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徽分-零星材料-合肥高新区NQ2-2地块新建租赁住房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11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2/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cec202312130000519571
预算金额11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8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 cscec202312130000519571报名截止: 2023-12-18 16:00:00


安徽分-零星材料-合肥高新区 NQ2-2 地块新建租赁住房项目EPC 总承包工程
零星材料物资采购

一、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合肥市高新区大别山路与将军岭路交口东北角,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 41366.07 ㎡ (约 62.07 亩) ,容积率 2.2 ,规划总建筑面积 约 134616.63 ㎡ ,其中人防面积 6700.91 ㎡ 。本项目拟建 8 幢高层住宅 (3 幢 26 层、3 幢 21 层、1 幢 17 层住宅、1 幢 25 层住宅) 、相关配套用房及地下车库,共计新建约 1516 套租赁住房。本项目位于合肥市高新区大别山路与将军岭路交口东北角,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 41366.07 ㎡ (约 62.07 亩) ,容积率 2.2 ,规划总建筑面积 约 134616.63 ㎡ ,其中人防面积 6700.91 ㎡ 。本项目拟建 8 幢高层住宅 (3 幢 26 层、3 幢 21 层、1 幢 17 层住宅、1 幢 25 层住宅) 、相关配套用房及地下车库,共计新建约 1516 套租赁住房。

2、招标内容:零星材料,预计招标金额110万元。

3、招标编号:cscec202312130000519571

4、招标方法:采用公开报名、资格预审的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诚信的原则,采取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一定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取得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招标内容在企业经营范围内;

3、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税收违法黑名单、异常经营名录、政府通报禁用等);

4、在云筑网上,未被中建股份及下属二级子公司层级列入不良行为,未被2家及以上中建一局下属子企业列入不良行为,未被中建一局一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列入不良行为;

5、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 万元;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报名的投标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串通投标行为的均不具备投标资格, 投标单位关联关系或串通投标行为认定详见“六、关联关系或串通投标行为认定标准”;

8、符合上述条件,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查资格合格后,方为合格的投标人。

三、供应商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暂定2023年12月14日—2023年12月18日,具体以云筑网显示为准。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通过“云筑网”(网址:https://jicai.yzw.cn/home)进行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渠道:本次招标的投标人由“云筑网”公开报名产生,通过平台报名的分供方由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要求的“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预审。

2、资格审查资料清单

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

(2)企业基本情况表盖章扫描件(格式参照附件1);

(3)《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人投标需上传)签字盖章扫描件(格式参照附件2、3);

(4)投标单位可提供的其他证明企业情况的资料;

上述(1)(2)(3)为必须提供的资料,(4)为非必须提供的资料。其中(2)(3)必须在报名时作为附件上传,否则资审不予通过;(1)(4)可选择上传,若(1)未上传则以云筑网分供方注册信息、“四库一平台”等相关网站查询为准。必须提供的资料未盖章、不清晰或未按给定的格式上传的,资审不予通过;提供虚假资料的,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3、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报名截止后,招标人对投标人上传至云筑网的投标报名资料进行审核,招标人不接受线下提交的投标报名资料;

(2)若需实地考察的,另行约定时间开展。

五、招标文件发放

1、发放时间:暂定2023年12月20日,具体以云筑网时间为准。

2、发放形式:招标文件发布电子版,不发布纸质招标文件。

3、发放平台:招标人通过“云筑网”进行发放。

4、发放对象:投标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通过“云筑网”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六、关联关系或串通投标行为认定标准

1、工商信息存在关联的,包括存在投资关系(股东和分支机构)和任职关系(法定代表人和董监高)的,企业电话、邮箱或地址相同的;

2、云筑网注册信息(含报名附件)存在相同的,包括法人、联系人、代理人、主要管理人员或其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身份证住址、企业注册地址等存在信息重叠的;

3、IP地址相同的;

4、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经查实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同一人操纵不同单位同时进行投标的,招标人有权视其情节的严重性,在云筑网对投标人添加不良行为记录。

七、联系方式:
采购主管部门联系人及电话:刘海涛,18756952259


点击查看内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