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丰城市]丰城市上塘镇S-T-02号地块补充调查后新增污染修复项目
金额
304.5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12/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鑫源-fc2023-002
预算金额304.55万元
招标公司丰城市创投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徐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萍乡市鑫源工程造价审计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钟学文1587953552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0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丰城市]丰城市上塘镇S-T-02号地块补充调查后新增污染修复项目
- 【信息时间: 2023-12-29】
萍乡市鑫源工程造价审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丰城市上塘镇S-T-02号地块补充调查后新增污染修复项目
(项目编号:鑫源-FC2023-002)
招标公告
萍乡市鑫源工程造价审计有限责任公司受丰城市创投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丰城市上塘镇S-T-02号地块补充调查后新增污染修复项目公开招标,欢迎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鑫源-FC2023-002
2、项目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参数要求 | 数量 | 项目预算(元) | 工期 |
1 | 丰城市上塘镇S-T-02号地块补充调查后新增污染修复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部分 | 一项 | 3045503.25元 | 在合同签订后 90 日内 |
3、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机构证书。
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或纸质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经第三方审计合格的2021年(或2022年)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④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截图 ,未提供的现场网上核查;
⑤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⑥纳税证明材料: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⑦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⑧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并整理成册,开标时交于采购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资质文件装于投标文件内的,视为在开标前送达。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4、投标方式: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5、评标方法和原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政策等。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7条)
6、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
拟投标人须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添加其他类型(身份)后,可报名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8日电子投标系统规定的时间内。
7、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整)叁万元整。于开标截止时间前09:00分前转至招标文件中提供系统生成账户内。
8、投标文件投送地点及开标地点: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4 标室(丰城市市民中心三楼 4 开标室)。
9、投标文件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月1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0、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丰城市创投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795-6268261
联系地址:宜春市丰城市商会大厦5楼
11、采购代理机构:萍乡市鑫源工程造价审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钟学文
联系电话:15879535521
联系地址:宜春市秀江东路滨江壹号666号;
12、监督单位:宜春丰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795-6240981
13、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拟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拟投标人。
14、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与丰城市创投发展有限公司联系。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必须由法人亲笔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提交质疑函同时还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电子投标系统报名回执单;非法人提交质疑函,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材料或逾期提交质疑函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萍乡市鑫源工程造价审计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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