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荣县人民法院关于荣县长山镇平安街山河名苑依山组团3-1-202号成套住宅(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金额
48.98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6/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8.9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四川省荣县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第一次)荣县长山镇平安街山河名苑依山组团3-1-202号成套住宅及附属设施的公告

四川省荣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24日10时至2022年7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四川省荣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荣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813——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荣县长山镇平安街山河名苑依山组团3-1-202号成套住宅[产权证号201004218,建筑面积120.99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荣国用(2010)第43339号,使用权面积30.57平方米,终止日期:2076年12月20日]及附属设施。

网络询价:489889元,起拍价:342922.30元,保证金:4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或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含法人和其他组织)未开设淘宝账户或需联合竞买的,应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应于2022年7月18日前向荣县人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联合竞买协议等相关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双方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方可报名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应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荣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办理相关手续,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办理相关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7月25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22年7月18日上午10点00分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最后五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者超过起拍价,一人应价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价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特别提醒: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税费金额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行政部门了解。办理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凭有关缴费凭证原件在领取本院权证转移裁定文书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与拍卖人无涉。

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网络司法拍卖参与人员,在参与司法拍卖前,务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对于没有购买意愿,或明知资金不足,无力支付拍卖款,仍与他人激烈竞价、恶意抬高价格,阻止他人正常竞买,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7月18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2022年8月1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县支行,

户 名:荣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

账 号:6228400507209037267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

举报监督电话:0813-620498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813-6116964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四川省荣县人民法院

二O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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