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幸福美好生活季系列活动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金额
417.81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09/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186202100162
预算金额420万元
招标公司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郭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利阳致诚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钟女士028-62013599
中标公司成都艾思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417.8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幸福美好生活季系列活动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幸福美好生活季系列活动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9-15 15:56
一、项目编号 | |||
510186202100162 | |||
二、项目名称 | |||
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幸福美好生活季系列活动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艾思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华一路99号7栋5层1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总价:4178100.00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1.名称: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幸福美好生活季系列活动项目 服务时间:按合同约定 服务范围: 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幸福美好生活季系列活动策划执行、活动组织、宣传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幸福美好生活季系列活动项目包含但不局限于:举办1场公园城市色彩论坛,3大主题活动和3大场景活动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标准:通过系列活动举办实现公园城市虹吸效益,实现公园城市活动交互亮相。进一步解析生态理念,让“公园城市”的推进吸纳更多科技、时尚、艺术、美学的元素,探索思想的碰撞带来更多实践的引导方向。通过集运动、娱乐、游览、艺术为一体生活美学乐场等上述系列活动,讲好公园城市故事,通过各类创新论坛、时尚生活美学呈现,形成全民参与的公园城市系列活动IP。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杨智,李智敏(采购人代表),王文娜,陈兆川,赵江龙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收取,由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代理机构。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40424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一、本项目情况:1.计划备案号:510186-2021-[2021]463 号-001;2.采购预算:420万元;最高限价:420万元。3、采购品目名称:C0899 其他商务服务。二、监督管理部门:四川天府新区财政金融局;联系电话:028-61889702;地址:天府新区宁波路377号中铁卓越中心17楼。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四、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五、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不收取。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 | ||
地址: | 湖畔路北段菁蓉中心A区9号楼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028-6877291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利阳致诚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163号A栋1单元14层04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钟女士;联系电话:028-6201359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钟女士 | ||
电话: | 028-62013599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免责申明:本网站是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由信息发布者负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