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九佛街道办事处三防应急救援装备场地租赁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4年07月04日 16:0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三防应急救援装备场地租赁服务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九佛街道办事处 | ||
行政区域 | 广东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04日 16:03 |
预算金额 | ¥16.8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董小姐、梁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81889899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九佛街道办事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凤凰五路40号凤美小区内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751872885 | ||
代理机构名称 | 粤采(广东)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芳园路138号粤传媒大厦806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0-81889899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九佛街道办事处
项目名称:三防应急救援装备场地租赁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采购内容 | 时间 | 服务期限 (服务要求) | 项目最高限价 |
三防应急救援装备场地租赁服务 | 1年 | 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 人民币168,000.00元 |
备注:
1.采购项目内容: 三防应急救援装备场地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品目:C21020000
房屋租赁服务
2.采购项目的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九佛街道办事处提供三防应急救援装备场地租赁服务。
3.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4.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6.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说明:
采购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九佛街道办事处于2022年开始租赁维杰斯通(广州)电气有限公司的仓库,地址:黄埔区凤凰五路16号。实用面积260m²,保障应急物资储备仓库的稳定性和安全性,高标准落实应急救援装备物资保障。就外租仓库地理位置、距离、交通状况、建筑规模、环境条件、租金成本、物资转运成本、服务管理、水电安全等状况对仓库使用的拓展空间等综合因素考虑,该仓库距离凤美花园直径约500米,满足就近、就地储存应急物质,实现5分钟救援圈。水电、安保、服务管理齐全,预有建筑空间能满足现有仓库用房需求及未来发展的相关需求。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九佛街道办事处现已租赁该仓库,并使用约2/3的储存空间,如重新选用其他仓库,搬迁过程中不但造成资产损失、增加费用,且对采购人的日常办公和业务产生严重影响。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同时综合地理位置便利性和租赁成本,保障业务开展的延续性等考虑,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维杰斯通(广州)电气有限公司实施租赁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维杰斯通(广州)电气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凤凰五路16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7月05日 至 2024年07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资格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响应截止之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不提供以上材料,须提供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提供至响应截止日之前6个月以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若不提供以上材料,须提供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提供至响应截止日之前6个月以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若不提供以上材料,须提供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如分公司响应,需查询分公司及其总公司的信用情况。(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报价供应商必须是经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并已报名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说明:
1、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线上购买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1)购买谈判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若为自然人参与谈判的,需提供身份证明文件);【若分公司谈判: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线上报名方式。供应商应发送项目名称及报名单位名称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yuecaizhaobiao@126.com)。报名资料由我司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于本采购项目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及国内邮购费用共计人民币360元【采购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收款单位:粤采(广东)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账号:82210078801700001641,只接受对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对于非采购代理机构原因造成的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报名咨询电话020-81889899,董小姐。)
3、报价供应商必须是经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并已报名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7月5日起至2024年7月11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单一来源谈判(谈判、询价)文件。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12日10:00。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20号瑞安创逸T1栋15楼1502室。
开启时间:2024年7月12日10:00。
开启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20号瑞安创逸T1栋15楼1502室。
4、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粤采(广东)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 yuecaizhaobiao.com)相关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九佛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凤凰五路40号凤美小区内
联系方式:13751872885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1506室
联系电话:020-38923544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粤采(广东)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芳园路138号粤传媒大厦806单元
联系方式:020-81889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