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淮海南路提升项目侧平石安装劳务招标公告
金额
23.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7/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淮海南路提升项目施工进度,现对本工程侧平石安装劳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及履约能力的法人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1.项目地点:淮安市淮安工业园区。
2.招标内容:因本工程侧平石安装工程量较大,工期较紧,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分别进行招标,招标人根据不同标段分别与中标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一标段(淮海南路东侧段)侧平石安装,约7900米芝麻灰花岗岩侧石安装,约4000米芝麻灰花岗岩平石安装。
二标段(淮海南路西侧段)侧平石安装,约7900米芝麻灰花岗岩侧石安装,约4000米芝麻灰花岗岩平石安装。
具体内容及工程量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招标控制价:一标段238000元(9%税率),二标段238000元(9%税率)。因投标人税率差异,具体详见报价清单说明。
4.质量要求:合格。
5.工期:15日历天。以招标人发出书面通知开始起算。
6.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付清。
7.因淮海南路车流量较大,为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砂浆不得在淮海南路搅拌,请中标人自行考虑拌合地点。若中标人无法确定拌合地点,招标人可提供公司仓库作为拌合地点。仓库所在位置为永济路与茶圣路交叉口向东200米。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此部分费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营业范围须具备劳务分包,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竞价资料组成
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承诺书;5.投标报价单;6.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7.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或信封)或电子转账的书面记录。
注:1.投标单位需将上述竞价文件装订好后放入档案袋并密封,档案带四角加盖公章。按规定时间将投标文件带入竞价现场,未按照规定时间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2.投标单位应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齐全,否则作废标处理。因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相关处罚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一律作废标处理。
四、竞价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五、报价方式
1.竞价单位应按招标人提供的清单自主报价;
2.本次报价应为在招标人规定期限内完成上述项目所发生劳务费用的综合体现。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作业人员工资、食宿费、小型施工机具、砂浆拌合及运费、管理费、税金等为完成上述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列定的控制价,否则视为废标。
3.竞价文件中其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情形也均视为废标。
六、评标流程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后,招标人对各个标段首轮报价进行唱标,并公布首轮开标结果;
2.首轮报价结束后,招标人组织二次竞价。投标人需提前准备加盖公章的空白报价单,可现场手填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首次报价。
3.二次报价结束后,由招标人宣布评标结果。
七、评标标准
1.评标方法:最低投标价法。不含税总报价最低的两名投标人分别为一、二标段中标第一候选人。
2.若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将重新组织竞价。
3.若出现三家或以上有效投标人报价相同且最低时,则采取相应投标人现场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该项目第一候选人。
4.一位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六、其他
1.投标保证金贰仟元人民币。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当面缴纳(信封形式,封面写明单位名称并盖章)或通过转账、电汇、网银的方式缴纳。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合同履约金,项目竣工验收后15日内退还;第一中标候选人无特殊原因在招标人要求时间内拒绝签订合同的,没收其保证金,本次招标做流标处理或由下一候选人中标,具体方式由招标人自行确定。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以信封形式缴纳的,其保证金当场退还;以其他形式缴纳保证金的,甲方于15日内退还投标人。
招标人账户信息(详见附件)
2.踏勘现场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如投标人需要,可联系该绿化项目负责人李风伦前往。
3.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未支付的工程款不再支付,并对投标人处5万元罚金。
七、其他竞价信息
1.招标人:淮安超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4年7月7日17时00分。
3.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8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地点:淮安工业园区国际中小企业产业园1号楼三楼会议室(发展大道北侧,昆仑路西侧)
5、联系人: 王加佩 联系方式:0517-83633377
淮安超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7月5日
(副本)淮海南路提升项目侧平石安装劳务招标投标文件.docx
(附件)招标人账户信息(4).docx
一、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1.项目地点:淮安市淮安工业园区。
2.招标内容:因本工程侧平石安装工程量较大,工期较紧,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分别进行招标,招标人根据不同标段分别与中标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一标段(淮海南路东侧段)侧平石安装,约7900米芝麻灰花岗岩侧石安装,约4000米芝麻灰花岗岩平石安装。
二标段(淮海南路西侧段)侧平石安装,约7900米芝麻灰花岗岩侧石安装,约4000米芝麻灰花岗岩平石安装。
具体内容及工程量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招标控制价:一标段238000元(9%税率),二标段238000元(9%税率)。因投标人税率差异,具体详见报价清单说明。
4.质量要求:合格。
5.工期:15日历天。以招标人发出书面通知开始起算。
6.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付清。
7.因淮海南路车流量较大,为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砂浆不得在淮海南路搅拌,请中标人自行考虑拌合地点。若中标人无法确定拌合地点,招标人可提供公司仓库作为拌合地点。仓库所在位置为永济路与茶圣路交叉口向东200米。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此部分费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营业范围须具备劳务分包,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竞价资料组成
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承诺书;5.投标报价单;6.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7.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或信封)或电子转账的书面记录。
注:1.投标单位需将上述竞价文件装订好后放入档案袋并密封,档案带四角加盖公章。按规定时间将投标文件带入竞价现场,未按照规定时间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2.投标单位应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齐全,否则作废标处理。因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相关处罚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一律作废标处理。
四、竞价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五、报价方式
1.竞价单位应按招标人提供的清单自主报价;
2.本次报价应为在招标人规定期限内完成上述项目所发生劳务费用的综合体现。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作业人员工资、食宿费、小型施工机具、砂浆拌合及运费、管理费、税金等为完成上述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列定的控制价,否则视为废标。
3.竞价文件中其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情形也均视为废标。
六、评标流程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后,招标人对各个标段首轮报价进行唱标,并公布首轮开标结果;
2.首轮报价结束后,招标人组织二次竞价。投标人需提前准备加盖公章的空白报价单,可现场手填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首次报价。
3.二次报价结束后,由招标人宣布评标结果。
七、评标标准
1.评标方法:最低投标价法。不含税总报价最低的两名投标人分别为一、二标段中标第一候选人。
2.若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将重新组织竞价。
3.若出现三家或以上有效投标人报价相同且最低时,则采取相应投标人现场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该项目第一候选人。
4.一位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六、其他
1.投标保证金贰仟元人民币。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当面缴纳(信封形式,封面写明单位名称并盖章)或通过转账、电汇、网银的方式缴纳。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合同履约金,项目竣工验收后15日内退还;第一中标候选人无特殊原因在招标人要求时间内拒绝签订合同的,没收其保证金,本次招标做流标处理或由下一候选人中标,具体方式由招标人自行确定。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以信封形式缴纳的,其保证金当场退还;以其他形式缴纳保证金的,甲方于15日内退还投标人。
招标人账户信息(详见附件)
2.踏勘现场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如投标人需要,可联系该绿化项目负责人李风伦前往。
3.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未支付的工程款不再支付,并对投标人处5万元罚金。
七、其他竞价信息
1.招标人:淮安超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4年7月7日17时00分。
3.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8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地点:淮安工业园区国际中小企业产业园1号楼三楼会议室(发展大道北侧,昆仑路西侧)
5、联系人: 王加佩 联系方式:0517-83633377
淮安超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7月5日
(副本)淮海南路提升项目侧平石安装劳务招标投标文件.docx
(附件)招标人账户信息(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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