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晋城市公安局竞争性磋商晋城市公安局租用运营商专线项目的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11/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5992022ccs00470
预算金额58.49万元
招标公司晋城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0356-3010306
招标代理机构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常腾0356-2218439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05992022CCS00470
二、项目名称:晋城市公安局租用运营商专线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晋城市公安局租用运营商专线项目 | 报价:584908(元)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晋城市分公司 | 山西省晋城市城区泽州路1636号 | 911400007281838822 |
2 | 晋城市公安局租用运营商专线项目 | 报价:163310(元)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晋城分公司 | 山西省晋城市城区黄华街 | 91140000741095764W |
3 | 晋城市公安局租用运营商专线项目 | 报价:109640(元)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晋城分公司 | 山西省晋城市红星东街2309号 | 91140500746025116E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时间 |
1 | 晋城市公安局晋城市公安局租用运营商专线项目 | 晋城市公安局 | 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
2 | 晋城市公安局晋城市公安局租用运营商专线项目 | 晋城市公安局 | 管理服务期限为 1 年。 |
3 | 晋城市公安局晋城市公安局租用运营商专线项目 | 晋城市公安局 | 管理服务期限为 1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韦晓红,王灵香,宁晓青,程黎明,董培社 (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晋城市公安局
地 址:晋城市迎宾街289号
联系方式:0356-30103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晋城市政务大厅东区四楼
联系方式:0356-22184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腾
电 话:0356-2218439
附件信息:
5-晋城市公安局租用运营商专线项目磋商文件.doc5-晋城市公安局租用运营商专线项目磋商文件.doc
470.1K
2022年11月17日采购代理机构: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人:晋城市公安局项目名称:晋城市公安局租用运营商专线项目项目编号:1405992022CCS00470竞争性磋商文件
2.编制的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人代表证明、投标函、开标报价一览表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的文件及资料,必须按照要求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1.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第六项“其他补充事宜”进行编制操作。请认真研读相关要求,避免由于制作失误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无效。一、标书制作方面为确保各潜在供应商顺利参与本项目开评标活动,我们对采购文件的重要内容及要求进行了全面梳理,结合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及有关事宜,现将重要事项告知如下:尊敬的潜在供应商:投标重要事项告知
2.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未按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将导致投标被拒绝。1.为避免电子响应文件在递交时出现差错,各潜在供应商可以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通过“采云直播”查看系统操作流程的视频,熟悉电子招投标的操作。二、电子投标方面5.对照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投标/响应文件中如涉及“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信息安全产品”尤其是要特别注意的重点和关键,投报的相关产品必须提供与品牌型号对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4.在编制投标/响应文件中的“商务技术文件”时,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对照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进行制作。如果投标/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将导致投标无效。3.在编制投标/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时,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对照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进行制作。对于不允许在开标时进行补正的内容要特别注意,避免由于某一项内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而导致不具备投标资格。
3.磋商文件、评标过程以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侵害到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时,可依法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获取磋商文件的各潜在供应商,如对文件中描述不清、理解不明以及存在疑义或认为需要修正的内容,请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及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映,以便统一更正。1.磋商文件中标黑或加粗的位置及描述,为潜在供应商特别需要注意的重要事项,请认真阅读,仔细研究,慎重对待。三、其他事项方面3.在电子投标过程中,如遇到操作或技术问题,请致电服务热线进行咨询解决,咨询电话:400-881-7190。3.本项目实行远程不见面开评标,磋商供应商及委托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但在本项目开评标结束前应保持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线沟通顺畅,如因沟通不及时引起的一切后果有磋商供应商自己承担。
一、总则12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12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第一部分磋商邀请5目录4.由于疫情期间,各供应商应符合晋城市防疫相关措施及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由此带来的延误或者不能参加磋商的后果由各供应商自己承担。
七、服务费22六、签订合同22五、磋商采购程序17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7三、响应文件15二、磋商文件14
第七部分合同草案38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33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31第四部分采购需求26九、询问和质疑23八、保密和披露23
1.项目编号:1405992022CCS00470一、项目基本情况晋城市公安局租用运营商专线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部分磋商邀请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43
7.合同履行期限:管理服务期限为1年。6.采购需求:共三包,具体以本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为准5.最高限价:第一包:58.4908万元;第二包:16.3310万元;第三包:10.9640万元。4.预算金额:第一包:58.4908万元;第二包:16.3310万元;第三包:10.9640万元。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项目名称:晋城市公安局租用运营商专线项目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以下内容提供《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响应方式及磋商方式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方式: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1月4日至2022年11月10日四、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解密时间及开启时间2.磋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磋商的方式进行,依据上传至系统的响应文件及远程视频方式进行磋商,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集采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磋商。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集采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磋商。1.响应方式:本项目无需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采用网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1月17日09时30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22年11月17日09时30分至10时电子响应文件方式:请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提交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7日09时30分
1.4投标人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投标投标文件上传”,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网上应答;1.3按照“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中“电子签名”,使用CA数字证书签章工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对各模块化中需要加盖电子签章的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的加盖(包括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1.2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另存为PDF格式文件按照“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中“投标投标文件编制”-“导入投标(响应)文件”-“标书关联”的要求进行投标文件模块化拆分、上传和标书关联;1.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在本地使用文字办公软件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六、其他补充事宜
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2)供应商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获取;2.2在线投标响应说明:2.1公告发布媒介:山西省政府采购网2、特别注意事项:
4.3数字证书(CA)生效时限以主体信息生效时限为准,主体信息生效时限为在“山西省统一主体库”完成主体注册且通过现场核验后第二日上午9时起。4.2北京CA办理地址:晋城市白水东街鑫超财富广场A座1709室;电话:0356-3030006。4.1山西CA办理地址:晋城市开发区凤台街合聚大厦13层1310室;电话:15364569120;4、数字证书办理3、主体库注册登记指南:http://jyzt.sxzwfw.gov.cn/ggzyzt/f。2.3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供应商。
地址:晋城市公安局信通支队单位名称:晋城市公安局1.采购人基本信息七、基本信息6、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351-7731616400-881-71905、电子投标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881-7190。
联系人:司志敏地址:晋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东区四楼单位名称: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集采机构基本信息联系电话:18235601048项目联系人:续娟娟
一、总则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本磋商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联系电话:0356-2218438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本包是否接受联合体:否3.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无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定向采购):否 |
2 | 响应文件 | 电子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供应商上传一份经供应商单位CA数字证书加密的响应文件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
3 | 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 | 1.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格式见第八部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2.响应函(格式见第八部分)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4.以下内容提供《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八部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按照本部分序号1“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6.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保证金的交纳情况6.1提供投标人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6.2提供投标人保证金交纳证明文件。(扫描件)说明:1.第4项提供《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一份。2.本项目将根据磋商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五部分。 |
4 | 响应文件(商务服务文件) | 1.对采购需求的响应内容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对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对非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对服务方案要求的响应内容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服务材料/文件3.磋商供应商业绩 4.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说明:涉及相关要求的内容见本文件第四部分相对应内容。 |
5 | 保证金金额 | 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1、交纳数额为人民币(币种):第一包 元、第二包 元。2、提交形式:非现金形式:提供针对本项目且满足保证金金额的由银行、保险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退还方式: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退还。 |
6 | 响应有效期 | 90个日历天(自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日起计算) |
7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 | 1.涉及小型、微型企业参加磋商的要求:(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须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服务,享受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4)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2.涉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服务,享受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涉及监狱企业参加磋商的要求:(1)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服务,享受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报标的价格折扣。 |
8 | 本项目预算金额和磋商最高限价 | 预算金额:第一包:58.4908万元;第二包:16.3310万元;第三包:10.9640万元。最高限价:预算金额:第一包:58.4908万元;第二包:16.3310万元;第三包:10.9640万元。 |
9 | 现场勘查(磋商前答疑会) | ¨组织有关踏勘现场1、潜在供应商可在磋商前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材料和信息。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潜在供应商自己负担;2、潜在供应商及其人员(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经过采购单位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单位工程现场,但潜在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方及其人员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潜在供应商应对由此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生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他任何损失,损害所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3、采购人只向潜在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潜在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潜在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4、踏勘现场地点:晋城市红星东街市人防办公楼。联系人:张鹏飞,联系电话:18635605181;踏勘现场时间:2022年10月21日上午9时。采购人不会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供应商踏勘现场。各供应商按照上述要求的踏勘现场时间在采购人代表的指引下统一进行现场踏勘。在踏勘现场时,如对施工现场有不清晰、不明确的地方,可以现场向采购人代表进行询问答疑,采购人代表向各供应商的答疑是一致的。采购人不再另行组织答疑会。潜在供应商可以根据自己投标需要决定是否参加现场踏勘,未参加现场踏勘不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但引起的后果由潜在供应商自己承担。þ不组织 |
2.3“磋商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受邀请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并向集采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2.2“集采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2.1“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2.定义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1.适用范围
2.9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2.8本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含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含本数。2.7本文件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2.6“电子印章”指可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正确读取印章信息的电子印章(电子印章包含法人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自然人电子印章)。2.5“服务”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4“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3.5本次磋商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参加磋商,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磋商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5.通知的告知及获取磋商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集采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竞争性磋商费用(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磋商协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磋商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磋商。(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6.保证金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集采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磋商供应商及潜在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获取,或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获取。5.2通知的获取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集采机构将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及潜在供应商,磋商供应商及潜在供应商也可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更正公告中查看本项目是否发布更正公告。5.1通知的告知
(1)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集采机构自收到磋商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保证金,但因磋商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3保证金的退还(2)未按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提交的保证金金额不足的,其响应文件无效。(1)磋商供应商在交付保证金时须在备注或附言中填写项目编号。6.2磋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解密之前将本项目的保证金从自己的基本存款账户交纳到磋商文件规定的专用存款账户(账户详细信息见本文件的第一部分磋商邀请)。6.1本项目是否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交保证金,及要求磋商供应商应提交的保证金金额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6.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5)因重大变故采购人取消采购任务的,集采机构在终止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供应商已交纳的保证金。(4)成交通知书发出35天内,集采机构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未查看到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相关信息的,将在第35天自动退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3)集采机构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查看到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相关信息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7.磋商文件的内容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集采机构恶意串通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一部分磋商邀请7.1磋商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
7.4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磋商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3集采机构将对磋商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截止时间为磋商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名单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结果予以记录,查询证据存档,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对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7.2磋商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第七部分合同草案第六部分评定成交标准
三、响应文件8.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集采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8.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集采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6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集采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7.5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集采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集采机构解释为准。
响应文件按各自内容分别以系统要求的格式加密上传;10.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服务文件、报价一览表。10.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服务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集采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9.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1.2磋商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磋商供应商报出的总价为提供服务至交付的价格。11.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管理服务所发生的一切成本、税费和利润,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11.磋商报价10.3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响应文件中影印件及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磋商供应商承担。10.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格式的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响应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按第一部分第六条规定执行。
(1)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作范围和要求。11.7报价依据:11.6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有关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和承受能力进行报价。最后报价应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采购需求及服务需求书》中另有说明外,最后报价应当是磋商供应商为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管理服务所发生的一切成本、税费和利润,包括人工(含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加班工资、工作餐、相关福利、关于人员聘用的费用等)、设备、国家规定检测、材料(含辅材)、管理、税费及利润等。11.5任何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磋商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11.4本次磋商不接受可选择的报价。11.3磋商供应商必须整包进行报价,不得拆包分项报价。
12.1磋商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磋商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2.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1.9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报价一览表,其中“分项内容”中的六项为基础内容,如有其它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加内容进行填报。11.8磋商供应商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山西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磋商供应商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3)磋商供应商认为应考虑的其他因素。(2)本磋商文件明确的服务标准及考核方式。
本项目响应有效期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响应有效期12.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12.4磋商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2.3报价一览表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12.2磋商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
1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4.3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成册的响应文件须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响应文件封面加盖电子印章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均视为具有法律效力。14.2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中,须在“盖章”、“印章”、“公章”“签章”等处盖电子印章。14.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4.响应文件的签署
五、磋商采购程序16.2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磋商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6.1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5.2集采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5.1磋商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对响应文件进行上传并解密,如遇到外部环境原因而造成解密失败的,不利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18.响应文件的审查顺序17.4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评审的方式进行,依据上传至系统的响应文件及远程视频方式进行磋商,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集采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磋商。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集采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磋商。17.3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集采机构负责。17.2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完成具体的磋商评审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磋商评审报告。17.1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17.成立磋商小组
(1)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3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9.2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对每个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19.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19.响应文件审查在磋商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随机顺序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3)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保证金的;20.1审查中,磋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20.审查中遵循的原则(2)磋商小组要求磋商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书面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印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0.2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的;
20.5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的主要内容、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磋商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磋商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0.4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20.3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须及时告知有关磋商供应商。磋商小组将要求磋商供应商按上述原则调整确认,磋商供应商确认后的报价对磋商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磋商供应商不予确认,其响应无效。(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1.5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在系统内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1.4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1.3磋商内容包括服务的服务范围及标准、服务方案、价格等采购需求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21.2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随机顺序进行。21.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1.磋商
22.3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磋商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2.2磋商文件已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2.1磋商结束后,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进行,最后报价是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22.最后报价21.7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承诺、补充文件以及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需要加盖电子印章在系统内进行提交。21.6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3.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23.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3.综合评审22.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时加盖电子印章在系统内提出。22.4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1)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的;25.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25.评审复核24.3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4.2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24.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5.2在磋商过程中发现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认定其响应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5)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4)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6)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5)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4)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2)有妨碍其他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行为的;(1)有恶意串通的;
26.2磋商结束后,参与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26.1在磋商期间,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6.磋商保密(9)不同磋商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8)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7)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8.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28.采购项目终止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磋商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磋商供应商承担。27.关于磋商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29.签订合同六、签订合同28.3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集采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28.2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集采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及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9.3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9.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成交供应商到集采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2)本次磋商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磋商供应商可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查看结果公告;(1)本次磋商采用发布公告的形式邀请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结果公告,或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查看结果公告;29.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
集采机构作为非营利事业法人,是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30.服务费七、服务费29.6预付款是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部分合同款项,预付款比例按照双方签订合同中的规定执行,原则上不超过合同金额的40%。预付款比例及预付款保函提交要求要在采购文件和合同中约定。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的,应要求供应商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保函。29.5本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9.4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32.2在集采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集采机构无须事先征求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2.1集采机构有权将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32.披露磋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1.保密八、保密和披露
33.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进行询问或质疑的,须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向集采机构递交询问函或质疑函。33.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除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评审过程、采购结果进行询问或质疑的,须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向集采机构递交询问函或质疑函。33.2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进行口头询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向采购人口头提出询问。33.1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除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磋商过程、采购结果进行口头询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向集采机构口头提出询问。33.询问和质疑的接收方式九、询问和质疑
(4)询问函原件(3)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4.1磋商供应商书面询问时须提供以下资料:34.书面询问的资料要求及答复
(2)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5.1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5.书面质疑的资料要求及答复34.3对磋商文件(除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磋商过程、采购结果书面询问的,由集采购机构在法律规定时限内做出答复。34.2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书面询问的,由采购人在法律规定时限内做出答复。
(4)质疑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间的证明材料;(3)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法定代表人质疑时不提供此项内容);(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5.2质疑供应商质疑时须提供以下资料:(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5.3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5)质疑函。
35.6质疑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5.5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提出质疑的,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供应商的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35.4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除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磋商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集采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供应商的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出质疑的日期。(5)必要的法律依据;
(6)答复质疑的日期。(5)质疑答复人名称;(4)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1)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3)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5.8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35.7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集采机构、采购人终止质疑处理。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确保所有路线畅通,支付全款。服务地点:晋城市公安局信通支队1、服务期限:管理服务期限为1年。二、商务要求晋城市局机关租用运营商专线已到期,为保障各类专线、平台及设备正常使用,需要重新立项采购各类电路专线。一、项目概况
服务要求无。非实质性要求三、实质性要求履约保证金:无
1、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若有的话)2、《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8类13项)的产品。(若有的话)3、正版软件承诺: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若有的话)4、其他强制性要求或标准。(若有的话) |
八、其他24小时运维服务七、其他要求使用部门实时检测结果验收标准线路24小时畅通
说明:服务项目需求书本项目实行远程不见面开评标,磋商供应商及委托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但在本项目开评标结束前应保持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线沟通顺畅,如因沟通不及时引起的一切后果有磋商供应商自己承担。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未按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将导致投标被拒绝。1、本磋商文件中未明确但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均需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服务项目需求书(第1包) | ||||||
序号 | 服务事项 | 服务内容描述及标准 | 单位 | 数量 | ||
1 | 100兆互联网专线 | ★1、速率:100M。2、电路可用率:单条电路端到端全年可用率≥99.9%。3、电路误码率:单条电路端到端比特误码率≤1×10-6。4、电路丢包率:单条电路端到端丢包率≤0.8%。5、电路时延:电路各个节点最大时延≤20ms。6、电路时延抖动:单条电路端到端时延抖动≤15ms。 | 条 | 8 | ||
2 | 10兆互联网专线 | ★1、速率:10M。2、电路可用率:单条电路端到端全年可用率≥99.9%。3、电路误码率:单条电路端到端比特误码率≤1×10-6。4、电路丢包率:单条电路端到端丢包率≤0.8%。5、电路时延:电路各个节点最大时延≤20ms。6、电路时延抖动:单条电路端到端时延抖动≤15ms。 | 条 | 4 | ||
3 | 100兆公安网专线 | ★1、速率:100M。2、IP包传输往返时延:往返时延平均值≤200ms。3、IP包丢失率:包丢失率平均值≤2%。4、IP业务可用性:IP业务可用性≥99.9%。 | 条 | 4 | ||
4 | 100兆点对点专线 | ★1、速率:100M。2、IP包传输往返时延:往返时延平均值≤200ms。3、IP包丢失率:包丢失率平均值≤2%。4、IP业务可用性:IP业务可用性≥99.9%。 | 条 | 5 | ||
服务项目需求书(第2包) | ||||||
序号 | 服务事项 | 服务内容描述及标准 | 单位 | 数量 | ||
1 | 10兆互联网专线 | ★1、速率:10M。2、IP包时延变化:时延变化平均值≤80ms。3、IP包丢失率:包丢失率平均值≤2%。3、IP业务可用性≥99.9%。4、提供1个固定IP地址。 | 条 | 2 | ||
2 | 2M点对点专线 | ★1、速率:2M。2、IP包传输往返时延:往返时延平均值≤200ms。3、IP包丢失率:包丢失率平均值≤2%。4、IP业务可用性:IP业务可用性≥99.9%。 | 条 | 3 | ||
3 | 100兆点对点专线 | ★1、速率:100M。2、IP包传输往返时延:往返时延平均值≤200ms。3、IP包丢失率:包丢失率平均值≤2%。4、IP业务可用性:IP业务可用性≥99.9%。 | 条 | 3 | ||
4 | 50兆互联网专线 | ★1、速率:50M。2、电路可用率:单条电路端到端全年可用率≥99.9%。3、电路误码率:单条电路端到端比特误码率≤1x10-6。4、电路丢包率:单条电路端到端丢包率≤0.8%。5、电路时延:电路各个节点最大时延≤20ms。6、电路时延抖动:单条电路端到端时延抖动≤15ms。 | 条 | 1 | ||
5 | 10M点对点专线 | ★1、速率:10M。2、IP包传输往返时延:往返时延平均值≤200ms。3、IP包丢失率:包丢失率平均值≤2%。4、IP业务可用性:IP业务可用性≥99.9%。 | 条 | 1 | ||
6 | 裸光纤 | 接入方式为光纤接入,光缆的光纤衰减系数应小于0.25dB/KM,单模光纤的平均接头损耗应不大于0.1dB/个。 | 条 | 1 | ||
服务项目需求书(第3包) | ||||||
序号 | 服务事项 | 服务内容描述及标准 | 单位 | 数量 | ||
1 | 100兆点对点专线 | ★1、速率:100M。2、IP包传输往返时延:往返时延平均值≤200ms。3、IP包丢失率:包丢失率平均值≤2%。4、IP业务可用性:IP业务可用性≥99.9%。 | 条 | 2 | ||
2 | 2兆语音中继线 | ★1、速率:2M。2、电路可用率:单条电路端到端全年可用率≥99.9%。3、电路误码率:单条电路端到端比特误码率≤1x10-6。4、电路丢包率:单条电路端到端丢包率≤0.8%。5、电路时延:电路各个节点最大时延≤20ms。6、电路时延抖动:单条电路端到端时延抖动≤15ms。 | 条 | 2 | ||
3 | 100兆互联网专线 | ★1、速率:100M。2、电路可用率:单条电路端到端全年可用率≥99.9%。3、电路误码率:单条电路端到端比特误码率≤1×10-6。4、电路丢包率:单条电路端到端丢包率≤0.8%。5、电路时延:电路各个节点最大时延≤20ms。6、电路时延抖动:单条电路端到端时延抖动≤15ms。 | 条 | 1 |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3.服务需求描述前中加‘★’号的要求或事项为主要技术指标和要求(符合性审查内容)。投标人在需求响应时,加‘★’号要求或事项必须满足或优于;未加‘★’号的要求或事项为一般性技术指标,作为评分考量内容。2.采用项目整体分项分层描述的,可将具体服务事项的方案内容附至本表后;采用服务项目清单描述的,可将所有服务事项清单按照上述表格内容逐项填写。1.服务项目需求书可以采用项目整体分项分层描述或服务项目清单描述两种方式。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内容齐全。 |
2 | 响应函 | 《响应函》内容齐全,电子印章符合要求。 |
3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 |
4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内容齐全。 |
5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 《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内容齐全。 |
6 |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内容齐全。 |
7 |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 《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内容齐全。 |
8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内容齐全。 |
9 | 本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 磋商供应商提供符合本项目其他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格条件符合要求,扫描件清晰。 |
10 |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提供磋商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 |
11 | 保证金的交纳 | 磋商文件中有提交投标保证金规定的,须按要求足额交纳,且提供真实有效的保证金交纳证明文件。(1)保证金采用银行出具的保函方式交纳的,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或山西省内区域内银行出具;办理的保函需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在线真伪快速查询,或者提供银行自主网站查询真伪。投标文件中需提交保函及保函真伪可查询码(或其他凭据)。(2)保证金采用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单/保函方式交纳的,保单/保函应由山西省内区域内保险机构出具;办理的保单/保函需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在线真伪快速查询,或者提供保险机构自主网站查询真伪。投标文件中需提交保单/保函及保单/保函真伪可查询码(或其他凭据)。(3)保证金采用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方式交纳的,保函应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投标文件中需提交保函及有效的保函真伪快速查询方式(或其他凭据),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任意一项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清晰、保函真实有效且保证金已足额交纳的符合要求。 |
12 | 磋商主体 | 对是否允许联合体磋商进行审查,如果允许联合体磋商,须对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内容齐全,电子印章符合要求。 |
13 | 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 供应商根据要求单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
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检查的内容及标准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3.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其中第3、10项允许在开标室补正,补正后如符合要求视为有效;其余各项不允许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补正。说明: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响应文件的报价 | 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磋商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磋商和报价。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 |
2 | 采购需求 |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商务要求”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
2 | 采购需求 |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实质性要求”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
2 | 采购需求 |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服务要求”中标注“★”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
2 | 采购需求 |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的“服务项目需求书”中标“★”的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
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一)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磋商小组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20条规定的原则。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无效。说明: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时,享受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4.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服务,享受15%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
(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报标的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服务,享受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1.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部分合同草案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价格、商务、服务、技术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成交第一候选供应商。四、成交标准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三、无效磋商的情形
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 |
一、商务部分 (6分) |
1、同类项目合同案例是以提供的磋商供应商自身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服务事项及项目结算凭证(发票或银行划拨单)复印件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在磋商截止日期前三个年度内签署的同类项目合同案例的,得1分,满分 4分。2、响应文件按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和格式编制的得2分,每有1项未按相关格式编制响应文件的扣0.5分(包括响应文件页码编制混乱、相关格式填写不完整、字体不规范、不清晰等不构成重大偏离的情形)。 |
二、服务人员素质 (14分) |
1、根据磋商供应商拟派负责此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文化水平、工作经验、工作业绩、管理能力进行打分。(7分) 项目经理文化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管理能力强的得7分;项目经理工作经验丰富、管理能力强的得5分;项目经理工作经验一般或管理能力一般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资料的不得分。2、依据本项目拟派队伍(除项目经理外)配备情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负责人、分项负责人,具体负责人和技术审查队伍中业务骨干人员(管理服务人员);相关负责人及骨干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学历、从事本工作年限、资格证书等。(7分)队伍人员配备完整、分工明确、证件齐全、年龄架构合理、经验丰富的,得7分;人员配备完整、分工不细或证件相对齐全、年龄架构不合理、经验少的,得5分;人员配备不完整、证件不全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资料的不得分。 |
三、服务内容 (60分) |
1、总体方案(15分):总体方案内容完整、逻辑清晰、针对性强,有清晰的总体思路、高要求的服务定位与目标、合理的应对措施或改进措施、特色创新管理方式、完善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的得15分;有总体思路、较高的服务定位与目标、合理的应对措施或改进措施、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一般的得10分;有总体思路、服务定位与目标、应对或改进措施不合理或应急处置措施不错的得5分;未提供相关材料的不得分。2、具体实施方案(15分)有完善的实施方案、合理的进度安排且用时短、高水平的质量控制、完善合理可行的运营保障体系的,得15分;有完整的实施方案、合理的进度安排、较好的质量控制、运营保障体系有欠缺的,得10分;有实施方案、进度安排欠缺、运营保障体系不可行或不合理的,得5分;未提供相关资料的不得分。3、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及管理制度(15分):有完善的组织架构,有健全的管理服务制度、作业流程及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有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有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有可靠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服务质量检查、验收方法和标准、投诉处理和及时整改方案的,得15分;有组织架构,有管理服务制度、作业流程及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服务质量检查、验收方法和标准、投诉处理和及时整改方案一般的,得10分;组织架构、管理服务制度、作业流程及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不合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服务质量检查、验收方法和标准、投诉处理和及时整改方案欠缺的,得5分;未提供相关资料的不得分。4、报价人或项目经理答辩(15分):报价人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答辩:①本企业主要服务优势②服务保障措施③服务突出亮点④企业员工知识结构和从业经验等⑤服务响应及处理情况。答辩内容详尽贴切,逐条阐述得15分,答辩内容相对简洁,内容基本符合,得10分;答辩内容不合理或有欠缺得5分;未进行答辩不得分。 |
四、价格部分(20) |
价格分值为20分,价格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计算:1、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2、磋商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 |
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一、项目概况乙方在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XXXXXX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中成交,按照该项目的成交结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乙方:甲方:
委托服务期内的任何时候,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严重负偏离服务质量标准,无法满足甲方安全管理、基础保障等核心需求,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年,自20(_)年(_)月(_)日至20(_)年(_)月(_)日。三、合同委托服务期限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服务要求中服务内容。二、服务事项和服务范围履约位置:
(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每月服务费(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月);第年度(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服务费为服务费年总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服务费计算依据磋商供应商相关报价明细为准。其中:五、合同价款详见甲方磋商文件中第四部分商务、服务要求中的“验收标准”部分。四、服务内容质量和考核验收标准
4.其它费用。3.专项服务费用:;2.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护费用;1.管理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六、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根据服务内容的增减,服务费可进行调增调减。
2.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的问题,甲方应积极协调解决。1.乙方承接项目时,应制定全面的承接方案,甲方应配合乙方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八、项目承接验收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办理服务费用支付手续。甲方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按合同规定将款项支付到约定的供应商账户。资金支付方式:七、付款方式
2.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应给予必要配合。1.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服务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九、使用与维护5.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保修责任。4.乙方承接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服务部位的必要材料包括不限于;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工程竣工图、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等。3.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服务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下列文件是构成合同的有效组成文件,若这些文件相互之间存在抵触、对同一内容有不同的约定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十、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方法6.服务用房属甲方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5.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的日内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服务用房。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告本服务区域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3.乙方可采取规劝等必要措施,制止甲方违反本临时公约和服务区域内服务规章制度的行为。
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十一、项目负责人4.磋商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说明文件)2.磋商文件(含澄清或修改文件)1.本合同文本;
4.必要时,就服务范围内事宜协调属地管理部门;3.同服务期内,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办公条件和设备。2.按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1.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督促检查验收乙方的服务过程和结果,检查核实乙方工作人员配置、在岗状况、持证情况。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称职的员工按响应文件所承诺的资格条件进行更换,并可追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十二、甲方权利和义务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遵守以下约定:
5.科学、完整、连续地编制保管物业档案资料并按时移交。4.严格履行合同文本(含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约定和承诺的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工序工艺,保障业主的建筑物、设备设施、院区内设备设施状况良好和正常运行使用。3.乙方项目经理、主要管理人员及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须与响应文件所报一致。合同存续期内,未经甲方要求或同意,项目经理原则上不应调整。项目经理、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保证在岗工作时间和重要活动在岗,如有变化,须取得甲方的同意。2.必须严格实施乙方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人力资源配置。在必须补充或更换人员时,必须补充或更换优于或等同于响应文件承诺的上岗资格的工作人员。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根据与甲方的协商结果获取合同外服务的合理费用。十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具体是:十四、甲方违约责任7.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制定突发事件预案,合理合法地处置,杜绝恶性治安事件的发生。6.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保证甲乙方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甲方的设备设施的完好无损。(2)合同到期、或经双方同意合同提前终止,或满足本合同约定条件下的合同提前解除时,在日之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双方协议约定向甲方移交全部档案资料。(1)编制周、月、季度服务档案报告。
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可免除违约责任。十七、责任免除甲乙方违约时,当一方提出索赔通知后天内对方未能予以答复,应视为已被对方接受。十六、索赔具体是:十五、乙方违约责任
在起诉或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起诉或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十八、争议的解决
乙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乙方未得到甲方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乙方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在下列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就实际损失向乙方提出索赔: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到合同终止日期。合同到期甲乙双方均未提出新的意向,合同自行终止。合作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停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十九、合同终止、解除
1.磋商文件(含澄清或修改文件)二十一、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一式(____)份。1.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二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章):乙方(章):4.项目验收标准、程序3.磋商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2.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说明文件)
日期:年月日本合同的签署地: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话:电话:地址:地址: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3、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1、磋商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排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服务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
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法人电子印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资格证明文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页码2、响应函………………………………………………………………………………………………页码1、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页码目录资格证明文件二〇年月日
9、开标报价一览表……………………………………………………………………………………页码8、联合体投标协议(若有的话)……………………………………………………………………页码7、保证金交纳证明(若有的话)……………………………………………………………………页码6、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页码5、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页码4、《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页码
地址:单位性质: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一)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格式10、报价明细表…………………………………………………………………………………………页码
特此证明系(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职务:姓名:性别: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磋商供应商住址)的(磋商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磋商供应商名称)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我方对比下内容作出完全响应:*********(采购代理机构):响应函(二)响应函格式附磋商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6.我方完全理解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5.我方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4.我方承诺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我方承诺响应文件封面加盖电子印章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均视为具有法律效力。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90个日历天内(自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日起计算)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响应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最后报价、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
12.我方如果在响应文件解密后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1.我方对贵方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10.我方对磋商小组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磋商供应商中,确定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没有任何异议。9.我方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所有规定。8.我方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服务要求。7.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地址: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16.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草案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5.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我方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提供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日期:年月日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印章)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电话: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以下内容提供《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一份
为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本单位/个人自愿做出以下承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
6.承诺本单位/本人提供的所有响应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5.承诺本单位/本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磋商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本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承诺本单位/本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3.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磋商截止日前18个月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磋商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1.承诺本单位/本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
(七)保证金交纳证明格式(如有,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提供磋商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六)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五)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7.承诺本单位/本人若违背承诺约定,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同意将不良行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
¨(《保证保险保单/保函》、单号:)彩色影印件及保单/保函真伪可查询码(或其他凭据)。¨(《投标保函》、编号:)彩色影印件及保函真伪可查询码(或其他凭据)。同时提交:我(投标人名称)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我方已委托(保证人名称/保险人名称)出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保单/保函》、编号/单号:),担保/保险金额为人民币¥元(小写)(大写)。致:*********(采购代理机构):保证金交纳证明
7-1银行投标保函格式保函参考格式(本格式可修改;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日期:年月日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投标担保函》、编号:)彩色影印件及有效的保函真伪快速查询方式(或其他凭据)。
粘贴《投标保函》彩色影印件及保函真伪可查询码(或其他凭据)。或粘贴《保证保险保单/保函》彩色影印件及保函真伪可查询码(或其他凭据)。或粘贴《投标担保函》彩色影印件及及有效的保函真伪快速查询方式(或其他凭据)。 |
二、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开具之日起至日止。一、本保证担保的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币种)¥元(小写)整(大写)。鉴于投标方(下称“被保证人”)将参加贵方为招标方的招标编号为的的投标,我行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投标保证:致受益人(招标方):保函编号:投标保函
五、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我方收到受益人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关于被保证人应承担责任的已经司法机关裁决的生效裁判文书、被保证人因无可供执行财产而终结执行的裁定后,我方在一般保证责任前提下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2.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施工合同;1.被保证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四、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在我方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前提下向我方提起索赔:三、我行在本保函项下提供的保证为一般保证。在受益人已对被保证人诉讼并经审判、且被保证人全部资产被执行完毕后仍不能清偿的,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
保证人(盖章):十、本保证担保以中文文本为准,涂改无效。九、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有争议,诉讼管辖地为我行所在地人民法院。八、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届满,受益人再提出的任何索赔均为无效索赔,我行的保证责任免除。七、本保证担保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或设定担保。六、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应当说明索赔理由,并必须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
致:(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保险人”)7-2保险保单/保函格式一日期:年月日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四)中标后,因投保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三)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时限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被保险人签订书面合同;(二)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一)在投标有效期内违反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而擅自修改投标文件;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在向被保险人投标的过程中,发生以下列明的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可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保险人依据保险单(保单号:)及《公司投标保证保险条款》的约定承担损失赔偿责任:鉴于(以下简称“投保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及编号)的投标,并向保险人投保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号:),保险金额为人民币元,且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退保。
邮编:公司地址:签单日期:保险人:本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限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持续有效。(五)出现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没收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一)投保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未经被保险人同意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在向被保险人招标项目投标的过程中,发生以下列明的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可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保险人依据保险单(保险单号:XX)及《投标保证保险条款》的约定承担损失赔偿责任:鉴于XX(以下简称“投保人”)于XX年XX月XX日参加项目名称XX项目的投标,并向我方投保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号:XX),保险金额为人民币XX元,且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退保。致:被保人(以下简称“被保险人”)7-3保险保单/保函格式二联系电话:
本保险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的制约。本《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限自投保人向被保险人投标之日起或保险单(单号:XX)载明的保险起期(保险起期XX年XX月XX日XX时)起(二者以后发生者为准),至招标项目签约之日或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届满之日止(二者以先到者为准),最长不超过一年。(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招标人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四)投保人中标后,因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三)投标人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二)投保人接到中标通知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因自身原因或无正当理由不与被保险人订立招标项目合同;
投标保证保函7-4保险保单/保函格式三日期:XX年XX月XX日邮政编码:地址:保险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未经贵方许可撤回投标文件;我方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责任:一、保证范围及保证金额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根据贵方就项目,项目编号:拟参与此项投标。现经投标人申请,我方愿就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约定的义务以保证保险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保证:致(招标人):编号:
二、代偿安排我方保证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投标人违反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有关投标的实质性约定;投标人中标后不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不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履约保证;投标人中标后因自身原因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贵方签订合同;
1、该保函不设置免赔率或免赔额;四、其他约定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共180天日历天。三、保函有效期我方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险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说明投标人违约造成贵方损失情况的证明材料。
签单日期:保险人(签章):本保函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保函之目的,不包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法律)并依据其解释。在本保函履行期间,贵我双方若因本保函产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我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五、争议解决方式3、该保函为不可撤销保函。在保函约定的有效届满之前,除因主合同终止执行外,该保函不得撤销。2、该保函期限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一致,因投标有效期延期,保函期限自动延期,但最长不超过一年;
一、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币种)¥元(小写)(大写)。鉴于供应商名称(下称被保证人)拟参加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包号(若有的话)的投标,根据该项目招标文件,被保证人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被保证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致:(采购代理机构):保函编号:投标担保函7-5担保机构投标担保函格式
三、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2、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施工/供货/服务合同;1、被保证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一)在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二、保证责任的情形
五、保证责任的终止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在十个工作日内代被保证人向你方支付索赔款项。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被保证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四、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2、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开立之日起至该项目的投标有效期后第28日止(含第28日),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须在我方收到你放与被担保人共同出具的关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书面通知后本保函有效期相应延长。但无论如何,本保函有效期至迟不超过年月日。所有索赔均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送达我方。1、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因你方原因致使被保证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被保证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被保证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六、免责条款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九、本保证担保以中文文本为准,涂改无效。八、本保证担保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七、争议的解决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3、因不可抗力造成被保证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邮政编码: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保证人(盖章):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十、保函的生效
2.本项目有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活动。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八)联合体磋商注意事项日期:年月日传真:电话:
住所:法定代表人:甲方:联合磋商各方:《联合磋商协议书》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磋商,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项目采购-采购组织机构_7]组织实施的项目(项目名称、磋商编号)的磋商活动,各方经协商,就联合进行磋商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住所:法定代表人:乙方: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五、本协议提交集采机构或采购人后,联合磋商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本次联合磋商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三、联合磋商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磋商而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二、在本次磋商过程中,主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响应内容而对集采机构或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磋商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成交并签订合同,则联合磋商各方将共同履行对集采机构或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货币:人民币/元开标报价一览表(九)开标报价一览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20年月日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甲方(法人电子印章):乙方(法人电子印章):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包 号 | |
投标总报价 | 小写: |
投标总报价 | 大写: |
合同履行期限 | |
报价说明 | 后附《报价明细表》 |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明细表(十)报价明细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日期:年月日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
包号 | 分项内容 | 分项报价 |
人员工资 | ||
人员保险 | ||
日常耗材 | ||
管理费 | ||
税 金 | ||
其他费用 | ||
总报价(大写):¥:(小写) |
日期:年月日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印章)3.报价一览表“分项内容”中的六项为基础内容,如有其它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加内容进行填报。2.本项目所有人员的社保金缴纳基数不得低于服务所在地社保金缴纳基数。1.本项目所有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服务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说明:
包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商务服务文件)响应文件商务服务文件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的话)……………………………………………………………页码1.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服务明细表……………………………………页码目录商务服务文件二〇年月日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法人电子印章)
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服务明细表(一)小型、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服务明细表格式3.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服务材料/文件………………页码4.磋商供应商业绩情况………………………………………………………………………页码2.对采购需求的响应内容……………………………………………………………………页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话)…………………………………………………页码
包号/序号 | 服务内容 | 小、微企业服务价格总价 | 残疾人福利单位服务价格总价 |
小微企业价格合计: | 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合计: |
2.(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数)人,营业收入为(小写)万元,资产总额为(小写)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数)人,营业收入为(小写)万元,资产总额为(小写)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包号)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说明:磋商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法人电子印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3.…………
日期:单位名称(法人电子印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包号: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对服务方案要求的响应内容对非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对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二)对采购需求的响应内容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集采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说明: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格式格式资料: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
序号 |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内容 | 是否响应(填是或否) | 偏离情况 |
格式自拟对服务方案要求的响应内容日期:年月日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②投标人如实填写表格,有偏离情况的,需说明偏离内容;无偏离情况的,填写“无”或“无偏离”。①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商务要求中的内容(例如: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付款方式、履约保证金等)进行响应。
特此承诺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采购活动,如果成交,保证项目经理、主要技术人员按照响应文件中的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表及主要技术人员配备情况表的人员到岗,后期履约严格按照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执行,如未遵守,将接受违约处罚。保证项目经理未在其他未履约完毕的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如在其他未履约完毕的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将自动放弃本项目成交资格。保证主要技术人员未在其他未履约完毕的项目中交叉使用,如有在其他未履约完毕的项目中交叉使用,将自动放弃本项目成交资格。*********(采购代理机构):拟配备项目经理、主要技术人员承诺书拟配备项目经理、主要技术人员承诺书格式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
参与本项目物业服务的所有人员,全部经过身份审查,没有来历不明人员和违法犯罪人员;保证所有人员身体健康,能够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保证所有人员在上岗前全部进行体检,并向采购人提供岗前体检证明,体检费用由本磋商供应商承担;保证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安全规范规定要求开展服务工作,特种作业人员保证持证上岗,在服务期限内,对出现的所有安全问题及因操作不当造成资产损坏等问题承担一切责任承担一切责任。若出现和以上声明不符情形,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郑重声明:*********(采购代理机构):对物业服务人员要求的声明对物业服务人员要求的声明格式
附主要技术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项目名称:包号:主要技术人员配备情况表特此声明
主要技术人员姓名 | 年龄 | 岗位 | 职称及职业资格 | 进入本单位时间 | 联系方式 |
…… |
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表说明:如本项目涉及的话,需如实填写。项目名称:包号:特种行业人员配备情况表
特种行业人员姓名 | 年龄 | 岗位 | 职称及职业资格 | 进入本单位时间 | 联系方式 |
…… |
姓名 | 出生年月 | 文化程度 | ||||
毕业院校和专业 | 从事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年限 | 联系方式 | ||||
职业资格 | 技术职称 | 聘任时间 | ||||
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本项目经理管理思路和工作安排: |
说明:本表拟投入的物业服务管理人员包含在物业服务人员数量中,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应提供具体人员名单及证件,如果不能到岗履约,成交人须承担相应责任。项目名称:包号: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表附项目经理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主要管理人员姓名 | 年龄 | 岗位 | 职称及职业资格 | 进入本单位时间 | 联系方式 |
…… |
项目名称:包号: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一览表说明:本表以承诺的方式填写,内容不限于学历、持证情况、年龄等,无需提供具体人员姓名及相关证件。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应提供具体人员名单及证件,如果不能履约,成交人须承担相应责任。项目名称:包号:拟配备物业服务人员素质结构表
序号 | 岗位 | 学历 | 持证情况 | ……… |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设备使用年限 | 已使用时间 | 设备来源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设备使用年限 | 已使用时间 | 本单位所有 | 租赁 | 其他 |
1 | ||||||||
… |
投标人类似合同案例情况一览表(四)投标人类似合同案例情况格式(若有的话)(三)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服务材料/文件项目名称:包号:本项目日常消耗材料明细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品牌 | 供应厂家 | 单价/单位 | 月消耗量 | 小计 | 备注 |
1 | |||||||
…… |
序号 | 合同名称 | 采购单位 | 合同核实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签署日期 | 合同金额 | 项目结算凭证类型 | 结算凭证金额 |
1 | |||||||
2 | |||||||
3 | |||||||
…… |
日期:年月日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④类似合同案例证明材料附后。③无业绩,无需填写此表。②投标人应尽可能填全以上表格。说明:①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合同案例,至少需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供货明细单及项目结算凭证(发票或银行划拨单)等影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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