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灵璧县人民医院病员营养餐厅及职工食堂委托经营项目02标包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1/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p-lbqt202204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灵璧县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周骑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任雪松18326001970
中标公司合肥红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灵璧县人民医院病员营养餐厅及职工食堂委托经营项目02标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LBQT2022042
二、项目名称:灵璧县人民医院病员营养餐厅及职工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三、中标信息
投标人名称:合肥红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金寨南路与青年路交口建工大厦二单元502室
中标金额:年度营业额的2%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灵璧县人民医院病员营养餐厅及职工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服务范围:为灵璧县人民医院职工提供自助餐以及包厢桌餐服务,包括早餐、午餐、晚餐。 服务要求:确保饮食安全,配送及时,保证供给。 服务时间: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一年一签,经考评合格后签订,年度考评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服务标准:食堂经营服务必须执行行业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谢晓峰(组长)、赵羚、曹开元、李永华、姚晓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5000元(含专家评审费),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联系电话:18326001970。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招标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灵璧县人民医院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钟灵大道与虞姬大道交叉口
联系方式:周骑182259922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任雪松、王坦18326001970、176002377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雪松、王坦
电 话:18326001970、17600237726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中标结果公告
3.中标人情况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0天0小时7分
累计办理时间:0天1小时23分
提交备案
提交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理意见: 请审核
提交时间: 2023-01-18 13:21:33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7分
服务平台审核
办理意见: 同意
办理时间: 2023-01-18 14:44:03
办理用时: 0天1小时23分
附件
招标文件发布稿.pdf中标结果公告-02标包.pdf合肥红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公示材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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