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第一章招标公告(2024-2027年)天津院绥中污水厂复合型除磷剂和复合型氧化剂采购专有协议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4/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闫震0226650459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0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6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24-2027年)天津院绥中污水厂复合型除磷剂和复合型氧化剂采购专有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2024-2027年)天津院绥中污水厂复合型除磷剂和复合型氧化剂采购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2024-2027年)天津院绥中污水厂复合型除磷剂和复合型氧化剂采购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针对(2024-2027年)天津院绥中污水厂复合型除磷剂和复合型氧化剂采购专有协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地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2024-2027年)天津院绥中污水厂复合型除磷剂和复合型氧化剂采购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5923/01
发标日期
2024年04月29日
主要技术规格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签订完毕,订单下达后 7个日历日内,具体以采购订单要求为准。
交货数量
复合型除磷剂876吨;复合型氧化剂766.5吨;以上均为三年期预估数量。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要信息公开):(1)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供货的复合型水污染物降解剂(包括:除磷剂或脱氮剂或除垢剂或絮凝剂)的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对于完成部分交付的也视为已完成业绩,业绩认定金额以实际交付金额计算)。(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到货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供货名称等内容;到货验收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3)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3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为便于招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放在投标文件里提供给招标人。投标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3.4其他要求:无。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4月29日 至 2024年05月09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采购文件下载”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16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4年05月16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1.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资质、业绩信息应在开标环节进行信息公开。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开标结束前,招标项目经理通过开标页面对话框工具,与所有投标人逐一确认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是否与投标文件中一致。如不一致,投标人可在开标环节提出询问,将开标环节未公示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的资质、业绩在对话框中公开,投标人补充公开的信息视同满足信息公开要求,招标项目经理如实记录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2.投标人必须是中海油系统内合格供应商。如果不是,应在中海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上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流程参见中海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首页“供应商操作指南”中“供应商注册流程”。在联系人信息页签,按下述要求填写:注册时选择“仅公开招标”;参与公开招标项目名称:(2024-2027年)天津院绥中污水厂复合型除磷剂和复合型氧化剂采购专有协议;招标编号: ;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E-mail: 3.主备合同使用原则:如经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为4家及以上将签署一主一备合同,如经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不多于3家将只签署1份合同。 主备合同执行方式:在卖方无法按照买方要求供货时,买方可以执行备用合同,除有充分理由或主合同无法执行外,不得跳过主合同直接执行备用合同。如主备合同卖方之间存在不正当关系,买方有权终止合同。4.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联系方式
相关附件下载
(2024-2027年)天津院绥中污水厂复合型除磷剂和复合型氧化剂采购专有协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pdf(点击查看) 供应商须知(点击查看) 购买标书 提示:如已注册,请直接点击“购买标书”,如未注册,请先点击并完成供应商 注册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2024-2027年)天津院绥中污水厂复合型除磷剂和复合型氧化剂采购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2024-2027年)天津院绥中污水厂复合型除磷剂和复合型氧化剂采购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针对(2024-2027年)天津院绥中污水厂复合型除磷剂和复合型氧化剂采购专有协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地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2024-2027年)天津院绥中污水厂复合型除磷剂和复合型氧化剂采购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5923/01
发标日期
2024年04月29日
主要技术规格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签订完毕,订单下达后 7个日历日内,具体以采购订单要求为准。
交货数量
复合型除磷剂876吨;复合型氧化剂766.5吨;以上均为三年期预估数量。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要信息公开):(1)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供货的复合型水污染物降解剂(包括:除磷剂或脱氮剂或除垢剂或絮凝剂)的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对于完成部分交付的也视为已完成业绩,业绩认定金额以实际交付金额计算)。(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到货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供货名称等内容;到货验收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3)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3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为便于招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放在投标文件里提供给招标人。投标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3.4其他要求:无。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4月29日 至 2024年05月09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采购文件下载”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16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4年05月16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1.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资质、业绩信息应在开标环节进行信息公开。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开标结束前,招标项目经理通过开标页面对话框工具,与所有投标人逐一确认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是否与投标文件中一致。如不一致,投标人可在开标环节提出询问,将开标环节未公示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的资质、业绩在对话框中公开,投标人补充公开的信息视同满足信息公开要求,招标项目经理如实记录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2.投标人必须是中海油系统内合格供应商。如果不是,应在中海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上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流程参见中海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首页“供应商操作指南”中“供应商注册流程”。在联系人信息页签,按下述要求填写:注册时选择“仅公开招标”;参与公开招标项目名称:(2024-2027年)天津院绥中污水厂复合型除磷剂和复合型氧化剂采购专有协议;招标编号: ;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E-mail: 3.主备合同使用原则:如经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为4家及以上将签署一主一备合同,如经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不多于3家将只签署1份合同。 主备合同执行方式:在卖方无法按照买方要求供货时,买方可以执行备用合同,除有充分理由或主合同无法执行外,不得跳过主合同直接执行备用合同。如主备合同卖方之间存在不正当关系,买方有权终止合同。4.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渤海石油路688号海油大厦B座 |
联 系 人:闫震 |
电子邮箱:yanzhen@cnooc.com.cn |
邮 编:300452 |
联系电话:02225802203 |
异议受理人:斯文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2266504590 |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yeping@cnooc.com.cn |
投诉受理人:叶萍 |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五大街51号 |
联 系 人:斯文 |
电子邮箱:siwen@cnooc.com.cn |
邮 编:300457 |
联系电话:022665045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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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7年)天津院绥中污水厂复合型除磷剂和复合型氧化剂采购专有协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pdf(点击查看) 供应商须知(点击查看) 购买标书 提示:如已注册,请直接点击“购买标书”,如未注册,请先点击并完成供应商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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