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丰西片(原四大队办公区)场地对外有偿使用项目公开简易程序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2/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lf-c202300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叶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广盈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女士0570-389014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20
公告正文
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丰西片(原四大队办公区)场地对外有偿使用 项目公开简易程序采购公告
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丰西片(原四大队办公区)场地对外有偿使用 项目公开简易程序采购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
招标方式: |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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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简易程序采购公告
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丰西片(原四大队办公区)场地对外有偿使用项目,采购人为浙
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浙江中广盈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
按采购人系统内部制度规定,已具备公开简易程序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项目编号:
SLF-C2023005。
采购内容:场地对外有偿使用,要求不得用于违反现行法规和环保要求的经营活动(见
附图)。该项目位于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丰西片(原四大队办公区)现有面积15.23亩
(10154.45m)场地,有偿使用人承租场地只能用于建筑物资堆放、碎石加工。有偿使用期
限:三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具体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本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现将资格条件要求等公告如下:
1.响应人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国内企业或个人。国内企业须有对公结算账户。
1.2响应人省属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副调研员和离退休干部)、响应人科级领导
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的企业,包括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
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3在采购人处无经公示的不良行为信用记录或有不良行为信用记录已过处罚暂停期
的。
2.采购文件的获取
2.1响应人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其他非政府采购公告”或“广易招.浙江”中下载
采购文件,并制作响应文件参与采购。
2.2响应人递交响应文件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文件资料费300元
3.响应文件的递交
3.1响应人递交文件的响应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14时00分,地点为采购人开
标厅(衢州市衢江区云溪乡浙江十里丰监狱招投标中心三楼)。
4.交易保证金
4.1响应人可在2023年2月17日16时前交纳交易保证金叁任元整,确保在响应截止
时间前入账。交纳时请注明:(公司丰西片(原四大队办公区)场地对外有偿使用),保证
金交纳方名称必须和响应人名称一致,否则保证金视同未交纳。交纳后及时至采购人财务科
换取收据,评审时将收据原件带至现场核查。交纳金额不足或出具交纳收据信息不符合采购
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可以不予接收。支付方式:转账(不接受现金和保函);收款单位(户
名):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衢州十里丰支行:银行帐号:
19711301040000152:联系人:叶女士,联系电话0570-2926976
为方便响应人也可将保证金交于代理公司:户名:浙江中广盈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江衢州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田支行;银行账号:201000184633300;
行号:402341000213。
5.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衢州市衢江区云溪乡塔山
联系人:程女士电话:0570-2927206
采购代理:浙江中广盈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九华北大道509号合屹大厦2#楼1单元10楼
联系人:杨女士电话:0570-3890149、18757002006
6.该公告同时发采购人内网、浙江政府采购网-其他非政府采购公告、广易招.浙江。
7.特别提醒:各响应人拟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代表必须于2023年2月19日16时前与招
标代理人联系提交身份信息,提交后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因未与招标代理人联系导致响应人
不能按时送达响应文件的后果由响应人承担。信息提交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
18757002006。
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丰西片(原四大队办
公区)场地对外有偿使用项目
公开简易程序
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SLF-C2023005
采购人: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广盈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编制日期:2023年2月
目录
公开简易程序采购公告
第一章响应须知
第二章采购需求
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
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丰西片(原四大队办公区)场地对外有偿使用
项目公开简易程序采购公告
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丰西片(原四大队办公区)场地对外有偿使用项目,采购人为浙江东源实
业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浙江中广盈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按采购人系统内部
制度规定,已具备公开简易程序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项目编号:SLF-C2023005。
采购内容:场地对外有偿使用,要求不得用于违反现行法规和环保要求的经营活动(见附图)。
该项目位于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丰西片(原四大队办公区)现有面积15.23亩(10154.45㎡)场地,
有偿使用人承租场地只能用于建筑物资堆放、碎石加工。有偿使用期限:三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三
年。具体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本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现将资格条件要求等公告如下:
1.响应人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国内企业或个人。国内企业须有对公结算账户。
1.2响应人省属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副调研员和离退休干部)、响应人科级领导干部亲属及
其特定关系人的企业,包括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
系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3在采购人处无经公示的不良行为信用记录或有不良行为信用记录已过处罚暂停期的。
2.采购文件的获取
2.1响应人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其他非政府采购公告”或“广易招.浙江”中下载采购文件,
并制作响应文件参与采购。
2.2响应人递交响应文件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文件资料费300元。
3.响应文件的递交
3.1响应人递交文件的响应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14时00分,地点为采购人开标厅(衢
州市衢江区云溪乡浙江十里丰监狱招投标中心三楼)。
4.交易保证金
4.1响应人可在2023年2月17日16时前交纳交易保证金叁仟元整,确保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入账。
交纳时请注明:(公司丰西片(原四大队办公区)场地对外有偿使用),保证金交纳方名称必须和响
应人名称一致,否则保证金视同未交纳。交纳后及时至采购人财务科换取收据,评审时将收据原件带
至现场核查。交纳金额不足或出具交纳收据信息不符合采购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可以不予接收。支付
方式:转账(不接受现金和保函);收款单位(户名):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衢
州十里丰支行;银行帐号:19711301040000152;联系人:叶女士,联系电话0570-2926976。
为方便响应人也可将保证金交于代理公司:户名:浙江中广盈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
浙江衢州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田支行;银行账号:201000184633300;行号:
402341000213。
5.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衢州市衢江区云溪乡塔山
联系人:程女士,电话:0570-2927206
采购代理:浙江中广盈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九华北大道509号合屹大厦2#楼1单元10楼
联系人:杨女士电话:0570-3890149、18757002006
6.该公告同时发采购人内网、浙江政府采购网-其他非政府采购公告、广易招.浙江。
7.特别提醒:各响应人拟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代表必须于2023年2月19日16时前与招标代理
人联系提交身份信息,提交后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因未与招标代理人联系导致响应人不能按时送达响
应文件的后果由响应人承担。信息提交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18757002006。
第一章响应须知
(一)项目说明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丰西片(原四大队办公区)场地对外有偿使用项目
1.2项目编号:SLF-C2023005
1.3采购内容:场地对外有偿使用,具体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1.4有偿使用期限:三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
2.响应费用
2.1响应人应承担所有参加本次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无论响应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
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2本项目采购代理费由成交人承担。该项费用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直接支付采购代理
机构。响应人在响应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此项费用。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序号 | 名称 | 收费标准 | 计费金额(万元) | 服务费(下浮率) |
1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 50-100万元(不含) | 30% |
1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 100-500万元(不含) | 40% |
1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 500-1000万元(不含) | 51% |
2 | 工程造价咨询费 |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 |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 | 44% |
3 | 50万元以下的单个项目按50万元标准计算 | 50万元以下的单个项目按50万元标准计算 | 工程类(含造价咨询工作内容) | 4508元 |
3 | 50万元以下的单个项目按50万元标准计算(二)采购文件说明 | 50万元以下的单个项目按50万元标准计算 | 货物和服务类 | 5250元 |
3.采购文件的构成
3.1采购文件的组成由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补充文件(如有)等组成。
4.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
4.1响应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并
在2023年2月15日16时前以不署名的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
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采购人代理机构传真:0570-3890149)。
4.2采购人有权修改或补充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
所有响应人均有约束力。
4.3为使响应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递
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中明确。
4.4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其他非政府采购公告”或“广易招.浙江”公布,
公布后视为响应人已获取,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响应人须自行到网上查看,否则后果自负。
(三)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由【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二部分组成。投标文件应分别制作,分开装订。
5.1资信技术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交易保证金复印件
(3)廉政承诺书
(4)响应人基本情况表
(5)服务承诺书
(6)响应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5.2报价文件
(1)报价函
响应人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供交易保证金交款收据等原件核查,否则作无效处理。
6.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6.1自评审之日起60天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签订合同后,成交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跟随合同有效期。
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响应人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
形式进行。
6.3响应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交易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响应人不能修
改响应文件。
7.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7.1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响应人可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并送达到采购人。
7.2响应人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到采购人。同时应在封皮上注明“响应
文件修改”或“响应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7.3若响应人以传真或电报形式通知采购人撤回响应文件,随后必须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签署的正式文件送达到采购人。
7.4从响应截止日期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满这段时间内,响应人不得撤回其报价。
8.响应报价
8.1采用最高评标价法。保底价第一年为182800.00元,三年保底价为548400.00元。响应报价低
于保底价的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响应人报价包含服务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及采购文件约定的费用。响应人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过
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报价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响应人将自行承担所有与报价有关的
全部费用。响应人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均由响应人承担。
9.响应文件的编制和递交:
9.1响应文件的编制
(1)响应文件应由中文编写。
(2)响应文件必须分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并单独进行编制及密封装袋。
资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分别为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资料封袋外应标明“响应
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内容(资信技术文件或报价文件及开标截止时间前不准启封”的字
样。封口处应有响应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资信技术文件不得含响应的报价,否则以无效处理。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
“副本”字样,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3)响应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
(4)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或者是响应人造
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所修改处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
(5)响应文件必须采用A4幅面,按顺序统一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订书机装订属于活
页装订),否则按无效处理。建议响应人尽量双面使用纸张。
(6)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材料必须按格式范本的要求签署或盖章。
9.2递交响应资料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1)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为采购人开标厅(衢州市衢江区云溪乡浙江十里丰监狱招投标中心三
楼)。
(2)响应截止时间见采购公告。响应人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在响应
截止时间后收到的响应文件。时间以采购人提供的为准。
(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概不接受。
10.交易保证金
10.1响应人未按规定提交交易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0.2未成交响应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候选人的交易保证
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有的交易保证金将退至其公司账户。
10.3成交人应在签订协议前,向采购人交纳与每年有偿使用费金额等额的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
场地使用期满后,在成交人依法按约经营无未了事项、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凭收据一次性
无息返还。
10.4成交人和采购人签署合同后,凭履约保证金收据办理交易保证金全额返还手续。履约保证金
账户为,收款全称: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衢州十里丰支行;银行帐号:
19711301040000152;联系人:叶女士,联系电话0570-2926976。
10.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在一至三年内不欢迎参加采购人组织的所有
招标采购活动:
⑴响应人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或撤回、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⑵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经采购人签收后但未参加采购会议。
⑶成交后放弃的、或未按期领取成交通知书、或不递交履约保证金、或未按期签订合同、或修改
或拒绝接受已确定的条款;或转让成交的、或取消成交资格的、或不履行合同的。
⑷响应人在采购期间有串通、哄抬报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⑸响应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虚假的。
⑹如成交人为本系统任处级以上领导和在本公司任科级以上领导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实际
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经查证属实的。
⑺如给予采购人有关工作人员提供现金、实物、有价证券或服务,经查实属于商业贿赂的。
⑻响应人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
(四)采购会议及评审
11.采购会议
11.1采购人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采购会议。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必须参加采购会议,并负责到场解答评审小组质疑的有关事宜。
11.2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拒收:
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⑵未密封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⑶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11.3采购会议程序
采购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采购会议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评审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4)工作人员确认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资格,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委托
代理人作为响应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议需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出
席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书原件(或说明响应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装订在响应文件内)。工作人员确认响应
人交易保证金交纳等情况,如未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交易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响应文
件。
(5)采购人检查响应文件密封的完整性;
(6)按各响应人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后交先开的顺序打开响应文件资信技术文件,清点正本、副本
数量;
(7)开启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送评审小组评审;
(8)评审结束后,向所有响应人宣布资信技术评审情况;
(9)响应人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检查报价文件密封的完整性,由主持人宣读《报价函》中的响应
人名称及其承诺的报价、响应内容,以及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若报价文件不符合要求
的,提交评审小组审定;
(10)采购代理机构做会议记录,响应人对会议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以备案检
查。若响应人代表发现报价内容或记录结果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应在签字确认前当场提出,并经采
购人代表、唱标人和记录人核实后,当即予以纠正。响应人代表未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的,均视为对结
果予以默认;
(11)会议结束后,如发现结果与响应文件不一致者,除评审小组认定的特殊情况应另行处理外,
其结果不予纠正。
12.评审方法及基本规则
12.1评审组织:采购人根据有关规定组成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3人或以上单数的人员组成,负
责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和评估。
12.2评审原则
(1)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采用最高评标价法。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按有效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
最高报价为成交候选人。如最高报价相同时,则通过摇号决定成交候选人。
(3)采购人及评审小组对未成交的响应人不作原因解释。
12.3对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1)评审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按规定签署等。
(2)在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审小组将依据响应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响应人资
格条件。
(3)评审小组将依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响应人提供的资料等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
查不通过的,作无效处理,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4)评审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可就响应文件中的问题向响应人进行询问。
询问是评审中的重要环节,对需要询问的问题,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
须到场。响应人有责任按评审小组的要求进行答疑和澄清。
答疑和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响应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书面答复内容将成为响应文
件的重要组成部份。
(5)评审小组在澄清、调查核实、评估和比较的基础上,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审,
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
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响应人在响应截止以后提供的资料不得作为评审依据,但应评审小组要求提供
的证明、说明则不在此列。
(6)响应报价错误的修正原则: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上述小数点点错的除外。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响应人同意后,调整后的响应报
价对响应人起约束作用。如果响应人不接受调整或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将被拒绝,并不影响评审
工作。
12.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被视为无效响应:
⑴以电讯、邮寄形式响应的。
⑵响应人未参加采购会议,或未携带身份证明的。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加盖响应人印章或未经法定
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未随响应文件一起提供有效的“授权委
托书”原件的。
⑶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或资信技术文件中出现响应价格信息的,或文件混装的,或因
响应人原因造成报价文件提前开启的,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进行报价的。
⑷响应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报价文件中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
明哪一个有效。
⑸响应人名称与交易保证金或资料费收据上名称不一致的(企业正常变更的除外,但必须提供法
定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⑹报价低于保底价的。
⑺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⑻响应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⑼未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交易保证金的,或未按规定交纳采购文件资料费的。
⑽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核查的,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原件备查的,或提供虚假资料的。
⑾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或响应的内容不全,或主要实质性内容未响应,或字迹模糊辨
认不清的。
⑿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⒀响应人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价或低于成本价的,该响应人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
的。
⒁评审小组认定属响应人自身原因有重大漏项的。
⒂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
⒃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响应资格被取消或在暂停期限内的。
⒄响应文件未采用A4幅面,未按顺序统一装订成册的。
⒅不符合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以上无效情况,由评审小组成员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
响应被确认为无效的,采购人应告之该响应人。
12.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取消:
⑴评审小组因响应人提供的服务及其报价、服务承诺等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而否决全部响应的。
⑵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欺骗行为的,或出现其他不正常情况的。
⑶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响应人不足家数的。
13.评审细则
13.1采用最高评标价法。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按有效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
最高报价为成交候选人。如最高报价相同时,则通过摇号决定成交候选人。
14.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公示发布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其他非政府采购公告”或“广易招.浙江”上,各响应人
自行上网查看,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五)其他
15.授予合同
15.1确定成交人后,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人,并明确签订合同的日期、地点和要求。
15.2成交人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并签订合同后,《成交通知书》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5.3如成交人拒绝承担成交的项目,或提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致使合同无法签订,采购人
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15.4成交人应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但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领取后30日。合
同签订前成交人应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15.5成交人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他人,如将项目转包或分包他人经查实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
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6.特别声明
公开简易程序采购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人只有两家时,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
本人(姓名)系,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浙江
东源实业有限公司丰西片(原四大队办公区)场地对外有偿使用项目(项目编号:SLF-
C2023005)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2023年月日至2023年月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详细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后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双面身份证复印件
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及签署响应文件的则不需提供该授权书(个人响应的不需要此页文件)
二、交易保证金复印件
交易保证金银行交款回单复印件
(能体现响应人单位名称)
注:采购人出具的交易保证金收据原件带至采购现场核查,否则作无效处理。
响应人:(单位的盖公章或个人的签名加盖指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2023年月日
三、廉政承诺书
为参加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丰西片(原四大队办公区)场地对外有偿使用项目,本企业(或个
人)承诺如下:
一、本企业(或个人)不属采购人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副调研员和离退休干部)、采购人
科级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的企业,包括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
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
二、本企业(或个人)在响应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不给采购人的相关人员提供有悖于商业诚信原
则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或服务,不通过非法手段谋求额外利益。
三、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或个人)自愿接受采购人取消本企业响应资格、没收交易保证
金或在成交后终止合同处理。
四、本企业(或个人)在采购人处无经公示的不良行为信用记录或有不良行为信用记录已过处罚
暂停期的。
承诺人:(单位的盖公章或个人的签名加盖指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2023年月日
四、响应人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 电话 | ||
地址 | 传真 | ||
主管部门 | 企业性质 | ||
企业法人 | 注册资金 | ||
授权代表 | 职务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
我方承诺:1、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国内企业或个人。若属企业的须有对公结算账户。2、我方非在本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亲属(含副调研员和离退休领导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和本单位中层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3、我方在采购人处无经公示的不良行为信用记录或有不良行为信用记录已过处罚暂停期的。 | 我方承诺:1、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国内企业或个人。若属企业的须有对公结算账户。2、我方非在本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亲属(含副调研员和离退休领导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和本单位中层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3、我方在采购人处无经公示的不良行为信用记录或有不良行为信用记录已过处罚暂停期的。 | 我方承诺:1、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国内企业或个人。若属企业的须有对公结算账户。2、我方非在本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亲属(含副调研员和离退休领导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和本单位中层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3、我方在采购人处无经公示的不良行为信用记录或有不良行为信用记录已过处罚暂停期的。 | 我方承诺:1、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国内企业或个人。若属企业的须有对公结算账户。2、我方非在本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亲属(含副调研员和离退休领导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和本单位中层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3、我方在采购人处无经公示的不良行为信用记录或有不良行为信用记录已过处罚暂停期的。 |
备注:1、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个人的提供:身份证、银行个人帐户证明复印件,复印件上个人签名并按红指印,原件备查。
响应人(单位的盖公章或个人的签名加盖指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3年月日
五、履约承诺书
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
为参加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丰西片(原四大队办公区)场地对外有偿使用项目,我方若成交承
诺如下:
1、在有偿使用期间,成交人对于有偿使用场地、房屋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成交人未经出租
人同意,不得将有偿使用场地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不
得擅自改变有偿使用场地、房屋的使用功能和用途。
2、成交人建筑物资堆放、碎石加工,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纳
税、环保等证明复印件、连同使用申请在使用前报出租人审批,同意后成交人才能建筑物资堆放、碎
石加工,如成交人未经出租人审核,第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00),如不按出租人
要求整改,加倍扣除履约保证金,第二次扣除履约保证金肆万元整(¥40000.00),超过三次(含三
次)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协议,没收履约保证金。扣除保证金要求成交人在一个月内交采购人。
3、成交人使用云十线公路和原四监区公路交叉口至原四大队办公区的公路,共计2100米(见附
图2),租赁期限内保持公路完好,如有损坏由成交人负责维修,并由成交人在签订协议前交给采购人
公路维修保证金叁拾万元整(¥300000.00),如成交人在有偿使用协议履行结束前3个月对使用的公
路进行维修,应在移交前维修完毕,并承担维修费用。如不对公路进行维修,采购人扣除全额公路维
修保证金
4、仓储、加工要求:
1)、严禁堆放、加工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危化品;
2)、严禁废铁、废纸等废品收购、堆放;
3)、不得用于违反现行法规和环保要求的经营活动。
如成交人违反以上要求,出租人立即终止协议,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5、成交人在签订协议后,如需使用房屋,必须按照建筑物安全标准对承租房屋进行维修,由第三
方(具有房屋检测资质的单位)检测合格(房屋检测为为B类以上),由成交人提出申请(附房屋检
测报告),由出租人审核同意后才能无偿使用,维修费用由成交人承担,出租人概不负责,如成交人
不对房屋进行维修检测,房屋达不到检测标准(房屋检测为B类以上),则对上述房屋进行封存,严
禁成交人使用,如成交人不按要求使用房屋,出租人有权终止协议,不承担赔偿责任。并扣除全部履
约保证金。
6、在成交人交清全部履约保证金和第一年度有偿使用费用之日起15天内与出租人共同办理实物
交接手续。。
7、成交人自行办理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等,保证合法合规经营。证件办理、纳税、环保、
治安、劳动力管理等相关责任及生产经营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人承担,出租人可提供协助。成
交人应保证办理企业所有法律文件的合法性,如发现办理企业所需文件不合法并造成纠纷的,由成交
人自己承担一切责任。协议期满时相关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
8、协议签订之后有偿使用经营期间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成交人自行全权负责。
9、双方需交接相关的水表和电表读数。水、电费结算以出租人资产管理中心规定水价、电价为准,
成交人在每月底前向出租人资产管理中心交清本月全部水、电费。出租人同意成交人自行向供电部门
申请办理峰谷用电及单独结算,在不损害出租人利益的前提下,出租人协助解决。
10、场地使用问题。成交人在有偿使用限内未经同意不得新建任何建筑物。如成交人未经出租人
审核新建建筑物,第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00),如不按出租人要求整改,加倍扣
除履约保证金,第二次未经出租人审批新建建筑物加倍扣除履约保证金,超过三次(含三次)以上的,
出租人有权终止协议,没收履约保证金。扣除保证金要求成交人在一个月内交出租人。
11、资产后续管理问题。在有偿使用期限内,成交人投入资金新增加的设备,道路、房屋、围墙
维修等应书面向出租人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才能实施,有偿使用协议履行结束后,成交人维修的房屋、
道路、围墙等归出租人所有,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费用;成交人投入新增加的设备,如机器、自建钢架
大棚等在规定时间(一个月内)移除,如不移除,归出租人所有,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费用,成交人在
移除新增加的设备时应保证出租人相关设施使用功能,在有偿使用期结束后完好无损。若在交接时不
能正常使用的,应在移交前维修完毕,并承担维修费用。造成出租人资产损坏或遗失的,按提供的清
单价值由成交人照价赔偿。
12、遇国家重大政策性调整或东源公司经济发展重大规划要求,导致需提前终止协议的,在提前
通知的前提下,提前解除有偿使用协议,收回经营权,成交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3、在有偿使用协议有效期内,除不可抗拒的原因或重大政策调整因素外,成交人终止协议的,
没收有偿使用履约保证金。
14、成交人不得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由此引起的纠纷,一切由成交人负责,造成恶劣影响的,
出租人可解除协议。
15、成交人建筑物资堆放、碎石加工,必须按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并通过消防、出租人等相
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仓储、加工物品,出租人按规定与成交人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并对照执行.
16、协议期内,成交人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确保安
全生产。在使用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并负责妥善解决,出租人概不负责。
但出租人同时也可以对成交人的生产行为进行监督,对出租人检查的安全隐患成交人必须在规定时间
内按生产安全标准整改,整改费用全部由成交人承担,如成交人对采购人检查的安全隐患第一次不整
改,扣除履约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第二次加倍扣除履约保证金,超过三次(含三次)以
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协议,没收履约保证金。扣除保证金要求成交人在一个月内交出租人。并签订安
全生产协议书(见附件)。
17、有偿使用期满,成交人必须搬出有偿使用场地内的所有财物,并接受出租人按协议验收。逾
期不搬的,出租人有权处置成交人在有偿使用场地内的所有财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人负责。
18、发生以下事项由成交人承担违约责任:
(1)在协议签订日及时足额交清场地使用费和履约保证金,在本年度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及时足额交
清下一年度的场地使用费。逾期未交的承诺按每逾期一天交纳下一年度的场地使用费总额0.065%的滞
纳金,超过三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协议。
(2)出租人逾期未交清本月水、电费的,按国家水电部门有关规定处理。
(3)出租人在有偿使用期间存在下列情况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协议,没收履约保证金。
①转租或转让他人经营的
②资产变卖或作抵押品的
③安全事故不处理的
④拖欠农民工工资不付的
⑤协议期满时,任意一份证件不在有效期内的
19、其它承诺: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接受各项处罚
响应人(单位的盖公章或个人的签名加盖指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3年月日
报价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不可缺)
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丰西片(原四大队办公区)
场地对外有偿使用项目
报价文件
开标截止时间前不准启封
响应人名称(单位的盖公章或个人的签名加盖指印):
响应文件
(正本或副本)
采购项目名称: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丰西片(原四大队办公区)场地对外
有偿使用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LF-C2023005
响应文件内容:,报价文件
响应人:(单位的盖公章或个人的签名加盖指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3年月日
一、报价函
致: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
我方参加贵方组织的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丰西片(原四大队办公区)场地对外有偿使用项目的
有关活动(项目编号:SLF-C2023005),为此:
一、提供响应须知规定的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二.我方的响应报价为:
第一年有偿使用费:(大写)(小写)¥,三年总有偿使用费为(大写)(小
写)¥。
三、我方承诺:
1、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
2、保证忠实地执行协议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3、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响应有关的数据、标准、技术资料及相关情况。
4、本响应自响应之日起60天内有效。
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
低价的响应或收到的任何响应。
6、响应人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
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四、我方保证所提供的响应中相关证书的真实性,若出现虚假现象,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
五、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响应人(单位的盖公章或个人的签名加盖指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丰西片(原四大队办公区)场地对外有偿使用项目
公开简易程序
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SLF-C2023005
采购人: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广盈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编制日期:2023年2月
目录
公开简易程序采购公告2
第一章响应须知4
第二章采购需求11
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13
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18
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丰西片(原四大队办公区)场地对外有偿使用
项目公开简易程序采购公告
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丰西片(原四大队办公区)场地对外有偿使用项目,采购人为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浙江中广盈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按采购人系统内部制度规定,已具备公开简易程序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项目编号:SLF-C2023005。
采购内容:场地对外有偿使用,要求不得用于违反现行法规和环保要求的经营活动(见附图)。该项目位于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丰西片(原四大队办公区)现有面积15.23亩(10154.45㎡)场地,有偿使用人承租场地只能用于建筑物资堆放、碎石加工。有偿使用期限:三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具体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本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现将资格条件要求等公告如下:
1.响应人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国内企业或个人。国内企业须有对公结算账户。
1.2响应人省属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副调研员和离退休干部)、响应人科级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的企业,包括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3在采购人处无经公示的不良行为信用记录或有不良行为信用记录已过处罚暂停期的。
2.采购文件的获取
2.1响应人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其他非政府采购公告”或“广易招.浙江”中下载采购文件,并制作响应文件参与采购。
2.2响应人递交响应文件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文件资料费300元。
3.响应文件的递交
3.1响应人递交文件的响应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14时00分,地点为采购人开标厅(衢州市衢江区云溪乡浙江十里丰监狱招投标中心三楼)。
4.交易保证金
4.1响应人可在2023年2月17日16时前交纳交易保证金叁仟元整,确保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入账。交纳时请注明:(公司丰西片(原四大队办公区)场地对外有偿使用),保证金交纳方名称必须和响应人名称一致,否则保证金视同未交纳。交纳后及时至采购人财务科换取收据,评审时将收据原件带至现场核查。交纳金额不足或出具交纳收据信息不符合采购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可以不予接收。支付方式:转账(不接受现金和保函);收款单位(户名):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衢州十里丰支行;银行帐号:19711301040000152;联系人:叶女士,联系电话0570-2926976。
为方便响应人也可将保证金交于代理公司:户名:浙江中广盈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浙江衢州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田支行;银行账号:201000184633300;行号:402341000213。
5.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衢州市衢江区云溪乡塔山
联系人:程女士电话:0570-2927206
采购代理:浙江中广盈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九华北大道509号合屹大厦2#楼1单元10楼
联系人:杨女士电话:0570-3890149、18757002006
6.该公告同时发采购人内网、浙江政府采购网-其他非政府采购公告、广易招.浙江。
7.特别提醒:各响应人拟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代表必须于2023年2月19日16时前与招标代理人联系提交身份信息,提交后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因未与招标代理人联系导致响应人不能按时送达响应文件的后果由响应人承担。信息提交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18757002006。
第一章响应须知
(一)项目说明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丰西片(原四大队办公区)场地对外有偿使用项目
1.2项目编号:SLF-C2023005
1.3采购内容:场地对外有偿使用,具体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1.4有偿使用期限:三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
2.响应费用
2.1响应人应承担所有参加本次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无论响应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2本项目采购代理费由成交人承担。该项费用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直接支付采购代理机构。响应人在响应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此项费用。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序号 | 名称 | 收费标准 | 计费金额(万元) | 服务费(下浮率) |
1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 50-100万元(不含) | 30% |
1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 100-500万元(不含) | 40% |
1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 500-1000万元(不含) | 51% |
2 | 工程造价咨询费 |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 | 44% | |
3 | 50万元以下的单个项目按50万元标准计算 | 工程类(含造价咨询工作内容) | 4508元 | |
3 | 50万元以下的单个项目按50万元标准计算 | 货物和服务类 | 5250元 |
(二)采购文件说明
3.采购文件的构成
3.1采购文件的组成由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补充文件(如有)等组成。
4.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
4.1响应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并在2023年2月15日16时前以不署名的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采购人代理机构传真:0570-3890149)。
4.2采购人有权修改或补充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响应人均有约束力。
4.3为使响应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中明确。
4.4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其他非政府采购公告”或“广易招.浙江”公布,公布后视为响应人已获取,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响应人须自行到网上查看,否则后果自负。
(三)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由【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二部分组成。投标文件应分别制作,分开装订。
5.1资信技术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交易保证金复印件
(3)廉政承诺书
(4)响应人基本情况表
(5)服务承诺书
(6)响应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5.2报价文件
(1)报价函
响应人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供交易保证金交款收据等原件核查,否则作无效处理。
6.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6.1自评审之日起60天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签订合同后,成交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跟随合同有效期。
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响应人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6.3响应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交易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响应人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7.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7.1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响应人可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并送达到采购人。
7.2响应人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到采购人。同时应在封皮上注明“响应文件修改”或“响应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7.3若响应人以传真或电报形式通知采购人撤回响应文件,随后必须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正式文件送达到采购人。
7.4从响应截止日期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满这段时间内,响应人不得撤回其报价。
8.响应报价
8.1采用最高评标价法。保底价第一年为182800.00元,三年保底价为548400.00元。响应报价低于保底价的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响应人报价包含服务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及采购文件约定的费用。响应人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报价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响应人将自行承担所有与报价有关的全部费用。响应人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均由响应人承担。
9.响应文件的编制和递交:
9.1响应文件的编制
(1)响应文件应由中文编写。
(2)响应文件必须分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并单独进行编制及密封装袋。
资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分别为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资料封袋外应标明“响应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内容(资信技术文件或报价文件及开标截止时间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有响应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资信技术文件不得含响应的报价,否则以无效处理。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3)响应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
(4)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或者是响应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所修改处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
(5)响应文件必须采用A4幅面,按顺序统一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订书机装订属于活页装订),否则按无效处理。建议响应人尽量双面使用纸张。
(6)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材料必须按格式范本的要求签署或盖章。
9.2递交响应资料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1)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为采购人开标厅(衢州市衢江区云溪乡浙江十里丰监狱招投标中心三楼)。
(2)响应截止时间见采购公告。响应人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在响应截止时间后收到的响应文件。时间以采购人提供的为准。
(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概不接受。
10.交易保证金
10.1响应人未按规定提交交易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0.2未成交响应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候选人的交易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有的交易保证金将退至其公司账户。
10.3成交人应在签订协议前,向采购人交纳与每年有偿使用费金额等额的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场地使用期满后,在成交人依法按约经营无未了事项、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凭收据一次性无息返还。
10.4成交人和采购人签署合同后,凭履约保证金收据办理交易保证金全额返还手续。履约保证金账户为,收款全称: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衢州十里丰支行;银行帐号:19711301040000152;联系人:叶女士,联系电话0570-2926976。
10.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在一至三年内不欢迎参加采购人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⑴响应人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或撤回、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⑵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经采购人签收后但未参加采购会议。
⑶成交后放弃的、或未按期领取成交通知书、或不递交履约保证金、或未按期签订合同、或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确定的条款;或转让成交的、或取消成交资格的、或不履行合同的。
⑷响应人在采购期间有串通、哄抬报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⑸响应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虚假的。
⑹如成交人为本系统任处级以上领导和在本公司任科级以上领导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经查证属实的。
⑺如给予采购人有关工作人员提供现金、实物、有价证券或服务,经查实属于商业贿赂的。
⑻响应人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
(四)采购会议及评审
11.采购会议
11.1采购人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采购会议。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采购会议,并负责到场解答评审小组质疑的有关事宜。
11.2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拒收:
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⑵未密封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⑶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11.3采购会议程序
采购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采购会议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评审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4)工作人员确认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资格,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作为响应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议需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书原件(或说明响应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装订在响应文件内)。工作人员确认响应人交易保证金交纳等情况,如未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交易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响应文件。
(5)采购人检查响应文件密封的完整性;
(6)按各响应人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后交先开的顺序打开响应文件资信技术文件,清点正本、副本数量;
(7)开启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送评审小组评审;
(8)评审结束后,向所有响应人宣布资信技术评审情况;
(9)响应人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检查报价文件密封的完整性,由主持人宣读《报价函》中的响应人名称及其承诺的报价、响应内容,以及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若报价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提交评审小组审定;
(10)采购代理机构做会议记录,响应人对会议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以备案检查。若响应人代表发现报价内容或记录结果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应在签字确认前当场提出,并经采购人代表、唱标人和记录人核实后,当即予以纠正。响应人代表未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的,均视为对结果予以默认;
(11)会议结束后,如发现结果与响应文件不一致者,除评审小组认定的特殊情况应另行处理外,其结果不予纠正。
12.评审方法及基本规则
12.1评审组织:采购人根据有关规定组成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3人或以上单数的人员组成,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和评估。
12.2评审原则
(1)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采用最高评标价法。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按有效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最高报价为成交候选人。如最高报价相同时,则通过摇号决定成交候选人。
(3)采购人及评审小组对未成交的响应人不作原因解释。
12.3对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1)评审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按规定签署等。
(2)在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审小组将依据响应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响应人资格条件。
(3)评审小组将依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响应人提供的资料等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的,作无效处理,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4)评审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可就响应文件中的问题向响应人进行询问。
询问是评审中的重要环节,对需要询问的问题,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响应人有责任按评审小组的要求进行答疑和澄清。
答疑和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响应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书面答复内容将成为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份。
(5)评审小组在澄清、调查核实、评估和比较的基础上,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审,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响应人在响应截止以后提供的资料不得作为评审依据,但应评审小组要求提供的证明、说明则不在此列。
(6)响应报价错误的修正原则: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上述小数点点错的除外。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响应人同意后,调整后的响应报价对响应人起约束作用。如果响应人不接受调整或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将被拒绝,并不影响评审工作。
12.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被视为无效响应:
⑴以电讯、邮寄形式响应的。
⑵响应人未参加采购会议,或未携带身份证明的。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加盖响应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未随响应文件一起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⑶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或资信技术文件中出现响应价格信息的,或文件混装的,或因响应人原因造成报价文件提前开启的,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进行报价的。
⑷响应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报价文件中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⑸响应人名称与交易保证金或资料费收据上名称不一致的(企业正常变更的除外,但必须提供法定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⑹报价低于保底价的。
⑺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⑻响应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⑼未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交易保证金的,或未按规定交纳采购文件资料费的。
⑽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核查的,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原件备查的,或提供虚假资料的。
⑾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或响应的内容不全,或主要实质性内容未响应,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⑿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⒀响应人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价或低于成本价的,该响应人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
⒁评审小组认定属响应人自身原因有重大漏项的。
⒂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
⒃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响应资格被取消或在暂停期限内的。
⒄响应文件未采用A4幅面,未按顺序统一装订成册的。
⒅不符合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以上无效情况,由评审小组成员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
响应被确认为无效的,采购人应告之该响应人。
12.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取消:
⑴评审小组因响应人提供的服务及其报价、服务承诺等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而否决全部响应的。
⑵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欺骗行为的,或出现其他不正常情况的。
⑶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响应人不足家数的。
13.评审细则
13.1采用最高评标价法。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按有效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最高报价为成交候选人。如最高报价相同时,则通过摇号决定成交候选人。
14.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公示发布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其他非政府采购公告”或“广易招.浙江”上,各响应人自行上网查看,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五)其他
15.授予合同
15.1确定成交人后,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人,并明确签订合同的日期、地点和要求。
15.2成交人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并签订合同后,《成交通知书》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5.3如成交人拒绝承担成交的项目,或提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致使合同无法签订,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15.4成交人应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但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领取后30日。合同签订前成交人应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15.5成交人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他人,如将项目转包或分包他人经查实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6.特别声明
公开简易程序采购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人只有两家时,评审小组可以继续评审。只有一家时,经采购人采购领导小组决定可以转为直接采购,也可以重新采购。
17.解释权
凡涉及本次采购文件及相应的补充文件、通知等条款的解释权均属于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
响应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570-2926516。
第二章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丰西片(原四大队办公区)现有面积15.23亩(10154.45㎡)场地(见附图),有偿使用人承租场地只能用于建筑物资堆放、碎石加工。本次采购为场地对外有偿使用,要求不得用于违反现行法规和环保要求的经营活动。
2、有偿使用期限:三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
3、有偿使用费用及履约保证金收取方式
费用交付方式为一年一交,响应人第一年度有偿使用费在在签订有偿使用协议时一次性交清,次年有偿使用费在有偿使用协议签署日期的前一个月一次性交清,以此类推。
签订协议前响应人向出租人缴纳履约保证与每一年有偿使用费相同。
二、有偿使用要求:
1、在有偿使用期间,响应人对于有偿使用场地、房屋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响应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有偿使用场地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不得擅自改变有偿使用场地、房屋的使用功能和用途。
2、响应人建筑物资堆放、碎石加工,必须向出租人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纳税、环保等证明复印件、连同使用申请在使用前报出租人审批,同意后响应人才能建筑物资堆放、碎石加工,如响应人未经出租人审核,第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00),如不按出租人要求整改,加倍扣除履约保证金,第二次扣除履约保证金肆万元整(¥40000.00),超过三次(含三次)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协议,没收履约保证金。扣除保证金要求响应人在一个月内交采购人。
3、响应人使用云十线公路和原四监区公路交叉口至原四大队办公区的公路,共计2100米(见附图2),租赁期限内保持公路完好,如有损坏由成交人负责维修,并由成交人在签订协议前交给采购人公路维修保证金叁拾万元整(¥300000.00),如成交人在有偿使用协议履行结束前3个月对使用的公路进行维修,应在移交前维修完毕,并承担维修费用。如不对公路进行维修,采购人扣除全额公路维修保证金
4、仓储、加工要求:
1)、严禁堆放、加工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危化品;
2)、严禁废铁、废纸等废品收购、堆放;
3)、不得用于违反现行法规和环保要求的经营活动。
如响应人违反以上要求,出租人立即终止协议,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5、响应人在签订协议后,如需使用房屋,必须按照建筑物安全标准对承租房屋进行维修,由第三方(具有房屋检测资质的单位)检测合格(房屋检测为为B类以上),由响应人提出申请(附房屋检测报告),由出租人审核同意后才能无偿使用,维修费用由响应人承担,出租人概不负责,如响应人不对房屋进行维修检测,房屋达不到检测标准(房屋检测为B类以上),则对上述房屋进行封存,严禁响应人使用,如响应人不按要求使用房屋,出租人有权终止协议,不承担赔偿责任。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6、在响应人交清全部履约保证金和第一年度有偿使用费用之日起15天内与出租人共同办理实物交接手续。
7、响应人自行办理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等,保证合法合规经营。证件办理、纳税、环保、治安、劳动力管理等相关责任及生产经营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响应人承担,出租人可提供协助。响应人应保证办理企业所有法律文件的合法性,如发现办理企业所需文件不合法并造成纠纷的,由响应人自己承担一切责任。协议期满时相关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
8、协议签订之后有偿使用经营期间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响应人自行全权负责。
9、双方需交接相关的水表和电表读数。水、电费结算以出租人资产管理中心规定水价、电价为准,成交人在每月底前向出租人资产管理中心交清本月全部水、电费。出租人同意响应人自行向供电部门申请办理峰谷用电及单独结算,在不损害出租人利益的前提下,出租人协助解决。
10、场地使用问题。响应人在有偿使用限内未经同意不得新建任何建筑物。如响应人未经出租人审核新建建筑物,第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00),如不按出租人要求整改,加倍扣除履约保证金,第二次未经出租人审批新建建筑物加倍扣除履约保证金,超过三次(含三次)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协议,没收履约保证金。扣除保证金要求响应人在一个月内交出租人。
11、资产后续管理问题。在有偿使用期限内,响应人投入资金新增加的设备,道路、房屋、围墙维修等应书面向出租人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才能实施,有偿使用协议履行结束后,响应人维修的房屋、道路、围墙等归出租人所有,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响应人投入新增加的设备,如机器、自建钢架大棚等在规定时间(一个月内)移除,如不移除,归出租人所有,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响应人在移除新增加的设备时应保证出租人相关设施使用功能,在有偿使用期结束后完好无损。若在交接时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在移交前维修完毕,并承担维修费用。造成出租人资产损坏或遗失的,按提供的清单价值由响应人照价赔偿。
12、遇国家重大政策性调整或东源公司经济发展重大规划要求,导致需提前终止协议的,在提前通知的前提下,提前解除有偿使用协议,收回经营权,响应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3、在有偿使用协议有效期内,除不可抗拒的原因或重大政策调整因素外,响应人终止协议的,没收有偿使用履约保证金。
14、响应人不得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由此引起的纠纷,一切由响应人负责,造成恶劣影响的,出租人可解除协议。
15、响应人建筑物资堆放、碎石加工,必须按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并通过消防、出租人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仓储、加工物品,出租人按规定与响应人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并对照执行.
16、协议期内,响应人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确保安全生产。在使用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响应人自行承担,并负责妥善解决,出租人概不负责。但出租人同时也可以对响应人的生产行为进行监督,对出租人检查的安全隐患响应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生产安全标准整改,整改费用全部由响应人承担,如响应人对采购人检查的安全隐患第一次不整改,扣除履约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第二次加倍扣除履约保证金,超过三次(含三次)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协议,没收履约保证金。扣除保证金要求响应人在一个月内交出租人。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见附件)。
17、有偿使用期满,响应人必须搬出有偿使用场地内的所有财物,并接受出租人按协议验收。逾期不搬的,出租人有权处置响应人在有偿使用场地内的所有财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响应人负责。
18、发生以下事项由响应人承担违约责任:
(1)在协议签订日及时足额交清场地使用费和履约保证金,在本年度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及时足额交清下一年度的场地使用费。逾期未交的承诺按每逾期一天交纳下一年度的场地使用费总额0.065%的滞纳金,超过三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协议。
(2)出租人逾期未交清本月水、电费的,按国家水电部门有关规定处理。
(3)出租人在有偿使用期间存在下列情况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协议,没收履约保证金。
①转租或转让他人经营的
②资产变卖或作抵押品的
③安全事故不处理的
④拖欠农民工工资不付的
⑤协议期满时,任意一份证件不在有效期内的
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
说明:本项目合同将根据采购结果签订。以下为合同主要条款,响应人在响应文件中应对其进行确认或拒绝。如成交人在其响应文件无异议,则视作认同。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不得再提出实质性的修改意见。若成交人响应文件中有优于该合同主要条款的内容,则随响应文件的约定修改本合同主要条款。
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丰西片(原四大队办公区)场地对外有偿使用项目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
履约地点:衢州市衢江区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
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丰西片(原四大队办公区)场地对外有偿使用项目经公开简易程序采购,乙方获得该项目有偿使用经营权,双方就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有偿使用标的
1、该项目位于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所辖丰西片(原四大队职工宿舍区)区域内场地,占地面积15.23亩(10154.45㎡)(见附图1)。(原四大队办公楼归甲方所有,乙方不能使用)有偿使用人承租场地只能用于建筑物资堆放、碎石加工等,要求不得用于违反现行法规和环保要求的经营活动。
2、租赁期限为三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
二、有偿使用费用及结算方式
1、三年总有偿使用费为:(大写)元(其中每年为(大写)元)。
2、有偿使用费交付方式为一年一交,乙方第一年度有偿使用费在在签订协议时一次性交清,次年度有偿使用费在本有偿使用协议签署日期对应日提前一个月一次性交清,以此类推。
3、交款地点: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
第三条履约保证金
1、为规范场地使用行为,保证协议的正常履行。乙方应在签订协议前,向甲方交纳与每年有偿使用费金额等额的人民币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场地使用期满后,在乙方依法按约经营无未了事项、甲方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凭收据一次性无息返还。
2、乙方使用云十线公路和原四监区公路交叉口至原四大队办公区的公路,共计2100米(见附图2),租赁期限内保持公路完好,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并由乙方在签订协议前交给甲万公路维修保证金叁拾万元整(¥300000.00),如乙方在有偿使用协议履行结束前3个月对使用的公路进行维修,应在移交前维修完毕,并承担维修费用。如不对公路进行维修,乙方扣除全额公路维修保证金
第四条相关约定
1、在有偿使用期间,乙方对于有偿使用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有偿使用场地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不得擅自改变有偿使用场地的使用功能和用途。
2、乙方建筑物资堆放、碎石加工,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纳税、环保等证明复印件、连同使用申请在使用前报甲方审核,同意后乙方才能建筑物资堆放、碎石加工,如乙方未经甲方审核,第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00),如不按甲方要求整改,加倍扣除履约保证金,第二次扣除履约保证金肆万元整(¥40000.00),超过三次(含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没收履约保证金。扣除保证金要求乙方在一个月内交甲方。
3、仓储要求:
1)、严禁堆放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危化品
2)、严禁废铁、废纸等废品收购、堆放;
3)、不得用于违反现行法规和环保要求的经营活动。
如成交人违反以上要求,出租人立即终止协议,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4、乙方在签订协议后,如需使用房屋,必须按照建筑物安全标准对承租房屋进行维修,由第三方(具有房屋检测资质的单位)检测合格(房屋检测为为B类以上),由乙方提出申请(附房屋检测报告),由甲方审核同意后才能无偿使用,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如乙方不对房屋进行维修检测,房屋达不到检测标准(房屋检测为B类以上),则对上述房屋进行封存,严禁乙方使用,如乙方不按要求使用房屋,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不承担赔偿责任。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5、在乙方交清全部履约保证金和第一年度租赁款之日起15天内与甲方共同办理实物交接手续。
6、场地使用问题。乙方在有偿使用限内未经同意不得新建任何建筑物。如乙方未经甲方审核新建建筑物,第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00),如不按甲方要求整改,加倍扣除履约保证金,第二次未经甲方审批新建建筑物加倍扣除履约保证金,超过三次(含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没收履约保证金。扣除保证金要求乙方在一个月内交甲方。
7、协议签订之后有偿使用经营期间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
8、双方需交接相关的水表和电表读数。水、电费结算以甲方资产管理中心规定水价、电价为准,乙方在每月底前向甲方资产管理中心交清本月全部水、电费。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向供电部门申请办理峰谷用电及单独结算,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协助解决。
9、资产后续管理问题。在有偿使用期限内,乙方投入资金新增加的设备,道路、房屋、围墙维修等应书面向出甲方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才能实施,有偿使用协议履行结束后,乙方维修的房屋、道路、围墙归甲方所有,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乙方投入新增加的设备,如机器、自建钢架大棚等在规定时间(一个月内)移除,如不移除,归出甲方所有,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乙方在移除时应保证甲方相关设施使用功能,在有偿使用期结束后完好无损。若在交接时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在移交前维修完毕,并承担维修费用。造成甲方资产损坏或遗失的,按提供的清单价值由乙方照价赔偿
10、乙方有在本协议期满后继续场地使用意愿的,乙方应在期满前六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场地使用申请,甲方可根据自身场地经营规划以及双方三年合作的状况和乙方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协议,续签时间不超过三年,续签期内的每年场地使用费以本协议使用期每年金额为基础上浮3%。
11、遇国家重大政策性调整或东源公司经济发展重大规划要求,导致需提前终止协议的,在提前通知的前提下,提前终止租赁,收回经营权,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2、在有偿使用有效期内,除不可抗拒的原因或重大政策调整因素外,乙方终止协议的,没收有偿使用履约保证金。
13、乙方不得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由此引起的纠纷,一切由乙方负责,造成恶劣影响的,甲方可解除协议.
14、乙方仓储、加工物品,必须按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并通过消防、甲方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仓储、加工物品,甲方按规定与乙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并对照执行.
16、协议期内,乙方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确保安全生产。在使用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负责妥善解决,甲方概不负责。但甲方同时也可以对乙方的生产行为进行监督,对甲方检查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生产安全标准整改,整改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对甲方检查的安全隐患第一次不整改,扣除履约保证金伍仟元整(¥10000.00),第二次加倍扣除履约保证金,超过三次(含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没收履约保证金。没收履约保证金。扣除保证金金额要求乙方在一个月内交齐给甲方。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见附件)。
17、有偿使用期满,乙方必须搬出有偿使用场地内的所有财物,并接受甲方按协议验收。逾期不搬的,甲方有权处置乙方在有偿使用场地内的所有财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国家重大政策调整导致的相关政府行为的视同不可抗力)或因甲方经济发展重大规划要求(指公司移址、关停该企业等事项),造成有偿使用协议需提前终止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在提前3个月通知、返还未到期的有偿使用费及履约保证金外,不作另外补偿。
2、发生以下事项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在协议签订日及时足额交清场地使用费和履约保证金,在本年度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及时足额交清下一年度的场地使用费。逾期未交的承诺按每逾期一天交纳下一年度的场地使用费总额0.065%的滞纳金,超过三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2)乙方逾期未交清本月水、电费的,按国家电力部门有关规定处理。
(3)乙方在租赁期间存在下列情况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①转租或转让他人经营的
②资产变卖或作抵押品的
③安全事故不处理的
④拖欠农民工工资不付的
⑤协议期满时,任意一份证件不在有效期内的。
第六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可向协议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关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服务承诺、成交通知书等文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壹式陆份,甲方持伍份,乙方持壹份。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指印)后生效。
甲方: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人(签名):代表人(签名):
签订日期:年月日
附件:
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
为了规范乙方在租赁期间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污染防治法》,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经双方协商,约定如下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以确保安全稳定。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2、甲方按租赁协议提供乙方厂房(场地)。
3、甲方依照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安全生产协议》。
4、甲方同时也可以对乙方的生产进行安全检查监督,对甲方检查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生产安全标准整改,整改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对甲方检查的安全隐患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或未能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的,第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百分之十之内,第二次加倍扣除履约保证金(每次扣除后一个月内补足保证金),超过三次(含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没收履约保证金。
5、甲方及时通知停电、停水计划(除外界或不可抗力的因素外)。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必须按租赁协议中约定的生产经营范围开展生产经营,不得改变租赁用途(或转租),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租赁厂房。
2、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3、乙方进场前,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架设的电气线路,应符合安全标准,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方能使用。乙方新进用电设备功率3000W以上,或者电气线路改造、变更,应报甲方安全验收通过。
4、甲方有权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乙方生产经营活动每月开展至少一次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乙方要配合整改。整改不力的,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
5、平时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杜绝三违行为(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6、对租赁的厂房、设施(包括配套设施管理用房、机埠等)进行检查维修,保证安全。未经甲方同意不准改变房屋结构。
7、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当安全使用、妥善保管各种有毒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的危险物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相关行业的标准。
8、乙方在租赁期间,承租的厂房或场地严禁填埋堆放对生态环境损造成损害的危险废物。如有发现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并不予以退还履约保证金。
9、在租赁期内,乙方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预防火灾发生。
10、乙方生产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甲方一概不负责任。
11、租赁期内对甲方的厂房、设备造成损坏的乙方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12、因乙方安全隐患不整改、超范围经营、私接电线严重、不配置消防器材或其它严重安全隐患现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执二份、乙执一份。
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与《场地对外有偿协议》同步。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
长度:473.92米
面积:10472.752平方米
合:15.709亩
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
(资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必须分别封装)
资信技术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不可缺)
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丰西片(原四大队办公区)场地对外有偿使用项目
资信技术文件
开标截止时间前不准启封
响应人名称(单位的盖公章或个人的签名加盖指印):
响应文件
(正本或副本)
采购项目名称: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丰西片(原四大队办公区)场地对外有偿使用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LF-C2023005
响应文件内容:资信技术文件
响应人:(单位的盖公章或个人的签名加盖指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3年月日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
本人(姓名)系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丰西片(原四大队办公区)场地对外有偿使用项目(项目编号:SLF-C2023005)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2023年月日至2023年月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详细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后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双面身份证复印件
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及签署响应文件的则不需提供该授权书(个人响应的不需要此页文件)
二、交易保证金复印件
交易保证金银行交款回单复印件(能体现响应人单位名称) |
注:采购人出具的交易保证金收据原件带至采购现场核查,否则作无效处理。
响应人:(单位的盖公章或个人的签名加盖指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2023年月日
三、廉政承诺书
为参加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丰西片(原四大队办公区)场地对外有偿使用项目,本企业(或个人)承诺如下:
一、本企业(或个人)不属采购人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副调研员和离退休干部)、采购人科级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的企业,包括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
二、本企业(或个人)在响应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不给采购人的相关人员提供有悖于商业诚信原则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或服务,不通过非法手段谋求额外利益。
三、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或个人)自愿接受采购人取消本企业响应资格、没收交易保证金或在成交后终止合同处理。
四、本企业(或个人)在采购人处无经公示的不良行为信用记录或有不良行为信用记录已过处罚暂停期的。
承诺人:(单位的盖公章或个人的签名加盖指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2023年月日
四、响应人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 电 话 | ||
地 址 | 传 真 | ||
主管部门 | 企业性质 | ||
企业法人 | 注册资金 | ||
授权代表 | 职 务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
我方承诺:1、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国内企业或个人。若属企业的须有对公结算账户。2、我方非在本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亲属(含副调研员和离退休领导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和本单位中层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3、我方在采购人处无经公示的不良行为信用记录或有不良行为信用记录已过处罚暂停期的。 |
备注:1、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个人的提供:身份证、银行个人帐户证明复印件,复印件上个人签名并按红指印,原件备查。
响应人(单位的盖公章或个人的签名加盖指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3年月日
五、履约承诺书
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
为参加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丰西片(原四大队办公区)场地对外有偿使用项目,我方若成交承诺如下:
1、在有偿使用期间,成交人对于有偿使用场地、房屋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成交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有偿使用场地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不得擅自改变有偿使用场地、房屋的使用功能和用途。
2、成交人建筑物资堆放、碎石加工,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纳税、环保等证明复印件、连同使用申请在使用前报出租人审批,同意后成交人才能建筑物资堆放、碎石加工,如成交人未经出租人审核,第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00),如不按出租人要求整改,加倍扣除履约保证金,第二次扣除履约保证金肆万元整(¥40000.00),超过三次(含三次)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协议,没收履约保证金。扣除保证金要求成交人在一个月内交采购人。
3、成交人使用云十线公路和原四监区公路交叉口至原四大队办公区的公路,共计2100米(见附图2),租赁期限内保持公路完好,如有损坏由成交人负责维修,并由成交人在签订协议前交给采购人公路维修保证金叁拾万元整(¥300000.00),如成交人在有偿使用协议履行结束前3个月对使用的公路进行维修,应在移交前维修完毕,并承担维修费用。如不对公路进行维修,采购人扣除全额公路维修保证金
4、仓储、加工要求:
1)、严禁堆放、加工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危化品;
2)、严禁废铁、废纸等废品收购、堆放;
3)、不得用于违反现行法规和环保要求的经营活动。
如成交人违反以上要求,出租人立即终止协议,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5、成交人在签订协议后,如需使用房屋,必须按照建筑物安全标准对承租房屋进行维修,由第三方(具有房屋检测资质的单位)检测合格(房屋检测为为B类以上),由成交人提出申请(附房屋检测报告),由出租人审核同意后才能无偿使用,维修费用由成交人承担,出租人概不负责,如成交人不对房屋进行维修检测,房屋达不到检测标准(房屋检测为B类以上),则对上述房屋进行封存,严禁成交人使用,如成交人不按要求使用房屋,出租人有权终止协议,不承担赔偿责任。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6、在成交人交清全部履约保证金和第一年度有偿使用费用之日起15天内与出租人共同办理实物交接手续。。
7、成交人自行办理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等,保证合法合规经营。证件办理、纳税、环保、治安、劳动力管理等相关责任及生产经营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人承担,出租人可提供协助。成交人应保证办理企业所有法律文件的合法性,如发现办理企业所需文件不合法并造成纠纷的,由成交人自己承担一切责任。协议期满时相关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
8、协议签订之后有偿使用经营期间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成交人自行全权负责。
9、双方需交接相关的水表和电表读数。水、电费结算以出租人资产管理中心规定水价、电价为准,成交人在每月底前向出租人资产管理中心交清本月全部水、电费。出租人同意成交人自行向供电部门申请办理峰谷用电及单独结算,在不损害出租人利益的前提下,出租人协助解决。
10、场地使用问题。成交人在有偿使用限内未经同意不得新建任何建筑物。如成交人未经出租人审核新建建筑物,第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00),如不按出租人要求整改,加倍扣除履约保证金,第二次未经出租人审批新建建筑物加倍扣除履约保证金,超过三次(含三次)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协议,没收履约保证金。扣除保证金要求成交人在一个月内交出租人。
11、资产后续管理问题。在有偿使用期限内,成交人投入资金新增加的设备,道路、房屋、围墙维修等应书面向出租人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才能实施,有偿使用协议履行结束后,成交人维修的房屋、道路、围墙等归出租人所有,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费用;成交人投入新增加的设备,如机器、自建钢架大棚等在规定时间(一个月内)移除,如不移除,归出租人所有,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费用,成交人在移除新增加的设备时应保证出租人相关设施使用功能,在有偿使用期结束后完好无损。若在交接时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在移交前维修完毕,并承担维修费用。造成出租人资产损坏或遗失的,按提供的清单价值由成交人照价赔偿。
12、遇国家重大政策性调整或东源公司经济发展重大规划要求,导致需提前终止协议的,在提前通知的前提下,提前解除有偿使用协议,收回经营权,成交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3、在有偿使用协议有效期内,除不可抗拒的原因或重大政策调整因素外,成交人终止协议的,没收有偿使用履约保证金。
14、成交人不得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由此引起的纠纷,一切由成交人负责,造成恶劣影响的,出租人可解除协议。
15、成交人建筑物资堆放、碎石加工,必须按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并通过消防、出租人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仓储、加工物品,出租人按规定与成交人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并对照执行.
16、协议期内,成交人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确保安全生产。在使用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并负责妥善解决,出租人概不负责。但出租人同时也可以对成交人的生产行为进行监督,对出租人检查的安全隐患成交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生产安全标准整改,整改费用全部由成交人承担,如成交人对采购人检查的安全隐患第一次不整改,扣除履约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第二次加倍扣除履约保证金,超过三次(含三次)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协议,没收履约保证金。扣除保证金要求成交人在一个月内交出租人。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见附件)。
17、有偿使用期满,成交人必须搬出有偿使用场地内的所有财物,并接受出租人按协议验收。逾期不搬的,出租人有权处置成交人在有偿使用场地内的所有财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人负责。
18、发生以下事项由成交人承担违约责任:
(1)在协议签订日及时足额交清场地使用费和履约保证金,在本年度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及时足额交清下一年度的场地使用费。逾期未交的承诺按每逾期一天交纳下一年度的场地使用费总额0.065%的滞纳金,超过三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协议。
(2)出租人逾期未交清本月水、电费的,按国家水电部门有关规定处理。
(3)出租人在有偿使用期间存在下列情况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协议,没收履约保证金。
①转租或转让他人经营的
②资产变卖或作抵押品的
③安全事故不处理的
④拖欠农民工工资不付的
⑤协议期满时,任意一份证件不在有效期内的
19、其它承诺: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接受各项处罚
响应人(单位的盖公章或个人的签名加盖指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3年月日
报价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不可缺)
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丰西片(原四大队办公区)场地对外有偿使用项目
报价文件
开标截止时间前不准启封
响应人名称(单位的盖公章或个人的签名加盖指印):
响应文件
(正本或副本)
采购项目名称: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丰西片(原四大队办公区)场地对外有偿使用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LF-C2023005
响应文件内容:报价文件
响应人:(单位的盖公章或个人的签名加盖指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3年月日
一、报价函
致: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
我方参加贵方组织的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丰西片(原四大队办公区)场地对外有偿使用项目的有关活动(项目编号:SLF-C2023005),为此:
一、提供响应须知规定的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二.我方的响应报价为:
第一年有偿使用费:(大写)(小写)¥,三年总有偿使用费为(大写)(小写)¥。
三、我方承诺:
1、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
2、保证忠实地执行协议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3、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响应有关的数据、标准、技术资料及相关情况。
4、本响应自响应之日起60天内有效。
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或收到的任何响应。
6、响应人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四、我方保证所提供的响应中相关证书的真实性,若出现虚假现象,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
五、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响应人(单位的盖公章或个人的签名加盖指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开简易程序采购公告
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丰西片(原四大队办公区)场地对外有偿使用项目,采购人为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浙江中广盈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按采购人系统内部制度规定,已具备公开简易程序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项目编号:SLF-C2023005。
采购内容:场地对外有偿使用,要求不得用于违反现行法规和环保要求的经营活动(见附图)。该项目位于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丰西片(原四大队办公区)现有面积15.23亩(10154.45㎡)场地,有偿使用人承租场地只能用于建筑物资堆放、碎石加工。有偿使用期限:三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具体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本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现将资格条件要求等公告如下:
1.响应人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国内企业或个人。国内企业须有对公结算账户。
1.2响应人省属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副调研员和离退休干部)、响应人科级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的企业,包括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3在采购人处无经公示的不良行为信用记录或有不良行为信用记录已过处罚暂停期的。
2.采购文件的获取
2.1响应人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其他非政府采购公告”或“广易招.浙江”中下载采购文件,并制作响应文件参与采购。
2.2响应人递交响应文件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文件资料费300元。
3.响应文件的递交
3.1响应人递交文件的响应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14时00分,地点为采购人开标厅(衢州市衢江区云溪乡浙江十里丰监狱招投标中心三楼)。
4.交易保证金
4.1响应人可在2023年2月17日16时前交纳交易保证金叁仟元整,确保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入账。交纳时请注明:(公司丰西片(原四大队办公区)场地对外有偿使用),保证金交纳方名称必须和响应人名称一致,否则保证金视同未交纳。交纳后及时至采购人财务科换取收据,评审时将收据原件带至现场核查。交纳金额不足或出具交纳收据信息不符合采购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可以不予接收。支付方式:转账(不接受现金和保函);收款单位(户名):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衢州十里丰支行;银行帐号:19711301040000152;联系人:叶女士,联系电话0570-2926976。
为方便响应人也可将保证金交于代理公司:户名:浙江中广盈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浙江衢州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田支行;银行账号:201000184633300;行号:402341000213。
5.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衢州市衢江区云溪乡塔山
联系人:程女士电话:0570-2927206
采购代理:浙江中广盈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九华北大道509号合屹大厦2#楼1单元10楼
联系人:杨女士电话:0570-3890149、18757002006
6.该公告同时发采购人内网、浙江政府采购网-其他非政府采购公告、广易招.浙江。
7.特别提醒:各响应人拟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代表必须于2023年2月19日16时前与招标代理人联系提交身份信息,提交后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因未与招标代理人联系导致响应人不能按时送达响应文件的后果由响应人承担。信息提交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1875700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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