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拟批准公示】启东盛欣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年生产机械零部件5000吨生产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8/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3-320661-89-01-37289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启东盛欣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83344931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弘润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年生产机械零部件5000吨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启东市北新镇灯杆村闸三十一组
建设单位:启东盛欣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编制机构:南通弘润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编制人员:赵洁丽(2014035320350000003508320410)
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位于启东市北新镇灯杆村闸三十一组,企业租赁启东市澳兴棉业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购置配套设备进行机械零部件的生产。项目占地面积3717平方米,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万元,占总投资的2.4%。项目投产后形成年产机械零部件5000吨的生产能力。项目代码:2303-320661-89-01-372893。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选用先进工艺和设备,生产过程所需设备、生产工艺及产品须符合有关国家产业政策,不得使用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
2、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废水配建匹配的地埋式无动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废水经处理后用做农肥肥田,不得外排。水浴除尘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无废水排放。
3、严格控制生产中无组织废气、粉尘的产生和排放,优化废气污染物治理方案,确保废气、粉尘污染物治理设施的处理能力与项目产污状况相匹配,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所有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本项目不得设置喷砂、喷漆、电镀、酸洗、磷化等表面处理工序。
4、合理布局主要噪声源的设置位置,高噪声设备须最大限度远离厂界或居民点,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选用其他生产设备时应考虑消声设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2类标准。
5、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填埋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边角料、废焊渣、废钢丸、抛丸细屑、废塑粉、废炉渣、沉渣、不合格产品、收尘固废等一般固废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处置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执行。废活性炭包装物的收集、贮存须参照《危险固废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执行,危废处置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
6、按照《江苏省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绿化标准》要求,加强项目规划区域绿化建设;建筑节能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联系地址:启东市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833449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地点:启东市北新镇灯杆村闸三十一组
建设单位:启东盛欣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编制机构:南通弘润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编制人员:赵洁丽(2014035320350000003508320410)
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位于启东市北新镇灯杆村闸三十一组,企业租赁启东市澳兴棉业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购置配套设备进行机械零部件的生产。项目占地面积3717平方米,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万元,占总投资的2.4%。项目投产后形成年产机械零部件5000吨的生产能力。项目代码:2303-320661-89-01-372893。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选用先进工艺和设备,生产过程所需设备、生产工艺及产品须符合有关国家产业政策,不得使用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
2、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废水配建匹配的地埋式无动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废水经处理后用做农肥肥田,不得外排。水浴除尘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无废水排放。
3、严格控制生产中无组织废气、粉尘的产生和排放,优化废气污染物治理方案,确保废气、粉尘污染物治理设施的处理能力与项目产污状况相匹配,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所有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本项目不得设置喷砂、喷漆、电镀、酸洗、磷化等表面处理工序。
4、合理布局主要噪声源的设置位置,高噪声设备须最大限度远离厂界或居民点,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选用其他生产设备时应考虑消声设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2类标准。
5、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填埋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边角料、废焊渣、废钢丸、抛丸细屑、废塑粉、废炉渣、沉渣、不合格产品、收尘固废等一般固废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处置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执行。废活性炭包装物的收集、贮存须参照《危险固废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执行,危废处置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
6、按照《江苏省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绿化标准》要求,加强项目规划区域绿化建设;建筑节能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联系地址:启东市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833449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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