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二河枢纽段工程建设单位办公生活临时用房维修改造施工
金额
179.55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8/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ifwgz01536
预算金额179.5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宁工
中标公司江苏跃邦建设有限公司179.55万元
中标联系人吴俊峰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二河枢纽段工程建设单位办公生活临时用房维修改造施工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二河枢纽段工程建设单位办公生活临时用房维修改造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二河枢纽段工程建设单位办公生活临时用房维修改造施工
项目编号:2023IFWGZ0153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7月21日
开标日期:2023年8月11日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二河枢纽段工程建设单位办公生活临时用房维修改造施工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江苏跃邦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宝应县望直港镇金港路(望直港镇中心小学东侧)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佰柒拾玖万伍仟伍佰陆拾贰元捌角整(?1795562.80元)
工期:60日历天,其中办公区工期40日历天。
质量:合格
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拟任项目经理:吴俊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苏232181821738,苏建安B(2019)0005495;
投标人业绩:
1.项目名称:宝应县盛世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职工活动中心装饰装修工程,装修装饰工程金额:115.58万元,竣工验收时间:2022年7月;
2.项目名称:南京蓝地清洁设备有限公司职工活动中心及食堂建设工程,装修装饰工程金额:185.45万元,竣工验收时间:2021年3月;
3.项目名称:南京蓝地清洁设备有限公司宿舍楼装修工程,装修装饰工程金额:382.22万元,竣工验收时间:2021年7月。
项目经理业绩:
1.项目名称:南京蓝地清洁设备有限公司职工活动中心及食堂建设工程,装修装饰工程金额:185.45万元,职务:项目经理;
2.项目名称:南京蓝地清洁设备有限公司宿舍楼装修工程,装修装饰工程金额:382.22万元,职务:项目经理。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巢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石塘镇石塘区银桥街26号B幢113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佰陆拾叁万伍仟零柒拾柒元整(?1635077.00元)
工期:60日历天,其中办公区工期40日历天。
质量:合格
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拟任项目经理:许全飞,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234192013420,皖建安B(2020)0235340;
投标人业绩:
1.项目名称:工投高新智谷一期B1#装饰装修工程,装修装饰工程金额:1178.52万元,竣工验收时间:2021年12月;
2.项目名称:桃花镇公祭堂装饰及室外工程—室内装饰安装工程,装修装饰工程金额:603.83万元,竣工验收时间:2023年3月;
3.项目名称:包河区义城街道和方兴社区阅读空间装饰改造项目施工,装修装饰工程金额:457.01万元,竣工验收时间:2021年3月;
4.项目名称:官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睦邻中心)装饰装修工程,装修装饰工程金额:239.35万元,竣工验收时间:2020年12月。
项目经理业绩:
1.项目名称:包河区金斗路睦邻中心阅读空间装饰改造项目施工,装修装饰工程合同金额:306.92万元,职务:项目经理;
2.项目名称:蜀山将军岭综合带动项目乡宿餐饮项目室内装修工程项目,装修装饰工程金额:147.69万元,职务:项目经理。
招标人名称:淮河水利委员会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3055号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方式:0552-587220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凤阳西路41号
联系人:宁工
联系方式:0552-3092290
公示期: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17日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或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2-3092290。
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水利部淮委治淮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2-3093912。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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