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沙县有效取水许可单位取用水规范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2.72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2/08/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ccxm-2022-44号
预算金额12.72万元
招标公司金沙县水务局
招标联系人刘兵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驰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袁女士18685722620
标书截止时间2022/08/26
投标截止时间2022/09/0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金沙县有效取水许可单位取用水规范化建设项目(采购标的)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金沙县二号桥山一律师事务所旁(贵州驰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CCXM-2022-44号

项目名称:金沙县有效取水许可单位取用水规范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127250.04元

最高限价(如有):¥127250.04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与采购人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等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属于法人的提供合法有效的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表须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其附注并加盖审计机构章)部分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供应商或因成立时间不足而未出具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投标供应商近1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近1个月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

1.3提供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自行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发生并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原件(凭证或回单须标明有本款要求的税种方为有效)。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原件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加盖投标人印章)。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原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自行提供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6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原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回单原件(回单须标明缴存款项来源为社会保险方为有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原件;

1.7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一栏分别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自行查询上述要求中各网站记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时间段,并提供各网站完整的查询结果截图或公告页网页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8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查询本单位以及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行贿受贿等犯罪档案的记录,查询时间止前三年内(或任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存在行贿受贿等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查询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分别独立查询,不得合并查询,且检索词必须完整,不得插入或出现任何字符、符号、空格等无关的内容;查询案由:贪污贿赂;查询时间: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一时间段。若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单位或法定代表人的相关记录,但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属于行贿受贿案件当事人或与案件无关的,投标人须在查询结果后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无行贿受贿承诺。查询结果必须清晰完整,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9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相关证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授权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工作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上述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所有原件核查后,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以及购买《磋商文件》及资料后才能取得投标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22日09点00分至2022年08月26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金沙县二号桥山一律师事务所旁(贵州驰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方式:现场购买纸质或PDF电子文件。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

地点:贵州驰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2年09月0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省金沙县二号桥山一律师事务所旁(贵州驰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1.1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元(人民币);

1.2交纳时间:2022年08月22日09点00分至2022年08月31日17点00分;

1.3交纳方式:由供应商基本账户出具,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银行转账方式以外提交保证金的需开标现场提供原件)。

1.4开户银行及账号:

户名:贵州驰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5205016966360000097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沙支行

2.采购活动询问、质疑联系方式:投标人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书面提出。

2.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沙县水务局

地址:金沙县黎明花园东区三楼 联系方式:刘兵13985895450 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贵州驰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金沙县二号桥山一律师事务所旁

联系方式:18685722620

2.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女士

电  话:1868572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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