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编 号:DZC20182159
计 划 编 号:ZCB20181896
甲 方:大庆市让胡路环境保护局
乙 方:哈尔滨市大地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鉴证方: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甲、乙双方根据DZC20182159大庆市大庆市让胡路环境保护局生态红线划定技术服务采购项目A项目的中标结果,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为了更好的给甲方提供优质、专业的服务,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大庆市让胡路环境保护局生态红线划定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中标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大庆市让胡路环境保护局生态红线划定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服务(以下简称“服务”)。
注:以下项目明细与中标通知书明细表相符(如有不符以中标通知书明细为准) 单位:元
服务内容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品牌 履约期限
合计:1018777.00元
注;以下项目明细与中标通知书明细表相符(如有不符以中标通知书明细表为准) 单位:元
货物内容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履约期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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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红线划定服务 | 一、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和国家发改委《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黑龙江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实施方案》、《大庆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研究编制《大庆市让胡路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 二、大庆市让胡路区生态红线划定工作主要内容: 1、收集让胡路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规划资料、近几年的调查监测数据(国情监测、其他监测)和气象观测数据、遥感影像、以及生态系统类型与分布等相关数据等;收集相关规划、图件,进行矢量化处理。 2、采用ArcGIS平台开发,开发内容包括:PC端管理系统,iOS和Android移动端生态红线勘验及管理系统。以高精度遥感影像和地理国情普查数据为底图,将初步结果图与底图进行叠合,进行聚合处理,形成让胡路区生态红线划定基础成果,能够管理生态红线台账,生态红线成果信息,能够完成现场勘验、信息标注和拍照取证等工作。 3、评估数据相关区划数据收集整理、处理加工、数据分析,评估模型方法建立,评估模型因子参数率定、运行计算及评估分级,按照评估结果识别出生态功能区并划分。利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进行生态功能重要性评估和生态环境敏感性评估。 4、在各类专题数据的收集和处理的基础上对生态各类专题数据的收集、归类、筛选、提取、数据处理。利用地理信息软件将评估得到的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极敏感区进行叠加合并。开展禁止开发区、生态功能区区域核定,将生态保护红线落实到地块。 5、数据叠加分析,经一致性数据处理、修正、整合形成让胡路区地区生态保护红线空间分布格局,划定让胡路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包括划定各类国家级和省级禁止开发区域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各类保护地的生态保护红线;将叠加合并的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极敏感区与划定后各类禁止开发区和各类保护地的生态保护红线进行校验,形成生态保护红线空间叠加图。 6、结合基础地理底图和专题数据,进行整理、汇总、修订。在汇总各街道(镇)生态保护红线图件和红线登记表基础上,编制全区生态保护红线图件和全区生态保护红线登记表填报工作,将城市土地利用等基础的矢量图层、DEM数据和卫星遥感影像等空间数据,与统计数据相关联,并落实到空间底图建立全区生态保护红线台账数据库。完成编写让胡路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和全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报告。 三、须提交成果 大庆市让胡路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包括方案文本、图件、登记表、台账数据库、技术报告等。 1、方案文本(让胡路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数量:1套)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文本内容主要包括: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生态保护红线类型与概述,管控措施,生态保护红线汇总表(格式参见附录 D)。 2、图件(让胡路区生态保护红线图件汇编)(数量:1套) 3、登记表(让胡路区生态保护红线登记表)(数量:1套) 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编制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登记表。登记表内容主要包括红线区块代码、名称、类型、地理位置、面积、人口数量、生态功能、主要生态环境问题、主要人类活动、管控措施等基本信息(格式参见附录 E)。 4、台账数据库(让胡路区生态保护红线台账数据库,包括使用说明书)(数量:1个) 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构建生态保护红线台账数据库。台账信息主要包括红线区块登记表信息、基础地理信息、气象观测要素、社会经济要素、地面监测要素、遥感影像、地表生态参数、土地权属等。为生态保护、环境管理、业务查询、综合评估、信息发布提供。 5、让胡路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平台,包括PC端管理系统,iOS和Android移动端生态红线信息勘验及管理系统。 内容包括:建立BS端生态红线管理后台,方便管理人员进行生态红线的维护,人员的维护,信息的维护等,同时能够对PC端成果进行管理包括:统计分析,登记表管理、台帐管理,统计结果打印输出。及审核系统、移动端勘察及管理系统等。方便管理人员展示GIS数据,进行定位,数据采集、上传、审核等功能。移动端能够实现GIS基本操作功能,包括放大,缩小,图层切换,红线属性查询,坐标查询等功能;系统图层包括基础数据图层、成果图层、遥感影像、专题图等,成果图表达与最终图件成果保持一致;能过根据项目动态性原则和管控措施,辅助进行生态保护红线图件和属性的应用。 (数量:1套) 能够对让胡路区生态红线相关信息进行时空化检索查询,动态管理生态红线台账,能够现场定位并划定相应的形状,并拍照取证,标注信息,发布最新的生态红线遥感卫星影像,实时展现勘验和巡检人员位置信息并显示调查取证成果。 6、技术报告(让胡路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报告)(数量:1套) | 套 | 1 | 1018777.00 | 1018777.00 | 无 | 2019-11-18 | |||
合计 | 壹佰零壹万捌仟柒佰柒拾柒元整(1018777.00元) |
第二条 服务项目与标准
(一) 服务项目与标准:
(二)服务期限: 1年。(2018年11月19日-2019年11月18日)
提交成果验收时间:2019年 11 月 18 日前提交成果验收完毕。采购单位与中选供应商签订合同之日起且甲方提供相应资料齐全后 30 个工作日内提交实施方案等。
(三)服务地点: 由采购单位指定。
(四)服务质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质量符合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
第三条 付款方式(具体以招标或谈判文件为主)
由采购单位自行结算付款给供应商。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60%;三个月后,未出现严重质量问题, 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留合同总价的10%,作为质保金,从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如无质量等问题,由采购单位提出申请,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给付。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具体以招标或谈判文件为主)
1、成交方应按合同总价提交5%的履约保证金,由中标方提交给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同履约保证金必须由中标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交纳,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或本单位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履约保函”样式出具,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履约保函”样式出具的履约保函,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在鉴证合同时应将履约保函原件带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提供履约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不予鉴证。
履约保证金提交后合同生效,项目验收合格服务期满后无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且我中心财务收到符合退款要求的全套资料后两周内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3、中标方如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在这种情况下,招标方可另选中标方或另行招标。
4、履约保证金一律采取转帐方式退还。
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
⑴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⑵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未能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或履行合同义务不当的。
第五条 保密责任及知识产权
保密责任:
服务过程中任何一方向对方所披露的任何商业机密,信息接收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咨询成果文件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终止和赔偿
(一)因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予以整改,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三)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目标无法实现,给乙方造成损失,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甲方要求及时做出问题整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总额每日千分之 一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成交总额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 30 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 5 %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所提供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该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3、其他由双方约定。
第八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九条 解决合同争议或纠纷的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
2、向大庆市让胡路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须经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合同的公平、自愿性进行鉴证。
3、 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报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准后方可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甲方:大庆市让胡路环境保护局
地址:大庆市让胡路区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杨万泉
授权委托代理人:刘莎
电话:6330239
传真:6330235
邮政编码:1610000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18-11-27
乙方:哈尔滨市大地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地址: 哈尔滨高新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1号楼创新路77号1单元5层
法定代表人: 孙微
授权委托代理人:
电话:0451-86696029
传真:0451-86696029
邮政编码:150028
开户银行: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滨江支行
账号:21090120546000230
签订日期:2018-11-26
户名: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账号:23050166930000000031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0459-6981694
签订日期:2018-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