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各政府采购投标人:
我公司受采购人委托,拟对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定点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内容(详见附件)予以预公示。相关政府采购投标人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请于 2022年 1月 9日 17 时 00 分前件(加盖公章,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提交意见函原件(须加盖公章),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对政府采购投标人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公司不予受理。
一、意见征询编号: 2022-xqgs5f8b5a1ffc878fe6
二、征求意见范围: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内容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 2022-01-09
2、意见递交方式: 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请于 2022年 1月 9日 17 时 00 分前件(加盖公章,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提交意见函原件(须加盖公章),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意见接收机构: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联系人: 周工
5、联系电话: 0771-5533823
6、联系邮箱: 849592494@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如投标人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请于 2022年 1月 9日 17 时 00 分前件(加盖公章,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提交意见函原件(须加盖公章),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五、注意事项:
无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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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定点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预公示内容.pdf
1.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