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联合工房内部改造工程—新滤棒车间改造工程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金额
578.28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2/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联合工房内部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1021959 | 工程名称 | 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联合工房内部改造工程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1021959001001 | 标段名称 | 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联合工房内部改造工程—新滤棒车间改造工程 | ||||||||
建设单位 | 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 | 填报单位 | 信利达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2月07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2月18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营口市·营口市 | 建设地点 | 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20号(营口卷烟厂院内)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大连金宇阳建设有限公司 | 韩晓微 | 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 | 辽221141674070 | 5782848.410000元 | 90日历天 | 合格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93.73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大连金宇阳建设有限公司 | 河南昊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韩晓微 | 胡前桥 | 付延奎 | ||||||||
注册资格 | 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辽221141674070 | 豫 141217201729282 | 赣 1362017201817071 | ||||||||
投标报价 | 5782848.410000元 | 5739424.310000元 | 5679379.850000元 | ||||||||
工程工期 | 90日历天 | 90日历天 | 90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评审得分 | 93.73 | 93.37 | 93.16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大连金宇阳建设有限公司 | 河南昊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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