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9月3日项目信息公示-1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9/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区域环评+环境标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年产 55 万套阀门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玉环旌益卫浴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4 年 8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前 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最多跑一次”的审批
制度改革要求,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监管服务推动经
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浙环发<2019>24 号)、《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于印发玉环市“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扩面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玉
政办发<2020>23 号)等文件精神,玉环市对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外且符合准入环境
标准的项目(环评等级降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除外)实施项目备案制,报告表
降级为登记表,因此本项目评价类别为降级登记表。
目 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2 三、区域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5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7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11 六、结论.................................................................................................................................. 12 附表.......................................................................................................................................... 13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第 1 页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第 2 页
第 4 页
三、区域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第 5 页
第 6 页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第 7 页
第 8 页
第 9 页
第 10 页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第 11 页
六、结论
第 12 页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单位:t/a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第 13 页
建设项目名称 | 年产 55 万套阀门生产线技改项目 | ||
项目代码 | 2408-331083-07-02-718783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建设地点 | 玉环市龙溪镇法山头村 | ||
地理坐标 | 121 度 18 分 24.972 秒,28 度 10 分 51.818 秒 | ||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 C3443 阀门和旋塞制造 |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 31_069 泵、阀门、压缩机及 类似机械制造 344 |
建设性质 | 新建(迁建)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 玉环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文号(选填) | / |
总投资(万元) | 545 | 环保投资(万元) | 10 |
环保投资占比(%) | 1.8 | 施工工期 | 3 个月 |
是否开工建设 | 否 是 | 用地(用海)面积(m2) | 1386(建筑面积)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无 | ||
规划情况 | 无 | ||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情况 | 规划环评名称:《龙溪镇梅岙工业点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 审查文件名称:《关于龙溪镇梅岙工业点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环保意见的函》 审查文件号:玉环保函〔2018〕40 号 |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龙溪镇梅岙工业点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 查意见的相关要求 | ||
其他符合性分析 | 本项目位于“台州市玉环市龙溪镇一般管控单元(管控单元编码: ZH33108330070)”,符合《玉环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要求 |
建设 内容 | 1、项 本项目 分类》(G 过改变其流 境影响评价 三十一、通
| 目报告类别 主要生产阀 B/T4754-20 道面积的大 分类管理名 项目类别 用设备制造业 门、压缩机及 械制造344;浙江省生态 环发<2019> 面试点实施 面清单外且 案制,本项 本项目评价 污许可管理 固定污染源 3 泵、阀门 登记管理类 行业类别 用设备制造业 阀门、压缩机 制造344 项目工程组成 | 判定
本项目 主要生产阀 门,采用“机加工、抛光、组装、试压”等工艺,属于《国民经济行业 分类》(G B/T4754-20 17,2019 年修订)及其注释中规定的 C3443 阀门和旋塞制造——指通 过改变其流 道面积的大 小,用以控制流体流量、压力和流向的装置制造。对照《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本项目评价类别为报告表,具体见表 2-1。
表 2-1 名录对应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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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 组成 | 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 | |||||||||||||||||||||||||||||||
主体工程 | 厂房 | 本项目位于玉环市龙溪镇法山头村,厂房共 3 层,本项目位于 2F 和 3F,用 地面积为 1386m2。2F 主要工艺为机加工等,主要生产设备为数控机床、复合机,一般工业固废仓库位于 2F 西侧,面积约 10m2;3F 主要工艺为抛光、组装、试压 等,主要生产设备为抛光机、空压机、试压机等,生产规模为年产 55 万套阀门。 | |||||||||||||||||||||||||||||||
辅助工程 | 办公配套 | / | |||||||||||||||||||||||||||||||
供电 | 当地电网供电 | ||||||||||||||||||||||||||||||||
公用工程 | 供水 | 用水来自市政供水管网 | |||||||||||||||||||||||||||||||
排水 |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 |
工艺 流程 和产 排污 环节 | 1、工艺 工艺流程 进行机加工后 水循环使用, 2、产排 | 流程简述(图 说明:外购的,经抛光机进 定期补充,不 污环节分析 | 示) 图 2-1 阀门生产工艺流程图 铜毛坯、铜棒和锌合金毛坯件根据产品要求经数控机床、复合机 行抛光后,再经组装、试压、检验合格后为成品,本项目试压用 外排。 表 2-8 本项目产排污环节汇总表 | ||
类别 | 污染源/工序 | 主要污染因子 | |||
废气 | 抛光 | 抛光粉尘 | |||
废水 | 生活污水 | CODCr、BOD5、氨氮 | |||
噪声 | 设备运行 | Leq(A) | |||
机加工 | 干式机加工边角料 | ||||
抛光 | 废砂轮 | ||||
固废 | 废气治理 | 集尘灰 | |||
布袋除尘 | 废布袋 | ||||
职工生活 | 生活垃圾 | ||||
与项 目有 关的 原有 环境 污染 问题 | 本项目由玉环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立项备案,实际为新建项目,不存在原有污染情况。 |
环境 保护 目标 | 1、大气环境 项目厂界外 500m 范围内不存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区等保护目标,但厂界 北面 319m 处有法山头村居民点、东北面 210m 处有梅岙村居民点。 2、声环境 项目厂界 50m 范围内无居民点等声环境保护目标。 3、地下水环境 项目厂界外 500m 范围内不存在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 地下水资源。 4、生态环境 项目位于玉环市龙溪镇法山头村,属于梅岙工业点,无产业园区外新增用地。 本项目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见表 3-1、附图 6。 表 3-1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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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 1、废气
根据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项目所在地属大气二类区,抛光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
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改、扩项目的二级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详见表 3-2。
表 3-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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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 表 3-3 玉环市干江污水处理厂进管及出水标准 单位:mg/L(pH 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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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 控制 指标 |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 号)和 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 号),将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主要污染物继续作为 国家实施的排放总量控制的污染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沿海地级
及以上城市总氮和地方实施总量控制的特征污染物参照执行。对照国家有关总量控制指标规 定,建议纳入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为 CODCr、NH3-N、粉尘。
本项目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为达标外排量,总量控制建议指标见表 3-5。
表 3-5 总量控制建议指标汇总表 单位: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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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和 保 护 措 施 |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抛光粉尘。 (1)抛光粉尘 由于砂轮抛光机转速很快,所以打磨下来的微粒以很高的速度飞出,形成抛光粉尘,根 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 33-37,431-434 机械行业系数手册,干 式预处理工段废气颗粒物产生量为 2.19kg/t-原料,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本项目所需抛光的 工件约 114t/a,则抛光粉尘的产生量约 0.250t/a。企业采用侧吸式集尘罩将粉尘收集后再采用 布袋除尘装置进行除尘,粉尘收集率以 80%,由于粉尘产生浓度较低,布袋除尘效率较低,可以按 70%计,则抛光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 20m 的排气筒(DA001)高 空排放,其中经排气筒(DA001)排放的有组织粉尘量约 0.060t/a,未收集的粉尘量约 0.050t/a,80%因为受自身重力影响沉降在车间地面,定期清扫形成集尘灰,20%为无组织排放,即抛光 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 0.010t/a,总粉尘排放量约 0.070t/a。项目共设 7 台抛光机,以年工作 300 天、每天平均 8 小时计,总风机风量为 7000m3/h,本项目抛光粉尘废气源强核算见表 4-1。 表 4-1 抛光粉尘源强核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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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和 保 护 措 施 | 表 4-2 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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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和 保 护 措 施 | 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以有色金属(铜、铅、锌、镍、钴、锡、锑、铝、镁等)为主要成分 的边角料、残次品,以及报废机动车和报废机械设备拆解产生的以有色金属为主要成分的零 部件等。废物代码为 900-002-S17。 ②废砂轮 项目抛光机砂轮使用后续定期更换,预计废砂轮产生量为 0.5t/a,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 合利用。 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废砂轮为一般固废,其他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 体废物。废物代码为 900-099-S59。 ③集尘灰 集尘灰主要物质为铜粉、锌粉等,根据废气源强分析,抛光粉尘产生量 0.250t/a,经过布袋 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放量为 0.070t/a,则抛光集尘灰产生量为 0.180t/a,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 合利用。 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集尘灰为一般固废,属于废有色金属。工业生产活 动中产生的以有色金属(铜、铅、锌、镍、钴、锡、锑、铝、镁等)为主要成分的边角料、残次品,以及报废机动车和报废机械设备拆解产生的以有色金属为主要成分的零部件等。废 物代码为 900-002-S17。 ④废布袋 在布袋除尘装置长时间使用后,其内部的布袋会因积尘和磨损而需要更换,预计废布袋 产生量为 0.01t/a,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 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废布袋为一般固废,属于废过滤材料。工业生产活 动中产生的废过滤袋、过滤器等过滤材料。废物代码为 900-009-S59。 ⑤职工生活垃圾 本项目员工 20 人,厂内不设食宿,员工生活垃圾产生量按 0.5kg/d 计,年生产天数 300 天,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 3t/a,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生活垃圾为一般固废,废物代码为 900-099-S64。综上,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处置情况汇总见表 4-5。 表 4-5 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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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和 保 护 措 施 | (2)环境管理要求 ①企业在厂房 2F 西侧,设立 1 个一般工业固废仓库,占地面积约 10m2,其贮存场所应 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一般工业固废严格分类收集,收集后出售给 相关企业综合利用,企业需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 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 要求。 固废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 表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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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素 内容 | 排放口 (编号、名 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 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抛光排气筒(DA001) | 粉尘 | 抛光粉尘采用侧吸式集尘罩收集 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一 根不低于 20m 排气筒(DA001)高空达标排放,总风机风量为 7000m3/h。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改、扩项目的二级标准 |
地表水环 境 | 废水总排口(DW001) | CODCr、 BOD5、氨 氮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进管 标准再纳入玉环市干江污水处理 厂。 | 纳管标准:玉环市干江污水处 理厂进水水质指标; 出水标准:《台州市城镇污水 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 表(试行)》中的相关标准(准 地表水Ⅳ类) |
声环境 | 生产车间 | 噪声 | 应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高噪声设 备经厂房隔声,底部设置橡胶减 震垫减震;定期对设备进行养护,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 现象;生产期间关闭车间门窗,夜间不生产。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废物 | 干式机加工边角料、废砂轮、集尘灰、废布袋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相关企业综 合利用,企业在 2F 西侧设 10m2一般工业固废仓库,其贮存场所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 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委 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 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
土壤及地 下水污染 防治措施 | / | |||
生态保护 措施 | / |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 | |||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1、排污许可: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736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落实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自行监测等相 关制度。 2、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3、加强“三废”设施运行管理,落实相关制度,保证“三废”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
1、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88 号 第三次修正),本项 目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如下: (1)建设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 本项目所在地位于玉环市龙溪镇法山头村,主要生产阀门,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 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 (2)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由污染防治对策及达标分析可知,落实了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后,本项目产生的各 项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环评建议总量控制 CODCr0.008t/a、氨氮 0.001t/a、粉尘 0.070t/a。具体值由当地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确定。根据相关文件,企业只排放生活污水,无需进行区域削减替代。 2、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 (1)建设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 本项目所在地位于玉环市龙溪镇法山头村,根据企业提供的不动产权证“浙(2019)玉环市不动 产权第 0002788 号”,项目用地性质为(标准厂房)工业地产,不涉及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根 据《玉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本项目位于城镇集中建设区,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 求,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 (2)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要求 本项目主要生产阀门,主要生产工艺为机加工、抛光、组装、试压等,未列入《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2024 年本)》(2024 年 2 月 1 日开始实施)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根据《<长江经济带 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另外,企业于 2024 年 8 月 2 日 取 得 玉 环 市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局 出 具 的 项 目 备 案 通 知 书 ( 项 目 代 码 2408-331083-07-02-718783)。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3、其他要求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龙溪镇梅岙工业点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的相关要 求。 4、总结论 玉环旌益卫浴有限公司年产 55 万套阀门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实施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 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 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龙溪镇 梅岙工业点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的相关准入要求;环境事故风险可控。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分类 项目 | 污染物名称 | 现有工程排放 量(固体废物 产生量)① | 现有工程许可 排放量② | 在建工程排放 量(固体废物 产生量)③ | 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 生量)④ | 以新带老削减 量(新建项目 不填)⑤ | 本项目建成后全 厂排放量(固体 废物产生量)⑥ | 变化量⑦ |
废气 | 粉尘 | 0.070 | 0.070 | |||||
废水 | CODCr | 0.008 | 0.008 | |||||
BOD5 | 0.002 | 0.002 | ||||||
氨氮 | 0.001 | 0.001 | ||||||
一般工业固体 废物 | 干式机加工边角料 | 76 | 76 | |||||
集尘灰 | 0.180 | 0.180 | ||||||
废砂轮 | 0.5 | 0.5 | ||||||
废布袋 | 0.01 | 0.01 | ||||||
生活垃圾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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