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伊宁县吉里于孜镇五道桥村(餐饮文化旅游)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金额
90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伊宁县吉里于孜镇五道桥村(餐饮文化旅游)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宁县吉里于孜镇五道桥村(餐饮文化旅游)建设项目已由伊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伊县发改字【2024】24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伊宁县吉里于孜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伊宁县吉里于孜镇五道桥村(餐饮文化旅游)建设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伊宁县吉里于孜镇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904.34平方米,地上4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18.30米,室内外高差0.300米,设计使用年限50年,耐火等级地上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一级,抗震设防烈度8度(0.20g)。其中:一层建筑面积1292.24平方米,层高4.20米,含自然资源展览厅、强弱电间、卫生间、消防控制室、商铺、文化商品售卖部等主要功能用房;二层建筑面积810.27平方米,层高4.20米含多功能厅、阅读室、培训师、办公室等主要功能用房;三层建筑面积606.63平方米,层高4.20米,含历史文化展厅等主要功能用房;屋顶层建筑面积195.20平方米,层高4.50米,室外附属配套地面硬化绿化、给排水、热力及电力管网等附属工程。
2.1.3总投资额:900万元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标段划分:本次划分为1个标段(EPC总承包)
2.1.6其他:/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及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等),并协助发包人完成办理各项相关审批手续,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技术支持和服务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服务等全过程服务的工程总承包,同时,投标人要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兼任。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①施工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起至今)已完成类似业绩不得少于2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以及相关网站截图,网站截图须提供查询网址,并附网站查询完整截图,以上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以上内容缺一不可,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设计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起至今)已完成类似业绩不得少于1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无
3.6、财务要求:近三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提供);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企业应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2024年新公司不做财务要求(以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3.7、其他人员要求(如有):①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②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二级)且无在建项目,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③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④施工单位项目班子其他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还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8、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信誉要求:“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网站主页点击“信用服务”选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
3.10、其他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1)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2)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4)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07-22 00:00至2024-07-26 23:55;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08-13 10:30。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设计施工一体化(含设计方案)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伊宁县吉里于孜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启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伊宁县吉里于孜镇 | 地址: |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重庆北路以东佛山路以南伊宁市新发地国际大厦2-11 |
邮编: | | 邮编: | |
联系人: | 温慧超 | 联系人: | 高元 |
电话: | 15109995727 | 电话: | 15599623783 |
传真: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