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湘乡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技术服务》
金额
72.3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9/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湘乡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技术服务》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9月21日
采购人(全称):湘乡市自然资源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省国土空间调查监测所(乙方)
乙方于2023年8月8日在天鉴国际工程管理公司举办的招标会上,成功中标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 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湘乡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技术服务》(第二次)
(2)采购计划编号:潭乡财采计【2023】78号
(3)招标编号:TJGJ2023-20
(4)项目内容:1、根据自然资源部、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湘乡市境内的月度、季度疑似违法用地图斑进行实地外业核查。2、据自然资源部、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湘乡市境内的月度、季度疑似违法用地图斑进行合法用地举证。
3、根据湘乡市境内的月度、季度疑似违法用地图斑红线,利用 Mapgis软件与湘乡市土地利用现状图、规划图、合法用地红线图进行套合,以及现场核查、举证等资料对图斑的合法性进行判定。
4、根据卫片外业核查、举证、红线套合结论等资料进行系统填报。
5、对已判定的违法地图斑,利用 GPS 进行实地用地面积测量、并套合 湘乡市土地利用现状图、规划图,出具测量成果及套合结果。
6、对湘乡市境内除季度、月度卫片以外发现的其他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实地外业核查、测量、套合并根据需要出具测绘报告。
7、技术服务,拟派专业技术人员1名,常驻湘乡市自然资源局,由执法大队负责日常管理,配合卫片执法日常工作。
(5)工程地点:湘乡市。
2. 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723880元,大写:柒拾贰万叁仟捌佰捌拾元整。
(6)具体标的如下:
3. 合同工期
起始日期:2023年1月1日,完成日期:2023年12月31日、乙方应当于全部成果交付前5日内通知甲方,甲方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完成验收。
4. 付款
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预付款人民币:叁拾陆万壹仟玖佰肆拾元整(361940.00元),服务到期后,乙方向甲方提交测绘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项目剩余款人民币:叁拾陆万壹仟玖佰肆拾元整(361940.00元)。
5.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测绘工程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2份。
8. 合同订立时间、地点
合同订立时间: 2023 年9月8日
合同订立地点:湘乡市自然资源局
公告日期:2023年09月21日
采购人(全称):湘乡市自然资源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省国土空间调查监测所(乙方)
乙方于2023年8月8日在天鉴国际工程管理公司举办的招标会上,成功中标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 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湘乡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技术服务》(第二次)
(2)采购计划编号:潭乡财采计【2023】78号
(3)招标编号:TJGJ2023-20
(4)项目内容:1、根据自然资源部、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湘乡市境内的月度、季度疑似违法用地图斑进行实地外业核查。2、据自然资源部、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湘乡市境内的月度、季度疑似违法用地图斑进行合法用地举证。
3、根据湘乡市境内的月度、季度疑似违法用地图斑红线,利用 Mapgis软件与湘乡市土地利用现状图、规划图、合法用地红线图进行套合,以及现场核查、举证等资料对图斑的合法性进行判定。
4、根据卫片外业核查、举证、红线套合结论等资料进行系统填报。
5、对已判定的违法地图斑,利用 GPS 进行实地用地面积测量、并套合 湘乡市土地利用现状图、规划图,出具测量成果及套合结果。
6、对湘乡市境内除季度、月度卫片以外发现的其他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实地外业核查、测量、套合并根据需要出具测绘报告。
7、技术服务,拟派专业技术人员1名,常驻湘乡市自然资源局,由执法大队负责日常管理,配合卫片执法日常工作。
(5)工程地点:湘乡市。
2. 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723880元,大写:柒拾贰万叁仟捌佰捌拾元整。
(6)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品目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1 | / | 湖南省国土空间调查监测所 | 湘乡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技术服务》(第二次) | 否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723880元 |
3. 合同工期
起始日期:2023年1月1日,完成日期:2023年12月31日、乙方应当于全部成果交付前5日内通知甲方,甲方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完成验收。
4. 付款
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预付款人民币:叁拾陆万壹仟玖佰肆拾元整(361940.00元),服务到期后,乙方向甲方提交测绘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项目剩余款人民币:叁拾陆万壹仟玖佰肆拾元整(361940.00元)。
5.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测绘工程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2份。
8. 合同订立时间、地点
合同订立时间: 2023 年9月8日
合同订立地点:湘乡市自然资源局
甲 方:(公章) 湘乡市自然资源局 | 乙 方:(公章) 湖南省国土空间调查监测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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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周斌 | 法定代表人:康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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