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博行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批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桂平市白沙镇第一初级中学学生食堂工程(项目编号:E4508002851003953001)更正公告(二)
各潜在投标人:
2024年第一批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桂平市白沙镇第一初级中学学生食堂工程作如下更正: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评标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分值权重构 成 (100%)“(1)技术标分值权重:35.0%(2)商务标分值权重:65.0%商务标分值权重 = 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 (20%)+ 报价分分值权重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 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占比×企业信誉 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 市 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占比×企业信誉实 力分分值权重(20%)。”现更正为:“(1)技术标分值权重:25.0% (2)商务标分值权重:75.0%商务标分值权重 = 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 (20%)+ 报价分分值权重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 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占比×企业信誉 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 市 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占比×企业信誉实 力分分值权重(20%)。 ”
(2)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2.4.1 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付款周期及付款比例进度款支付周期,应与合同约定的工程计量周期一致。付款比例为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引起的费用)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7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审计部门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现更正为:“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付款周期及付款比例进度款支付周期,应与合同约定的工程计量周期一致。付款比例为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 ,合同外(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引起的费用)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审计部门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
注:各潜在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除上述更改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 桂平市教育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博行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桂平市西山镇城北社区287号 | 地址: | 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万豪丽城2栋3单元3405 |
邮编: | 537200 | 邮编: | 537100 |
联系人: | 冯老师 | 联系人: | 吴工 |
电话: | 0775-3390223 | 电话: | 0775-4218878 |
2024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