料,进行数据补录;
工作内容:对已经组栋完成的物理楼栋进行落地,实现宗地图形与物理楼栋外框的正确关联,物理楼栋与房屋的正确关联。对于缺失宗地图形、物理楼栋外框图形的或者宗地数据、位置、坐落有误的,由采购人协调房屋勘测部门提供对应外业测绘数据和资料,以确保房屋正确落地。工作目标:对已经完成组栋的房屋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TD/T1066-2021,编制不动产单元号,实现房屋落地。4.房屋落地工作内容:以不动产登记业务数据回备库中的楼盘表为基础,结合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中房屋登记档案和土地登记档案等数据,对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中已有逻辑楼盘表进行检查和修改,对于通过比对房屋档案和土地登记档案中数据不一致或者缺失数据的楼盘表,进行标注,由采购人提供灭失、注销房屋台账。如需外业调查或者坐落指认的楼栋,采购人协调土地房屋勘测部门协助指认或提供外业勘察数据资料,全面完成北碚区内全部物理楼栋组栋质量达标。工作目标:对楼盘表进行组合,建立物理楼栋。3.房屋组栋
2.成果要求利用FME、oracle等专业软件进行分析并在线清理。主要在不动产系统中进行修改。修改规则依据各类土地房屋登记文件要求进行。项目实施过程中需严格遵守重庆市不动产数据库标准以及相关技术要求的规定,并以此为依据,制定相应的生产实施方案。1.技术要求(二)服务要求:5.满足数据汇交要求的其它工作内容。
编号 | 项目内容 | 份数 |
1 | 项目实施方案 | 1 份 |
2 | 项目技术方案 | 1 份 |
3 | 项目质量报告 | 1 份 |
4 | 成果数据光盘 | 1 份 |
《国土资源部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25号)《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与规范》(CJJ/T115-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7)《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63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3.包括不限于以下技术规范要求
(三)服务标准:4.满足数据汇交的各项要求。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2021修订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TD/T1066-2021《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TD/T1067-2021《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54号)
工作目标: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北碚区提升不动产数据质量的技术服务工作,由供应商组建质检小组对清理后的房屋、宗地、上下手业务关系、不动产单元号、物理楼栋、落地等数据进行质量检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此项工作贯穿项目实施的全部工作环节。五、服务及质量需求4.供应商必须制定并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和必要的上岗培训,与工作人员签订安全保密协议并报业主方备案。3.供应商必须与采购人签订项目保密协议书。2.工作实施场地内禁止带入个人物品。1.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应与采购人共同制定细化的实施方案,包括并不限于:具体工作内容、实施范围、技术路径、质检标准、作业部署、人员安排、时间节点计划、安全管理及保密措施等;
(二)服务地点:重庆市北碚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50个日历天。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项目质量检查由供应商自行组织质检小组进行100%质量检查,检查后的数据成果提交采购人,由采购人组建的质量验收小组进行抽检,抽检按照提交数据的批次进行检查。工作内容:对完成清理、建立房地关联后的房屋数据进行一致性检查,确保数据库数据、电子档案数据、档案数据的准确关联和内容一致;对数据的完整性进行检查,确保整合后的数据能满足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日常业务需求;对数据的唯一性进行检查,确保楼盘表与业务登记、土地与房屋的唯一关联;对数据库的准确性进行检查,确保清理后数据的准确。要求项目验收质量合格率要求达到95%以上。
(3)项目整体完工后,供应商根据工作方案和质量验收标准向采购方提出项目整体验收申请,且提交项目整体工作成果和《项目验收报告》;申请经采购方确认后,在十个工作日内,由采购方组织开展整体验收。(2)定期阶段验收:采购方组织质检工作组按照清理范围清单和质量验收标准对供应商上月完成的数据成果进行分批次检查,检查方式进行随机抽检,每批次抽检数量不低于批次总量的30%,要求每批次数据抽检合格率低于95%,如果达不到抽检合格率则本批次全部退回进行重新清理。对于阶段验收合格的数据按照批次由采购人签订阶段验收确认单。(1)供应商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拟定工作方案和质量验收标准,经采购人审查合格后签字确认。2.验收方法:1.验收标准:供应商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相关技术要求开展技术服务工作,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组织专门的人员进行质量检查,并且开展验收工作。项目验收质量合格率要求达到95%及以上。(三)验收方式:
(三)项目工作全部完成后,经采购人组织阶段验收合格后(以采购人签订的阶段验收单为准)验收,凭全部阶段验收合格材料,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之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30%进度款;(二)项目工作完成60%后,经采购人组织阶段验收合格后(以采购人签订的阶段验收单为准),在5个工作日之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30%进度款;(一)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的实施方案,经采购人确认后,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20%预付款;三、付款方式磋商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括技术服务费、差旅费、税费等。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二、报价要求
(三)对一般性技术问题通过电话或网络技术支持在4小时内解决。(二)提供每周5(5天)×24小时服务电话、服务流程和责任处理方式。(一)自全部实施完毕验收合格后起算质保1年。四、售后服务承诺每次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技术服务款项前,供应商需向采购人开具相应的技术服务发票。(四)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以《项目验收报告》为准,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全部剩余20%合同款项;
注:(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五、知识产权(六)质保期后服务:供应商将派技术支持人员,不定期到采购人处了解数据清理整合后利用情况,并提供支持服务。技术服务费用不得高于市场价格。(具体事宜同采购人商定)(五)在服务期内,供应商应该向采购人提供技术支持,解答采购人后期在数据清理利用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四)对通过电话或网络技术支持不能解决的一般性技术问题或较大技术问题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最迟不得超过48小时。
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七、其他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后自行踏勘项目现场以获取投标相关数据资料,无论供应商是否踏勘现场,都视为已知晓项目相关的全部内容。根据重庆市北碚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拟踏勘现场人员需持有24小时核酸检测报告阴性证明。现场踏勘
注: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
(三) | 磋商保证金 | 按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 |
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磋商和澄清。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
1 | 有效性审查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方案 |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3 | 响应程度审查 | 实质性响应 |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 |
3 | 响应程度审查 | 磋商有效期 |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
(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三、无效响应二、评审标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若供应商的服务部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值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磋商报价(15%) | 报价(15分) | 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 |
2 | 服务部分(25%) | 服务方案(25分) | 供应商应对不动产系统现有楼栋户室数据情况、登记信息数据挂接情况、宗地图形情况问题分析。1.对现有情况问题分析透彻,有全面的数据情况掌握的为优,得5分;2.对现有情况问题分析一般,不能全面的掌握情况问题的为一般,得2分;3.对现有情况问题分析不清,理解较差或未提供的,得0分。 | 提供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
2 | 服务部分(25%) | 服务方案(25分) | 供应商应有数据清理软件,技术架构先进且合理,具有工作分派、质量检查等功能。1.供应商提供数据清理软件功能方案,技术架构先进且合理,工作分派、质量检查功能全面为优,得5分;2.供应商提供数据清理软件功能方案,技术架构先进且合理,工作分派、质量检查功能较全面为良,得2分;3.供应商提供数据清理软件功能方案,技术架构不合理,工作分派、质量检查功能不全为差或未提供,得0分。 | 提供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
2 | 服务部分(25%) | 服务方案(25分) | 供应商应对档案系统及档案数据情况分析,图像情况、系统结构、问题分析。1.对档案系统及档案数据情况分析透彻,有全面的数据情况掌握的为优,得5分;2.对档案系统及档案数据情况分析一般,不能全面的掌握情况问题的为一般,得2分;3.对档案系统及档案数据情况分析不清,理解较差或未提供的,得0分。 | 提供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
2 | 服务部分(25%) | 服务方案(25分) | 供应商应有项目涉密制度、安全岗位责任制度、专门的保密机构设置、存储介质管理制度等。1.项目涉密制度、安全岗位责任制度、专门的保密机构设置、存储介质管理制度完善合理为优,得5分;2.项目涉密制度、安全岗位责任制度、专门的保密机构设置、存储介质管理制度较完善合理为良,得2分;3.项目涉密制度、安全岗位责任制度、专门的保密机构设置、存储介质管理制度不完善为差或未提供,得0分。 | 提供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
2 | 服务部分(25%) | 服务方案(25分) | 供应商应提供项目质量及风险管理方案,包括项目质量控制办法及项目风险评估报告等。1.提供项目质量及风险管理方案详细全面为优,得5分;2.提供项目质量及风险管理方案较为详细全面为一般,得2分;3.提供项目质量及风险管理方案不全为差或未提供,得0分。 | 提供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
3 | 商务部分(60%) | 人员配备(19分) | 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工信部颁发的《项目数据分析师》职业技术证书和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资质证书的得5分,未提供或只有其中一项不得分。 | 1.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名单,包括项目负责人,各人员分工和职责;2.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复印件和拟派人员在本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社保证明提交磋商截止时间前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当月起至磋商截止时间前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3、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 |
3 | 商务部分(60%) | 人员配备(19分) | 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数据负责人:同时具有档案类专业助理馆员及以上职称证书和参加《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培训,且取得培训证书的得5分,未提供或只有其中一项不得分。 | 1.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名单,包括项目负责人,各人员分工和职责;2.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复印件和拟派人员在本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社保证明提交磋商截止时间前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当月起至磋商截止时间前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3、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 |
3 | 商务部分(60%) | 人员配备(19分) | 3、供应商拟派往本项目安全保障人员:同时具有《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和《专用信息设备专项培训证书》的得5分,未提供或只有其中一项不得分。 | 1.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名单,包括项目负责人,各人员分工和职责;2.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复印件和拟派人员在本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社保证明提交磋商截止时间前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当月起至磋商截止时间前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3、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 |
3 | 商务部分(60%) | 人员配备(19分) | 4、拟派往本项目的质检人员:同时具有ISO9001:2015内部审核员证书和省级档案管理部门颁发的档案人员岗位培训证书,1个得2分,总分4分。 | 1.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名单,包括项目负责人,各人员分工和职责;2.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复印件和拟派人员在本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社保证明提交磋商截止时间前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当月起至磋商截止时间前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3、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 |
3 | 商务部分(60%) | 保障体系(35分) | 1、供应商具有省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 1、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书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2、提供软件产品证书或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证书登记时间需在本项目磋商截止日之前,否则无效。3、供应商提供的证书均需在有效期内。 |
3 | 商务部分(60%) | 保障体系(35分) | 2、供应商具有“软件企业证书”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 1、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书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2、提供软件产品证书或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证书登记时间需在本项目磋商截止日之前,否则无效。3、供应商提供的证书均需在有效期内。 |
3 | 商务部分(60%) | 保障体系(35分) | 3、供应商具有国家认证机构颁发的“信息系统服务交付能力等级证书”,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 1、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书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2、提供软件产品证书或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证书登记时间需在本项目磋商截止日之前,否则无效。3、供应商提供的证书均需在有效期内。 |
3 | 商务部分(60%) | 保障体系(35分) | 4、供应商具有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ICE27001:2013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具有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范围均包括数据清理或数据治理,有1个得1分,本项最多4分,未提供得0分。 | 1、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书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2、提供软件产品证书或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证书登记时间需在本项目磋商截止日之前,否则无效。3、供应商提供的证书均需在有效期内。 |
3 | 商务部分(60%) | 保障体系(35分) | 5、供应商具备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类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地企业需同时提供在重庆市保密局登记备案证明的,得4分,未提供得0分。 | 1、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书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2、提供软件产品证书或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证书登记时间需在本项目磋商截止日之前,否则无效。3、供应商提供的证书均需在有效期内。 |
3 | 商务部分(60%) | 保障体系(35分) | 6、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相关证书,业务种类“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得4分;未提供得0分。 | 1、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书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2、提供软件产品证书或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证书登记时间需在本项目磋商截止日之前,否则无效。3、供应商提供的证书均需在有效期内。 |
3 | 商务部分(60%) | 保障体系(35分) | 7、供应商具有国家认证机构颁发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数据治理服务,得3分,未提供得0分。 | 1、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书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2、提供软件产品证书或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证书登记时间需在本项目磋商截止日之前,否则无效。3、供应商提供的证书均需在有效期内。 |
3 | 商务部分(60%) | 保障体系(35分) | 8、供应商具有以下软件产品其中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1)数据清理系统;2)数据质量评估系统; | 1、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书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2、提供软件产品证书或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证书登记时间需在本项目磋商截止日之前,否则无效。3、供应商提供的证书均需在有效期内。 |
3 | 商务部分(60%) | 保障体系(35分) | 9、供应商具有类似数据整合或数据管理等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并且具有CMMI3及以上证书,得4分。未提供或只有其中一项不得分。 | 1、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书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2、提供软件产品证书或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证书登记时间需在本项目磋商截止日之前,否则无效。3、供应商提供的证书均需在有效期内。 |
业绩(6分) | 供应商从2018年1月1日起至磋商截止日止具有数据治理、数据清理、数据整合、数据质检、档案清理其中一项相应业绩合同(合同标题或合同主要内容里有上述表述的),每有1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 | 提供合同复印件,加供应商公章。 |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磋商;(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四、采购终止(十)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一、磋商费用第五篇供应商须知(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2.响应文件组成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响应文件三、磋商要求(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5.联合体业绩计算,按照共同联合协议分工认定。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联合协议,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磋商和澄清。共同联合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及协议合同金额,并将共同联合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篇”)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与磋商。(二)联合体
(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四)修正错误(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6.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拒绝该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六)响应文件的递交2.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五、成交通知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一)质疑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质疑时限、内容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4事实依据;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其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2.质疑答复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二)投诉
账号:161058930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园区支行(行号:305653011197)户名: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二)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一)供应商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代理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九、签订合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供应商成交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价[2018]54号执行。八、交易服务费
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十、项目验收(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项目号:)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一、经济部分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磋商项目名称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服务要求 | ||||||
二、考核方式 | ||||||
三、付款方式: | ||||||
X、履约保证金: | ||||||
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 ||||||
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 | ||||||
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 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 |
三、商务部分(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服务部分(二)明细报价表(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响(项目名称)(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五、其他资料(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件文应
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一、经济部分
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
联系人:网址:邮编:电话:传真:地址:供应商(公章):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磋商项目名称:项目号:(二)明细报价表年月日
序号 | 名称 | 相关信息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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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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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 | / | |||
12 | 总计 |
(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服务部分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公章):2.该表可扩展。
(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磋商项目名称:项目号: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三、商务部分(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注:年月日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磋商项目名称:项目号:(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序号 | 磋商项目商务需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二)其他商务资料(格式自定)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注: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磋商项目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四、资格条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特此证明。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磋商项目名称:
年月日(供应商公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注: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中小企业声明函(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五、其他资料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特此承诺。
……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各行业划型标准: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供应商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结束)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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