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述
本招标项目 永州零陵机场电动清水车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湖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永州零陵机场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永州零陵机场电动清水车采购项目具备了招标条件。本次项目新增1台电动清水车。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选择有经验、有实力、社会信誉好的企业承担此项目,项目要求在交货期内完成。
2、建设地点:永州零陵机场分公司
3、控 制 价:人民币陆拾捌万元整(¥68万元(含税))
4、招标范围:新增1台电动清水车
5、交 货 期:120日历天
6、质 保 期:不低于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次货物供货及安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接收一家投标单位登记,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授权代理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和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有两家及两家以上代理商登记的,按收到登记资料的时间先后顺序为准。各投标人在开具专项产品代理授权委托书时须向设备制造商咨询了解相关信息,因此原因而造成登记不成功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3所有车辆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民航机场专业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者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系统”通告状态为正常的产品。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3.5信誉要求: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登记
1、 请投标人于2021年 5月 22 日至2021年5月 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资料在永州零陵机场机务维修站进行投标登记或通过邮件形式投标登记。
2、获取招标文件需递交的资格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拟供所有车辆的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民航局公布的检验合格的机场设备通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等资料(注:代理商登记时拟供货物制造商和拟供货物证明文件可以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留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留存登记资料投标人登记时须装订成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请投标人于2021年 5 月 22 日至 2021年 5 月 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永州零陵机场机务维修站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1日09:30:00,地点为永州零陵机场机务维修站(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岚角山镇飞机场)。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投标保证金
获得竟谈文件的单位须交纳竟谈保证金贰千元(须公对公银行转账),方可进行商务谈判。
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号:
全 称:湖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永州零陵机场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分行
帐 号:610657357740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汇到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到账时间):电汇方式须在投标截止前两天时间到达账户并==提交保证金提交证明文件。
注:请投标人在办理投标担保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永州零陵机场电动污水车采购项目),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竞谈时间及地点:
8.1竞谈时间:2021年6月1日上午09:30
8.2竞谈地点:湖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永州零陵机场分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机场集团官网上同时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永州零陵机场分公司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岚角山镇飞机场
邮 编:425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5874665779
电子邮件:QRKL872609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