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北大桥维修加固工程
皋北大桥维修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皋北大桥维修加固工程已经越发改可研〔2022〕21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经费,招标人为绍兴市越城区公路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附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皋北大桥维修加固工程主要为对皋马线上的皋北大桥进行维修改造,桥长421.84米,跨径最大为80米。计划工期90日历天,招标估算价约450万元。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包工包料,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业绩、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有效的入库登记信息资格,并于2022年 8 月 4 日8:30至 8 月 10 日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8081/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
5.投标保证金
5.1 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8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2022年8月22日17:30时前缴纳。缴纳方式为:
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共二个,企业可自主选择其中一个账户缴纳(账号在中心现有建设项目保证金专户下按照项目动态随机生成):
账户一: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账户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账号:6232511450420057;
账户二:开户银行名称: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户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账号:3110810044511693814;
5.2 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ztb.sxyc.gov.cn:8081/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为2022年 8 月 26 日9时30分,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受理)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三楼332室(延安东路660号)。
6.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会。
6.4 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6.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越城区政府网、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越城区公路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皋埠银城路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西郊路冠城广场
邮政编码:312000 邮政编码:312000
联 系 人:张工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75-85333828 电 话:0575-88022609
招标人:绍兴市越城区公路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3日
附件下载:
皋北大桥维修加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8.2.doc 皋北大桥维修加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8.2.doc
图纸
皋北大桥施工图.pdf 皋北大桥施工图.pdf
招标公告.pdf 招标公告.pdf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 称:绍兴市越城区公路管理中心 地 址:绍兴市皋埠银城路 邮 编:312000 电 话:0575-85333828 联系人:张工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 称: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西郊路冠城广场电 话:0575-88022609 邮 编:312000联系人:张工 | |
1.1.4 | 项目名称 | 皋北大桥维修加固工程 | |
1.1.5 | 建设地点 | 越城区 | |
1.2.1 | 资金来源 | 财政经费 |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包工包料 | |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90日历天(2022年11月底前完工) | |
1.3.3 | 质量要求 | 竣(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条件: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业绩要求:见附录3信誉要求:见附录4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资格要求:见附录5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至之日17天前(以收到日期为准) |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 |
1.12 | 偏离 | 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至之日17天前(以收到日期为准) |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 月 日9时30分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 | |
3.2.1 |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 |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 | |
3.2.5 | 是否接受调价函 | 否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90天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八万元,缴纳时间见招标公告,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无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2017年7月1日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无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及资格审查资料、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 |
3.7.4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 4份 | |
3.7.5 | 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并且从目录开始逐页标注连续页码。 | |
4.1.1 | 投标文件的密封 |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包装在内层封套里,然后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内层和外层封套均应密封,内层封套的封口处应盖投标人单位章。 | |
4.1.2 | 封套上写明 | 内层封套:投标人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投标人地址: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投标人联系人:______________投标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招标人地址及名称:________________外层封套:送达投标文件的地址: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三楼指定开标室(延安东路660号) |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
4.2.6 | 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 | 原定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2年 月 日9时30分(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三楼指定开标室(延安东路660号) | |
5.2.1 | 开标程序 | 密封情况检查:由公证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顺序:按后递交先开标的顺序开标;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规定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人 | |
7.3.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金额:签约合同价的2%。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 | |
9.5 | 监督部门 |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绍兴市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并邀请国信公证处进行公证。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
1.4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4.3(12)、(13)、(14)目细化为:(12)2019年7月1日以来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的书面通报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14)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改委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浙江省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补充第1.4.3 (16)、(17)目:(1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 | |
2.2 | 招标文件的澄清 | 2.2.2项细化为:澄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交易平台供投标人下载,不足15天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天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 2.2.3项细化为:投标人可在绍兴市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澄清。 | |
2.3 | 招标文件的修改 | 2.3.1项细化为:补充、修改的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交易平台供投标人下载,不足15天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补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天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 2.3.2项细化为:投标人可在绍兴市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 |
3.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3.1.1项细化为: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4)资格审查资料;(5)承诺函;(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 |
3.2 | 投标报价 | 补充第3.2.7项3.2.7 招标人设有投标控制价,投标控制价以招标人经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预算,再乘以随机抽取的调整系数来确定。调整系数在三个连续值(0.95、0.96、0.97)中开标时随机抽取其中一值。投标人的报价应控制在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控制价(含)以下,高于投标控制价的报价,作废标处理;低于投标控制价的80%的报价,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不作废标处理。招标人经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预算在开标7天前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绍兴市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 | |
3.3 | 投标有效期 | 第3.3.2项细化为: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 |
3.4 | 投标保证金 | 3.4.1项约定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出具。第3.4.3项细化为: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第3.4.4(2)目细化为:(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 | 第3.5.1项细化为: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以下资料:a.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以及项目经理的公路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复印件(身份证应正反双面复印);拟派项目经理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资格审查不予通过。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及项目总工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的企业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b.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若曾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但已进行更换的,应附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第3.5.3项细化为:3.5.3 “2017年7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投标人2017年7月1日以来(以质量证明文件日期为准)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桥梁维修加固工程(其维修加固内容需包括吊杆更换)的合同协议书及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或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上述资料中的施工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施工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工程规模的解释顺序为:质量证明文件、合同协议书;如质量证明文件和合同协议书中都没有体现工程规模的,必须附项目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 | 第3.5.8项细化为:3.5.8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合同价款或履约担保中扣除不超过2%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浙江省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和信用评价管理系统。 | |
3.7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第3.7.3项第一自然段细化为: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及资格审查资料、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第3.7.4项细化为: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4份(中标人中标后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补交2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5.1款约定为:招标人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受理)将密封的标书在开标当日9:00至9:30递交至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三楼指定开标室(延安东路660号)。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等均不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不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需向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告知联系方式,以备询标等事宜。若委派授权委托人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人均由投标人自行选择确认,但不得委派受疫情影响需要隔离的人员。2.开标过程中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须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1149491179@qq.com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为接到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后半小时内。请投标单位期间电话保持畅通,如未及时接听电话,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权利;3.取消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场签字要求,取消开标记录表签字要求;4.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在招标办监督下核验投标文件密封性并开启投标文件,组织评审,并对开评标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 |
5.2 | 开标程序 | 第5.2.1(6)目细化为:(6)由招标人随机抽取调整系数、复合系数和下浮系数。 | |
7.1 | 定标方式 | 第7.1款细化为: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经公示后确定中标人,并报经相关主管部门备案;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
7.2 | 中标通知 | 第7.2款细化为: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并报经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 |
7.3 | 履约担保 | 第7.3.1项细化为:7.3.1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工程资金监管协议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出具担保的银行级别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第7.3.2项细化为: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予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 |
7.4 | 签订合同 | 第7.4.2项细化为: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7.4.4项细化为:7.4.4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发包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和环境保护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第7.4.5项细化为:7.4.5如果根据本章第3.5.8项、第7.3.2项或第7.4.1项规定,招标人取消了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或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应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 |
9.5 | 投诉 | 第9.5款细化为: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招标人逾期未答复异议事项,或者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办理。 | |
10.2 | 结果公示 | 补充第10.2款10.2 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在越城区政府网、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公示3天。 | |
10.3 | 行贿查询 | 补充第10.3款10.3 行贿查询对公示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及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招标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查实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的,则取消该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财 务 要 求 |
承诺提供不少于50 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①。 |
业绩要求 |
自2017年7月1日以来(以质量证明文件日期为准)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桥梁维修加固工程(其维修加固内容需包括吊杆更换)。 |
信誉要求 |
1、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2、2019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①。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1、有公路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或建安B类)。2、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任项目经理。3、2019年7月1日以来,拟委任项目经理无行贿受贿犯罪行为。 |
项目总工 | 1 | 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或建安B类)。 |
拟派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应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2年4月至2022年6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 |
序号 | 桥梁名称 | 老桥概况 | ||||
序号 | 桥梁名称 | 桥梁配跨(m) | 老桥全宽 (m) | 建成年份 | 老桥上、下部结构形式 | 设计荷载及航道等级 |
1 | 皋北大桥 | 720+30.5+80+30.5+7×20正交,桥长421.84m | 10 | 2008 | 预应力砼后张法空心板、 三跨中承式梁拱组合桥、 柱式墩、桩基础 | 公路—Ⅱ级上跨四级航道(55×7.0m)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2.1.1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投标价、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和项目经理姓名;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c.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d.承诺函以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其他说明等文字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e.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2)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5.1-表5.4>)、资格审查资料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4款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证明文件)。(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a. 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不需公证)。(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不需公证)。 (6)投标人是独家投标。(7)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报价。(8)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10)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12)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质量检验标准不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13)人员、业绩、履约信誉证明材料真实。(14) 未出现投标人须知第5.1款中明确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不予唱标)的情形。(15)未发生“投标人须知”第5.2.2项规定当场宣布为废标的情况。……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在“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后附:a.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以及项目经理的公路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复印件(身份证应正反双面复印);拟派项目经理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资格审查不予通过。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及项目总工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的企业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b.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若曾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但已进行更换的,应附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综合得分=评标价得分+其他因素得分评标价得分:98分其他因素得分:2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的文字报价;评标基准价的确定:C=(A*K+B*(1-K))(100-i)/100式中:C为评标基准价 A为招标人的投标控制价(投标控制价以招标人经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预算再乘以随机抽取的调整系数来确定。调整系数在开标时由招标人在0.95、0.96、0.97中随机抽取其中一值); B 为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2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报价以及低于投标控制价80%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投标控制价80%的,则以投标控制价的80%作为评标基准价;K为复合系数(从0.30、0.35、0.40三值中,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其中一值);i为下浮系数(从0、1、2三个连续值中,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其中一值)。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 | 0分 | |||
2.2.4(2) | 项目管理机构 | 0分 | |||
2.2.4(3) | 评标价 | 评标价(98分)投标人评标价得分的计算(保留两位小数)(1)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98-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98+偏差率×100×E2。其中:E1= 1.2 ;E2= 1.0 。 | |||
2.2.4(4) | 其他因素 | 信誉及业绩得分(2分)(1)除满足资格条件业绩要求外,自2017年7月1日以来(以质量证明文件日期为准)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桥梁维修加固工程(其维修加固内容需包括吊杆更换)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2分;投标人必须同时附合同协议书及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或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上述资料中的施工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施工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工程规模的解释顺序为:质量证明文件、合同协议书;如质量证明文件和合同协议书中都没有体现工程规模的,必须附项目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2) 2021年7月1日以来,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改委三部门以外的省级及以上单位(部门)书面通报限制投标,并在处罚期内的,如实填报的扣1分,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作废标处理,并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按投标人须知第3.5.8项处理;(3) 2019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工程建设领域中,有行贿受贿行为未构成犯罪的,如实填报的扣1分,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作废标处理,并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按投标人须知第3.5.8项处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第1条细化为:1.1 评审范围评标范围为所有在投标控制价(含)以下的投标人按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当出现得分完全相同时,以评标价较低者优先),依次进行评审,如出现一家通过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其他因素得分为满分的,则不再对其他投标人进行评审。若评审过程中有废标的,按评标价得分排序先后依次递补。1.2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抽签确定。 | |||
3.1 | 初步评审 | 第3.1.2细化为: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规定的任何一种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行为;(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补充第3.1.7项:3.1.7 初步评审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的,应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含)以上成员认定。 | |||
3.2 | 详细评审 | 第3.2.4项细化为: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含)以上成员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
序号 | 条目号 | 信息或数据 |
1 | 1.1.2.2 | 发 包 人:绍兴市越城区公路管理中心 地址:绍兴市皋埠银城路 电话:0575-85333828 邮编:312000 |
2 | 1.1.2.6 | 监理人:签订合同后,通知承包人 |
3 | 1.1.4.5 |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 年 |
4 | 1.6.3 |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 7 天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 |
5 | 3.1.1 | 监理人在行使15.3款及其他变更前均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 |
6 | 5.2.1 | 发包人是否提供材料或工程设备:否 |
7 | 6.2 | 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否 |
8 | 8.1.1 | 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承包人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 |
9 | 11.5 | 逾期交工违约金:2000元/天 |
10 | 11.5 |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10 %签约合同价 |
11 | 11.6 | 提前交工的奖金: 0 元/天 |
12 | 11.6 | 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 0 %签约合同价 |
13 | 15.5.2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按所节约成本的 0 %或增加收益的 0 %给予奖励 |
14 | 16.1 | 合同期内不调价 |
15 | 17.2.1 | 开工预付款金额: 0 %签约合同价 |
16 | 17.2.1 | 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签约合同价的 0 % |
17 | 17.3.2 | 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4份 |
18 | 17.3.3(1) |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50万元 |
19 | 17.3.3(2) |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短期贷款利率计,不计复利 |
20 | 17.4.1 | 质量保证金百分比:月度支付额的30 % |
21 | 17.4.1 | 质量保证金限额:合同价格的 1.5 %,工程交工验收(工程结算)后付至结算价的80%,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并交付竣工资料后付至审计工程价款的98.5%,剩余部分在缺陷责任期满后通过验收28天内一次性付清。 |
22 | 17.5.1 |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 4 份 |
23 | 17.6.1 |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 4 份 |
24 | 18.2 | 竣工资料的份数: 6 份 |
25 | 18.5.1 | 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是否需投入施工期运行:否 |
26 | 18.6.1 | 本工程及工程设备是否进行试运行:否 |
27 | 19.7 | 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年 |
28 | 20.1 | 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合并为安全生产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的保险金额为工程量清单100章(不含工程保险及安全生产费)至400章的合计金额的4‰计。 |
29 | 24.1 | 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安全负责人 | 1 | 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C2证)。 |
质检负责人 | 1 | 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清单 第100章 总 则 | |||||
子目号 | 子 目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101-1 | 安全生产责任险 | 总额 | 1 | ||
102-3 | 安全生产费 | 总额 | 1 | ||
102-5 | 交通安全管理费 | 总额 | 1 | ||
104-1 | 承包人驻地建设 | 总额 | 1 | ||
清单100章合计 人民币 元 |
清单 第400章 桥梁、涵洞 | |||||
子目号 | 子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423-1 | 吊杆更换 | ||||
-a | 新吊杆更换及安装(GJ15-19整束挤压钢绞线拉索,含千斤顶、油泵等张拉设备及配套钢材) | 套 | 24 | ||
-b | 换索桥面支架搭设(含密目网等) | m2 | 1280 | ||
-c | 旧吊杆拆除 | 套 | 24 | ||
-d | PE套管 | m | 192.7 | ||
-e | 厚0.8mm高2500mm的不锈钢套管 | m | 60 | ||
-f | 防腐油脂、防水罩、密封材料、封锚盖等 | 套 | 24 | ||
-g | 锚头保护罩 | 套 | 24 | ||
-h | 吊杆减震器 | 套 | 24 | ||
-i | 吊杆张拉端锚具 | 套 | 24 | ||
-j | 吊杆固定端锚具 | 套 | 24 | ||
-k | 桥面D80临时开孔及环氧混凝土修复 | 个 | 24 | ||
-l | 临时吊杆及抱箍系统 | 套 | 4 | ||
-m | 换索所需的临时钢梁 | kg | 9620.8 | ||
-n | 换索临时抱箍所需的镀锌钢材(楔形块调平处理) | kg | 1215.6 | ||
423-2 | 索力监测系统 | ||||
-a | 传感器及数据线 | 套 | 24 | 5000 | 120000 |
-b | 采集箱 | 套 | 1 | 30000 | 30000 |
-c | 索力数据分析软件 | 套 | 1 | 100000 | 100000 |
423-3 | 混凝土拱圈及防撞护栏水泥基材料涂装 | m2 | 2370 | ||
423-4 | 吊杆锚头开槽 | m3 | 3.5 | ||
423-5 | 主桥桥面标高位移检测点 | 个 | 24 | ||
423-6 | 通航孔标志标牌增设 | 套 | 8 | ||
423-7 | 环氧砂浆修补 | m2 | 25.3 | ||
423-8 | 裂缝注胶封闭 | m | 72 | ||
423-9 | 裂缝灌浆 | m | 44.8 | ||
423-10 | 钢筋除锈 | m2 | 20 | ||
423-10 | 支座除锈 | m2 | 9 | ||
424-1 | 引桥上部结构、下部结构 | ||||
-a | 环氧砂浆修补 | m2 | 11.8 | ||
-b | 裂缝注胶封闭 | m | 10.5 | ||
-c | 裂缝灌浆 | m | 24 | ||
-d | 钢筋除锈 | m2 | 30 | ||
-e | 盖梁顶面垃圾清理 | m2 | 220.3 | ||
-f | 板式支座更换 | 个 | 520 | ||
-g | 顶升 | 跨 | 14 | ||
-h | 板式支座梁底预埋钢板除锈 | m2 | 76.3 | ||
425-1 | 桥面系 | ||||
-a | 160型单元式多向变位梳形伸缩缝更换 | m | 20 | ||
-b | 80型焊装式梳齿板伸缩缝更换 | m | 40 | ||
-c | 桥面防水层 | m2 | 3796.2 | ||
-d | 4cm沥青层铣刨(沥青料考虑回收) | m2 | 3796.2 | ||
-e | 粘层 | m2 | 3796.2 | ||
-f | 4cmSMA-13 | m2 | 3796.2 | ||
-g | 防抛网增设或修复 | m | 12 | ||
-h | 泄水孔疏通 | 套 | 164 | ||
-i | 集中排水更换 | m | 200 | ||
-j | 护栏钢筋除锈 | m2 | 10 | ||
426-1 | 桥头沥青接坡处理 | ||||
-a | 3cm沥青层铣刨(沥青料考虑回收) | m2 | 1260 | ||
-b | 粘层 | m2 | 2520 | ||
-c | 4cmSMA-13(玄武岩碎石) | m2 | 1260 | ||
-d | 8cmAC-25C沥青砼(0.5%抗车辙剂) | m2 | 1260 | ||
-e | ATB-25沥青碎石 | m3 | 45 | ||
427-1 | 引桥桥下施工搭建脚手架 | 项 | 1 | ||
427-2 | 主桥桥下施工租用桥检车或挂篮 | 项 | 1 | ||
428-1 | 桥头交安设施 | ||||
-a | 拆除旧护栏(护栏旧栏板80%刷漆利用) | m | 300 | ||
-b | 新增Gr-C-2B2(护栏旧栏板80%刷漆利用) | m | 300 | ||
-c | 路桥过渡段(C级护栏搭接11m法兰式,含植筋) | 个 | 4 | ||
-d | 轮廓标 | 个 | 30 | ||
-e | 道口标注 | 个 | 8 | ||
-f | 双组份突起型均匀分布型雨线(豆线) | m2 | 255 | ||
-g | 双组份突起型甩涂型雨线 | m2 | 169 | ||
-h | 突起路标 | 个 | 114 | ||
-i | C30砼挡墙压顶(含植筋) | m3 | 31.5 | ||
429-1 | 桥下空间清理 | 项 | 1 | ||
清单 第400章合计 人民币 元 |
序号 | 章次 | 科目名称 | 金额(元) |
1 | 100 | 总则 | |
2 | 400 | 桥梁、涵洞 | |
3 | 投标报价(1+2)=3 |
子目号 | 子目名称 | 单位 |
102-5 | 交通安全管理费 | 总额 |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缺陷责任期 | 1.1.4.5 |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 年 | |
2 | 逾期交工违约金 | 11.5 | 2000元/天 | |
3 |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 | 11.5 | 10%签约合同价 | |
4 | 提前交工的奖金 | 11.6 | 0元/天 | |
5 | 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 | 11.6 | 0%签约合同价 | |
6 |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 16.1 | 合同期内不调价 | |
7 | 开工预付款金额 | 17.2.1 | 0%签约合同价 | |
8 | 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 | 17.2.1 | 材料、设备单据所列费用的0% | |
9 |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 17.3.3(1) | 50万元 | |
10 |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 | 17.3.3(2) | 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短期贷款利率计,不计复利 | |
11 | 质量保证金百分比 | 17.4.1 | 月支付额的 30% | |
12 | 质量保证金限额 | 17.4.1 | 合同价格的 1.5 %,工程交工验收(工程结算)后付至结算价的80%,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并交付竣工资料后付至审计工程价款的98.5%,剩余部分在缺陷责任期满后通过验收28天内一次性付清。 | |
13 | 保修期 | 19.7 |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 年 |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电子邮件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账号 | 其中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 | ||||||||
备注 |
姓 名 | 年 龄 | 专 业 | ||||||
职 称 | 公司单位职 务 | 拟在本标段工程担任职务 | ||||||
毕业学校 |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学制 年 | |||||||
经 历 | ||||||||
年~ 年 | 参加过的工程项目名称 | 担任何职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获奖情况 | ||||||||
目前任职项目状况 | 项目名称 | |||||||
目前任职项目状况 | 担任职位 | |||||||
目前任职项目状况 | 可以调离日期 | |||||||
备 注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交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项目总工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 注 |
项 目 | 投标人情况说明 |
投 标 人 应 如 实 填 写 下 列 内 容 | |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下列内容:1、近一年(2021年7月1日以来),有无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改委三部门以外的省级及以上单位(部门)书面通报,被限制投标,并在处罚期内的;2、近三年(2019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工程建设领域中,有无行贿受贿行为构成犯罪或未构成犯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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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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