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都市圈多层次轨道交通规划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4/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金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彤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都市圈多层次轨道交通规划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04-26 至 2023-05-08
撰写单位: 沈阳金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郭彤

   (沈阳都市圈多层次轨道交通规划)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都市圈多层次轨道交通规划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00-01981
项目名称:沈阳都市圈多层次轨道交通规划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000,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以打造“轨道上的都市圈”为目标,明确都市圈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多层次轨道交通线网布局方案,提出多网融合方案、枢纽衔接方案、铁路枢纽和城际铁路的规划建设方案,明确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库。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关于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标准执行, 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中标单位须采取资料收集与调研座谈相结合的模式对本项目开展调研。
2.编制完成《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多层次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报告,内容满足审批验收要求。
3.建立都市圈轨道网项目储备库,具备项目名称、类别、性质、所在地区、建设内容及规模、投资金额(亿元)、建设时序、规划依据等相关要素要求。
4.最终交付成果为胶板打印文本材料。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甲方汇报初步方案并提交初步成果;
合同签订后15日内,向甲方提交中期成果,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部门意见征求、专家评审,向甲方提交终期成果。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规划编制服务时间1年,并提供2年售后服务,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关于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标准执行, 满足采购人要求。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规划编制服务时间1年,并提供2年售后服务,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并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备案,在平台“工程咨询行业管理”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查询。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6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5月08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5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单位,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时,相关投标均无效。
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08号
联系方式: 024-239146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金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远航中路25号
联系方式: 024-31695918
邮箱地址: 47946945@qq.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金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014300080525158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女士
电  话: 024-31695917-8523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