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度肉品蔬果干货等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货物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采用询比采购方式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科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度肉品蔬果干货其他类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ZCCGKD-XB-2023-49
1.3采购人:广州市科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6最高限价:928.68万元人民币,其中,标段一455.05万元人民币,标段二473.63万元人民币。
1.7采购项目概况:为水投集团11个员工饭堂开展食材配送服务。食材内容包括鲜肉类、冷冻品类、水产类、家禽蛋类、蔬菜类、水果类、干货、调味品、辅料、面粉面食类、成品及方便速食类、耗材及一次性餐具、其他类等。
1.8标段划分:贰个标段。本次投标兼投不兼中,本次评标先评标段二,再评标段一。每个投标人可投标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已获得标段二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将不具有标段一的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标段一从具有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中,排名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次高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各标段划分详见采购需求。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采购内容和范围:详见《采购需求书》。
2.2项目工期(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3实施地点:广州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型项目的业绩(业绩指: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日为准。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封面、合同双方主要信息页、合同主要服务条款页、合同项目金额页、双方负责人签订合同落款和日期页)。
(4)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投标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格式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格式见《信用记录承诺函》)。
(6)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相关资质文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且有良好的历史诚信记录,并将依法参与本项目的公平竞争,不以任何不正当行为谋取不当利益,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须出具《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公平竞争承诺书》)。
(7)按《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如授权委托代理人负责此项目)。
(8)有响应函,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响应函》)。
(9)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投标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格式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7)近三年内因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等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
(10)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
(11)其他禁止情形:/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3年11月28日17时00分至2023年12月6日9时00分,每日上午 8 时至 30 时,下午 17 时至 30 时(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供应商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供应商办理相关手续时,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公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载采购文件,下载地址http://cg.gemas.com.cn/。
(4)客服电话: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失败或遇到其他问题请拨打客服电话(020)89160888联系咨询。
(5)现场咨询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6-1号广州供水燃气大厦5楼经营管理部。
(6)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失败或遇到其他问题请拨打联系咨询电话:
采购人:李小姐,020-83574695
采购代理机构:邹小姐,020-83540305
4.3 本项目收取响应保证金50000元或等额银行响应保函或响应保证保险,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本次交易一般规则”表2-2中条款2.9的“响应保证金”。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6日9时00分。
5.2递交地址:加密上传到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5.2.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2月6日9时00分。
5.2.2递交响应文件方式: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5.2.3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23年12月6日9时00分至2023年12月6日10时00分。逾时解密的响应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响应。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报价结果,响应单位可登录本平台查看报价情况。
5.2.4开启响应文件地点:在线开启响应文件。
6.其他
6.1发布公告的其他媒介
本公告的补充、修改,均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为准。
6.2响应供应商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参加响应活动的,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cg.gemas.com.cn/czlc/14951.j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响应活动前请确认CA有效期。)
6.3响应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单位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响应文件递交页面。响应单位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按照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要求。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上传未成功,采购人拒收响应文件(平台自动关闭上传端口)。采购人温馨提醒,为避免近响应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响应单位适当提前上传时间。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响应单位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来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响应单位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响应文件一概不予接收。
(4)响应单位上传响应文件和解密响应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响应单位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响应文件的采购人、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5)响应单位应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响应文件,因响应单位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响应单位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如解密失败,响应单位可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平台。
(6)采购人不对响应单位进行项目响应活动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保密性负责,如响应单位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7.异议及投诉的受理
潜在供应商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个工作日前书面提出异议。如潜在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经营管理部,电话:(020)83574695。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6-1号广州供水燃气大厦5楼广州水投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投诉受理部门:纪检部门,电话:(020)87787811。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市科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894号303房(自编309号) | |
邮 编:510091 | |
联系人:肖先生 | |
电 话:020-83574695 电子邮箱:swzcglgs@163.com | |
广州市科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
日 期:2023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