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南省司法厅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6/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海南省司法厅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
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对我厅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项目开展询价工作,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机构报名参与报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海南省司法厅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项目。
(二)项目预算:课题研究经费约80000元,包括资料费、会议费、差旅费、学术交流费、专家咨询费、印刷费、其他支出等必要支出项目。
(三)项目需求:
1.项目建设目标。一是开展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课题专题研究和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二是形成关于加强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若干措施。
2.项目实施内容。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要求,以及教育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聚焦提升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能力和水平,深入研究当前现状,找准制约瓶颈,剖析存在原因,总结优秀经验,并在充分借鉴省内外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发展经验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举措。
二、完成时限:项目完成一般不超过2023年7月。
三、服务商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正常运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在海南有固定场所、人员;
(三)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
(四)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参加招标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四、提供报价资料
(一)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事业单位需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当标注“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
(二)书面报价方案;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报价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2022年5月至2023年5月期间任意两个月的纳税凭证的复印件;
(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
以上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如发现虚假资料,投标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海南省司法厅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及要求中标单位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五、中标服务机构的确定
根据投标单位资质及报价情况综合考评确定中标服务机构。
六、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截止时间:2023年6月12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前截止,逾期不候。
(二)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凤翔东路338号省司法厅807房,邮编:571100。
(三)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65919116。
(四)报送方式:提供纸质件密封(加盖公章),并标注“报价材料”,递交至上述地址。
(五)递交材料要求:请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报价单位,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如实提供报价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报价一览表
海南省司法厅
2023年6月8日
附件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海南省司法厅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项目
报价人全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对我厅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项目开展询价工作,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机构报名参与报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海南省司法厅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项目。
(二)项目预算:课题研究经费约80000元,包括资料费、会议费、差旅费、学术交流费、专家咨询费、印刷费、其他支出等必要支出项目。
(三)项目需求:
1.项目建设目标。一是开展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课题专题研究和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二是形成关于加强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若干措施。
2.项目实施内容。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要求,以及教育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聚焦提升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能力和水平,深入研究当前现状,找准制约瓶颈,剖析存在原因,总结优秀经验,并在充分借鉴省内外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发展经验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举措。
二、完成时限:项目完成一般不超过2023年7月。
三、服务商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正常运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在海南有固定场所、人员;
(三)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
(四)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参加招标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四、提供报价资料
(一)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事业单位需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当标注“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
(二)书面报价方案;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报价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2022年5月至2023年5月期间任意两个月的纳税凭证的复印件;
(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
以上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如发现虚假资料,投标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海南省司法厅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及要求中标单位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五、中标服务机构的确定
根据投标单位资质及报价情况综合考评确定中标服务机构。
六、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截止时间:2023年6月12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前截止,逾期不候。
(二)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凤翔东路338号省司法厅807房,邮编:571100。
(三)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65919116。
(四)报送方式:提供纸质件密封(加盖公章),并标注“报价材料”,递交至上述地址。
(五)递交材料要求:请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报价单位,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如实提供报价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报价一览表
海南省司法厅
2023年6月8日
附件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海南省司法厅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项目
序号 | 开展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课题专题研究和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元) | 形成关于加强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若干措施(元) |
报价人全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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