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市轨道交通2号线景阳大路主变电所运行及设备维保项目(2022-2025年)(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254.35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2/12/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702-2240citc2514
预算金额254.35万元
招标公司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殷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经理0431-88513579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09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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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轨道交通2号线景阳大路主变电所运行及设备维保项目(2022-2025年)
(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2-2240CITC2514)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轨道交通2号线景阳大路主变电所运行及设备维保项目(2022-2025年)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54.3552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
地铁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春市轨道交通2号线景阳大路主变电所运行及设备维保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轨道交通2号线景阳大路主变电所运行及设备维保项目(2022-2025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轨道交通2号线景阳大路主变电所运行及设备维保项目(2022-2025年))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格要求:投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方)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
核算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项目经理: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或铁
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或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或铁路电气化相关专业
高级及以上职称,近五年(2017年至今)具有类似业绩至少1项,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
项目经理。如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
3.业绩要求:投标方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我
国境内至少一项类似相关业绩(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续亏损,具有第三方出具
的财务审计报告。【①2019年1月1日前成立的企业,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
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
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③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
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信誉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因工程事故、工程质量不良记录或投标违规而被政府取消投标资
格且仍处在吉林省及长春市投标禁入期内的投标方(须附信誉承诺书)。近三年内(2019年
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
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
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
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10.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
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会保险管理单位近一个
月内出具的在本单位本地参加社会保险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
证明材料,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2月19日08时30分到2022年12月23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3日,每日上
午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
tender.com.cn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
支持电话:400-680-8126。购买流程:投标人先在通用招标网招标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
目(标)下填写文件购买申请,填写文件购买申请后,具体购买方式包括:选择网上支付方
式购买文件的投标人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文件;选择以电汇方式购买文件的投标
人,按照系统提供的账号进行汇款,在汇款成功后,即可下载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9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长春轻铁大厦七层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09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长春轻铁大厦七层开标室
七、其他
长春市轨道交通2号线景阳大路主变电所运行及设备维保项目(2022-2025年)(二次
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2-2240CITC2514
1、招标条件:长春市轨道交通2号线景阳大路主变电所运行及设备维保项目(2022-2025
年)(二次招标),招标人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
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事业总部维修中心根据地铁安全生产的需要,决定
将长春市轨道交通2号线主变电所供电设备设施委托外单位进行维保,为保证工程质量,保
障设备稳定、可靠运行,引进竞争机制,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委托有实力、有资质、有信誉的
维保单位对供电设备进行维保。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长春市轨道交通2号线主变电所供电设备设施的维保
工作,包括设备设施的日常值班、巡视、计划性检修(包括半月检、月检、季检、半年检、
年检等)、故障修、保护校验、66kV外电源线路巡视检修、35kV各馈出柜至下级负载开关柜
进线端电缆线路巡视检修、主变电所内35kv及以下(含35kv)高压电力电缆抢修、主所及
电缆夹层照明设施维护、供电设备及附属设备设施各类配合监护、涉及维保范围设备的其它
配合作业、变电所土建设施的巡视保修工作、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工作(包括电业局、长
春轨道交通集团等)、配合通过相关检测、对招标方技术及维修人员进行相关培训、需配合
维修中心6S管理宣贯与执行工作、开展供电设备资产清查工作,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按要求
参与并配合自然灾害、火灾等应急演练及应急处置,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3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日期起36个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正式书面通知为准。
2.4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方)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的独立法人企业,
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
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或铁路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或具有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或铁路电气化相关专业高
级及以上职称;近五年(2017年至今)具有类似业绩至少1项,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
目经理。如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
3.3业绩要求:投标方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我
国境内至少一项类似相关业绩(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续亏损,具有第三方出
具的财务审计报告。【①2019年1月1日前成立的企业,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
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
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③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
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信誉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因工程事故、工程质量不良记录或投标违规而被政府取消投标
资格且仍处在吉林省及长春市投标禁入期内的投标方(须附信誉承诺书)。近三年内(2019
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
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
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
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
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3.10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
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会保险管理单位近
一个月内出具的在本单位本地参加社会保险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
有效证明材料,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3日,每日上午8时30
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
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400-
680-8126。
购买流程:投标人先在通用招标网招标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标)下填写文件购买申
请,填写文件购买申请后,具体购买方式包括:选择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文件的投标人在标书
款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文件;选择以电汇方式购买文件的投标人,按照系统提供的账号进
行汇款,在汇款成功后,即可下载文件。
发票领取方式为:需要电子普票的,付款成功后投标人可在电子平台自主下载;需要纸质专
票的,投标人按照电子平台要求,正确填写、提供开票所需材料,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领取专
票。特别提示:每次购买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
重复支复。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春市安达
街1305号长春轻铁大厦七层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通用招标网
(www.china-tender.com.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湖中街与华庆路交叉口
联系人:殷先生
电话:0431-84336102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安达街轻铁大厦7层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0431-88513579
电子邮件:citcne@126.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纪委。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湖中街与华庆路交叉口
联系人:殷先生
电话:0431-84336102
电子邮件:2359227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7层
联系人:张晖
电话:0431-88513579
电子邮件:citcne@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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